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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 发布日期 ] | 2018-01-31 |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规定和要求,现公布陕西省环境保护厅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取及减免费用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通过陕西省环境保护厅门户网站(www.snepb.gov.cn)下载。
一、概述
2017年,我厅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环保工作的一项基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省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能力提升,狠抓工作落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以更快改善全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公众关心的环境问题为重点,创新公开形式,拓展公开渠道,加大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推进环境信息公开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服务人民群众的时效性、权威性和针对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合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我厅一直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打造阳光政府和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视为环保工作的基础工程、窗口工程和服务工程来抓,作为办大事、议全局的重点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建立了协调统一的长效机制,形成了厅领导经常过问、处室(单位)、具体工作人员各负其责三级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环保重点工作紧密结合,年初同部署、年内同落实、年终同总结,厅领导多次批示或在重要会议上对信息公开提出要求,全年9次在厅务会上研究环保重点工作相关的信息公开。
(二)认真贯彻落实中省文件精神,努力推进政务公开。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细化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7〕31号)、《关于印发〈环境保护部落实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环办厅函〔2017〕635号)要求,制订印发了《陕西省环境保护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实施方案》,方案将我厅政务公开的各项任务细化分解,共分解为50项具体任务,逐项明确工作要求、工作时限和责任部门,并按方案公开信息、监督检查;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7〕70号)指导我省试点县(区)环保局基层政务公开试点工作的开展。
(三)不断完善制度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更新我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内容;在原有工作制度基础上,年内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加强空气质量预报体系能力建设和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关于深入落实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的通知》、《关于建设陕西环保系统新媒体矩阵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舆情处理工作的通知》等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文件。
(四)继续用好多种载体,增强公开实效。一是坚持建好用好厅门户网站,实施网站主要设备系统的升级,增设无障碍辅助浏览功能,完成了网站的全面改版,充分发挥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及时发布我省环境保护信息。二是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新闻通稿等方式,积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发布环保信息和宣传政策。三是在办公地点安装环保信息查询设备、设置行政许可事项统一受理窗口,在新城广场设置环保信息发布显示大屏,方便群众办事和及时了解我省环保政策、环境质量和环保工作。四是通过12369环保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及时受理群众的投诉和咨询。五是建立与省政府门户网站、环保部网站、新闻媒体的信息公开联动机制,形成了重要环保信息在我厅网站公开的同时通过其他媒体及时发布、中省政府网站和主流媒体环境保护信息在我厅网站转载的双向互动机制。六是在开通 “陕西环保”政务微博、微信平台的基础上,建立了全省环保系统新媒体矩阵,充分运用新媒体,发布环保信息,与公众互动。六是通过省政府组织的“邀请公民代表走进省政府”活动,围绕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向公民代表通报我省空气质量状况、主要工作开展情况等,与公民代表面对面交流。
(五)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结合环境保护督察、大气污染治理、重污染天气应急、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污染物排放许可等我省环保重点工作的开展,采用公众易于接受的形式,加大政策解读力度。通过厅门户网站发布中省环保政策解读信息37条;通过新闻发布会、陕西日报等新闻媒体对《陕西省2017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陕西2017年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配套方案》和《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进行系列解读;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对《陕西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陕西省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计划》、《陕西省水污染防治2017年度工作方案》用图解的方式进行解读。继续开展环保舆情监控、收集、研判,对涉及我省的环保舆情每日进行收集,全年共制作舆情日报248期,对于公众和媒体关注的环境污染等热点问题,按程序进行核查,并通过厅门户网站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六)继续加强学习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中省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的相关文件,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二是积极参加业务培训,选派3人次参加了省政府和环保部组织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相关业务培训。三是举办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相关业务培训3次,培训厅直系统、市级和省管县级环保部门相关工作人员110余人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900余条,内容涉及环境保护督察信息、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监管等重点领域环境保护信息,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农村环境污染治理、总量减排、固废管理、核与辐射监管、环境执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环境管理信息,我厅机构职能等概况信息,信息公开制度和报告,法规文件、政策解读、环保标准、规划计划、环境统计、财务管理、排污收费、目标责任考核、重大项目、应急管理、环保工作动态、通知公告、公示、省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等。
(一)厅门户网站(www.snepb.gov.cn)
2017年,厅门户网站作为我厅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共发布政府信息近万条(含网站链接系统发布信息数),网站累计访问量2975余万人次,其中:公文1100余份(其中:规范性文件4份),环保工作动态信息2500余条、公示公告347条,政策解读信息37条。我厅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部公开并及时进行动态更新。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于2017年3月9日发布。
环境保护督察、环境质量和环境监管等信息公开情况如下:
1. 环境保护督察信息公开情况
开设“环境保护督察在陕西”栏目,围绕督察进驻、督察反馈、督察整改3 个方面,发布中央对我省环境保护督察和我省开展环境保护督察的政务公开信息275条,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公众期待。
