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 重庆市江津区伦海机械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暗管偷排切削液废水案

典型案例 | 重庆市江津区伦海机械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暗管偷排切削液废水案

时间: 2024-11-06 15:1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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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重庆市江津区伦海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在西侧厂房内墙角下埋设暗管,暗管直通厂房背后的雨水沟,雨水沟通往外环境,公司负责人承认通过该暗管排放含切削液的废水。监测结果显示雨水沟内石油类指标超过地表水环境标准。经重庆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认定,该公司产生的含切削液的废水属于危险废物,危险特性为毒性。该公司涉嫌构成通过暗管的方式偷排有毒物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于2024年9月26日立案侦办。

查处情况

2023年11月14日,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的执法人员在对重庆市江津区伦海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主要从事机加工生产,在生产过程中有废切削液(HW09类危险废物)产生,但企业未建设危险废物贮存场所,也无法提供废切削液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这个反常的现象引起了执法人员的警觉,执法人员随即对该公司进行了全面摸排,最终发现在该公司西侧厂房内墙角下埋设有一根暗管,暗管直通厂房背后的雨水沟,雨水沟通往外环境,沟内已有大量黑色液体积存。经调查询问,该公司负责人承认了通过该暗管排放含切削液的废水。执法人员随即商请江津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厂房背后的雨水沟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雨水沟内石油类指标超过地表水环境标准。经重庆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认定,该公司产生的含切削液的废水属于危险废物,危险特性为毒性。

重庆市江津区伦海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的行为涉嫌构成通过暗管的方式偷排有毒物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五)项相关规定,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经补充调查后,于2024年5月30日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于2024年9月26日立案侦办,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件启示

一是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时,应充分查看分析企业生产和排污情况,发现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疑似危险废物的,需进一步确认并要求企业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确保违法行为及时查处,危险废物规范处置。二是本案中,执法人员在发现问题后第一时间即开展现场调查和证据固定工作,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监测及危险废物认定,为后续公安机关进一步办理案件打下良好基础,重拳打击了恶意排污违法行为,同时对抱有侥幸心理,环保意识淡薄的企业形成强大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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