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报2020年全省环境质量状况的函

关于通报2020年全省环境质量状况的函

时间: 2021-03-31 11:3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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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人民政府,韩城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西咸新区管委会:

为促进各市(区)人民政府依法改善行政区域内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的规定,现将2020年全省环境质量状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状况

2020年,全省13个市(区)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为287.8天,同比增加22.5天;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平均7.5天,同比减少9.6天;PM10平均浓度为7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1%;PM2.5平均浓度为4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4%。全省降尘量平均为6.3吨/平方公里·月,同比下降20.3%,未检出酸雨样品。全省辐射环境质量状况良好,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昼间点次达标率高于夜间。全省生态状况指数(EI)值为69.51,评价等级为“良”,同比无明显变化,生态质量稳定。

2020年,全省主要河流中,汉江、丹江和嘉陵江水质优;渭河干流水质良好,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平均浓度同比分别下降7.9%和27.3%;出省断面潼关吊桥水质达到Ⅱ类;渭河支流总体水质良好,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同比下降8.0%,氨氮平均浓度同比下降22.0%;无定河水质优;延河水质良好。石门水库和瀛湖水质优,王瑶水库良好,红碱淖重度污染,除石门水库上年缺测不比较外,其他3个湖库同比水质均无明显变化。27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率100%,水量达标率100%。全省农用地土壤环境状况总体稳定。

二、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20年,全省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和西咸新区13个市(区)均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监测和评价空气质量。

(一)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

2020年,全省13个市(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4.50,同比下降10.0%。环境空气质量由好到差依次是安康、商洛、延安、汉中、榆林、宝鸡、铜川、杨凌、韩城、西咸、西安、渭南、咸阳。


安康、韩城、西咸、榆林、铜川、西安、咸阳、延安、宝鸡、汉中、杨凌、渭南、商洛同比下降(按下降幅度从高到低排序)。

2020年各市(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期对比

城市

2019年

2020年

同比

西安

5.81

5.24

-9.8%

宝鸡

4.87

4.43

-9.0%

咸阳

5.94

5.37

-9.6%

铜川

4.99

4.50

-9.8%

渭南

5.80

5.35

-7.8%

杨凌

5.04

4.64

-7.9%

西咸

5.62

5.04

-10.3%

韩城

5.80

4.95

-14.7%

延安

4.41

4.01

-9.1%

榆林

4.68

4.21

-10.0%

汉中

4.45

4.08

-8.3%

安康

3.95

3.30

-16.5%

商洛

3.65

3.40

-6.8%

(二)优良天数。

2020年,13个市(区)优良天数为235~347天,平均优良率为78.6%。


2020年各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类别统计

单位:天

区域

城市

轻度

污染

中度

污染

重度

污染

严重

污染

优良天

合计

优良天数

比例(%)

关中

西安

56

194

80

21

15

0

250

68.3

宝鸡

74

208

59

17

8

0

282

77.0

咸阳

55

180

91

20

18

2

235

64.2

铜川

50

236

67

10

3

0

286

78.1

渭南

39

203

90

24

9

1

242

66.1

杨凌

68

181

82

16

19

0

249

68.0

西咸

57

212

67

18

12

0

269

73.5

韩城

49

221

80

11

5

0

270

73.8

陕北

延安

73

266

25

2

0

0

339

92.6

榆林

44

267

51

3

1

0

311

85.0

陕南

汉中

116

199

41

6

4

0

315

86.1

安康

146

200

18

2

0

0

346

94.5

商洛

114

233

17

2

0

0

347

94.8

韩城、渭南、西咸、西安、咸阳、铜川、安康、延安、榆林、商洛、汉中、宝鸡、杨凌等13个市(区)优良天数同比均增加(按增加天数从高到低排序)。

咸阳、西咸、渭南、西安、宝鸡、韩城、汉中、铜川、杨凌、安康、商洛、延安、榆林等13个市(区)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均减少(按减少天数从高到低排序)。

2020年各市(区)优良天数同期对比

单位:天

城市

优良天数

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

2019年

2020年

同比增减

2019年

2020年

同比增减

西安

225

250

25

28

15

-13

宝鸡

273

282

9

20

8

-12

咸阳

214

235

21

42

20

-22

铜川

266

286

20

9

3

-6

渭南

205

242

37

30

10

-20

杨凌

248

249

1

25

19

-6

西咸

237

269

32

33

12

-21

韩城

202

270

68

14

5

-9

延安

323

339

16

1

0

-1

榆林

295

311

16

2

1

-1

汉中

303

315

12

11

4

-7

安康

326

346

20

4

0

-4

商洛

332

347

15

3

0

-3

(三)主要污染物浓度。

1.可吸入颗粒物(PM10)。2020年,13个市(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范围为51~91微克/立方米,平均为7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1%。

