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自动监测日均值数据超标排污单位整改情况
序号 | 行政区划 | 企业名称 | 监控点名称 | 超标因子 | 最大超标倍数 | 超标天数 | 核查及整改情况 |
1 | 铜川 | 铜川铝业世茂铸铝有限公司 | 熔铸炉废气排放口 | 氮氧化物 | 0.73 | 2 | 经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核实,此次超标系该公司熔铸炉操作工人操作不规范,造成炉内燃料燃烧不充分所致。 问题发生后,企业已要求工人规范操作。目前,针对该问题铜川市生态环境局已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
2 | 铜川 | 铜川市印台区砖一建材有限公司 | 脱硫塔排放口 | 二氧化硫 | 0.62 | 3 | 经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核实,该公司于2025年底对脱硫塔脱硫设备进行提升改造,期间均未生产。2026年3月12日晚窑炉点火烘炉开始预热生产,3月14-15日、18日发现二氧化硫折算浓度超标。企业发现数据异常后第一时间向环保部门报备,并在污染源自动监测控制系统进行了标记,同步加大碱液人工投放量。此次超标原因为烘炉期间窑炉工况不稳,加之脱硫喷淋设备改造完首次进行调试,导致二氧化硫数据偶发波动,执法人员调取污染源自动监测控制系统历史记录发现,3月19日至检查当天(5月20日)二氧化硫数据平稳达标,查询CEMS日常巡检记录表发现3月4日设备开机预热,3月11日、18日均正常开展运维,未发现异常。 铜川市生态环境局已要求企业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发现环境隐患立即整改,确保污染防治设备正常运行,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
3 | 铜川 | 铜川益鑫丰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 熔铸炉废气排放口 | 颗粒物 | 1.49 | 4 | 经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核实,该公司因反吹电磁阀线圈接触不良,压缩空气压力忽大忽小,影响定时吹扫,吹扫时有时无,镜片时而干净,时而积尘,导致颗粒物数据超标。 该公司已及时调整工况,确保除尘设备达到额定工作状态。铜川市生态环境局针对该问题已立案调查。 |
4 | 渭南 | 陕西龙门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4号焦炉烟囱排放口 | 颗粒物 | 7.94 | 2 | 经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核实,该公司4号焦炉烟气脱硫脱硝设施配套的2台余热锅炉内部检验周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相关规定,该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至3月27日,停运4号焦炉烟气脱硫脱硝设施,对2台余热锅炉开展内部检验。设施停运检修期间,4号焦炉烟气存在污染物超标排放情形。经查,该公司已于2026年3月16日向韩城市生态环境局报送《关于4号焦炉烟气脱硫脱硝设施余热锅炉内检的请示报告》,本次停运检修事项已完成报备并做好相关标记。 在污染防治设施停运检修期间,该公司主动采取限产减排、使用低硫煤等管控措施,多措并举最大限度削减污染物产生及排放量,切实降低环境影响。目前余热锅炉内部检验已完成,脱硫脱硝设施恢复稳定运行,污染物排放达标。 综合研判,本次余热锅炉内部检验属于特种设备法定安全检验,是保障设备安全稳定运行的的必要工作,企业不存在主观违法故意。该公司事前主动履行报备程序,检修期间积极落实减排管控措施,快速完成检修恢复设施运行,未造成明显环境污染后果。依据《陕西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5年版)》一般规定第九条第四项:“涉及民生、公共利益或生产安全等需要无法实施停产,因设施故障、维修等原因导致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但提前报告并采取减缓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的,未造成明显环境污染后果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决定对该公司本次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
二氧化硫 | 2.34 | 2 | |||||
氮氧化物 | 2.63 | 2 | |||||
5 | 延安 | 延安圣地蓝热力(集团)城区供热有限公司 | 烟气排放口 | 颗粒物 | 0.3 | 1 | 经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核实,超标原因为企业供热次网破裂,压力出现异常,导致锅炉无法正常运行,为保障供热,企业停炉抢修,锅炉在启停升温过程中在线数据颗粒物超标。企业已进行工况标记,并组织强化巡检与监测力量,确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已恢复达标排放。 该企业为民生保障类供暖单位,设备故障检修期间无法停炉,只能分步逐点排查隐患,本次超标主要是锅炉停启炉状态未及时在在线系统标记所致,综合以上情况,未对该企业进行行政处罚。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宝塔分局已要求企业加强管理,强化监控监测,及时排查设施运行情况,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
