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全省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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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效力状态 ]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3-11-24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全省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有关情况

时间: 2023-11-24 15:1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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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4日10时,陕西省生态环境厅举办新闻发布会,邀请到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执法局局长胡世军先生、省生态环境执法总队总队长赵瑞先生、副总队长赵志勇先生向大家介绍全省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发布会由宣传教育处处长葛晗梅女士主持。 

葛晗梅:

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好!欢迎参加省生态环境厅新闻发布会。近年来,全省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严格执法与精准帮扶并重、依法执法与服务企业并重、优化方式与提升效能并重,有效发挥“利剑”作用,推动解决了一批老百姓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积极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今天的发布会,我们邀请到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执法局局长胡世军先生、省生态环境执法总队总队长赵瑞先生、副总队长赵志勇先生向大家介绍全省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首先请胡世军局长介绍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情况。

胡世军:

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好!感谢各位媒体朋友长期以来对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今天新闻发布会主要内容是发布生态环境执法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我主要发布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我介绍一下2023年大气监督帮扶工作情况。今年,针对关中地区尤其是西安、咸阳、渭南三市空气质量在全国重点城市排名靠后的问题,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印发《陕西省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高规格召开全省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动员会,发出举全省之力打赢关中地区大气污染治理攻坚战的总号令。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在深度参与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践中彰显担当作为,主动融入主战场,组织开展了全年、全覆盖、不间断的关中地区大气监督帮扶,统筹全省生态环境执法队伍,集中优势力量着力推动解决重点区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采取“交叉执法+部门联动+科技手段”的方式精准狙击问题,有力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有力的执法保障。

从3月31日监督帮扶工作开展以来,截至11月15日,我厅共组织开展了17轮次的帮扶行动,出动执法人员8244人次,检查关中7市(区)企业(点位)7548家。对检查发现的环境问题,1538个问题要求立行立改,4636个问题要求限期整改,1个问题停产整改,1个违法问题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990个环境违法问题移交相关市(区)生态环境部门依法查处督办整改,119个问题移交职能部门、监管部门依法查处。

在监督帮扶工作中,我们探索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一是建立工作联动机制。深化“线上+线下”两个战场,优化“省—市—县”三级联动,建立多部门参与、上下级联动的监督帮扶工作组。一方面,针对重点地区和污染行业的特点,抽调了解生产工艺、了解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擅长自动监测技术等方面的执法骨干组成专业组,开展现场监督帮扶工作,充分发挥专业执法人员技术优势,持续对重点地区传导压力。另一方面,通过充分运用卫星遥感、污染源自动监控、企业用电用能等情况,结合排污许可、信访举报等管理信息,及时落实问题交办、现场核实、督办整改、督查复核等工作,压实地方责任,推动问题整改。形成指挥顺畅、协同高效、责任明晰的工作机制。二是建立从严管控机制。明确了重污染天气应急、异常高值区域排查、重点企业治理及达标排放、移动源及面源污染等监督帮扶重点任务,针对推送任务(点位),每日组织例行会商和重点专项会商,分区域、分行业进行综合分析,制定“现场+非现场”相结合的检查方案,确保有的放矢、有序完成。三是全面开展实战练兵。落实省级抽查、属地自查、全面监测的要求,运用无人机、PID、FID、风速仪、无人机、红外热成像仪等信息手段开展帮扶,不仅推动信息化手段应用在日常执法监管工作中逐步实现常态化,大大提高了执法效能,还发现和培养了一批实战型执法骨干。四是建立联动互通机制。强化与有关部门的联动,对监督帮扶中发现的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典型问题,及时通报给我厅有关业务部门,协同推进整改。对监督帮扶期间发现的典型事例、优秀案例等好的做法,及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跟踪报道,对完成工作任务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五是坚持标本兼治。把“项目化管理、清单化实施、异地交叉式检查”作为开展监督帮扶工作的重要方法。对发现的问题坚持查深查实,拉条挂账,跟踪督办,有效防止虚假整改、敷衍整改、表面整改等现象。建立省级监督帮扶常态化工作机制,及时总结整改难点和堵点,对空气质量改善不明显、重点问题突出的地区,开展异地抽查复核,确保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第二个方面,介绍一下2023年“利剑治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今年8月份,在综合分析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的基础上,我厅等四部门联合开展了“2023利剑治污”专项行动,对涉气污染源各类违法行为、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和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进行集中打击。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检察院与生态环境、市场监管部门联勤联动,重拳出击,集中查办了一批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取得了显著成效,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