韩城、安康、延安、西咸、汉中、铜川、榆林、咸阳、渭南、宝鸡、西安、杨凌、商洛同比下降(按下降幅度从高到低排序)。

2020年各市(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同期对比

单位:微克/立方米

城市

2019年

2020年

同比

西安

96

88

-8.3%

宝鸡

82

74

-9.8%

咸阳

101

91

-9.9%

铜川

80

71

-11.3%

渭南

101

91

-9.9%

杨凌

85

79

-7.1%

西咸

96

85

-11.5%

韩城

88

72

-18.2%

延安

67

58

-13.4%

榆林

66

59

-10.6%

汉中

71

63

-11.3%

安康

64

53

-17.2%

商洛

54

51

-5.6%

2.细颗粒物(PM2.5)。细颗粒物(PM2.5)浓度范围为30~54微克/立方米,平均为4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4%。

安康、韩城、咸阳、西咸、汉中、西安、杨凌、铜川、宝鸡、商洛、榆林、渭南同比下降(按下降幅度从高到低排序),延安同比上升。

2020年各市(区)细颗粒物(PM2.5)同期对比

单位:微克/立方米

城市

2019年

2020年

同比

西安

57

51

-10.5%

宝鸡

51

47

-7.8%

咸阳

65

54

-16.9%

铜川

47

43

-8.5%

渭南

56

53

-5.4%

杨凌

57

52

-8.8%

西咸

60

51

-15.0%

韩城

52

43

-17.3%

延安

31

32

3.2%

榆林

35

33

-5.7%

汉中

46

40

-13.0%

安康

39

32

-17.9%

商洛

32

30

-6.3%

2020年各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主要污染物浓度

城市

可吸入颗粒物(PM10)

细颗粒物(PM2.5)

二氧化硫(SO2)

二氧化氮(NO2)

一氧化碳(CO)

臭氧

(O3)

西安

88

51

8

41

1.5

159

宝鸡

74

47

8

30

1.2

136

咸阳

91

54

9

40

1.5

160

铜川

71

43

12

31

1.3

153

渭南

91

53

11

38

1.7

159

杨凌

79

52

8

24

1.4

151

西咸

85

51

9

37

1.5

147

韩城

72

43

21

29

2.3

166

延安

58

32

6

36

1.7

136

榆林

59

33

12

37

1.5

149

汉中

63

40

13

24

1.7

128

安康

53

32

9

19

1.1

116

商洛

51

30

10

23

1

130

平均

72

43

10

31

1.5

145

二级标准

70

35

60

40

4

160

注:CO为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单位为毫克/立方米;其他五项指标单位为微克/立方米,O3为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的第90百分位数。

(四)自然降尘。

2020年,全省11个市(区)降尘范围为4.7~9.5吨/平方公里·月。降尘量较大的城市为榆林市、延安市和商洛市,分别为9.5、8.4和7.7吨/平方公里·月。同比增幅较大的是榆林市和渭南市,分别升高15.9%和13.7%;同比降幅较大的是延安市和西安市,分别下降46.2%和34.2%。

2020年各市(区)自然降尘量同期对比

单位:吨/平方公里·月

城市

2019年

2020年

同比

西安

7.9

5.2

-34.2%

宝鸡

7.3

4.9

-32.9%

咸阳

6.9

4.7

-31.9%

铜川

6.2

5.5

-11.3%

渭南

5.1

5.8

13.7%

延安

15.6

8.4

-46.2%

榆林

8.2

9.5

15.9%

汉中

4.8

4.7

-2.1%

安康

9.2

7.1

-22.8%

商洛

8.0

7.7

-3.8%

杨凌

7.1

5.9

-16.9%

(五)降水酸度。

2020年,全省10个设区市、韩城市、耀州区、三原县、略阳县和华阴市共15个市(县区)监测降水酸度,共采集雨样953个,未检出酸雨样品,同比保持不变。

三、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和《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对汉江、丹江、嘉陵江、渭河、延河、无定河,以及黄河干流和部分一级支流开展评价。

