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环境保护局2006年第二季度新闻发布稿(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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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效力状态 ]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06-07-24

陕西省环境保护局2006年第二季度新闻发布稿(全文)

时间: 2006-07-24 17:2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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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大家好。

  今天新闻发布会共发布五项内容。一是通报今年第二季度全省环境质量状况;二是省政府对造纸企业作出调整意见;三是渭河流域首批排污许可证发放企业名单;四是省环保局成立核安全与辐射环境监督管理处及开发监督处更名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处的说明;五是通报一下一些地方政府私自制订土政策,干扰环保执法的情况。

  一、通报2006年第二季度环境质量状况

  2006年第二季度全省有16个市、县、区上报空气三项(SO2、NO2、PM10或TSP)常规监测结果,其中西安、宝鸡、铜川、咸阳、渭南、延安、汉中7个城市实行自动监测,安康、商洛、榆林、略阳实行每月5日法手工采样监测,耀州区、三原、韩城、兴平、华阴实行每季5日(1月、4月、7月、10月)法手工采样监测。14个市、县、区上报了降水监测结果。13个市、县、区上报了降尘监测结果。结果显示:

  1、空气环境

  10个地级城市空气污染综合指数平均为1.05,较上年同期下降0.17,空气环境质量有所好转;6个市、县、区空气污染综合指数平均为2.65, 较上年同期上升0.78,空气环境质量显著下降。其中:咸阳、西安、延安、略阳、韩城和三原6个地区空气质量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7个空气自动监测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64.8%~100.0%。10个地级城市空气质量好转的原因是影响其空气环境质量的主要污染物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浓度有所下降。本季度4月份我省陕北关中地区出现4~8次沙尘天气过程,陕北局部地区还出现了沙尘暴,频率低于常年,但高于去年和前年。受此影响,每季度实行5日法空气质量监测的三原、华阴、韩城等市、县空气中总悬浮颗粒物浓度显著上升,其空气质量明显下降。同一原因导致部分地区特别是陕北地区的延安和榆林自然降尘污染明显加重。本季度西安市二级和好于二级的天数为90天,与上年同期持平;宝鸡市90天,增加2天;咸阳市85天,减少5天;铜川市83天,减少1天;渭南83天,增加15天;延安59天,减少17天;汉中91天(全达标),增加5天。

  空气中的主要污染物可吸入颗粒物、总悬浮颗粒物浓度均明显升高。进行大气自动监测的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延安、汉中7个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平均值为0.100(毫克/立方米),全部低于0.15毫克/立方米的二级标准,较去年同期降低0.005(毫克/立方米),在进行五日法手工监测的9个市、县、区中,总悬浮颗粒物浓度平均值为0.441毫克/立方米,比上年上升0.083毫克/立方米。其中耀州区、三原县、韩城市、华阴县超过0.30毫克/立方米的国家二级标准。

  本季度10个地级市二氧化硫平均值为0.025毫克/立方米,比上年同期降低0.010毫克/立方米;6个县级市、县、区二氧化硫平均值为0.069毫克/立方米,较上年同期增加0.025毫克/立方米。但全省二氧化硫浓度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10个地级市二氧化氮浓度平均值为0.028毫克/立方米,基本与去年持平; 6个县级市、县、区二氧化氮浓度平均值为0.035毫克/立方米,较上年同期稍有上升。各地区平均值均远低于0.12毫克/立方米的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日均值标准。

  本季度监测的10个地级市和3个县、区(耀州、三原、略阳)监测的自然降尘为23.16吨/平方公里•月,比上年同期上升5.41吨/平方公里•月,上升辐席较大,其中西安、铜川、宝鸡、榆林、延安均有不同程度超标,全省平均值也超过18吨/平方公里•月的国家标准。

  本季度全省有14个市、县、区监测降水酸度,共采集雨样255个,检出酸雨样品2个,酸雨频率0.8%,降水pH最低值5.16,出现在6月份渭南市监测站测点。与去年同期相比,采集降雨量有所增加,酸雨频率有所下降。

  2、地表水环境

  本季度全省评价6条主要河流:渭河、延河、无定河、汉江、丹江、嘉陵江和11条城市附近河流:金陵河、榆溪河、灞河、黑河、沣河、皂河、涝河、临河、漆水河、河、北洛河。

  全省6条河流的40个监控断面中(1个断面断流,按39个计算),有59.0%的水质达到或优于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Ⅲ类标准,另外41.0%的水质为Ⅳ类、Ⅴ类和劣Ⅴ类水质。其中:I类断面有4个,占总断面数的10.2%;Ⅱ类15个,占38.4%;Ⅲ类4个,占10.2%;Ⅳ类5个,占12.8%;Ⅴ类2个,占5.1%;劣Ⅴ类9个,占23.1%。满足水域功能标准的断面27个,占总断面数的69.2%;不符合功能区划的断面有12个,占30.8%。