截至11月6日,全省共办理“两打”案件85起(涉危废案件40起,涉在线监测案件45起),行政处罚1184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25起(涉危废案件17起,涉在线案件8起),刑事立案14起(涉危废案件11起,涉在线案件3起),发布典型案例12起(涉危废案例9起,涉在线案例3起)。在“2023利剑治污”第三方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专项整治中,共抽查检查64家第三方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300余份检验检测报告,发现问题176个,向当地相关部门移交20家机构问题;检查31家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发现9家存在严重环境违法问题,由省级环保部门立案查处,向市场监管部门移交5家,限期整改21家,立行立改5家。

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一是高规格召开动员会。8月22日,省大气专项办、省委政法委在西安召开“2023利剑治污”专项行动动员会,会议宣布启动“2023利剑治污”专项行动,并就有关工作任务做了系统安排部署。二是完善组织机构。动员会后,专项行动指挥部立即组建专项行动办公室,分设了督导检查组、案件审核组、信息调度组和部门协调组4个工作小组有序开展工作。各市(区)及时组织召开专项行动动员部署或推进会,传达全省专项行动动员会精神,完善组织机构和人员,形成责任明晰、领导有力、配合密切、运转有序的工作体系。三是通力协作。四部门建立了联络员制度、联席会议制度、信息通报制度和案件会商制度,及时共享工作动态、线索摸排、案件查处情况,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及重点案件查办情况,就工作中的疑点、难点问题进行磋商,有力提升了执法效能。 

(二)专项治理,严厉打击。一是加大打击力度。我厅对《“2023 利剑治污”专项行动方案》中明确的“三项打击重点”进一步细化,制订了《涉气污染源联合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方案》《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开展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整治督导检查方案》和《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督导检查方案》等4个专项方案,联合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二是充分协同作战。省公安厅将“昆仑2023”专项行动和打击环境污染犯罪相结合,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与生态环境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250次,出动警力1341人次,警车355辆次,检查企业666家次,联合整治突出问题31个。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生态环境厅开展了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与第三方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专项整治工作。省检察院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监督活动。共起诉大气污染刑事案件14件31人,摸排大气污染公益诉讼案件线索619件,立案589件,提出检察建议522件。省生态环境厅加强执法检查与线索摸排,累计组织出动执法人员36392人次,检查企业14718家次,发现问题859个,立案查处383件,处罚3190.79万元。其中移交市场监管部门2件,移送行政拘留9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14件,发布典型案例12件。并通过共享公安机关数据、调阅案卷、深挖线索,协助各市(区)共挖掘新增“两打”案件 56 起,新增移送公安案件 12 起,新增刑事立案案件 9起。各市(区)加强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协作力度,采取联合作战模式共同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宝鸡市成立市公安局环食药犯罪侦查支队驻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警务室,咸阳市成立市公安局派驻市生态环境局警务室,深化打击合力。三是开展督导检查。为提升专项行动实效,我厅联合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等部门,开展了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督导和检查工作,共检查企业 69 家次,发现 45 家企业存在 137 个立查立改问题,18 家企业存在34个限期整改问题,8家企业存在环境违法问题,已移交当地生态环境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