2020年,全省83条河流180个国、省控河流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90.0%,Ⅳ~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为7.2%,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为2.8%。与2019年相比,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上升7.2个百分点,Ⅳ~Ⅴ类下降6.1个百分点,劣Ⅴ类下降1.1个百分点。与2018年相比,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上升11.1个百分点,Ⅳ~Ⅴ类下降7.8个百分点,劣Ⅴ类下降3.3个百分点。

全省河流水质年际比较图

全省河流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平均浓度分别为12.1mg/L、0.37mg/L;与2019年相比,化学需氧量下降6.2%,氨氮下降30.2%;与2018年相比,化学需氧量下降9.7%;氨氮下降41.3%。


全省河流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平均浓度年际比较图

(一)汉江、丹江、嘉陵江水质优。

汉江、丹江、嘉陵江及其支流共74个监测断面全部为Ⅰ~Ⅲ类水质,水质稳定保持优。

(二)渭河干流水质良好。

渭河干流宝鸡段、咸阳段、西安段水质优,渭南段良好。

渭河干流19个断面中,Ⅰ~Ⅲ类断面17个,占89.5%,Ⅳ~Ⅴ类断面2个,占10.5%,无劣Ⅴ类断面;与2019年相比,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下降10.5个百分点,Ⅳ~Ⅴ类上升10.5个百分点;与2018年相比,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下降10.5个百分点,Ⅳ~Ⅴ类上升10.5个百分点。

渭河干流化学需氧量、氨氮平均浓度分别为12.8mg/L、0.32mg/L;与2019年相比,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下降7.9%,氨氮平均浓度下降27.3%;与2018年相比,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下降9.9%,氨氮平均浓度下降39.6%。

渭河干流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平均浓度年际比较图

化学需氧量:全部断面均为Ⅰ-Ⅲ类。

与2019年相比,虢镇桥等13个断面化学需氧量浓度有所下降,其中虢镇桥下降26.0%,降幅最大;渭河出西咸等5个断面化学需氧量有所上升,其中渭河出西咸上升25.9%,升幅最大;渭河出杨凌断面化学需氧量浓度不变。

与2018年相比,虢镇桥等16个断面化学需氧量浓度有所下降,其中虢镇桥下降31.7%,降幅最大;兴平等3个断面化学需氧量浓度有所上升,其中兴平上升22.8%,升幅最大。


2020年渭河干流化学需氧量沿程变化图

氨氮:全部断面均为Ⅰ-Ⅲ类。

与2019年相比,卧龙寺桥等15个断面氨氮浓度有所下降,其中卧龙寺桥下降69.2%,降幅最大;树园等4个断面氨氮浓度有所上升,其中树园断面上升54.5%,升幅最大。

与2018年相比,卧龙寺桥等16个断面氨氮浓度有所下降,其中卧龙寺桥下降78.6%,降幅最大;树园等3个断面氨氮浓度有所上升,其中树园上升30.8%,升幅最大。

2020年渭河干流氨氮沿程变化图

(三)渭河支流水质良好。

渭河28条支流44个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75.0%,Ⅳ~Ⅴ类断面比例为15.9%,劣Ⅴ类断面比例为9.1%。与2019年相比,Ⅰ~Ⅲ类断面比例上升13.6个百分点,Ⅳ~Ⅴ类断面比例下降15.9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上升2.3个百分点。与2018年相比,Ⅰ~Ⅲ类断面比例上升20.4个百分点,Ⅳ~Ⅴ类断面比例下降13.6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下降6.8个百分点。

渭河支流化学需氧量、氨氮平均浓度分别为13.8mg/L、0.64mg/L;与2019年相比,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下降8.0%,氨氮平均浓度下降22.0%;与2018年相比,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下降11.5%,氨氮平均浓度下降39.0%。

渭河支流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平均浓度年际比较图

渭河28条支流中,清姜河、金陵河、千河、石头河、漆水河(石)、漆水河、田峪河、黑河、沣河、泾河、三水河、三道川河、白豹川河等13条河流水质优;宝鸡峡总干渠、涝河、灞河、石堡川河、太平河、黑河(泾)、漕运明渠等7条河流水质良好;石川河、北洛河、沋河等3条河流轻度污染;幸福渠、临河等2条河流中度污染;新河、小韦河、皂河等3条河流重度污染。

