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时间: 2025-03-14 17:1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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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以来,省生态环境厅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遵循,紧紧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序有效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执法、依法治污,为提升我省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印发我厅《2024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2024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认真落实《陕西省关于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若干措施》,全面部署环保普法及依法治理工作,明确目标任务,夯实工作责任。组织开展党组书记述法点评,坚持集体学法制度,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研讨交流《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法规。厅党组每年两次专题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汇报。认真贯彻落实我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全力抓好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接受省委依法治省办实地督察,相关工作得到评估组认可。

(二)围绕行业乱象整治,推动地方环保立法。针对生态环境监测服务机构弄虚作假等行业突出问题,积极推动出台《陕西省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服务监督管理规定》。通过召开立法座谈会、专家论证会,广泛听取人大代表、省政府相关部门、专家以及行业协会、检测机构、监测设备运营和维护机构、排污企业等各方面意见建议。配合省人大联络全国人大、司法部、生态环境部等国家部门和法律专家在北京举行立法座谈会,并通过网络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已于2024年11月27日发布,成为全国首家出台环境监测服务监管地方法规的省份。相关情况被生态环境部法规司、监测司工作简报刊登,并受到生态环境部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三)聚焦关中大气治理,加快环境标准修订。精心做好2024年环境标准立项报批,《陕西省低碳出行温室气体减排核算指南》等14项标准通过省级立项,首次以系列标准的形式对涉重金属矿山环境污染防治8个标准立项,我厅标准立项通过率达到77.7%,走在省级部门前列。积极推动出台《关中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煤制甲醇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等2项标准,《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等4项标准完成初审程序,正式报送省市场监管局审查;《矿渣微粉制造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等34项标准正在抓紧编制中。会同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陕西省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抓紧推进《陕北地区镁冶炼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9项标准编制,积极助推“两新”工作。

(四)严格落实审查机制,提升法治监督效果。认真落实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行《陕西省生态环境厅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办法》,先后对307件行政处罚、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法制审核,提出法律意见36条,有效降低行政执法法律风险。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先后对7件规范性文件和9件政策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律法规政策清理工作,梳理文件39件,拟废止1件。开展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拟废止4件。依法开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2024年我厅办理行政复议1件、行政诉讼1件、民事诉讼1件,均被省政府和法院支持。

(五)加大统筹协调力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制定《陕西省生态环境厅深化营商环境突破年行动方案》,明确5大项16条具体措施,动态更新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和权责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调整35项,权责清单调整19项。认真落实政企恳谈会确定事项,积极协调帮助企业解决环保问题。常态化开展“送法入园入企”活动,深入西安、渭南、榆林等地工业园区和经开区,现场对园区300余家企业相关负责人宣讲环保法律法规,解读有关政策,受到省政府分管领导的批示肯定。认真指导乡镇街办做好行政执法权承接,开展执法权下放调研,积极推动乡镇街办履行职责事项清单落地。我厅深化营商环境突破年工作被省营商环境突破年工作专班通报表彰。

(六)提升执法效能,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一是深入实施柔性执法。认真落实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统筹规范生态环境领域涉企督导帮扶和检查工作,用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切实减轻企业负担。2024年全省生态环境部门共依据裁量权基准对企业减免处罚101次。坚持减负增效、包容审慎,全面落实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大力推行非现场、穿透式和无感式监管执法,采用无人机、走航车等非现场执法方式,减少入企检查。二是不断提高执法效能。组织开展“2024利剑治污”专项行动,全年共办理“两打”案件172件,移送公安刑事立案13件,发布典型案例22件,“西安科纳检测公司监测数据造假案”入围陕西省2024年度“十大法治事件”。与2023年相比,2024年全省生态环境部门检查企业次数下降17.1%,出动执法人员下降13.4%,执法检查记录下降12.6%,处罚案件数下降20.4%,处罚金额下降25.3%。三是加强环境信用评价运用成效。在2023年首次开展信用评价的基础上,2024年评价企事业单位4328家,较去年同比增长98%。信用激励和约束效应凸显,今年先后有900余家企业主动修复信用信息。

(七)积极推进制度改革,持续开展损害赔偿。出台了《陕西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实施细则》《陕西省生态环境损害违法案件显著轻微认定细则》,进一步规范案件办理流程。围绕行政处罚、环保督察、突发环境事件等开展线索筛选,积极跟进“6.27”泾河长武段突发环境事件,及时开展损害鉴定评估,多次进行赔偿磋商,最终达成赔偿协议。深入市县督导损害赔偿疑难复杂案件办理,积极探索异地修复、碳汇认购、技改代偿等赔偿模式。2024年全省办结损害赔偿案件76起,各类损害赔偿案件的筛查率、启动率均达到100%。

(八)加强环保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制定《2024年普法工作实施方案》,形式多样开展普法活动。举办全省第三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守法培训暨警示教育大会,推动第三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学法、懂法、守法。常态化开展普法“六进”活动,举办全省生态环境系统“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主题示范活动,围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主题,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宪法及环保法规宣传活动。通过生态陕西APP、陕西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多渠道开展普法宣传,不断增强全民生态环保意识。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尽管2024年我厅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创新开展法治宣传的做法不多,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产品不够多,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的力度还不够大。二是环境信用评价结果运用还不够,激励措施落实效果还不佳。三是市县生态环境部门在行政执法中还存在程序不够规范等问题。

三、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2025年将做好六个方面工作:一是推进生态环境地方立法,完成我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预备审议任务,认真抓好《陕西省生态环境监测服务监督管理规定》配套制度和规范的落实。强化环境标准工作,推动《矿渣微粉制造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河湖水生态环境健康评估技术导则》等标准出台。二是出台《陕西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5年版)》,严格落实法制审核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三是持续抓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落实,建立定期通报机制,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积极探索损害赔偿新模式。四是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常态化开展“送法入园入企”活动,不断优化生态环境领域营商环境。五是健全环境信用评价制度,修订企事业单位环境信用评价办法。深入推进环境健康管理试点工作。六是持续做好普法宣传工作,深入开展普法“六进”活动及国家宪法日等普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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