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自动监测日均值数据超标排污单位整改情况

2025年9月自动监测日均值数据超标排污单位整改情况

时间: 2025-12-31 11:1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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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行政区划

企业名称

监控点

超标因子

最大超标倍数

超标天数

核查及整改情况

1

宝鸡

中仁城市运营服务(集团)公司凤县分公司

焚烧废气烟囱

一氧化碳

1.07

6

经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核实,该公司新改造设备后系统性能尚未稳定,调试阶段偶发零星故障,操作工未能及时应对异常情况,导致焚烧废气烟囱及焚烧烟气排放口污染物超标。发现问题后,该公司立即邀请技术专家对操作人员开展技能培训,同时加强生活垃圾前端分类,减少不可燃物进入炉内,并加强2条热解气化生产系统的运营维护及日常保养,降低设备故障率,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针对该公司9月一氧化碳超标问题,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凤县分局已立案调查(立案号:陕C凤县〔2025〕12号),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2

咸阳

淳化众利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DA001_排气筒1

二氧化硫

0.48

1

经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核实,该公司自动监测设备冷凝器至氮氧化物转换器段采样管线存在明显积水问题,导致污染物累积,干扰二氧化硫监测数据,造成二氧化硫监测数据失实、超标。调取超标时段监测数据显示,分钟级监测值出现异常波动,二氧化硫最高监测浓度达10460.57mg/m3,不符合该行业烟气排放特征。现场调阅该公司在线监测系统当日操作日志,未发现篡改参数等痕迹;经询问该公司委托的自动监测运维人员,确认监测数据失实。

发现问题后,该公司已对管线积水进行清理维护,并完成相关设备维修记录。经检修维护,该公司二氧化硫监测数据已于9月28日3时27分恢复正常。

针对该公司未保障自动监测设施正常运行的问题,咸阳市生态环境局淳化分局对其开展约谈,要求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开展自动监测设施巡查维护工作,确保自动监测数据真实准确,保障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3

渭南

陕西拓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号4号线玻璃熔窑废气排放口

氮氧化物

3.96

7

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核实,9月8日晚,该公司3#4#玻璃生产线DA037排口因窑炉投料口耐火砖墙突然坍塌,导致玻璃窑炉漏液该公司立即采取降温焖炉停产措施,并进行维修期间氮氧化物排放连续数天日均值超标。企业在超标情况发生后渭南市生态环境局澄城分局报备并在《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与基础数据库系统(企业服务端)》进行标记。

事故发生后,该公司立即组织抢修9月13日漏点修复完成开始烘炉升温,9月19日20时窑炉升温结束,生产线恢复正常生产。

鉴于超标问题突发事故引起,企业积极采取整改措施,依据《陕西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5年版)》一般规定第九条第二项,决定不予行政处罚。

4

延安

延长气田采气三厂志丹双河净化厂

1#燃气锅炉排口

二氧化硫

0.22

1

经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核实,2025年9月9日11时,该厂1#锅炉运行过程中燃烧机配风阀门故障,导致天然气燃烧过程中氧含量异常,最终造成二氧化硫折算值超标。企业在发现问题后,已及时在“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与基础数据库系统(企业服务端)”进行了生产设施工况标记,同时组织维修班现场维修调试,1#锅炉于9月9日12时恢复正常。

9月10日,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志丹分局对该厂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陕J志丹环责改〔2025〕55号),要求立即开展企业内部自查整顿,加强设备维修养护,及时消除潜在超标排放风险隐患,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5

榆林

府谷县漠源镁业煤化有限责任公司

还原精炼排放口

颗粒物

0.24

1

经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核实,该公司金属镁还原精炼生产线于9月15日0时50分开始停产检修,停炉期间因氧含量升高,导致颗粒物折算浓度超出限值,由于工作人员疏忽,误将生产设施停运报告和标记时间全部填写为为9月16日,未能在9月15日当天向属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备并完成系统标记。目前企业已完成整改,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府谷分局已督促该企业在系统中补充标记。

针对该公司未及时向属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备并标记的问题,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府谷分局已于2025年12月4日对该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

6

汉中

汉中润利再生科技有限公司

裂解废气处理设施排气筒

颗粒物

0.77

1

经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核实,9月11日21时,该企业引风机电机故障,导致颗粒物超标,9月12日5时排除故障,设备恢复正常运行。9月12日20时38分,该公司在“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与基础数据库系统(企业服务端)”进行标记,标记时段为9月11日15时至9月13日15时,标记内容为“烟气净化系统设备故障,净化系统设备调试”。

