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索 引 号 ] [ 主题词 ]
[ 主题分类 ] [ 体裁分类 ]
[ 发布机构 ] [ 效力状态 ]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4-01-22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 2024-01-22 16:23 |来源:
ztfd.png ztsx.png ztzc.png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厅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一)主动公开

持续做好人民群众关注的生态环境质量、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省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农村环境污染治理、排污许可和应对气候变化、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核与辐射、环境执法、环境应急、投诉举报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环境管理信息,规范公开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财政预决算、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条例》规定的信息。

全年主动公开信息4500余条(不含通过“实时空气质量状况发布系统”、“实时地表水质量状况发布系统”和“陕西省污染源环境监测信息发布平台”等其他网站链接平台或系统直接发布的信息),转载信息13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

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2件,按时办结103件(含上年结转5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4件,无超期办理,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败诉情形发生。

(三)政府信息管理

对照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指标和全省政务公开工作检查情况,查找不足、明确任务、细化分工。专题研究政府信息审核报送工作,理顺工作机制,压实主体责任,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规范性、严肃性。

(四)平台建设

充分运用各主流媒体和新闻发布平台。进一步加强厅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优化栏目设置,厅网站新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以及地表水环境质量信息实时发布、营商环境突破年等内容。同时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安全防护管理。

(五)监督保障

持续坚持政府信息公开与生态环境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定期检查信息公开情况,强化厅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管。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并足额保障。积极参加我省举办的培训,同时面向厅直系统举办业务培训1期,面向企业举办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相关业务培训3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1392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19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12
行政强制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科研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总计
企业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9821110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415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30113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101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22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2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28213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99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22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11
2.重复申请101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44
(七)总计9831110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4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其他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纠正结果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具体措施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二是政策文件解读工作仍需加强。

2024年,我厅将继续按照有关要求和《条例》规定,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创新方式方法,规范工作流程,丰富公开内容,破解矛盾难题,提高工作质量,更好地满足群众需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我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厅未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1月2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