(三)举一反三,堵塞漏洞。针对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和重点涉气企业开展举一反三检查,特别对存在篡改编造原始数据等违法行为的第三方企业和授意、指使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篡改伪造监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排污企业,从重从严从快查处,有效消除同种风险隐患,堵塞管理漏洞,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截至10月底,共检查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514家次,责令整改23家,立案查处14家,处罚款81.4万元,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人,刑事立案1起。我厅还将于近期对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监督帮扶期间移交各地的涉嫌造假问题立案查处情况开展专项稽查,主要查执法机构是否存在有案不立、有案不移、处罚不到位、履职不到位等问题,违法企业是否存在立行立改、限期整改不到位等问题,切实做到打深打透。

(四)加强帮扶,强化普法。“两打”工作专业技术要求高,违法犯罪的隐蔽性较强,部分基层执法人员存在畏难情绪,针对现状,我们在个案查办中组建了技术帮扶团队,全时域、全过程为开展工作提供技术帮扶,有效解决了基层人员能力不足的问题。同时,结合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执法,我们利用线索排查和“双随机”入企检查时机,面对面向企业宣传、解读“两打”政策法规和典型案例,帮助企业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指导企业制定整改方案,推动企业真正知法、懂法、守法。 

   下一步,我们将巩固利剑治污专项行动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常态化推行行刑衔接联席会议、联合执法、应急处置、信息交流等工作机制,加强对证据认定、提前介入、协同办案等方面的共识,提高案件移交效率,提升行刑衔接实效,对污染损害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联合挂牌督办,对社会关注度高、重大疑难复杂以及新型案件,及时列入典型案例关注范围,确保在打击环境违法犯罪,服务高质量发展上有担当,有作为。

第三个方面,介绍非现场监管执法情况。

近年来,我们坚持把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考量,不断优化环境监管方式,既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又突出分级分类、精准施策、宽严相济,既保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又强调夯实基础、创新发展, 树牢审慎、善意执法办案理念,主动做好服务工作。

一是强化非现场监管。科技手段的使用是生态环境执法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及实际需要推动环境监管方式转变,提高环境执法效率的有益尝试,也是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推进的重要体现。近年来,我们针对违法手段日益隐蔽、且专业化程度极高的特点,主动依托移动执法装备、地面微站、无人机等技术手段,融合行政处罚、信访举报等管理平台,不断提升发现问题的能力。改变原地毯式排查、蹲点守候、经验判断等传统执法方式为物联感知、模型精准输出线索的高效精准执法手段,生态环境执法做到发现异常即预警,产生报警即核查,非主观轻微违法行为及时督促整改,主观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到位,不仅大幅减少了现场检查的频次,大幅提升了执法效能,还有效筑牢了生态环境保护防线。  

二是严格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为适应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需求,加大正向激励力度,充分发挥守法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全省生态环境执法坚持统一监管标准与差异化监管措施相结合、严格规范执法与精准帮扶相结合、加强监管执法与引导企业自觉守法相结合的原则,对民生保障类重点行业企业、污染小、吸纳就业能力强的行业企业、重点工程项目、联网且自动监控数据稳定达标等企业和单位优先纳入正面清单。对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事业单位减少现场执法检查频次,适度调整行政处罚的方式,审慎采取查封、扣押和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措施。对因非主观过错导致的违法行为,主动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的,以及初次环境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引导行政相对人及时自我改正,主动消除、减轻社会危害后果,防止“一刀切”执法。同时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工作制度,结合多部门联合执法,实行清单式检查,秉持“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最大限度减轻企业负担。

