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陕西品诚热力有限公司污染物排放指标的函

关于陕西品诚热力有限公司污染物排放指标的函

时间: 2018-12-13 10:2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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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品诚热力有限公司:

你公司2号供热站及供暖管网工程所需16.2吨/年二氧化硫、27.03吨/年氮氧化物、2.541吨/年化学需氧量、315公斤/年氨氮污染物指标已通过陕西省环境保护厅排污权储备管理中心合法交易取得,经审核,同意你公司将以上交易取得的污染物排放权指标用于该项目。你公司在生产运营过程中应自觉遵守排污许可证管理相关要求,自证守法、按证排污。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代章)

2018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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