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生态环境厅举办新闻发布会介绍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服务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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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5-04-21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举办新闻发布会介绍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服务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

时间: 2025-04-21 14:5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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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10时,陕西省生态环境厅举办新闻发布会,邀请省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处处长冀武先生、副处长吕欣芸女士、法规与标准处一级主任科员马林先生、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二级调研员梁新辉先生,介绍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服务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宣传教育处处长葛晗梅女士主持。

葛晗梅:

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省生态环境厅新闻发布会。习近平总书记在2023年7月召开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指出,总结新时代十年的实践经验,分析当前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继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必须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正确处理几个重大关系。其中之一就是正确处理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关系,要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通过高水平环境保护,不断塑造发展的新动能、新优势,着力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有效降低发展的资源环境代价,持续增强发展的潜力和后劲。今天发布会的主题就是“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服务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我们邀请到省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处处长冀武先生、副处长吕欣芸女士,向大家介绍我厅以高水平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助推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的提问。厅法规与标准处一级主任科员马林先生、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二级调研员梁新辉先生,分别向大家介绍我厅优化营商环境和推动“无废城市”建设,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下面,先请冀武处长作介绍。

冀  武:

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好!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要内容是向大家介绍我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环评服务保障重点项目建设以及我厅审批环评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修订相关工作情况。

一、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进展情况

首先介绍一下国家层面的情况。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2023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时强调:“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在生态环境源头预防体系中具有基础性作用,要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制度体系,以保障生态功能和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推动实现生态环境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要求“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2024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提出“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环境管理制度,是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的重要举措”,为我国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建设指明了方向。

在省级层面,2024年12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标志着我省生态环境治理迈入全域覆盖、精准管控的新阶段。《实施意见》提出了我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到2025年,全省基本建成全域覆盖、精准科学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到2035年,全省建立体系健全、机制顺畅、运行高效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实施意见》从4个方面提出15条重点任务,在中央《意见》整体框架下进一步细化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管理、实施应用、监督评估等工作要求。《实施意见》是我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相关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协同共进的关键制度创新。

我省于2018年启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2020年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初步建立了以“三线一单”(即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管控体系。2021年市级“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全部发布;2023年完成了全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工作,截至目前,我省已基本建立了一套全域覆盖、跨部门协同、多要素综合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具体来说,全省共划定了优先保护、重点管控、一般管控三类单元共1576个,涵盖大气、水、生态、土壤等环境要素,把管控要求落实到具体的控制单元,实现“一单元一清单”,直接服务于生态环境管理。其中,优先保护单元828个,占全省国土面积的39.96%;重点管控单元652个,占全省国土面积的22.89%;一般管控单元96个,占全省国土面积的37.15%。

自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发布实施以来,我省积极探索这项成果的应用落地,五年来,各地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为抓手,聚焦优化空间布局、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助推传统产业转型、提升环境管理效能等应用方向,强化源头预防,服务重大规划和项目决策,有力助推了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5个方面:

一是以产业园区为重点突破,优化营商环境。形成全省产业园区分区重点管控一张图,发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在园区产城融合、产业聚集、园区开发等方面优布局、调结构的能力,引导重点产业合理布局,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自2020年以来,我厅对19个项目出具不予批准的决定。组织开展“标准地”(“标准地”指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具备供地条件的区域,在先行完成区域评价、先行设定控制性指标、实现项目开工建设所必需的通水通电通路及土地平整等基本条件后,面向工业项目供应的国有建设用地。)区域环评,形成“标准地”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针对准入清单中鼓励类的建设项目实行环评告知承诺制。例如,宝鸡市开展麟游县“标准地”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麟游县人民政府印发《麟游县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明确了其“标准地”实施告知承诺制的具体实施细则。

二是发挥规划环评优布局作用,强化源头预防。这里有2个案例,一个是我们充分衔接水利部门开展的河湖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划定陕西省黄河干流和主要支流、湖泊岸线资源管控分区,以优化开发利用为导向,结合岸线用途、存在环境问题等实际情况,制定分区管控要求,严格落实环境准入要求。另外一个是在秦岭水资源保护利用专项规划环评审查中,将规划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性作为审查重点,提出工程选址避让环境敏感区、优化秦岭区域水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总体布局等建议,有力地支持了规划编制。

