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管理系统数据质量 核查最终结果的函

关于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管理系统数据质量 核查最终结果的函

时间: 2021-02-20 09:3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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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韩城市生态环境局,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生态环境局:

为提升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的精准性和有效性,生态环境部于去年在全国组织开展了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管理系统数据质量核查工作。在省内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高度重视和辐射安全监管人员及各核技术利用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我省取得了全国排名第二的好成绩。按照省厅《关于做好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管理系统信息数据质量核查有关工作的通知》(陕环办函〔2021〕10号)要求,现将各市(区)2020年度辐射安全管理系统信息数据质量核查结果通报你们,请相互借鉴学习,并结合核查结果,指导和督促各持证单位持续完善相关数据信息,切实提升信息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确保管理系统数据信息的完整率和准确率均达到“100%”,同时,应注重管理系统信息数据在日常监管工作中的应用,充分发挥其服务、推进监管工作的效能。

 

附件:陕西省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管理系统信息数据质量核查结果报告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1年2月2日


附件

 

陕西省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管理系统

信息数据质量核查结果报告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中信息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更好的发挥系统对辐射安全监管工作的支撑和助推作用,按照省厅《关于做好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管理系统信息数据质量核查有关工作的通知》(陕环辐射函〔2020〕35号)部署要求,各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对照国家的核查方案,组织开展了辖区内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管理系统信息数据质量的自查和补充完善工作。省厅按照核查方案和进度安排,通过自动核查程序对各市(区)管理系统的数据质量核查工作进行了复核、统计和分析(数据截止日期为2020年9月30日),形成最终核查结果报告。

一、辐射工作单位信息数据完整性核查结果

通过自动核查程序对我省颁发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核技术利用单位(以下简称持证单位)监管信息的完整性进行核查评估,满分为40分。从我省上、下半年两次核查结果可以看出,持证单位信息完整情况得到明显改善,信息完整率由上半年的(89.35%-99.63%)提高至(95.98-100%),铜川、杨凌两市(区)持证单位信息完整率达到100%(详见表1)。

1  持证单位信息核查统计结果

地市

下半年

上半年

95.68%

二、放射源业务办理信息情况

此项信息内容主要涉及省厅办理事项(不包含各设区市),包括放射源的转让、进口、出口和回收(收贮)等业务办理情况,满分为100分。我省得分100分,位列全国第一。

三、其他监管信息

按照核查方案,其他监管信息包括持证单位在用放射源信息完整情况、年度评估报告上传情况、监督检查报告上传情况和各地市超权限发证情况,属加减分项。

    (一)在用放射源信息完整情况

各市、区根据上半年核查结果,通过督促辖区内各持证单位持续对该项内容进行补充完善,我省放射源信息完整情况得到大幅提高,在用放射源信息完整率均达到97%以上。

(二)年度评估报告上传情况。

上半年核查出我省共有119家持证单位未上传年度评估报告,上传率为92.90%,全国排名第14位。下半年通过大家的不懈努力,持证单位年度评估报告上传率达到97.43%以上,全省1718家持证单位,除去特殊情况外,仅有西安市2家持证单位未上传年度评估报告。

(三)监督检查报告上传情况

上半年,我省持证单位监督检查报告的平均上传数仅为0.87,排名全国第21位。通过努力整改,下半年我省上传总数得到明显提高,每个持证单位平均上传报告数达到5.62,排名全国第3位。省辐射站补录相关监督检查报告信息6700余条,咸阳市生态环境局补录相关监督检查报告信息1600余条,但榆林市生态环境局仅上传监督检查报告信息1条。

三、最终核查结果

根据核查方案,数据库质量核查结果由持证单位信息(自动核查,满分40分)和其他监管信息(满分15分)两部分组成,总分55分。放射源转让、进、出口业务办理得分不计入各市、区。各市、区最终核查结果为下半年持证单位信息和其他监管信息两部分得分相加得出。最终核查结果见表2。

2各地市(区)数据库质量核查最终结果

48.39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省的核查工作在全国取得骄人成绩,并受到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领导的表扬,但也存在以下亟待解决的共性问题:

(一)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检测记录完整率低。

从全省范围看,持证单位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检测记录完整率只有60%左右,远低于其他数据信息的完整率。主要原因:一是管理系统中填报的个人剂量监测结果为年有效剂量,各单位收到的检测报告实际上是按季度出具,填报时需要进行计算,有些情况还需要进行单位换算,而填报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参差不齐,导致个人剂量检测记录的填写不够准确规范;二是管理系统中对于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检测记录,由持证单位自行录入,系统没有专门的查询和统计功能,监管部门必须对每家持证单位的个人剂量检测记录数据信息进行逐个核查,才能发现问题,督促检查工作量比较大。

(二)辐射工作人员培训考核记录完整率偏低。

全省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工作人员培训考核记录完整率仅为80%左右,相对偏低。主要原因是部分持证单位培训记录录入不及时;受考核制度改革及新冠疫情影响,部分辐射工作人员未能及时取得考核合格证明;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不够及时到位等。

(三)部分持证单位数据信息的可靠性和一致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生态环境部随机抽取了我省88家持证单位,对数据信息的准确性进行了人工复核。复核结果发现,88家持证单位不同程度存在监测仪器、防护用品、辐射工作人员数量不能满足许可的活动种类和范围要求,个人剂量计数量与实际工作人员数不相符,个人剂量检测数据录入不规范等问题。

(四)监督检查报告录入率低。

除咸阳、杨凌以外,其他市区监督检查报告上传率仍然偏低,部分地市监督检查信息录入也不规范。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管理系统是核技术利用领域辐射安全监管的重要工具,持续提升监管系统数据质量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进行政审批事项“一网通”办理的基础性要求,也是实现辐射安全监管工作信息化、科学化、精准化管理的重要支撑,各市、区局要对此予以高度重视,并将持续加强管理系统信息数据质量核查完善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常态化工作,常抓不懈。同时,要针对个人剂量检测记录录入不规范、个人剂量数据异常、辐射工作人员无证上岗、监测仪器和防护措施不满足许可的活动种类和范围要求,以及不及时办理许可证延续手续、超过有效期后仍继续从事核技术利用活动等突出问题,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督促指导企业及时整改,在确保管理系统数据完整率和准确率达到“两个100%”的同时,注重发挥其对辐射安全监管工作的支撑助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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