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环保部关于开通全国环保网络学院的通知

转发环保部关于开通全国环保网络学院的通知

时间: 2018-03-21 15:1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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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环保局,韩城市环保局,杨凌示范区环保局、西咸新区环保局,神木市、府谷县环保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加快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环保人才队伍,自2018年3月起环保部正式开通了全国环保网络学院。现将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开通全国环保网络学院的通知》(环办人事函〔2018〕162号)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充分认识重要意义,加大重视程度

全国环保网络学院紧紧贴合当前环保工作需要,设立了若干专题并不断更新,内容函涵盖全面,教学资源丰富,是加强干部在职教育的一个集成化的平台,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和实用性。全国环保网络学院的开通,较好解决了以往环保干部培训教育分散化、片段化、短期化的问题,拓宽了培训教育的渠道,丰富了培训教育的内容,灵活了培训的方式,是对现行培训教育工作的有益补充和有效强化。我们要高度重视,将其纳入干部培训教育体系,进行总体安排部署,切实用足用好这个资源。

二、切实加强组织实施,用好教育资源

各市(区)环保局负责组织市(区)以下环保系统工作人员使用环网院工作。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负责组织本处室、本单位工作人员使用环网院工作。各实施主体要统一组织实施,确保注册率。同时,还要加强日常督促检查,确保参学率。还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学以致用学用结合,不断深化学习效果。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全国环保网络学院学习。

三、认真做好基础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一)市级环保机构人事部门要及时更新全国环保系统组织机构和人才资源填报系统人员信息,保证环保系统每名工作人员顺利注册。

(二)工作人员应妥善保管个人学习账号密码,严禁将账号转借他人,不得未经许可将课件资料传播和用于其它目的。

(三)注意收集、录制;积极向环保部推荐优秀课件;注意收集环网院使用过程中的意见建议并逐级反馈。

联 系 人:任亚利(干部培训)  张晔军(机构人事统计)

联系电话:029-63916171  029-63916173(传真)

 

附件:关于开通全国环保网络学院的通知

 

陕环办函〔2018〕18号(附件:转发文件).pdf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8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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