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2017年上半年突发环境事件分析

陕西省2017年上半年突发环境事件分析

时间: 2017-10-24 17:3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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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上半年,我省共发生环境污染事件9起,同比2016年上半年21起下降57%。分别为:汉中市留坝县1.11交通事故导致柴油泄漏事件、宝鸡市西宝南线2.16交通事故导致柴油泄漏事件、汉中市南郑县2.20交通事故导致柴油泄漏事件、汉中宁强嘉陵江流域铊污染等事件。

按事件原因分,安全生产引发4起、交通事故引发4起、违法排污引发1起。按事件类型分,水污染3起、固废污染4起、气体污染2起。按发生地域分,宝鸡1起、铜川1起、延安3起、汉中4起。按事件级别分,汉中宁强嘉陵江流域铊污染事件为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其余8起事件为一般环境污染事件,均得到妥善处置。

一、加强应急预测预警工作。先后下发《关于做好近期环境安全有关工作的通知》(陕环办函〔2017〕34号)、《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环境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陕环应急函〔2017〕1号)、《关于作好2017年汛期环境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陕环办函〔2017〕54号),及时通过信息平台发布气象预警信息25期。

二、开展2017年陕北地区原油管道泄漏专项整治。延安市环保局对连续发生多起原油管道泄漏事件的长庆采油一厂进行了约谈,要求加强管道风险隐患排查,坚决遏制原油管道泄漏频发态势。榆林市环保局制定并印发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细化了环保部门在原油管线泄漏专项整治中的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延长集团加强场站周边及死角巡检力度,在可能发生油品渗漏的地方设置47个观察孔,将观察孔纳入日常巡检范围,保证一旦发生泄漏,随时能够发现。

(三)开展涉重金属危险废物企业及尾矿库风险排查。下发《关于开展涉重金属危险废物企业及矿山企业环境隐患排查紧急通知》(陕环办函〔2017〕76号),组织对全省涉重金属危险废物企业及矿山企业、尾矿库、饮用水源地开展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编制流域环境风险防控方案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四)加强环境应急预案管理。要求各市及时修订完善政府环境应急预案,全面排查重点河流、重要湖库、集中式地表饮用水源地等敏感区域,及时消除各类环境安全隐患,完善流域风险防范设施,提高辖区风险防控能力。结合本地区实际,积极推进各级政府、部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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