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中共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时间: 2023-01-19 17:1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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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

2022年,省生态环境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十四次党代会和十四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把法治要求贯穿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各个方面,努力提升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执法的能力和水平,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完成的主要工作

(一)增强政治自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厅党组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依法治污的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召开厅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准确把握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集体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邀请专家开展2次“法润三秦大讲堂”授课辅导,将宪法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依法治污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更有力法治保障。一是积极配合立法工作。配合省人大对《陕西省渭河保护条例》涉及我厅职责的水污染防治等内容逐条修改,顺利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二是不断提高标准制定“质”与“量”。通过严把立项关,2022年申报15项标准顺利获批,成为省级部门中唯一全部通过立项的部门。发布《环境空气臭氧预报技术指南》等3项标准,5项标准完成初审程序正式报送省市场监管局审查。三是对生态环境标准体系进行更新。在2020年版标准体系基础上动态调整185项标准,更新后的标准体系涵盖8个子体系、1494个国家和地方标准。

(三)加强法制建设,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一是全面推行法制审核。制定《陕西省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办法(试行)》,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征用等行政执法决定全部纳入法制审核,确保行政权力行使依法依规,我厅法制审核工作经验被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简报转发。二是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向省司法厅依法报送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实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三是不断加强依法行政。印发《陕西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对8类217项专项处罚设置不同的裁量因素,充分体现宽严相济的执法理念。组织厅机关新进人员通用法律知识培训考试,为厅直系统199人换发了行政执法证件。四是强化司法衔接协作力度。与省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协作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见》,省高院印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司法确认案件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审理指南》,持续深化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公、检、法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力度。

(四)深化简政放权,持续加大“放管服”改革工作力度。一是及时梳理权责清单。严格按照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做好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确定省级行政许可事项13项,进一步简化了行政审批流程。二是建立“双公示”报送台账,实行“周提醒、月调度”制度,实现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应报尽报,合规率稳定保持100%。三是全力推进自贸区试点工作。积极与省职转办、自贸办就自贸区生态环境领域相关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沟通对接,进一步明确自贸区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权限,最大程度优化自贸区行政审批流程。

(五)提升执法效能,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开展环境监管执法。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7.48万余人(次),检查企业6.83万余家(次),对环境违法问题立案2620家,处罚金额2.53亿元,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19件,查封扣押96家,限制停产21家。二是进一步优化执法方式,做好助企服务。印发《关于落实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情形的通知》,全省已将1172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管理,采用非现场执法方式检查5714次,发现问题92个,减免处罚77次。三是深化改革,全面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体系建设。出台《陕西省生态环境执法履职效能评估办法(试行)》,推进全省执法队伍和执法人员责任落实,指导在西安、榆林试点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示范单位建设。

(六)坚持问题导向,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通过各种渠道受理各类信访投诉共计 15448件,其中:来信345件(办结337件)、来访84件(已全部办结)、12369热线8312件(办结8283件)、微信4845件(4776)、网络1862件(办结1851件)。省级完成2021年受理的4起行政复议案,对1起政府信息公开诉讼出庭进行答辩;主持新建西安至延安铁路(重大变动)项目行政许可听证会,推动社会矛盾化解。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落地落实,督促开展索赔案例实践,向各市移交二批287条线索,全年提起案件75起,赔偿金额1091.23万元,着力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难题。

(七)开展普法宣传,不断提高普法质效。一是加强全面部署。印发《陕西省生态环境系统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2022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实施方案》《关于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通知》,对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普法及依法治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二是采用多种形式。结合“六·五”环境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对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噪声法》进行宣传普及。组织开展“送法入企”活动,面向全省近500家企业开展环保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帮助企业消除违法隐患。在安康市石泉县堰平村举办农村居民生态环境与健康素养传播暨普法“进乡村”宣传活动。三是创新宣传载体。通过互联网开展噪声法有奖答题活动,1万余人参加答题;在第九个国家宪法日,通过制作创意H5、创意视频等新媒体方式,就宪法与环境保护、黄河保护法等主题进行普法宣传,不断扩大覆盖面,增强实效性。

二、存在问题

虽然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坚持理论武装头脑不够,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还需不断加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还未完全确立。二是审批机制存在衔接不顺畅问题,目前市、县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审批,部分事项审批权限由生态环境部门转交给行政审批局,审批机制不够顺畅,上下对口协调难。三是执法能力亟需提升,近年来我省环保执法能力虽得到了显著改善,但与当前环境监管任务仍不匹配,执法队伍“小马拉大车”问题仍然突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大对依法治污的统筹推进力度,结合年度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安排部署依法治污,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落实。

二是加强法治体系建设。积极推动《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陕西省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修正工作。出台《排污许可证核发技术评估指南》《土壤污染防治成效综合评估指南》《焦油渣利用与处置污染控制技术规范》等标准。认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确保政策文件合法有效。

三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非现场执法”环境监管模式,根据不同领域特点和风险程度确定监管内容、方式和频次,提高监管精准化水平。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加强对基层的审批指导,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能。

四是加大法治培训和普法宣传力度。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法律标准培训,不断提升生态环境系统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作用,充分利用“6·5”世界环境日和“12·4”宪法宣传日等时机,大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中共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党组

                 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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