  与2005年同水期相比,属I类水质的断面减少1个,属Ⅱ类水质的断面增加4个,属Ⅲ类水质的断面增加2个,属Ⅳ类水质的断面持平,属Ⅴ类水质的断面减少1个,属劣Ⅴ类水质的断面减少4个。

  主要污染物为高锰酸钾指数和氨氮。渭河水质依然严重,汉江、嘉陵江水质良好,丹江有轻度污染。与2005年同水期相比,符合Ⅰ类水质的断面减少了3个,属Ⅱ类水质的断面增加了5个,属Ⅲ类水质的断面与去年持平;属Ⅳ类水质的断面减少了1个;劣Ⅴ类的断面与去年持平。

  11条城市附近河流16个监控断面有6个未超过Ⅳ类水质,10个断面超过了Ⅳ类水质标准,占62.5%。16个断面中Ⅱ类2个,占12.5%;Ⅲ类2个,占12.5%;Ⅳ类2个、占12.5%;Ⅴ类2个,占12.5%;劣Ⅴ类8个,占50%。

  与2005年同水期相比,属Ⅱ类水质的断面持平,属Ⅲ类水质的断面增加1个;属Ⅳ类水质的断面增加1个;属Ⅴ类水质的断面增加1个;属劣Ⅴ类水质的断面减少3个。

  3、声环境

  本季度我省在十二个城市(西安、铜川、宝鸡、咸阳、渭南、汉中、安康、商洛、延安、榆林、华阴和韩城)进行了功能区噪声定期监测。设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72个,获有效监测数据6912个。

  功能区噪声监测结果表明:O类区西安市、延安市夜间均超标;一类区昼间超标最为严重的是铜川市,夜间超标最为严重的是汉中市;二类区昼夜间超标最为严重的均为榆林市;三类区昼间未出现超标情况,夜间超标最为严重的是韩城市;四类区昼间超标最为严重的是榆林市和渭南市,夜间超标最为严重的仍然是榆林市;各城市功能区比较表明,榆林和延安市昼间和夜间噪声较重。

  二、渭河流域造纸行业结构调整的意见

  5月25日,陕西省人民政府批转了省发改委、省环保局、省监察厅、省工交办联合提出的《关于加强渭河流域造纸行业环境管理的意见》。意见指出:根据去年7月省环保局的普查,渭河流域造纸企业共148家,其中西安61家、宝鸡20家、咸阳16家、铜川5家、渭南45家、杨凌1家。造纸业是渭河流域最大的工业污染源,污染物排放量占流域内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的60%以上,所以,要对渭河流域造纸业进行规模压缩并强化环境管理。具体要求是:3.4万吨以下的化学、半化学制浆造纸企业和2万吨以下的废纸造纸企业予以淘汰关闭;2万吨以上3.4万吨以下的化学、半化学制浆造纸企业可以转产为废纸造纸企业;保留的化学制浆造纸企业必须在2007年底前建设正规碱回收装置,否则将予以关停;保留的2万吨以上废纸造纸企业或化学、半化学制浆造纸转产为废纸造纸的企业,属无脱墨工艺的企业,必须在2007年底完善环保设施全部实现“零排放”;其它保留的半化学制浆造纸和脱墨的废纸造纸企业要全部采取生化法处理废水,禁止用纯物理法和渗坑处理,确保废水稳定达标排放,否则予以关闭。

  根据以上要求,渭河流域须关闭的造纸企业有56家,化学、半化学制浆造纸可转产并拟转产的企业有17家,共计73家。其中西安关闭21家,转产9家;宝鸡关闭5家,转产5家;咸阳关闭5家;铜川关闭4家,转产1家;渭南关闭20家,转产2家;杨凌关闭1家。以上企业关闭后,造纸业的污染物排放负荷将减少30%左右。

  以上企业关闭后,渭河流域还保留有造纸企业92家,其中西安40家,宝鸡15家,咸阳11家,铜川1家,渭南25家。保留的企业必须按要求建成规范的环保设施,确保废水的稳定达标排放。其中污染物排放量最大的化学制浆造纸企业由原来的20家降为6家,这6家企业必须在2007年底前全部建成正规碱回收装置。目前,6家企业中,西安的3家已经初步建成,宝鸡的1家和咸阳的2家已经开始建设。

  三、省环保局首批负责发放的渭河流域排放水污染物许可企业名单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近年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一直要求地方各级环保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全面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今年国务院在《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中又明确提出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禁止无证或超总量排放污染物。为了落实国家的法律和规定,我局按照“先局部试点,后全面推开”,循序渐进的原则,2005年,我局制定了《渭河流域排放水污染物许可证管理制度》,并下发沿渭五个设区市和杨凌示范区环保局,决定先在渭河流域五市一区排放水污染物的重点企业中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明确化学制浆的造纸企业、果汁、化肥企业及设区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在陕的上市公司及所属集团等65家排污企业的排污许可证由省环境保护局发放,同时要求各设区市环保局确定本级发放排污许可证的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为了进一步强化此项工作,省环保局于2006年6月9日再次发出通知,要求渭河流域各级环保部门抓紧本级排污许可证的发放工作,同时要求已被列入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发放排污许可证申领名单的企业,必须于2006年11月15日前办理完成申领手续。对应申领而未办理申领排污许可证手续的企业,省环保局和沿渭各设区市环保局及县(区)环保局,应停止审批该企业的新、改、扩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停止给这些企业安排各种环保补助资金;对上市公司,环保部门不再出具各种环保证明;并按违反环保法进行严肃查处。希望各有关单位都要按照规定,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做好我省排污许可证的发放工作。