三是强化信息平台开发建设,支撑成果共享共用。2022年11月,我厅完成陕西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应用信息平台建设,并正式上线运行,免费向公众开放使用。截至目前,线上应用系统平台点击量达35.9万余次,为各类规划、建设项目分别提供2300余次和17900余次对照分析服务。比如,我们通过应用系统对照分析,为陕北至关中第三通道输变电工程、西安西750千伏输变电工程等重点项目提出项目选址选线等优化建议,有效避免了项目前期政府决策和企业投资风险,确保下一步项目报批和建设进程。

四是规范分区管控比对要求,支撑环评文件编制。2022年7月,我厅印发《陕西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应用技术指南:环境影响评价(试行)》,明确所有报送的规划和项目环评文件均应包括“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内容,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的应用。

五是提升“减污降碳”效能,推动煤基产业绿色转型发展。将“减污降碳”试点成果纳入榆林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识别了榆林市减污降碳重点单元和重点行业,并在准入清单中强化了减污降碳要求,因地制宜严把“两高”(即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环境准入,支撑煤基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中省相关文件要求,以省级统筹、市级为主、省市同步的工作模式,做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更新调整,配套更新应用平台数据。加强与自然资源等部门基础数据对接,确保生态保护红线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数据的动态更新、协调一致。对不同园区、项目进行有针对性、多角度、多维度的准入研判,为生态环境管理决策提供更全面的技术支撑。进一步提升清单的针对性和精准度,结合本地实际和特色,拓宽应用场景,提炼应用亮点,不断提升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环评服务保障重点项目建设有关政策情况

为深入贯彻全省深化“三个年”活动部署,聚力打好“八场硬仗”,今年3月,我厅印发了《服务保障重点项目环评审批工作举措》(以下简称《工作举措》),在严守生态环境底线的基础上,不断强化重点项目环评服务保障。提出了专班运作,建立台账,精准服务,系统政策集成,严格环境准入,提升审批效能等十三条工作举措,对全省各级环评审批部门开展市级以上重点项目环评审批提供指引,并为下一步全省重点项目审批提供有力支撑,《工作举措》有以下四个方面特点:

一是明确组织保障要求。要求重点项目环评审批实施专班化运作,建立重点项目清单,对纳入台账内当年开工的重点项目,逐项目明确审批责任人及审批时间,每月调度进展,通报达不到时序进度的市(区),及时预警进度缓慢项目,对于应受理未及时受理、应审批未及时审批的项目予以重点推进。

二是明确优化审批政策。将近年来通过试点验证,行之有效提高环评审批效率的政策进行了系统集成,如“两证合一”审批、“打捆”审批、“承诺”审批、容缺受理、简化环评编制内容等多项政策,并明确应用场景,形成优化环评审批的“工具箱”,夯实各级环评审批部门重点项目环评审批服务保障基础。

三是坚持严格环境准入。坚持提速保质两手抓,要求督促建设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各项生态环境保护设施、措施落实到位。要求坚持依法依规审批,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项目不予审批,严格审核环境风险评价内容,防范重大环境风险。

四是提升审批效能。坚持多措并举,确保重点项目环评审批率三季度达到80%,环评审批时间较法定时间平均压缩30%。

《工作举措》的施行,将进一步加强重点项目环评审批的统筹协调,提升审批效率,强化环保监管,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4年本)》有关情况

根据环境管理和“放管服”要求,结合日常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我厅不断优化调整审批权限,2024年12月,经省政府同意我厅发布了《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4年本)》(以下简称《目录》),此次优化调整是近年来的第五次。这是我厅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深化环境影响评价改革的通知》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绿色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具体实践。本次《目录》修订结合行业技术进步、环境管理需求及基层实践经验,对原有目录进行优化调整,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减轻基层负担。充分考虑基层工作负担和技术力量,减少了县级环评审批部门审批项目数量,优化了市级审批内容。二是严守生态环境质量底线。强化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监管,强化对“两高”行业和生态环境影响重大项目的环评审批管理,防范重大环境风险。三是优化审批权限。明确各级环评审批部门职责,杜绝重复审批,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四是实施动态调整。在生态环境部建议省级审批目录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从项目工艺特点、项目选址布局和地方承接能力等方面综合研判,将部分对生态环境影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项目上收省级审批,同时增加并调整了部分项目审批权限。

下一步,我厅将通过专题培训、线上解读、企业帮扶等方式,指导市、县级环评审批、管理部门和企业准确理解政策,提升环评审批和管理能力,适时开展审批权运行评估,确保基层环评审批能够“接得住”“管得住”。

以上是我的介绍,谢谢。

葛晗梅:

感谢冀处长的介绍。下面进入提问环节,请大家围绕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题进行提问,提问前请报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的名称。现在开始提问。

环境保护杂志社记者:

请问,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分区是如何确定的,各类分区的保护重点和管控要求是什么,公众如何运用分区管控成果判定项目建设是否符合要求?

