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治理工作交流

大气治理工作交流

2015年第2期

时间: 2015-01-19 16:0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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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期 内 容

 

    ★陕西关中水泥“错峰”生产

    ★西安市出台《建设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工作实施方案》

 

 

部门和地方动态

 

    陕西关中水泥“错峰”生产。陕西省水泥协会要求关中地区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在冬季实施错峰生产。在省工信厅、省环保厅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陕西省水泥协会积极协调尧柏水泥、海螺水泥、声威水泥和生态水泥等陕西关中区域所有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共同协商,在确保市场供应的前提下,于2015年1月1日零时至2015年3月15日,对水泥企业实施有计划的错峰生产。在冬季停窑期间,各相关企业将安排好环保治理、设备检修、员工培训以及安全保障等工作。省水泥协会要求大企业要起到表率作用,中小企业要把国家的利益、行业的利益置于企业的利益之上,积极响应政府部门的号召,做“错峰生产”的倡导者;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做节能减排的先行者;积极履行行业自律,做健康水泥市场的维护者,为建设富裕陕西、和谐陕西、美丽陕西做出应有的贡献。

    西安市出台《建设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工作实施方案》。近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西安市建设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工作实施方案》。《方案》确定了禁燃区目标:禁燃区内,除20蒸吨以上集中供热锅炉(各种污染物排放指标达到国家、地方要求)外,各种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全部拆除,居民蜂窝煤用户全部改用清洁能源,全面禁止生产、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由市政府统一划定,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在划定区域内开展清洁能源改造、替代以及高污染燃料取缔等相关工作,按时限要求分步建成禁燃区;市政府将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及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结合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适时拓展禁燃区范围。《方案》将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和各开发区(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灞生态区、航天基地、国际港务区、沣东新城)建成区全部划定为禁燃区,对灞桥区、未央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蓝田县、周至县、户县、高陵县按照禁燃区面积不少于建成区面积80%的要求,分别划定了具体的禁燃区面范围,西安市此次共划定禁燃区面积453.81平方公里,占全市建成区面积504.68平方公里的89.9%。《方案》要求,城四区和各开发区2018年底前全部达到禁燃区目标要求,其他区域2020年底前全部达到禁燃区目标要求。

 

 

    降霾心语:陕西省大气治理工作交流是为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搭建的一个工作交流平台,主要介绍国家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政策、我省工作进展及各地贯彻落实情况,供各级政府、部门参阅和交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离不开各级政府和部门关注、支持与配合,欢迎各地、各部门及时向陕西省大气污染治理办公室报送大气污染治理相关信息,共同努力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联系方式:029-87294924(兼传真)

    邮    箱:hbtdqb@shaanxi.gov.cn

 

 

 

(责任编辑:薛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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