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渭南市、延安市、榆林市、汉中市、安康市生态环境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清洁生产评估与验收指南》相关规定要求,经组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西安市等6市8家企业审核通过,现予以公布。
附件: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2025年通过企业名单(第二批)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