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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示我省2025—2026年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豁免清单第二批企业和工程名单的通知
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编制技术指南〉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25〕314号)要求,以及《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类企业(工程)认定办法(试行)》(陕重污染天气办〔2021〕10号)有关规定,经过地市初审,并征求省级相关部门意见审核通过保障类企业23家(含战略新兴类),保障类工程152个,现予以公示,时间2026年1月7日—1月11日(5天),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对举报问题,我办将组织逐一核实,举报属实的,不属于豁免类企业或工程的,将移出保障类名单。
省级监督电话:029-63916264。
附件
附件1 拟纳入陕西省2025-2026秋冬季第二批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豁免类企业清单
附件2 拟纳入陕西省2025-2026秋冬季第二批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豁免类工程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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