6 | 安康 | 陕西中科纳米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煅烧炉排气口 | 颗粒物 | 0.22 | 1 | 经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核实,2026年3月14日,闪焙工序配套布袋除尘器突发设备故障,除尘效率大幅下降,导致2026年3月14日11时至3月15日18时废气排放口DA007颗粒物在线监测数据超出超低排放10mg/m3的管控限值。企业发现设施故障后,第一时间向安康市环境应急处置中心报备,说明除尘器故障及数据异常情况,并于2026年3月15日18时停止闪焙工序生产,开展环保设施检修工作。 故障发生后,该公司立即全面检修布袋除尘器,更换破损滤袋、修复故障零部件,于2026年3月16日检修完毕,颗粒物浓度已稳定达标排放。该公司已于2026年3月16日向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旬阳分局书面报告,并同时在平台标记工况故障。 超标情况发生后,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旬阳分局对该公司颗粒物超标排放的环境违法行为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开展现场核查,已固定在线监控数据、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故障报备记录等相关证据,于2026年5月27日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
7 | 西安 | 陕西建工秦汉水务环保有限公司 | 总排放口 | 氨氮 | 0.25 | 1 | 经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核实,3月11日该企业进水水质异常,进水COD低至44.9mg/L,碳源严重不足,废水可生化性变差,超出活性污泥工艺处理负荷,致使系统硝化反应受阻,最终造成当日出水氨氮排放超标;且同期进水总氮最高浓度59.4mg/L,超出50mg/L设计进水限值。 异常情况发生后,企业组织排查发现进水异常情况,通过将厂内3台风机全部开启、加大曝气,加大碳源投加量、减少进水等调整运行工艺措施后,出水逐渐恢复正常。4月22日,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西咸新区分局已对该企业废水总排放口氨氮浓度超标行为立案调查(陕A西咸秦汉环立审〔2026〕3号),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
8 | 延安 | 延安水务环保集团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 出口 | 总氮 | 0.13 | 2 | 经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核实,两次超标均系污水厂设备老化严重,系统抗冲击能力不足,处理效率降低导致,加之污水厂近期进水浓度较高(氨氮>90mg/L、总氮>100mg/L),超出进水污染物浓度设计值(氨氮46mg/L、总氮60mg/L),生化系统运行稳定性进一步下降,造成出水总氮超标。企业未进行工况标记。 问题发生后,该企业已调整运行负荷及工艺参数,生化系统已恢复正常,自3月22日起,厂区出水水质已实现长期稳定达标。 经溯源核查,高浓度污水冲击源于上游部分小区化粪池发生故障,高浓度生活污水直排市政污水主管网,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超出设计承载能力,冲击正常处理工艺,叠加污水处理厂工艺老化导致出水水质超标,出水超标非企业主观过错。综合以上情况,未对该企业进行行政处罚。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宝塔分局已要求企业加强管理,强化监控监测,及时排查设施运行情况,确保出水水质达标。 |
9 | 榆林 | 榆林桑德水务有限公司 | 明渠排放 | COD | 1.77 | 27 | 经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核实,该公司明渠排放口3月整月排放浓度超标,主要原因是设备老化,生化池容积受限导致数据异常。 该公司升级改造工程正在进行,榆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已立案调查(榆环立字〔2026〕12号),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
氨氮 | 2.63 | 10 | |||||
总磷 | 2.62 | 29 | |||||
总氮 | 1.27 | 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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