三是加大帮扶指导、服务惠企等正向激励力度。依法开展柔性执法,综合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告诫、行政建议等非强制手段,教育引导市场主体自觉守法、自我纠错;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寓普法于环境执法之中,积极开展“送法律、送规范、送服务”活动,不断增强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行政相对人法治意识,有效帮助企业消除违法隐患,降低违法风险;对重大典型违法问题和群众关注的违法问题,强化以案释法,引导排污单位自觉守法;建立生态环境守法促进机制,结合企业环境绩效水平、环境守法历史、污染物排放等情况,帮助企业制订更科学的环境管理措施,激发企业环境守法的内生动力。今年以来,我厅先后组织开展了大气监督帮扶、全省重点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专项督导帮扶、泾河流域涉水企业专项督导帮扶活动,对企业环保“三同时”及竣工验收、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施运行等情况进行全方位全流程“把脉问诊”,帮助企业查找分析超标原因,同时为企业宣传普及当前生态环境政策法规,提高企业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水平,营造了规范有序的营商环境。

四是畅通监督渠道,有效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我们致力于建立多层次、多阶段的环境信息公开机制,确保公众能够便捷知晓企业排污信息和守法义务,充分保障公众环境监督权落到实处。同时深化12369热线投诉举报情况日抽查督促,周调度提醒,月汇总通报工作机制,对群众反映集中、反复投诉的问题加强分析、预警,对举报办理情况进行抽查复核,有效提升公众满意度。今年以来,全省共受理环境投诉举报3733件,已办结3530件,办结率94.6%。对2304件已办结案件进行了抽查督办。发放有奖举报金额9.57万元,涉及案件288件,公布有奖举报案例7起。对49件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现场核查,推动企业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及时解决。

最后,介绍黄河干流、汉丹江流域(陕西段)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国家战略,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对维护水生态安全,推动水环境质量改善和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生态环境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各省要于2023年底前,完成流域干流及重要支流排污口排查,完成80%溯源和30%整治任务;2024年底前,基本完成排污口溯源,完成70%整治任务;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实施意见》要求和各项目标任务。

为给“十四五”期间我省黄河水污染防治工作摸清底数、奠定基础,在国家启动黄河流域排污口排查工作之前,我省参照国家长江流域排污口整治的做法,于2020年5月-10月,组织开展了黄河流域(陕西段)入河排污口现场排查工作,覆盖我省黄河流域的11个市(区)。我们按照“干流先行示范、支流学习跟进、以点及线带面、逐步纵深延展”的试点要求开展工作,确保“有口皆查、应查尽查”。排查期间共出动执法、监测人员8900余人次,徒步排查陕西境内黄河干流及21条主要一级支流,行程涉及约3199公里岸线,同时安排航测无人机对黄河干流(陕西段)入河排污口进行了遥测巡检,实施有效飞行42架次,航拍影像照片20923张,包括工业企业排口、农村生产生活和城镇生活排口、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口、雨洪排口,以及入河溪流、沟渠等“口子”,初步形成黄河(陕西段)入河排污口名录,基本摸清了底数。

2021年3月、6月和2022年5月,生态环境部分别印发了《关于印发〈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计划〉的函》《关于开展汉江上游及丹江口库区入河(库)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的函》,对相关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鉴于我省在2020年已经做了大量基础性工作并且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因此,我厅向生态环境部建议将我省当年排查范围从渭河流域宝鸡段和石川河流域扩大到我省渭河全流域和石川河流域,得到了生态环境部的认可,并表示在技术上给予支持。2021年7月和2022年6月,我厅印发了《黄河流域陕西段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汉丹江流域陕西段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按照“站在水里看岸上”原则,将所有向水体排污的“口子”都纳入排查整治范围。

截至目前,我省黄河干流陕西段和渭河干流陕西段及一级支流石川河和汉丹江流域陕西段入河排污口已完成基础资料整合汇总,无人机航空遥感及图像解译方案编制、无人机航空遥感及图像解译、人工徙步排查等工作,其中黄河流域共排查出排污口4040个,汉丹江流域陕西段共排查出排污口3117个,目前正在按计划开展监测、溯源、整治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和政府兜底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治理,以截污治污为重点,与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污水管网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能力提升等统筹安排,解决污水管网混接、错接、漏接等难点、痛点问题。通过“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实现排污口数量压减、布局优化、设置规范,并逐一明确排污口责任主体,建立管理台账并动态更新,结合我省实际落实国家工作要求,高标准完成排污口排查整治各项工作。

