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情况通报 (第25期)
2017年12月8日
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于2017年11月29日对关中各地市政府印发《关于提示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函》(陕重污染天气办发〔2017〕14号),目前除咸阳市外,其余地市均已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及响应。按照《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陕政函〔2017〕231号)要求,现将截止2017年12月8日10时应急响应情况通报如下:
咸阳市:12月7日空气质量AQI日均值118,首要污染物PM2.5属轻度污染,18时解除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及Ⅳ级应急响应。7日,市城建局局长、市环保局副局长分别带队全面检查各市政工地治污降霾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渭城区渭阳办召开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誓师动员大会。秦都区副区长带队对秦都大气监测站点勘察选点。秦都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对建设工地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情况和“禁土令”及“六个百分百”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泾阳县铁腕治霾办主任带队检查桥底镇、口镇、云阳镇应急响应情况。健康防护措施落实方面:卫计部门、教育部门继续督导卫生医疗机构和全市幼儿园、小学、中学及同等学历学校执行Ⅳ级响应措施。建议性减排措施方面:各有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加强环境网格化巡查,网格员对焚烧垃圾、落叶等生物质情况和烟花爆竹燃放情况进行24小时巡查,未发现生物质焚烧和烟花爆竹燃放现象。强制性减排措施工业源减排方面:环保部门检查重点涉气企业43家,西安钻宇集团咸阳石化有限公司、长庆化学试剂厂、泾阳雅泰乳业等13家企业停产;陕西安兴玻璃制品有限公司4座玻璃熔窑2座停产,三原县昌鑫钢铁2条生产线关闭1条,礼泉亿通热力有限公司、长庆石化分公司等9家企业限产;咸阳市北区集中供热有限公司、西北橡胶有限公司、市西区集中供热有限公司、彩虹热电有限公司、陕西煤化咸阳新型热能有限公司等19家涉气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均运转正常,污染物达标排放。工信部门继续督导检查建材、化工等非电力行业停产和错峰生产情况,礼泉海螺水泥、泾阳声威、冀东3家水泥企业全部停产,彬县天禧建材等8家水泥粉磨站全面停产。散煤治理方面:泾阳县对洁净煤配送中心及配送网点防尘抑尘措施进行全面检查。渭城区对排查发现的1家散煤销售点进行了现场取缔。移动源尾气减排方面:公安交警部门严查禁限行区域内车辆,引导过境车辆避开主城区行驶,市区及周边县市继续实行机动车尾号常态化限行。强化市区机动车联合检查站尾气检测工作,当日累计检查分流车辆683辆,其中分流载重货运车辆527辆,客车25辆;检测尾气排放车辆90辆,其中81辆尾气检测合格,对9辆尾气不达标车辆劝返并责令治理,查处闯禁令75起,查扣三轮摩托车6辆。扬尘污染控制方面:各级住建、城建、交通、水利、城管执法等部门加强“禁土令”巡查,出动人员检查建设工地116家、发现覆盖不到位1家责令立即整改,检查商混企业10家均已停产。市城建局督导要求秦渭两区严格执行冬季冲洒水作业规范;城肥清运处理中心、垃圾填埋场对场区道路洒水降尘每天不少于2次。市国土局要求各相关县市区所有在产、在建砖厂和采石场停工停产。各县区市区在原有基础上对城区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至少增加1次清扫保洁作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方面:商务部门继续开展全市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顿,加强对加油站、油库油气回收工作的巡查督导,当日检查市域内加油站8家,油气回收治理设施正常运行。交通部门督导要求机动车维修企业停止喷涂、喷漆等作业,检查陕西梦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和咸阳福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未发现2家维修企业存在违规现象。市城管执法局对市区食堂、酒店、饭馆油烟净化器正常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