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发挥生态环保“一报一刊”宣传作用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发挥生态环保“一报一刊”宣传作用的通知

时间: 2018-11-28 10:4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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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环保局,韩城市环保局,杨凌示范区环保局,、西咸新区环保局: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生态环保大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积极发挥生态环境主流媒体的舆论引导、政策指导、媒体监督、资讯服务,等作用,推进我省生态环保工作现就进一步加强《中国环境报》、《环境保护》等刊物新闻宣传和推广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生态环保“一报一刊”对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意义

《中国环境报》、《环境保护》等报刊、杂志是生态环境部指定的信息公开媒体,权威解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理论体系,发布党和国家出台的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积极报道全国生态环保最新实践和各地经验,传播环境保护相关技术和知识,监督环境违法行为,是面向环保战线广大职工、社会各阶层的专业报刊。在舆论引导、政策解读、法规宣贯、舆论监督、环境教育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对于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具有重要的意义。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一定要把“一报一刊”作为我省学习宣传“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平台,充分发挥其重要作用。

二、积极组织在生态环保“一报一刊”上宣传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的工作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利用生态环保“一报一刊”宣传我省各地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实践中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凝聚广大环保职工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的信心和决心;。要利用生态环保“一报一刊”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发挥环境新闻舆论监督和引导作用,积极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引导企事业单位知法遵法守法用法,推动我省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顺利完成。要加强与《中国环境报》驻陕西记者站的日常联系和沟通,及时提供环境新闻信息线索,为记者站采访提供必要支持和便利条件。同时,要重视本地通讯员队伍建设,及时推荐思想好、作风正、懂业务、能力强的优秀人才充实通讯员队伍,并适时开展采风活动和基层采访活动,积极宣传我省环保系统上下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保大会精神的具体举措和实际行动,反映基层干部群众学习贯彻的典型事迹和良好风貌,提高在《中国环境报》的投稿量和质量,每年各市区在《中国环境报》组织一次专版,至少报道新闻线索50条,扩大我省生态环保工作的影响力。要充分发挥中省市直属企业、社区、学校等的积极性,带动他们积极踊跃投稿,交流经验、沟通信息、展示成果。 

三、周密部署以扩大生态环保“一报一刊”的覆盖面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将订阅“一报一刊”作为了解和掌握最新环保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当前形势的重要渠道,作为展示各地环境管理经验和树立良好形象的重要载体,加大宣传征订力度,确保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人手一份,确保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人手一份,增强领导干部的生态环境意识,提高各地环境监管队伍素质。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对企业订阅《中国环境报》工作加强宣传动员,使企业通过报纸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家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产业要求。同时要积极拓宽渠道,借助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区”、环保“创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绿色文明示范工程”等平台,让生态环保“一报一刊”进村庄、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不断扩大覆盖面。

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扩大生态环保“一报一刊”覆盖面的工作。各市要及时收集本地区情况,于2019年2月8日前报省厅宣教中心(中国环境报陕西记者站)。

联 系 人:肖颖   029-85429295

投稿邮箱:shbxjzx@126.com

 

附件:2019年“一报一刊”订阅指导目标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11月14日

 

附件

 

2019年环保“一报一刊”订阅指导目标

单    位

中国环境报

环境保护

西安市环保局

3200份 

100

宝鸡市环保局

1200份 

100

咸阳市环保局

1000

100

铜川市环保局

500

80

渭南市环保局

1200

100

延安市环保局

1100

100

榆林市环保局

1100

100

汉中市环保局

800

100

安康市环保局

600

80

商洛市环保局

600

80

杨凌示范区环保局

100

50

西咸新区

300

50

韩城市环保局

100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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