吕欣芸:

谢谢您的提问。生态环境分区管控通过“划框子、定规则”,协调好发展与底线的关系,确保发展不超载、底线不突破。总体分两步,首先是“划框子”,就是确定环境管控单元。这是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基础,主要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识别并划定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将全省行政区域统筹划定为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三类环境管控单元。优先保护单元主要涵盖各类自然保护区、湿地、风景名胜区等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功能极重要区、生态环境极敏感区、水源涵养重要区,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开发和城镇建设,确保生态环境功能不降低。重点管控单元主要涵盖城镇开发边界和各类工业集中区,环境问题比较集中,主要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控制、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四个方面提出环境管理要求,特别是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积极有序开发利用资源,守住环境质量底线,切实防范环境风险。一般管控单元主要涵盖广大农村,是农民生产生活的区域,以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导向,执行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其次是“定规则”,就是编制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这是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关键,主要在梳理现行适用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衔接相关规划计划、管理要求等基础上,结合自然资源禀赋、环境承载能力、现有环境问题、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等,提出每个管控单元的生态环境管控要求,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为了实现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整装成套、一图尽览、一表尽查”,我厅于2021年启动建设我省“三线一单”数据管理应用平台,平台于2022年正式上线运行,能够实现陕西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数据查询等功能,并为公众提供项目环评、规划环评等不同的工作场景所需要的业务支撑和数据支撑。管理部门和企业、公众从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官网“办事服务”栏目选择“三线一单”,即可登录“陕西省‘三线一单’数据应用系统”,系统供公众免费使用。平台的主要功能有3项:一是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一张图”展示查询。依托平台可随时查询我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数据,包括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成果,融合大气、水、土壤、资源等要素。二是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数据信息化管理。平台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数据信息化,同时集合国家和我省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实现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清单化和空间化。三是生态环境准入管控智能研判分析。平台用户可上传建设项目或规划的选址、选线信息,系统可自动生成建设项目或规划与管控单元对照分析报告,明确生态环境管控准入要求,为项目准入、规划编制、部门审批提供智能化服务,有效避免政府和企业决策投资的风险。谢谢。

中国城市网记者:

请问,在服务重点项目方面还有哪些具体举措?

冀  武:

感谢您的提问。一直以来,我厅高度重视建设项目的环评服务保障工作,在2024年,我省开展的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联动试点工作,荣获全省营商环境典型案例二等奖。今年,我厅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三个年”活动、打好“八场硬战”工作部署,结合工作职责,细化实化落实举措,健全闭环落实机制,凝心聚力,扎实推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强化制度保障。坚持抓项目促发展的鲜明导向,年初相继印发《陕西省生态环境厅深化高质量项目推进年2025实施方案》和《服务保障重点项目环评审批工作举措》两个制度性文件,在坚决守牢生态环境底线的基础上,明确了重点项目环评服务保障目标,优化服务保障措施,坚实了服务重点项目基础。

二是强化全过程服务。对重点项目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服务。在事前,主动征集各市人民政府及省级有关部门环评支持服务需求,将涉及我厅及生态环境部审批的重点项目全部纳入台账管理,并向生态环境部报送需国家支持的项目清单,加强与生态环境部协调沟通,推进项目进度。对纳入台账的重点项目落实专人负责,要求主动对接,为建设单位提供《重点项目环评审批服务单》,在环评文件编制前期指导建设单位运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做好项目前期方案论证,优化选址、选线,预防出现触碰法律底线的“硬伤”。在事中,开展介入技术服务,对建设单位和基层环评审批部门有关咨询,主动深入项目现场走访调研或组织远程会诊,及时予以回复,协助解决项目环评技术难题。在事后,严格环评文件质量把关,在受理和审批环节,做好环评文件规范性检查和编制质量检查,强力提升环评编制质量。

