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陕西荣元再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污染物排放指标的函

关于陕西荣元再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污染物排放指标的函

时间: 2018-12-13 10:3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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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荣元再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年处理10万吨废润滑油再生项目所需1.12吨/年二氧化硫、2.31吨/年氮氧化物、401公斤/年化学需氧量、48公斤/年氨氮污染物指标已通过陕西省环境保护厅排污权储备管理中心合法交易取得,经审核,同意你公司将以上交易取得的污染物排放权指标用于该项目。你公司在生产运营过程中应自觉遵守排污许可证管理相关要求,自证守法、按证排污。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2018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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