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公布2024年第七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有奖举报类)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公布2024年第七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有奖举报类)

时间: 2024-11-07 15:02 |来源:
ztfd.png ztsx.png ztzc.png

近年来,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坚持严的主基调,深化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联动配合,扎实开展“利剑治污”专项行动,从“国之大者”的高度常态长效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对群众举报、部门移送的案件线索,坚决追根溯源、循线深挖,“零容忍”重拳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行为以及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违法行为。

同时,为强化警示教育宣传,充分发挥有奖举报机制作用,指导地方学习借鉴经验做法,现向社会公开发布6起涉有奖举报典型案例,并对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西咸新区分局,铜川市生态环境局王益分局,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延长分局、吴起分局,榆林市生态环境局神木分局,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在案件办理中的突出表现予以表扬。

典型案例一  西安市某建筑工地噪声扰民有奖举报案

【案情简介】

2024年5月5日,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西咸新区分局接群众举报“西咸新区沣西新城某工地项目每天晚上进行施工,车辆运行的声音特别大,噪声严重扰民。”5月6日执法人员对该企业现场核查,经调阅该单位商品混凝土出厂合格证及现场询问项目经理发现,该工地于5月5日22时至凌晨4时期间,在未取得夜间施工证明情况下对16#-19#楼中间地下车库进行混凝土浇筑作业。

【查处情况】

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第二项之规定,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参照《陕西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相关规定,对该公司处罚款6.5万元。

【奖励情况】

根据《西安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相关规定,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西咸新区分局给予举报人2000元奖励。

【案件启示】

噪声污染是城市生活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影响居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本案的办理具有积极意义,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积极性,生态环境西咸新区分局关切群众合理诉求,加强对噪声问题的监管与治理,不断加强执法力度,对违法行为进行及时制止和处罚,保障环境质量,从而有效提升城市居民的生活环境质量。

典型案例二  陕西某实业公司“贮存易产生扬尘物料未采取有效防尘措施”案

【案情简介】

铜川市生态环境局王益分局接到网上群众工作部转发的群众投诉,内容为“王益区黄堡镇后洞某公司生产过程中扬尘污染严重,影响日常生活”。铜川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王益大队执法人员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对王益区黄堡镇后洞片区进行现场排查,发现:陕西某实业公司在物料大棚外堆存砂土物料,密闭不严,产生扬尘污染。经进一步调查,该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及排污许可证均要求生产过程中物料贮存场所采用物料大棚密闭储存。群众投诉环境问题属实。

【查处情况】

陕西某实业公司“贮存易产生扬尘物料未采取有效防尘措施”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参照《陕西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3 年版)》,应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鉴于该公司未密闭的物料总共约50吨,占地面积约40m2,小于100m2,堆放物东、西、北三面均有高于堆放物高度的砖混围墙,属于采取了部分密闭设施,且违法行为持续时间较短,依法决定对陕西某实业公司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奖励情况】

根据《陕西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有关规定,铜川市生态环境局王益分局给予举报人奖励人民币1000元。

【案件启示】

落实群众投诉举报制度,及时解决问题。本案来源为群众举报,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联系沟通群众,排查群众反映的违法问题,对违法情节深入研判,考虑到当事人整改态度及给周边居民造成的影响,确定在幅度范围内处罚,确保公平、公正性,又对当事人起到了教育惩戒的作用。

本案中,及时回应解决群众诉求;并对投诉举报者进行奖励,充分落实群众投诉举报奖励制度,增加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的积极性,及时发现并消除环境问题隐患,切实发挥了环境保护有奖举报的宣传、引导、警示作用。

典型案例三  陕西延长某有限公司贮存易产生扬尘物料未采取有效防尘措施有奖举报案 

【案情简介】

2024年4月15日,接群众举报线索,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延长分局执法人员对延长县罗子山镇马头关大桥下侧扬尘问题进行现场执法检查。经查,该场地为某公司物料堆场,挡墙高度低于砂石料堆放高度,物料堆存面积约为13200平米,场地内零星破损的防尘网已失去防尘抑尘作用,造成扬尘污染。执法人员现场制作现场检查笔录、调查询问笔录,并对违法事实进行拍照取证。

【查处情况】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参照《陕西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相关规定,延安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4月29日下达处罚决定书,对该企业处罚款7万元整。

【奖励情况】

根据《陕西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延长分局给予举报人奖励500元。

【案件启示】

“依靠群众”是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的基本工作原则,深入推进有奖举报工作,鼓励群众积极反映各类环境违法问题,极大调动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既能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积极性,又能有效弥补了基层生态环境执法监管的盲区,帮助生态环境执法部门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水平,及时查处和制止环境违法行为,促使生态环境质量不断得到改善。

典型案例四  陕西省某有限公司擅自堆放工业固体废物有奖举报案 

【案情简介】

2024年6月28日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吴起分局接群众举报线索“某井场内堆放有泥浆岩屑,希望环保部门调查处理。”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核查,经查,陕西某有限公司承包该井场泥浆岩屑压滤业务,未采取防渗漏措施,擅自将作业过程中产生的泥浆岩屑堆放在井场内的土质地面上。执法人员现场制作现场检查笔录、调查询问笔录,并对违法事实进行拍照取证。

【查处情况】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七项、第二款的规定,责令该公司5日内规范处置压滤过程中产生的泥浆岩屑,并参照《陕西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相关规定,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处罚款20万元整。

【奖励情况】

根据《陕西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吴起分局给予举报人奖励500元。

【案件启示】

大力推行举报奖励制度,强化社会监督,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充分发挥公众监督力量在发现环境违法线索中的作用,通过本案的办理,有效弥补基层生态环境执法监管的盲区,提高执法精准度,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参与环境监督的良好氛围。

典型案例五  榆林市某公司未采取措施防止排放恶臭气体有奖举报案

【案情简介】

2024年7月18日,榆林市生态环境局神木分局接群众投诉:“杏花滩旁边污水处理厂偷排污水致使周边臭气熏天,影响居民生活”。执法人员立即到达现场核查,发现神木市某公司厂区东侧有两座露天敞口水池,水体颜色呈黑色,能闻到臭味,与居民直线距离约300米,未采取措施防止恶臭气体排放。

【查处情况】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八项的规定,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参照《陕西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相关规定,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处罚款5万元整。

【奖励情况】

根据《陕西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对投诉人奖励280元。

【案件启示】

有奖举报可充分调动了人民群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积极性,也是发观问题、查找不足、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有效途径。通过这种方式,生态环境局神木分局广泛宣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奖励措施,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本案中,根据群众举报线索,迅速查处企业违法问题,对举报人实施奖励,不断办好群众身边的环保实事,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参与感。

典型案例六  安康市某工程有限公司贮存易产生扬尘物料未采取有效防尘措施有奖举报案

【案情简介】

2024年1月8日,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接群众举报“某隧道横洞工程将隧道弃渣乱堆乱放污染环境、影响群众日常出行”,执法人员现场核查发现某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隧道横洞工程临时弃渣转运点内堆放的弃渣砂土未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群众举报内容属实。

【查处情况】

该企业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项,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参照《陕西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3版)》相关规定,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单位处罚款7万元整。

【奖励情况】

根据《安康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的规定,给予举报人1000元奖励。

【案件启示】

通过不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社会宣传教育力度,建立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积极性,激发群众“站岗放哨”的作用,形成第一时间响应、迅速查处、有效整改落实的工作格局,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环境监督的良好氛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