今年以来,我们还组织开展了黄河流域固体废物倾倒疑似问题点位现场核查、全省县级及以上湖库型和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执法检查、重点领域涉土壤污染防治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共抽查188家(次)涉水企业,65家重点煤矿企业,79家涉重金属、尾矿库以及存在土壤污染环境问题企业,98个水源地。全面完成生态环境部交办的277个黄河流域固体废物倾倒疑似问题点位的现场核查,排查确认98个黄河流域“清废”问题。为扎实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执法支撑。

葛晗梅:

谢谢胡世军局长的介绍。下面进入提问环节,提问前请报一下所在新闻媒体的名称。

人民周刊记者:

请问,在优化执法方式方面,省生态环境厅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哪些效果?

赵志勇:

谢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由我来介绍。为落实省委、省政府“三个年”活动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执法效能,我厅着眼优化执法方式、强化督导帮扶、规范执法行为,一手抓“非现场”执法,一手抓“服务式”帮扶,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执法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主要措施有四个方面:

一是从“经验执法”向“精准执法”转变。推行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差异化”执法+“非现场”监管,精准投放执法资源,积极打造“互联网+统一指挥+综合执法”的执法监管新模式。全省将1201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管理,今年以来,指导帮扶企业2013家次。采用在线监控、视频、用电用能监控、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检查、走航车、无人机等非现场执法方式检查3279家次,非现场检查发现问题195个,对核实违法行为立案查处88件,处罚金额774.7万元。充分发挥自动监控系统的“千里眼”作用,今年1-10月,省级监控平台累计下发电子超标督办单7913份,涉及企业643家次;“黄牌”警示6家严重超标排放企业,下发超标督办通知9份,对12家次超标排放企业立案查处,责令整改11家次。

二是从“刚性执法”向“柔性执法”转变。通过实行“裁量权”优化+“包容式”免罚,按照《陕西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中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11种不予处罚的情形,给予企业适度的容错改正空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部门积极从“刚性执法”向“柔性执法”转变。今年1-10月,全省共对90家符合条件的企业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免于处罚金额累计660.87万元,并向社会公开轻微免罚典型案例7件,通过柔性执法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三是从“监督检查”向“助企纾困”转变。坚持“执法+服务”的执法理念,积极推行“帮扶化”指导+“服务型”解难,采取“宣讲释法+以案说法”、“座谈交流+规范解读”、“把脉问诊+对症下药”等方式,帮助企业不断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帮扶解决实际问题。今年1-10月,省级执法部门上门服务企业153家次,向企业免费发送《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生态环境保护实用指南—履职守法权益清单》等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资料1200余本,为82家企业提出288条意见建议,全面彰显生态环境执法力度和温度。

四是从“直面执法”向“云端执法”转变。在推进非现场执法的同时,活用执法平台,强化“云端服务”。例如在对垃圾焚烧发电企业的监管过程中,我们利用所属市(区)联络员微信工作群,开展“云端”交流帮扶指导,对企业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预先提醒、主动指导、及时纠正。今年1-10月,对垃圾焚烧发电企业相关工作人员“云端”交流帮扶指导17家次,公开16家建成投运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企业污染物排放数据43385条,督促9家垃圾焚烧发电企业完成46次电子督办核实,切实将制度优势转化为监管效能。

下一步,我们将不断优化执法方式,深化“非现场执法”在日常执法中的运用实践,高效统筹执法资源,持续深化“四个转变”,以能力大提升、作风大转变、工作大落实,切实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效能,积极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葛晗梅:

谢谢赵志勇副总队长的介绍。还有一个问题,请继续提问。

西部网记者:

请问,在提升生态环境执法队伍能力水平,全面提升执法效能方面,省生态环境厅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怎么样的效果?

