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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个自动监测数据和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典型案例(20240616-0716)
近年来,河南省生态环境系统持续加大对自动监测数据和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的执法监督力度,积极运用污染源自动监控、视频监控、用电用能用水监控等监管手段,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查办了一批重大环境违法犯罪案件,依法精准高效打击震慑环境违法行为。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和示范引领作用,河南省生态环境厅近期发布了11个自动监测数据和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典型案例。
案例1:焦作斌华环保水务有限公司篡改自动监测数据案
01案情简介
2023年10月19日至20日,焦作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通过无人机连续2日的巡航飞行检查,发现修武县某牛肉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工作人员每日下午定时在污水自动监测设施采样口活动,使用金属容器罩住采样头,将一根橘红色软管接入采样口,并向采样口注入清水,执法人员立即开展现场调查。经调查,负责该公司污水处理运营的焦作斌华环保水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杨某某,因无法保证经处理后的污水实现日均值达标排放,遂利用自动监测设施间隔2小时检测一组数据、无流量时数据无效的规律,在开始排放超标污水前向采样口注入清水,待2小时后检测清水数据的同时开始排放污水,以清水数据营造污水达标的假象;在排放污水接近2小时之际,杨某某又通过切断污水排放,使超标数据因没有流量而不被记入有效数据,通过循环反复的干扰操作,实现日均值达标排放的目的。
02查处情况
03案件启示
近年来,少数企业为逃避实时监管,达到污染物排放“假达标”目的,不断翻新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方式,手段趋于隐蔽。本案中,生态环境执法部门从细节出发,利用无人机长时间巡航监视发现隐蔽环境违法行为的蛛丝马迹,通过细致分析自动监测异常数据锁定违法行为的规律和过程,获取当事人干扰监测数据的一手证据,为案件顺利查办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加强与公安机关的信息共享、执法联动,及时移送涉嫌犯罪行为,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执法震慑力。
案例2:河南后羿制药有限公司篡改自动监测数据案
01案情简介
2023年12月2日,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通过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分析,发现重点排污单位河南后羿制药有限公司废水出口水量明显大于进口水量,数据明显异常。执法部门立即启动联动机制,联合监控中心技术人员、质控专家组成联合调查组赴现场调查。经调查,2023年10月中旬起,该公司污水处理车间副主任吕某某为阻止废水自动监测数据超标,指使工人李某、孔某某等4人操作与污水处理设施连接的一条清水管道阀门,通过将清水与废水混合的方式稀释污染物浓度,降低自动监测数据。经现场采样检测,该公司清水稀释状态下废水的化学需氧量浓度294mg/L、氨氮浓度7.70mg/L、总磷浓度0.24mg/L、总氮浓度13.4mg/L。关闭清水阀门后,化学需氧量浓度628mg/L、氨氮浓度150mg/L、总磷浓度2.42mg/L、总氮浓度292mg/L,相关数据均超出标准限值。
02查处情况
03案件启示
1.“线上”监管,精准发现问题。打造执法与监测协同监管机制,充分利用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深入分析研判监控数据,排查异常信息,通过远程非现场监管执法方式锁定问题线索,精准有效打击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行为。
2.“线下”调查,全面收集证据。根据“线上”问题线索开展“线下”现场调查,仔细比对异常数据出现时段与现场监控视频,固定李某、孔某某等人操作清水管道阀门稀释废水的关键事实证据,高效打击弄虚作假违法行为。
3.“执法+专家”,凝聚执法合力。积极探索第三方辅助执法,通过引入监控中心专家、第三方质控专家辅助执法,为生态环境部门非现场执法、精准执法提供技术支持,打造多维联动、同向发力的执法统一战线。
案例3:遂平县广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出具虚假检验报告案
01案情简介
2024年3月12日,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通过机动车监测监控平台对遂平县广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已完成检测视频抽查发现,该公司对部分车辆开展尾气检测时,采样探头插入深度仅十几厘米,随即将线索移交至向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遂平分局。遂平分局执法人员立即赴现场开展执法检查,经查阅检测视频和检验报告,发现该公司于2023年3月8日、3月11日对豫QXXXX9、豫LXXXX9等7辆柴油车进行尾气检测时采样探头插入深度不足40cm,检测方法不符合《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 3847-2018)规定,但出具了检测合格的《在用车尾气排放检验报告》。
02查处情况
03案件启示
