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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渭南市安排部署移动执法建设与使用工作
为实现移动执法系统应用“全覆盖、无盲区”的目标, 进一步规范环境执法,提高执法科学化、信息化水平,提升全市环境监管执法效能。3月3日,渭南市生态环境局对2020 年移动执法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强调今年的移动执法工作:一是结合中省《关于开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在日常环境监管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并积极参与全市行政执法 “三项制度”示范创建评选活动,争当“全市行政执法示范单位”和“全市行政执法标兵”。二是根据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重点涉气企业生态环境无人机执法试点的通知》(陕环函[2020]2号)要求,积极推广和开展了无人机执法试点工作。
会议要求各县、区要高度重视移动执法系统建设与使用工作,强化管理,建立健全通报、考核、评估等制度,发挥移动执法系统在规范执法等方面的作用,有效提升全市环境执法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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