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陕西省2026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的通知
陕环综合〔2026〕23号
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杨凌示范区生态环境局,厅机关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第27号)要求,我厅对各市(区)报送的2026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进行梳理汇总,形成《陕西省2026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要求,履行好生态环境监管职能,督促辖区环境监管重点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好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等工作。
附件: 陕西省2026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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