机动车尾气年检是严把机动车尾气超标的关口,是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的关键环节。近年来,少数机动车检测机构无视行业检测标准,对检测数据弄虚作假,生态环境部门应强化监督管控。本案中,生态环境部门充分发挥“线上”监管优势,精准发现问题,利用机动车监测监控平台数字化、信息化优势,深入排查机动车检测异常数据及信息,发现涉案车辆尾气检测不规范违法行为,通过远程非现场监管执法方式初步锁定问题线索。同时,根据“线上”问题线索开展“线下”现场调查,调取分析机动车检测数据和监控视频,仔细比对视频节点和检测车辆、检测数据之间的关联性,精准锁定采样探头插入深度不足违法事实,高效打击弄虚作假违法行为。
案例4:民权县闫口新型墙体材料厂篡改自动监测数据案
01案情简介
2024年3月10日,商丘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民权县闫口新型墙体材料厂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厂脱硫塔烟气采样口进气管路被人为割断,采样管线不能抽取排放口内烟气;隧道窑烟气收集通道上方被切割出一个方形裂口,裂口处有明显烟气排出,生产废气不能全部被收集处理,现场烟气四处弥漫,气味刺鼻。
02查处情况
03案件启示
本案是一起性质恶劣的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案,涉案企业通过破坏采样口进气管路、私设偷排通道等多重手段,以达到干扰自动监测数据的违法目的。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生态环境执法部门联合监测专家,全方位排查自动监测设备管线,谨慎分析自动监测系统数据,准确查明多处违法细节,抓牢违法事实。高度重视涉刑证据收集,积极联合公安部门参与案件调查,形成有效完整证据链,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彰显了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的决心。
案例5:河南中碳应用监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案
01案情简介
2023年11月3日,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第二分局执法人员对某冶炼公司现场检查,发现河南中碳应用监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了2023年9月12日至15日冶炼公司制砂除尘器出口、制粉除尘器出口、白刚玉熔炼炉排放口、无组织废气、厂界噪声数据检测报告。执法人员现场调取检测时段的监控视频,显示2023年9月12日至15日期间,河南中碳应用监测技术有限公司未派检测人员实地到场开展检测。同时发现,为掩盖编造检测数据的事实,河南中碳应用监测技术有限公司于9月20日派员趁夜进入被冶炼公司补拍检测照片。
02查处情况
03案件启示
生态环境部门对排污单位的自行监测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时,除应核实检测报告中监测点位、指标、频次等是否符合国家规范之外,还应当对检测报告的真实性进行重点核实,严厉打击检测机构未按规定开展检测、伪造检测报告的违法行为。同时,还要督促排污单位切实履行好自行监测主体责任,对其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行为是否符合基本要求进行监督,而不能“一托了之”,放任第三方检测机构凭空伪造检测报告,通过对排污单位和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双向监督,切实封堵检测数据弄虚作假漏洞。
案例6:河南环宜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案
01案情简介
2024年3月26日,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根据生态环境部监督帮扶发现问题线索,对某制药公司开展执法检查。经查,河南环宜环境监测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9日对该制药公司DA001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浓度进行了三次采样检测,检测值分别为1.7mg/m³、2.2mg/m³、2.4mg/m³,并出具了检测报告。执法人员结合报告记载的采样时间,调取检测当日现场监控视频,发现检测人员10时03分将采样管插入DA001废气排放口,于10时17分拔出采样管并封闭采样口,随后离开采样平台进入车内休息,至11时47分驾车驶离制药公司。河南环宜环境监测有限公司未按《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HJ836-201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 16157-1996)进行采样检测,采样时间、频次和耗材更换均不符合规定要求,出具的报告为虚假检测报告。
02查处情况
03案件启示
生态环境部监督帮扶发现环境数据造假问题线索,对推动打击自动监测数据和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行为意义重大。本案中,生态环境部门对监督帮扶交办问题线索建立清单,紧盯不放,及时跟进开展现场调查,通过逐帧查看分析检测现场视频,全面推翻涉案检测数据及报告的真实性,依法打击第三方检测机构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切实推动生态环境部监督帮扶发现问题查处和整改。
案例7:河南天佑环境监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案
01案情简介