针对该公司超标问题,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将加强日常巡检,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7

汉中

宁强县罗安平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脱硫塔废气排放口

颗粒物

0.73

1

经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核实,该砖厂在9月24日10时至11时、14时至18时期间,颗粒物小时数据超标。调阅运维记录发现,第三方运维人员于9月24日13时对在线监测设备进行维护,记录表内容为:“检查清理颗粒物设备、镜片、光采样管、标杆、采样嘴后设备恢复正常。(13时至13时45分)”。

经调查,9月24日4时20分,该公司1#风机发生故障,导致半成品进窑时间延长、窑体风量下降,半成品燃烧不充分,进而造成颗粒物超标。16时左右开始安装新的风机,18时左右安装完成,经调试颗粒物数据恢复正常。9月25日该公司在“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与基础数据库系统(企业服务端)”进行标记,标记时段为9月24日10时6分至19时,标记内容为“1号引风机损坏故障,2号引风机独自运行导致窑内通风和燃烧不均,造成此时段颗粒物折算数据不稳定和超标,19时已恢复正常运行”。

针对该公司超标问题,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将加强日常巡检,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8

商洛

洛南县众城新型制砖厂

脱硫塔废气

二氧化硫

2.88

3

经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核实,9月7日超标原因为:当日3时,该厂脱塔水泵电机及电缆线烧坏发生故障,企业立即安排人员紧急更换电机和电缆线,并维修主电柜,至9月7日11时完成更换,随后数据恢复正常。9月12至13日超标原因为:9月12日21时,该厂脱硫塔氢氧化钙储存罐口堵死,企业安排工作人员进行疏通维修,至9月13日10时完成疏通,设施逐步恢复正常。故障期间企业采用人工加药方式进行脱硫,数据不稳定导致二氧化硫超标。

针对该公司环保设施故障导致二氧化硫超标问题,考虑企业迅速采取手工加药的应急措施,主动减少设备故障期间对外环境的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结合生态环境部《关于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的指导意见》(环执法〔2021〕1号)第(五)条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执法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环办执法〔2025〕4号)第六条文件精神,商洛市生态环境局洛南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案审会研究决定对该厂“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的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洛南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于9月15日下发《关于责令洛南县众诚新型制砖厂环境问题整改的通知》(洛环执法发〔2025〕31号)。

9

汉中

汉中市城市污水处理厂

总排口

总磷

0.9

6

经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核实,9月3日至7日、9月19日两次超标均因强降雨天气导致。8月31日起,汉中市出现连续性强降雨,造成该公司进水指标浓度持续偏低,其中9月3日COD日进水平均值仅为105.74mg/L,导致生化系统受冲击,碳磷比严重失衡。最终导致出口总磷超标;9月18日,汉中市再次遭遇强降雨,生化系统恢复周期长,导致总磷超标。发现问题后,该公司立即调整运行模式,加大除磷剂投放量,并完善极端天气应急措施。

针对此超标问题,汉中市生态环境局汉合分局已对该污水处理厂立案调查,并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陕F汉台环责改〔2025〕32号)。

10

安康

旬阳桑德水务有限公司

旬阳市污水处理厂出水口

氨氮

1.3

1

经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核实,因9月旬阳持续降雨,旬河水位上涨,导致主城区7个泵站被淹而无法正常运行,污水处理厂进水量波动剧烈,加之进水含泥沙量大,对整个污水处理系统造成严重影响,最终导致9月25日18时出水总磷、总氮、氨氮超标。

超标情况发生后,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旬阳分局向旬阳市污水处理厂下发整改函,以督导帮扶为主,明确整改要求并责令限期完成,帮助企业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整改措施:一是在9月25日旬河水位下降后,旬阳分局立即组织旬阳市住建局对各泵站进行清淤紧急抢修,9月25日22时各泵站恢复运行,污水处理厂进水水量随之稳定;二是旬阳分局组织旬阳市污水处理厂采取应急措施,调整工艺、增加曝气装置并加大曝气量,同时增加碳源及PAC药剂投放,以降低污染物浓度。9月25日23时,该厂出水各项数据恢复正常。该厂已于9月26日向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旬阳分局提交书面报告。

总磷

1.38

1

总氮

0.0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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