赵瑞:

谢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由我来介绍。近年来,我省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围绕实现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目标,和“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重要举措,持之以恒夯基础,强能力,促提升,不断完善执法机制,优化执法方式,有力推动和提高了执法队伍的机构规范化、装备现代化、队伍专业化和管理制度化水平。我们的主要做法有:

一、建立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突出“依法执法”。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全面建立责任落实机制。制订印发《陕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陕西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建立了目录清单年度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健全边界清晰、职责明确的执法体系。二是整合建立协同推进机制。建立生态环境执法、监测机构联合行动、联合培训、执法监测能力互补调配等机制;构建了各部门交叉执法大格局和生态环境问题线索通报反馈、信息共享、会商督办机制;强化区域协作,分别与河南省、山西省生态环境执法部门签订跨区域跨流域生态环境执法联动协议;强化行刑衔接合作力度,以齐抓共管的有力态势重拳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三是实施执法监督责任制。强化对执法人员执法行为、履责情况、工作成效的日常考核;完善“执法稽查+非现场稽查+专案稽查”工作模式,全面促进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提质增效。

二、规范制度程序,突出“规范”执法。一是全面落实“三项制度”。建成以移动执法为基础的监管执法平台,通过有效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倒逼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建立统筹强化监督机制。将执法资源更多配置到急难险重任务和大案要案中去,通过健全联合督查、监督帮扶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区域交叉执法,建立专案查办制度,集中调取精干执法资源,确保重点任务和重点案件办理高效完成。三是完善典型案例指导和普法制度。每年利用专项行动和专案查办的契机,开展“手把手教执法、送服务到基层”监管帮扶指导活动,为企业提出意见建议,现场解决环境污染问题。定期开展案件评查、总结、分析和典型案例报送工作,为执法人员查办各类案件提供有益的借鉴。四是加快执法规范化建设力度。指导各市(区)全面完成执法服装换发和行政执法证申领工作。建成陕西省移动源天地车人一体化管控大数据综合运用系统项目,升级了生态环境投诉举报管理系统、“双随机”抽查管理系统,平稳运维全省生态环境综合监管系统、陕西省省级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系统、机动车排放省级遥感检测系统平台,通过运用以上非现场监管手段,强化全方位监管。五是“律师驻队”赋能执法。与省内知名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协议,聘请行政执法领域资深律师提供咨询指导服务,充分发挥专业律师在规范一线执法、优化办案流程、避免法律风险、预防化解执法纠纷、普法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有力提升执法队伍的法律素养和执法办案效率。

三、苦练内功,助力工作提质增效。通过执法大练兵这一平台,不断创新优化实战练兵和业务培训,借助集中授课、技能比武、案卷评查、交叉执法、执法稽查、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对全省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实施分层培训和业务指导,有效提升了全省各级执法队伍的办案能力。今年,先后组织全省1500余名执法人员参加了各层次的法治讲座、专题培训;联合省总工会举办2023年全省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技能比武活动,将法律法规学习与现场执法技能比武相结合,对全省执法队伍的新装备应用能力、案件查办能力以及环保法律法规熟练掌握能力进行深入检验;建立17个环保执法实训基地,并为首家省级生态环境执法实战实训基地挂牌,通过在实战实训基地的理论与实践演训,补齐实战能力短板,为现场执法储备技术力量。

据统计,今年1-10 月,全省生态环境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 16.15 万人次,检查企业 62622 家次,共办理一般行政处罚案件 2811 起,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 14 起,实施查封扣押案件105 起,实施限制生产和停产整治案件 4 起,移送适用行政拘留案件49起,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4 起,解决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为全省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了生态环境执法力量。

以上就是我的介绍,谢谢!

葛晗梅:

谢谢赵瑞总队长的介绍。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执法局局长胡世军介绍全省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有关情况

省生态环境执法总队总队长赵瑞答记者问

省生态环境执法总队副总队长赵志勇答记者问

省生态环境厅宣传教育处处长葛晗梅主持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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