(四)无定河水质优。

无定河(含榆溪河)10个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10个,占100%;无Ⅳ~Ⅴ类断面,无劣Ⅴ类断面。与2019年相比,Ⅰ~Ⅲ类断面比例上升10个百分点,Ⅳ~Ⅴ类断面比例下降10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无变化;与2018年相比,Ⅰ~Ⅲ类、Ⅳ~Ⅴ类、劣Ⅴ类断面比例均无变化。

无定河化学需氧量、氨氮平均浓度分别为16.0mg/L、0.39mg/L;与2019年相比,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下降1.8%,氨氮平均浓度下降18.8%;与2018年相比,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下降1.2%,氨氮平均浓度下降30.4%。

无定河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平均浓度年际比较图

(五)延河水质良好。

延河7个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6个,占85.7%,Ⅳ~Ⅴ类1个,占14.3%,无劣V类断面。与2019年相比,Ⅰ~Ⅲ类断面比例上升57.1个百分点,Ⅳ~Ⅴ类下降42.8个百分点,劣Ⅴ类比例下降14.3个百分点;与2018年相比,Ⅰ~Ⅲ类断面比例上升85.7个百分点,Ⅳ~Ⅴ类下降71.4个百分点,劣Ⅴ类下降14.3个百分点。

延河化学需氧量、氨氮平均浓度分别为15.2mg/L、0.46mg/L。与2019年相比,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下降18.7%,氨氮平均浓度下降64.6%;与2018年相比,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下降22.4%,氨氮平均浓度下降72.3%。

延河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平均浓度年际比较图

(六)黄河中下游(陕西段)。

黄河干流陕西段水质优。12条直接入黄支流中,㹀牛川、秃尾河、佳芦河和徐水河水质优;大理河、窟野河、云岩河、仕望河、澽水河和南洛河水质良好;清涧河和金水沟轻度污染。

2020年黄河干流及直接入黄河流水质状况

序号

所在

河流

断面名称

所在

地区

断面

级别

2020

2019

水质状况

1

黄河

碛塄

榆林市

国控

2

谭家坪

榆林市

省控

3

柏树坪

榆林市

国控

4

岔上

榆林市

省控

5

龙门禹门口大桥

韩城市

省控

6

潼关风陵渡大桥

渭南市

省控

7

大理河

马岔

榆林市

省控

良好

8

李家崖

榆林市

省控

9

窟野河

石圪台

榆林市

省控

良好

10

草垛山

榆林市

省控

11

孟家沟

榆林市

国控

12

温家川

榆林市

国控

13

牸牛川

贾家畔

榆林市

国控

14

秃尾河

高家川

榆林市

国控

15

佳芦河

崔家河底

榆林市

省控

16

清涧河

吴家坪

延安市

省控

劣Ⅴ

轻度污染

17

白家园子

延安市

省控

劣Ⅴ

劣Ⅴ

18

下十里铺

榆林市

省控

劣Ⅴ

19

王家河

延安市

国控

20

云岩河

秀西

延安市

国控

良好

21

仕望河

昝家山

延安市

国控

良好

22

澽水河

芝川

韩城市

国控

良好

23

金水沟

裕西

渭南市

省控

轻度污染

24

徐水河

小曹河

渭南市

国控

25

南洛河

灵口水文站

商洛市

国控

良好

26

官桥

商洛市

省控

(七)湖库水质。

2020年,石门水库和瀛湖水质优,王瑶水库水质良好,红碱淖重度污染,与上年相比,瀛湖、王瑶水库、红碱淖水质无明显变化,石门水库上年缺测不比较。

湖库营养状态评价:石门水库、王瑶水库、瀛湖、红碱淖营养状态均为中营养。

四、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

2020年,全省对27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进行了监测,27个水源均达标,水源达标率100%。

27个集中式饮用水源总取水量64792.32万吨,水量达标率100%。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全分析结果显示:27个水源地水质均达标,水源达标率为100%。

6个湖库型水源地除宝鸡冯家山水库营养状态等级为轻度富营养外,其余湖库水源地均为中营养。

总氮作为湖库型水源单独评价指标,除宝鸡市冯家山水库超Ⅴ类标准外,其余5个水源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

五、土壤质量状况

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显示:全省农用地土壤环境状况总体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2%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