2.环境质量信息公开情况
⑴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的发布范围由全省13个地级市(区)扩大到122个县(市/区/新城/基地)和143个(含9个国控对照点)站点。通过网站“陕西省环境空气质量实时发布平台”实时发布上述市、县和点位的空气质量,内容包括空气质量指数(AQI)、空气质量级别、首要污染物、对健康影响及建议采取的措施等;每日发布上述13个地级市(区)和122个县(市/区/新城/基地)的空气质量监测日报数据、分级天数统计数据,以及13个地级市(区)的空气质量预报,如下图所示,按月发布全省空气环境质量状况。
⑵按月发布我省主要河流(渭河及其支流、汉丹江等)考核断面水质监测结果(内容包括:监测项目、考核目标、监测结果和达标情况等)和城市水环境质量排名。
⑶按月公布28个市级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水质状况报告,按季公布我省县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水质状况报告,内容包括:监测情况、评价标准及方法、监测结果及是否达标等。
⑷按季发布全省季度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辐射环境质量和声环境质量状况。
⑸ 2017年6月1日发布《2016陕西省环境状况公报》。
3.环境监管信息公开情况
及时公开污染源监管信息,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农村环境污染治理、总量减排、固废管理、核与辐射监管、环境执法、环境应急、投诉举报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环境管理信息。
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一是对我厅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审批全部实行受理公开、批复前公示和批复结果公开。二是对我厅受理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审批全部实行受理公开、批复前公示和批复结果公开。三是通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公开我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信息。四是公开我省具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单位信息。五是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批复项目建设的环境监理情况。
⑵重点排污单位。一是公布了2017年我省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二是通过网站的“陕西省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监测信息发布平台”发布企业基本信息、自行监测方案和年度报告,每小时公布一次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信息。三是定期发布监督性监测信息。四是公开省级挂牌督办环境违法问题,按季度公开我省纳入主要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国家重点监控企业“黄牌”名单,主要污染物排放超标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及处理整改进展情况等。
⑶环境监管执法。一是公开执法检查随机抽查结果,以及对环境违法企业查处和行政处罚的情况。二是公开媒体曝光和群众投诉环境问题的核查结果。三是按季公开全省国控企业排污费征收情况。
⑷投诉举报。通过“陕西省环境保护投诉举报管理系统公开群众投诉举报环境问题的办理情况和结果,共公开669件。
⒋行政许可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我厅承担行政许可事项的办事指南均通过网站公开,并及时进行动态更新。二是对我厅审批行政许可事项(涉及国家秘密除外)的申请情况、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进行公开,共公开533个。
⒌省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我厅承办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共52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23件,政协委员提案29件,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规范化的工作程序和办理机制,按规定时限办结后,办理结果全部在我厅门户网站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栏目和省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栏目按规范要求公开。被省政协评为“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先进承办单位”。
在做好厅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的同时,加大向环保部和省政府网站报送信息力度,全年环保部网站发布我厅报送信息126条,省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我厅报送信息228条。
(二)行政许可受理窗口
我厅设立行政许可受理统一窗口,本着集中、透明、便民、高效的原则,开展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我厅承担的所有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指南,包括需提交的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全部上墙公示,办理情况在厅网站公示,确保行政审批公开透明。
(三)新闻媒体
2017年,我厅共组织新闻发布会13次,其中在省政府新闻办发布6场,自主发布7场,向社会发布全省环境状况、2017年铁腕治霾“1+9”行动方案和进展情况、《陕西省2017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及其五个配套方案、《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7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巡查执法进展、全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等,10场新闻发布会由厅级领导发布信息,在省政府新闻办8月1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厅党组书记、厅长发布2017年上半年全省环境质量状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充分利用中省主流媒体,围绕环境保护督察、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环境执法、固废管理、核与辐射监管等环保重点工作,推出了一系列政策解读、通讯、消息等重点宣传稿件,及时发布环境质量状况。全年共刊(播)发环境新闻报道4739条。刊发《陕西日报》环保专版27个。
(四)微博微信新媒体
2017年,通过“陕西环保”官方政务微信平台共发布环保政策法规、环境质量状况、环保工作成效、环保科学知识等各类图文信息2000余条,共推送消息310余次,用户转发量近30000余次,总阅读量超过210万次;平台接收用户消息15万余条,回复用户投诉建议11.1万余条; “陕西环保”官方微博共发送微博3800余条,新浪粉丝近十万。
“陕西环保”政务微信获得腾讯大秦网2017陕西政务新媒体创新传播优秀案例。
“陕西环保”政务微信二维码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厅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9件,其中:通过厅门户网站在线提交申请34件,信函申请22件,申请人上门申请3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雾霾治理、总量减排、环境执法等方面。
对上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厅均按照“统一接收、分工承办、办理反馈、及时回访”的流程按时办结。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厅未向申请人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的任何费用。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取得积极成效,但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环境信息需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为:部分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环境信息数据更新不够及时、个别信息发布系统曾出现运行不稳定情况,信息公开范围需要继续拓展。
2018年我厅将紧密围绕中心工作,人民群众期盼关切,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省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增强服务理念,深化环境信息公开,更加积极主动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工作制度,进一步提高公开质量和时效,继续加大环境质量等信息的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完善网站平台功能,更好地向人民群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