三是提高审批效率。畅通重点项目环评审批“绿色通道” ,坚持项目环评并联审批,其他部门审批事项依法不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坚持项目环评即受理即评估、评估审查同步、不见面审批。在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具备基本条件的重点项目采取容缺受理,先行组织开展技术审查等工作,待容缺要件完成后,第一时间予以审议和批复。加快环评审批进度,按需召开环评审查委员会会议,进一步压缩重点项目审批时间。

四是深化环评改革。联合省科技厅、省商务厅在10个园区开展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联动试点。通过在部分行业试点建设项目环评豁免、告知承诺、打捆审批和推进“两证合一”等政策措施,探索提升环评管理效能。经过1年多的试点,目前,我省10个园区共有34个项目享受试点红利,其中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的项目15个,实行共享监测的项目13个,实行豁免审批制的项目4个,实行简化内容的项目有4个,涉及项目总投资36.98亿元。今年还在西安、宝鸡两市开展优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试点改革,探索取消部分建设项目环评编制。西安市试点取消塑料制品业等4个行业11类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编制,宝鸡市取消纺织业等3个行业的17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宝鸡市高新区的一家新建汽车零部件制造项目已享受政策,取消环评报告表编制。

谢谢。

群众新闻网记者:

请介绍一下我省2024年本建设项目分级审批目录修订的主要思路,具体有哪些变化?

吕欣芸:

谢谢您的提问。环境影响评价是源头预防的主体性制度,对项目准入发挥着重要作用。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实行分级审批,分级审批目录在源头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规范各级环评审批部门权限,推动经济稳进向好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分级审批目录在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与当前形势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为此,生态环境部于2024年9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环境影响评价改革的通知》,要求“加强省级对重大项目环评的审批管理,除生态环境部负责审批环评的建设项目外,存在重大生态环境不利影响的项目环评原则上应由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审批。地级市(或直辖市的区县)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审批除部省两级之外,其他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基层区县生态环境部门仅根据市级生态环境部门授权承担部分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具体工作,并制定了建议由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审批环评的建设项目目录”。2024年本目录调整较上一版也就是2023年本《目录》的主要变化有5个方面:

一是《目录》的范围发生变化。2024年本《目录》明确省级审批项目35类,较2023年本《目录》的27类,增加了8类,分别是水库项目、引调水工程、港口码头项目、煤炭开采项目、非金属矿单独尾矿库及含尾矿库的矿山采选项目、危废处置项目、实验室、核技术利用的放射性污染治理这8类项目审批权限。对2023年本《目录》中的10类项目审批范围进行了调整,分别是水电抽水蓄能、风电光伏电站、机场、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冶炼、炼钢炼铁、玻璃、输变电工程、广播电视台(差转台)项目审批范围。

二是省级审批任务增加。省级负责除生态环境部审批权限以外,跨设区市的建设项目及我省的2024年本《目录》中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含特别规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的项目审批。同时,在生态环境部建议省级审批目录的基础上,我省结合实际,继续将陶瓷制造项目、关中地区新建黏土砖瓦(不含免烧砖瓦)项目、纸浆制造项目、造纸(不含废纸造纸)项目、特大型主题公园项目、人工湖(人工湿地)等项目的环评文件上收省级审批,强化对此类项目的环评审批管理。

三是市级审批任务有所增加。市级审批除国家和省级审批项目外,其他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以及我省的2024年本《目录》所列行业中非省级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

四是县级审批任务减少。县级只审批除国、省、市审批权之外的其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五是取消了西安市、榆林市省级审批权限,仍赋予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省级审批权限。

谢谢。

葛晗梅:

下面,请马林同志介绍我厅优化营商环境有关情况。

马  林:

首先,非常感谢媒体朋友对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大力支持。下面,我简要介绍一下我厅深化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有关情况。

按照省委、省政府深化“三个年”活动的部署要求,我厅持续推进行政审批便利化、污染治理精准化、执法监管规范化,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主要体现在以下4个方面:

一是制定我厅2025年实施方案。坚持把深化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作为服务高质量发展、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大局中高起点精心谋划。研究制定《陕西省生态环境厅深化营商环境突破年2025实施方案》,从三方面提出11条具体措施,持续推进行政审批便利化、污染治理精准化、执法监管规范化,确保了活动深入推进。