2023年11月3日,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安阳县某冶金公司开展现场检查,发现河南天佑环境监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对该冶金公司进行废气、噪声检测,出具了检测报告。经查阅冶金公司生产记录、治污设施运行台账、生产用电明细并询问相关负责人,查明2023年4月6日被检测当日该冶金公司全天未生产,这一线索立即引起执法人员注意,随即要求检测人员出示检测当天与冶金公司之间的微信聊天记录,发现检测人员在采样原始记录记载的取样开始时间尚未到达检测现场,仍在询问冶金公司所在位置,证实河南天佑环境监测技术有限公司2023年4月6日对该冶金公司检测行为并未如实开展,而直接出具了与实际生产工况不符的虚假检测报告。
02查处情况
03案件启示
近年来,生态环境领域第三方检测业务市场需求旺盛,个别第三方检测机构为抢占市场份额,不惜低价中标,再通过缩短检测过程、检测人员一人多岗、不赴现场采样直接编造多份检测数据等方式压缩成本,扰乱环境检测市场,严重破坏环境管理秩序。本案中,生态环境部门通过仔细比对企业生产记录、治污设施运行台账及生产用电明细等资料,发现检测当日企业未生产、检测报告造假端倪,巧妙利用微信聊天记录与原始采样记录的时间矛盾锁定检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事实,有效破解当事人企图逃避法律追究的辩解,坚决防止“劣币驱逐良币”的逆淘汰现象,持续净化第三方检测市场环境。
案例8:尉氏县再创金属实业有限公司篡改自动监测数据案
01案情简介
2024年3月21日,开封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在对尉氏县再创金属实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2024年3月8日至11日的自动监测数据中,颗粒物和氮氧化物浓度大幅下降,数据明显异常。经进一步调查,该公司员工许某某为降低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废气自动监测数据,于2024年3月8日13时09分进入自动监测站房内,将自动监测设备后侧的玻璃套管拧下,使玻璃套管内待分析废气发生逸散,自动监测设备抽取空气进行分析检测,导致监测数据出现断崖式下降。
02查处情况
03案件启示
工业废气是大气污染物的主要来源,少数企业受经济利益驱使,通过干扰、篡改自动监测数据的方式逃避监管,违法排放大气污染物。本案中,生态环境部门持续加大监督执法力度,面对数据造假违法行为趋于隐蔽,线索发现难、证据固定难等特点,紧盯异常数据出现时段,仔细审查现场视频监控,锁定违法证据。联合监测专家,对自动监测设备开展技术和功能分析,准确查明违法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依法严厉查处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坚决遏制和惩处恶意违法犯罪行为。
案例9:泌阳县成峰页岩制品有限公司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案
01案情简介
2024年4月23日,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通过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与基础数据库系统分析,泌阳县成峰页岩制品有限公司在线标记停运且无数据上传,但工业用电量却居高不下,数据明显异常。执法人员立即赴现场核查,发现该公司处于生产状态,隧道窑点火焙烧但废气处理设施脱硫塔未运行。经进一步调查,该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至23日持续生产,4月20日因自动监测设备故障导致无法有效开展监测,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均为零值。第三方运维公司工作人员发现故障及数据异常后,将此情况告知该公司,但该公司既未及时维修设备排除故障,也未按要求开展人工采样监测并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备,反而将生产工况标记为停运,在无有效监测的状态下持续生产。经现场检测,该公司二氧化硫排放浓度超出标准限值。
02查处情况
03案件启示
案例10:郑州通达耐材有限责任公司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案
01案情简介
2023年3月22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根据生态环境部远程监督帮扶线索,对重点排污单位郑州通达耐材有限责任公司自动监测数据开展执法检查。经调查,该公司环保负责人王某某为逃避监管,于2023年2月19日将1号车间自动监测设备分析仪上方的烟气进样管断开,干扰分析仪正常采集烟气,致使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自动监测数据显示为零。
02查处情况
03案件启示
案例11:河南中裕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案
01案情简介
2023年7月27日,郑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河南中裕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现场发现该公司气相色谱实验室3名操作人员将连接气相色谱仪的台式计算机系统时间分别篡改为2023年7月17日和2023年7月22日,并用于非甲烷总烃样品分析及图谱处理。经进一步调查,该公司因业务量较大,无法在48小时有效期内对全部非甲烷总烃样品进行检测,遂通过篡改计算机时间伪造检测时间的方式,对已失效的非甲烷总烃样品进行检测,并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经鉴定,涉案的3台计算机篡改时间记录分别为4406条、1438条、677条,篡改时间的时段与开展检测分析的时段高度重合。另查明,该公司于2022年至2023年11月,因检测数据造假并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被生态环境部门行政处罚2次。
02查处情况
03案件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