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之三 | 杭州市上城区“购碳代偿”林木资源破坏生态环境检察公益诉讼、损害赔偿案

典型案例之三 | 杭州市上城区“购碳代偿”林木资源破坏生态环境检察公益诉讼、损害赔偿案

时间: 2024-11-08 09: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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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省生态环境厅、省人民检察院联合评选了一批在加强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推动司法联动和部门协作、拓展替代修复方式方法、探索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等方面,具有一定代表性、首创性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现陆续刊出。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之三

杭州市上城区“购碳代偿”林木资源破坏生态环境检察公益诉讼、损害赔偿案

(一)基本案情

2023年5月,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检察院对3起林木资源破坏案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上城分局依法对3起案件实施了行政处罚,督促当事人于8月前完成了补种复绿,并在市生态环境局上城分局协助下集中发起生态环境损害索赔。经评估,3起案件共造成生态环境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服务功能损失1.12万余元。

检查现场

(二)磋商及修复

为提高3起案件当事人履行赔偿义务的积极性和可实施性,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上城分局、市生态环境局上城分局联合市林业水利局及区级公安、林业、综合执法、检察等部门对3起案件当事人开展了多轮协商和宣传教育,最终于2023年11月3日磋商一致,并签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由3起案件当事人通过认购林业碳汇进行替代修复。2023年11月下旬,3起案件当事人均通过丽水生态产品交易中心与碳汇出让单位达成碳汇交易,认购核证二氧化碳当量共计112.58吨,交易金额合计1.12万余元。

磋商及修复

(三)典型意义

该案例通过同类型案件一体办理、认购林业碳汇替代修复,实现办案效率提升、生态环境损害等量恢复,为同类型案件办理提供了有益借鉴。

  • 一是部门协作提高效率。依托地方创新形成的“林长+田长+警长+河湖长+检察长+综合执法长”六长联动保护生态环境机制及公检法环联合办公室,多部门积极联动协作,促成磋商达成,提高了办案效率。
  • 二是探索新式赔偿路径。通过认购碳汇开展替代修复,赔偿义务人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有了具体形象的认识,提升了履责意识,促成了生态环境服务功能等量恢复,实现了从“行政处罚”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再到“碳汇补偿”闭环处置的有益探索。
  • 三是一体办理便民惠民。将同类型案件一体办理,不仅大大减少了沟通、磋商等工作量,也缩短了办案周期,为赔偿义务人节约了时间;同时,促进赔偿义务人之间互相交流和借鉴,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促进磋商快速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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