二是提升行政许可效能。制定《服务保障重点项目环评审批工作举措(试行)》,全力做好重点项目环评审批服务,明确强化组织协调、提供精准服务、创新审批方式、提升审批效能等13条服务保障措施,帮助企业纾难解困。对616个省级重点项目逐一调度环评审批进展情况,开展“一对一”服务指导,紧盯审批各环节做好服务保障。

三是落实规范涉企检查措施。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和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行为。在2024年帮扶企业开展大气绩效分级工作基础上,今年一季度持续优化应急减排清单,重点对保障民生、保障城市正常运转等企业或涉及国家战略性产业的工业企业和国家、省级重大工程项目予以支持。充分发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作用,畅通市场主体和群众反映问题渠道。今年一季度,接办受理群众举报555件,已办结437件,解决了一批群众关注的急难愁盼问题。

四是切实加强非现场执法。认真落实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用好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切实落实好首违不罚、轻微不罚等措施。对生态环境信用评价A级以上企业和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积极推行在线监控、无人机、用电用能监控等非现场检查手段。今年一季度,全省已将1319家企业纳入执法正面清单管理,指导帮扶企业534家(次)。

下一步,我厅将持续抓好深化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不断在提高审批效率、实施柔性执法下功夫。一是开展送法入园入企活动。重点对企业守法责任、绩效分级政策、核与辐射、执法检查等内容进行宣讲,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持续优化生态环境领域营商环境。二是提升各级环评审批能力水平。持续开展环评服务走基层活动,做好市县审批项目技术支持和政策指导,加强全省环评管理业务和环评单位针对性培训,提升基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能力。三是优化生态环境监管。认真落实深化“三个年”活动工作部署,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修订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全面推行审慎执法、柔性执法,打造“有温度”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谢谢。

葛晗梅:

谢谢马林同志的介绍。下面,请梁新辉同志介绍我省“无废城市”建设有关情况。

梁新辉:

首先,非常感谢媒体朋友对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下面,我简要介绍一下我省“无废城市”建设有关情况。

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2022年4月,国家确定西安市、咸阳市、神木市为我省“十四五”时期开展“无废城市”建设的城市,全面开启了我省“无废城市”建设的新实践。2022年12月,联合国大会第七十七届会议通过决议,宣布将每年的3月30日定为“国际无废日”,旨在促进可持续消费和生产模式,支持社会向循环经济转变,有助于减少污染、缓解气候危机、保护生物多样性、加强粮食安全和改善人类健康。可以说,“国际无废日”的设定、“无废城市”建设的开展,对倡导“无废”理念,加强固体废物综合治理具有强有力的促进和推动作用。今年3月28日,我们在西安汉城湖畔举办“无废时尚 美丽陕西”-2025年“国际无废日”陕西主场活动,全面展示了我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成效和“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成果。近三年来,我们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落实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核心,统筹城市发展与固体废物管理,探索“无废”实践,传播“无废”文化,讲好“无废”故事,我省“无废城市”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一是全省大力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累计创建国家级绿色工厂198家、绿色工业园区10个。积极探索煤矸石、粉煤灰等煤基固废规模化资源化利用新途径,神木市实施煤基固废处置协同生态修复示范试点。二是推行农业绿色生产。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05%、地膜处置率达到83%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三是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100%,西安市建成 5 座生活垃圾焚烧厂、4 座厨余(餐厨)垃圾处理厂,咸阳市依托水泥生产线建设规模5万吨/年的飞灰处置项目实现对垃圾焚烧飞灰的资源化利用。四是推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全省现有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场62座,年处理能力4758.42万吨。五是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西北区域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技术中心落户陕西,榆林市德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功入选国家第一批特殊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单位,西安、咸阳建立危险废物协同处置联动工作机制。六是创新打造全民参与方式。发布“无废城市”建设Logo,构建全方位宣教体系,创建“无废细胞”800余个,陕西三个案例成功入选巴塞尔公约亚太区域中心公布2023年“无废城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典型案例。

下一步,我们将巩固和拓展“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成果和实效,科学谋划“十五五”时期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将广泛凝聚“无废”共识,全方位提升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的认识度与参与度,推进“无废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助力建设美丽陕西。

谢谢。

葛晗梅: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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