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同意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
变更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函
陕环辐射函〔2025〕56号
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办理变更辐射安全许可证的请示》(测井公司〔2025〕14号)收悉,依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意你公司辐射安全许可证法人代表由“今明权”变更为“汪国庆”,其他内容不作改变。许可证编号为:陕环辐证〔00020〕,有效期至2028年10月11日。
接到此函后,请20日内将变更情况报属地生态环境局及执法支队。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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