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反馈《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

关于反馈《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

时间: 2019-01-17 10:1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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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办公厅:

贵厅4278号办文单转来生态环境部《关于征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环办土壤函〔2018〕1506号)收悉。经征求省级相关厅局意见,现将修改意见函复如下:

一、第6页:建议将“(三)实施治理工程1.控源截污”中,“加快提高……出水应达到地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生态环境部参与)”修改为“加快提高……出水应达到地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生态环境部牵头,住房城乡建设部参与)”。

二、第7页:建议将“(三)实施治理工程1.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中,“鼓励和引导第三方处理对养殖场(户)畜禽粪污进行专业化集中处理,推广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等技术模式。”修改为“扶持畜禽规模养殖场建设粪污处理配套设施,推广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等技术模式。”。

三、第9页:建议将“(三)实施治理工程4.实施活水保质”中,“推进水体……用于河道生态补水。(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参与)”修改为“推进水体……用于河道生态补水。(水利部牵头,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参与)”。

四、第13页:建议将“(二)加大资金投入”中,“在严格审慎合规授信的前提下,鼓励金融机构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提供信贷支持。”修改为“在确保不增加政府隐性债务的基础上,在严格审慎合规授信的前提下,鼓励金融机构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提供信贷支持。”。

特此函复。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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