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 主题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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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 体裁分类 ] | ||
[ 发布机构 ] | [ 效力状态 ] | ||
[ 成文日期 ] | [ 发布日期 ] | 2024-01-22 |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厅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一)主动公开
持续做好人民群众关注的生态环境质量、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省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农村环境污染治理、排污许可和应对气候变化、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核与辐射、环境执法、环境应急、投诉举报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环境管理信息,规范公开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财政预决算、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条例》规定的信息。
全年主动公开信息4500余条(不含通过“实时空气质量状况发布系统”、“实时地表水质量状况发布系统”和“陕西省污染源环境监测信息发布平台”等其他网站链接平台或系统直接发布的信息),转载信息13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
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2件,按时办结103件(含上年结转5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4件,无超期办理,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败诉情形发生。
(三)政府信息管理
对照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指标和全省政务公开工作检查情况,查找不足、明确任务、细化分工。专题研究政府信息审核报送工作,理顺工作机制,压实主体责任,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规范性、严肃性。
(四)平台建设
充分运用各主流媒体和新闻发布平台。进一步加强厅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优化栏目设置,厅网站新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以及地表水环境质量信息实时发布、营商环境突破年等内容。同时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安全防护管理。
(五)监督保障
持续坚持政府信息公开与生态环境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定期检查信息公开情况,强化厅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管。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并足额保障。积极参加我省举办的培训,同时面向厅直系统举办业务培训1期,面向企业举办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相关业务培训3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3 | 9 | 2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98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2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
商业 | 科研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总计 | ||||
企业 | 机构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98 | 2 | 1 | 1 | 10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1 | 5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0 | 1 | 1 | 3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0 | 1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2 | 2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2 | 2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8 | 2 | 1 | 3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9 | 9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2 | 2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 | 1 | ||||||
2.重复申请 | 10 | 1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4 | 4 | |||||||
(七)总计 | 98 | 3 | 1 | 1 | 10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4 | 4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纠正 | 结果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具体措施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二是政策文件解读工作仍需加强。
2024年,我厅将继续按照有关要求和《条例》规定,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创新方式方法,规范工作流程,丰富公开内容,破解矛盾难题,提高工作质量,更好地满足群众需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我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厅未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