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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5年6月1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1个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16日-2024年6月20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9-63916236
传真:029-63916236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省政府前大楼11层21号省生态环境厅辐射处
邮编:710006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1 | 大荔县医院放疗科、核医学科及DSA手术室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大荔县洛滨大道中段北侧 | 大荔县医院 | 西安旭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拟在外科综合楼西北侧地下一层设置放疗科,建设1间10MV直线加速器机房和1间CT模拟定位机房及其他相关辅助用房;肿瘤综合楼一层设置核医学科,建设1间PET-CT和1间SPECT-CT机房及相关辅助功能用房(涉及使用放射性核素18F和99mTc);外科综合楼一层东南侧建设1间DSA介入手术室及其他相关辅助用房。项目总投资552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5万元,占总投资的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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