六、生态质量状况

2020年,全省生态状况指数(EI)值为69.51,评价等级为“良”,同比无明显变化,生态质量稳定。

按照国土面积占比计算,全省107个县(市、区)中,生态质量为“优”的共30个,占36.06%;为“良”的35个,占31.03%;为“一般”的32个,占23.73%;为“较差”的10个,占9.18%。生态质量为“优”和“良”的县域主要分布在陕南秦巴山区、关中西部和延安市,面积占全省面积的67.09%;“一般”的县域主要分布在榆林市、关中中部及东部;“较差”的县域则分布在榆林市和关中中部。

2020年全省生态质量评价结果

七、辐射环境质量状况

2020年,全省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对全省辖区内五个辐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陆地γ、水体、土壤、电磁辐射等156个辐射环境监测点位进行了现场监测、环境样品的采集及放化分析工作,监测结果未见异常,均处于本底涨落范围内,辐射环境质量状况良好。

(一)环境电离辐射。

全省环境电离辐射水平处于本底涨落范围内。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实时连续空气吸收剂量率年均值范围为67.0~118.2纳戈瑞/小时(nGy/h),处于当地天然本底涨落范围内;累积剂量均值范围为66.0~107.6纳戈瑞/小时(nGy/h),处于当地天然本底涨落范围内。

空气中天然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处于本底水平,人工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未见异常。

榆林红石峡植物园等23个陆地γ辐射累积剂量率测值范围为77.7~137.1纳戈瑞/小时(nGy/h),处于本底涨落范围内,未见异常。

长江、黄河两大水系流域中天然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处于本底水平,人工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未见异常。

金盆水库等26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中总α、总β活度浓度低于《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规定的指导值。

地下水监测点中天然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与1983~1990年全国环境天然放射性水平调查结果处于同一水平。

西安市沙坡等14个土壤监测点中天然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处于本底水平,人工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未见异常。

(二)环境电磁辐射。

2020年,全省各市(区)环境电磁辐射水平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制。

八、声环境质量状况

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和《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640-2012)进行等级划分和评价,将城市区域噪声和道路交通噪声等级划分为一级至五级(分别对应评价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和“差”)。

(一)声环境质量综述。

全省10个设区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平均等效声级为67.1分贝,声环境质量等级为一级,与上年相比基本保持稳定。

全省10个设区市区域声环境监测平均等效声级为55.0分贝,区域声环境质量等级为二级,与上年相比,平均等效声级下降1.2分贝,声环境质量等级上升一级。

全省10个设区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结果显示:4b类区昼间和夜间全部达标,其它各类功能区的昼间、夜间均有不同程度超标。

(二)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状况。

2020年,全省10个设区城市对429条路段进行了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监测,监测路段总长883.7公里,其中超标路段长度197.0公里,占监测路段总长的22.3%,较上年下降0.2个百分点。

全省各城市平均车流量在402~2452辆/小时、平均等效声级在62.5~69.4分贝之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7.1分贝。铜川、渭南、汉中、榆林、安康、商洛6个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等级为一级;西安、宝鸡、咸阳、延安市4个城市为二级。与上年相比,西安市和延安市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等级由三级上升为二级,汉中市由二级上升为一级,咸阳市由一级下降为二级,其它城市无变化。全省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等级保持一级不变,平均等效声级下降0.6分贝。

2020年全省10个设区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监测结果统计

城市

名称

路段

(条)

平均

路长

(米)

平均

路宽

(米)

平均

车流量

(辆/小时)

2020年

噪声均值

dB(A)

超标路段长度

(千米)

超标路段占总长度(%)

质量

等级

2018年



噪声均值

dB(A)

质量

等级



西安市

153

1305.7

36.7

1954

69.4

75.9

38.0

二级

70.5

三级


铜川市

27

3048.3

21.3

432

67.6

23.1

28.0

一级

66.6

一级


宝鸡市

28

3175.9

16.7

402

68.2

14.3

16.0

二级

68.1

二级


咸阳市

51

3862.5

52.3

1471

68.2

82.2

41.7

二级

66.5

一级


渭南市

80

602.5

18.7

680

64.8

0.0

0.0

一级

65.2

一级


延安市

4

1925.0

30.4

2293

68.1

0.0

0.0

二级

70.4

三级


汉中市

27

3907.0

33.3

873

62.5

0.0

0.0

一级

68.1

二级


榆林市

26

2956.9

31.8

474

65.2

1.6

2.1

一级

65.6

一级


安康市

13

1530.1

25.6

2452

62.8

0.0

0.0

一级

60.8

一级


商洛市

20

2880.0

27.6

258

67.4

0.0

0.0

一级

66.6

一级


全省

429

2060.0

34.0

1125

67.1

197.0

22.3

一级

67.7

一级


注:dB(A)为分贝,表示A计权下的声压级。

(三)城市区域声环境状况。

1.监测结果

全省10个设区市区域声环境监测平均等效声级为55.0分贝,区域声环境质量等级为二级,与上年相比,平均等效声级下降1.2分贝,声环境质量等级上升一级。

各城市区域声环境平均等效声级在51.0~59.5分贝之间。铜川、宝鸡、汉中、榆林和安康5个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为二级,西安、咸阳、渭南、延安和商洛等5个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为三级。