  在这里公布省环保局发放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的65家企业的名单,目的是引起各相关企业的重视。同时,也提请媒体和广大群众监督此项工作的进展和办理过程。

  四、关于省环保局成立核安全与辐射环境监督管理处及开发监督处更名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处的说明

  经省编办批复(陕编办发〔2006〕43号),省环保局成立核安全与辐射环境监督管理处;开发监督处更名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处。

  核安全与辐射环境监督管理处的主要职责是:草拟并组织实施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负责全省核设施、核技术应用安全和辐射放射污染防护、放射性废弃物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审核核与辐射安全行政许可事项;负责核与辐射环境事故、投诉与纠纷的调查和处理。

  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处主要职责是:草拟并组织实施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等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全省范围内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省级有关部门和市级编制的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查;负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行政许可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行政许可;负责环境影响评价证书的日常考核及管理。

  省环保局相关业务处室的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职责统一划归局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处。

  五、关于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破除地方保护主义的说明

  今年以来,省环保局在基层开展调研和执法检查工作中,发现了一些市、县政府为了地方利益,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于不顾,私自出台了一些有悖于环境保护法的“土政策”,如给一些企业挂上“县政府重点保护企业”、“县政府重点招商引资企业”等等的牌子,规定包括环保在内的政府执法部门在企业进行查检和执行公务时,必须经县政府同意,或者由县政府出具介绍信方可入内;更有甚者,对企业实行所谓的“20个平静工作日”制度,规定每月有20个工作日,政府相关部门不得到企业执行公务或进行执法检查。诸如此类的“土政策”,给了一些企业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以可乘之机,使一些企业在这些“土政策”的保护之下,出现了许多环境保护违法行为,而同时对环境保护执法又是一种严重的干扰和阻挠。对此,省人大执法检查组曾明确要求地方政府破除此类“土政策”,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但近期省环保局发现一些市县政府仍然在使用一些不合理的规定来干扰环保执法,对此,我们希望新闻单位能加强监督,督促有关市、县政府尽快破除这些违反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国家环保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

  附件

  陕西省环保局发放排放水污染物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西安市

  1、健力宝饮料有限公司

  2、西安鲜达绿色饮品有限公司(渭南顶好食品有限公司临潼分公司)

  3、西安交大秦美现代农业有限公司周至分公司

  4、巨浪果汁饮品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5、陕西瑞元果业有限公司

  6、西北化工研究院(氮肥)

  7、西安市污水处理厂

  8、西安市北石桥污水处理厂

9、陕西精密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10、西安南风日化有限责任公司

  11、陕西航空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2、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13、西飞国际

  14、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5、东盛药业公司

  16、西安海星现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7、利君制药股份公司

18、西安奥辉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19、西安兄弟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20、西安市秦悦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21、汉兴实业公司

咸阳市

  1、陕西省果品加工厂

  2、泾阳怡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3、咸阳富安果汁有限公司

  4、通达果汁礼泉有限公司

  5、通达果汁彬县有限公司

  6、北京汇源集团咸阳饮料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7、淳化恒兴果汁有限公司

8、兴平纸品包装集团公司

9、东方纸业集团

10、陕西兴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1、秦岭化肥有限公司武功分厂

12、咸阳太西化肥有限公司

13、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14、咸阳偏转集团公司

15、陕西长润通达果汁有限公司长武分公司

16、鼎盛果业(淳化)有限公司

17、陕西海升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乾县分公司

18、陕西世纪明大果业有限公司

19、天佑果蔬公司

20、咸阳安德利果蔬汁有限公司

  渭南市

1、富平三阳果蔬汁有限公司

2、蒲城兴隆果汁厂

3、渭南市污水处理厂

  4、渭河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5、陕西华山化工集团

  6、韩城中鲁果汁有限公司

  7、鼎盛果业(大荔)有限公司

  8、陕西高迪尔天然饮品有限公司

9、陕西海升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0、陕西恒兴公司合阳果汁厂

11、白水安德利果蔬汁有限公司

宝鸡市

1、宝鸡市十里铺污水处理厂

2、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3、秦川机床集团有限公司

  4、扶风法门寺纸业有限公司

  5、宝鸡市川龙化工有限公司

  6、秦岭化肥总厂及其分厂

  7、陕西省双菱化工集团公司宝鸡磷肥分公司

  8、眉县恒星果汁厂

  9、凤翔华美果菜汁有限公司

10、宝光股份公司

杨凌示范区

  1、杨凌区污水处理厂

铜川市

  1、秦岭水泥股份公司

  2、铜川市污水处理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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