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求《钇-90微球临床应用辐射安全与防护规范(征求意见稿)》地方标准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进一步强化我省钇-90微球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医疗机构钇-90微球临床应用等活动开展,降低辐射事故风险,保障从业人员健康以及防治放射性污染,我厅组织编制了地方标准《钇-90微球临床应用辐射安全与防护规范(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陕西省生态环境厅网站(http://sthjt.shaanxi.gov.cn/)首页的“政民互动-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请于2025年5月11日前将有关意见建议书面反馈我厅,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陕西省生态环境厅辐射处 商建波
电 话:029-63916236
传 真:029-63916236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省政府大楼
邮 箱:395488972@qq.com
邮 编: 710006
附件:1.钇-90微球临床应用辐射安全与防护规范(征求意见稿).docx
2.钇-90微球临床应用辐射安全与防护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docx
3.钇-90微球临床应用辐射安全与防护规范(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表.docx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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