2020年全省10个设区声环境监测结果统计

城市

网格总数(个)

网格大小

(米×米)

网格覆盖面积(平方千米)

平均等效

声级dB(A)

质量

等级

2019年

平均等效声级dB(A)

质量

等级

西安市

197

750×750

110.81

55.7

三级

55.8

三级

铜川市

104

600×600

37.44

54.6

二级

54.5

二级

宝鸡市

111

900×900

89.91

53.8

二级

57.0

三级

咸阳市

138

1000×1000

138.00

59.5

三级

58.1

三级

渭南市

79

500×500

29.8

55.5

三级

56.2

三级

160

250×250

延安市

111

250×250

6.94

57.5

三级

60.1

四级

汉中市

242

800×800

154.88

52.8

二级

57.5

三级

榆林市

160

600×600

57.60

51.0

二级

51.1

二级

安康市

200

350×350

24.50

54.9

二级

54.7

二级

商洛市

178

500×500

44.50

56.4

三级

57.6

三级

全省

1680


694.33

55.0

二级

56.2

三级

注:dB(A)为分贝,表示A计权下的声压级。

2.声源构成

声源影响范围:生活噪声的影响范围占44.40%,影响范围最为广泛;其次为交通噪声占40.61%、工业噪声占9.38%、施工噪声占2.90%和其它噪声占2.71%。





2020年全省区域声环境声源构成比例


声源强度:交通噪声声源强度最大为57.1分贝;其次为施工噪声56.2分贝、其它噪声54.2分贝、工业噪声54.0分贝、生活噪声53.4分贝。

与上年相比,交通噪声影响范围有所增加;工业、施工、生活和其它噪声影响范围均有所减少,影响范围最广的声源仍为生活噪声,声源强度最大的为交通噪声。

2020年全省城市区域噪声声源类型构成

年度

交通噪声

工业噪声

施工噪声

生活噪声

其它噪声

比例
(%)

声级
dB(A)

比例
(%)

声级
dB(A)

比例
(%)

声级
dB(A)

比例
(%)

声级
dB(A)

比例
(%)

声级
dB(A)

2019年

31.66

57.9

11.10

56.3

4.94

56.2

46.53

55.1

5.77

56.8

2020年

40.61

57.1

9.38

54.0

2.90

56.2

44.40

53.4

2.71

54.2

注:dB(A)为分贝,表示A计权下的声压级。

(四)城市功能区声环境状况。

2020年,全省10个设区城市各类功能区噪声共监测814点次,昼间、夜间各监测407点次。各类功能区昼间共达标386点次,昼间点次达标率为94.8%;夜间共达标337点次,夜间点次达标率为82.8%。

0类区昼夜间各监测7点次,昼间点次达标率71.4%,夜间42.9%;1类区昼夜间各监测82点次,昼间点次达标率85.4%,夜间69.5%;2类区昼夜间各监测138点次,昼间点次达标率95.7%,夜间91.3%;3类区昼夜间各监测100点次,昼间点次达标率99.0%,夜间92.0%; 4a类区昼夜间各监测72点次,昼间点次达标率100%,夜间70.8%;4b类区昼夜间各监测8点次,昼间点次达标率100%,夜间100%。

各功能区间比较:4b类区昼间和夜间全部达标,其它各类功能区的昼间、夜间均有不同程度超标。总体来看,城市功能区昼间点次达标率高于夜间。

2020年全省各类功能区点次达标情况表


0类区

1类区

2类区

3类区

4a类区

4b类区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监测点次

7

7

82

82

138

138

100

100

72

72

8

8

达标点次

5

3

70

57

132

126

99

92

72

51

8

8

达标率(%)

71.4

42.9

85.4

69.5

95.7

91.3

99.0

92.0

100

70.8

10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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