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陕西省土壤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陕西省土壤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 2018-01-05 09:3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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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环保局,韩城市环保局,杨凌示范区环保局、西咸新区建设环保局,神木市、府谷县环保局,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陕政发〔2016〕52号)要求,确保顺利完成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各项任务,特制定《陕西省土壤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陕西省土壤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7年12月28日


附件

 

陕西省土壤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2017年-2020年)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陕政发〔2016〕52号)文件的要求,确保顺利完成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各项任务,根据省环保厅任务分工,特制定土壤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围绕《陕西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服务陕西追赶超越大局,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充分发挥宣教工作的先导和教育作用,确保国务院“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的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动员鼓励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多种形式的土壤保护和污染防治宣传工作,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的局面,树立保护土壤人人有责的意识,营造土壤环境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形成绿色发展的生产生活方式,促进我省土壤资源永续利用。结合世界环境日、世界土壤日、全国土地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普及土壤环境保护知识,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解读。

二、工作目标

以“守土有责,寸土必珍”为主题,面向社会,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以及各级地方党委政府保护土壤环境、治理土壤污染的决策部署和工作措施,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充分利用现有的宣教形式和手段,积极整合社会宣教资源,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土壤污染防治的重要意义,普及土壤污染防治和保护的科学知识,号召社会公众自觉践行绿色发展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三、宣传形式

(一)新闻宣传。

1.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发布我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新政策、新举措、新要求,解读土壤污染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普及土壤环境保护知识。向社会公布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并实行动态更新。

2.加大主流媒体宣传力度。以中国环境报、陕西日报、陕西广播电视台及所属新媒体等为重点,精准解读省委、省政府关于土壤污染防治出台的各项政策及其各项配套制度办法,动态反映各级各部门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中采取的措施以及取得的成效,及时跟进、动态反映各级各部门重大专项行动、重要活动,以强有力的正面宣传,引导社会支持、参与土壤污染防治。

3.引导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注重发挥“三秦环保世纪行”“秦风热线”等的民主监督、舆论监督作用,及时曝光破坏、污染土壤环境的违法行为,对典型案例进行剖析,发挥警示作用。同时坚持正确导向,积极引导舆论。

(二)新媒体宣传。

利用省环保厅官方网站、微博、官方微信、腾讯企鹅号、今日头条、澎湃新闻、网易号等新媒体开展公众参与活动和科普宣传活动。

1.微博、微信开设专题。开设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专题,定期介绍土壤环境保护知识和政策法规,发布有关土壤污染防治的重要新闻。

2.开展土壤污染防治知识竞赛及问卷调查活动。在省环保厅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联动开展推广土壤污染防治知识竞赛,同步进行问卷调查,征求公众对土壤环境保护的有关意见建议。

3.开展土壤监测科普网络直播。通过“一直播”的方式,用视频的方式向公众直播土壤污染监测的一些基础知识,比如分别选取两块土壤,教给公众如何区分污染和未被污染的土壤,并请专家告诉公众在日常生活中如何做到保护土壤环境。

(三)活动宣传。

1.环保专家诊堂沙龙活动。依托于环保专家人才库,举办一期环保专家讲堂或诊堂活动,邀请企业、公众代表,聚焦土壤环境热点问题,普及土壤环保知识,解读环境政策,扩宽环境保护的群众力量。为企业在土壤污染防治中所遇到困难和发展瓶颈把脉、支招,从而提升企业的运营能力和效率,促进行业健康发展,落实企业环境责任,践行绿色发展。

2.开展主题广场宣传活动。结合环境日、世界土壤日、全国土地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在人群密集的地点等设立土壤污染防治宣传咨询点,悬挂宣传横幅,向行人发放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与食品安全的相关宣传资料,围绕“土壤污染与食品安全”主题,向过往群众解说有关土壤污染与食品安全知识,呼吁全社会珍爱土壤环境,抵制土壤污染,自觉践行低碳生活,树立文明绿色风尚。

3.支持环保志愿团体参与土壤污染防治相关工作。搭建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平台,鼓励、支持、引导环保志愿团体、环保志愿者积极参与土壤污染防治相关工作,倡导“把志愿服务作为一项重要社会公益事业做好做实”的精神,让公众参与土壤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相关政策制定,发挥志愿者对污染土壤环境和破坏土壤生态的监督和纠正作用。

(四)科普宣传。

1.制作公益广告。组织专门力量,以土壤污染防治和保护、食品和粮食安全、土壤安全利用和土壤风险防控等为主题,制作可供电视和网络媒体播放的电视公益广告片2-3部,制作可供平面媒体刊载的平面广告1-2幅。制作完成后在陕西广播电视台、省厅官网、双微、电梯广告、户外电子大屏上播放,平面宣传媒体如《陕西日报》上刊载。

2.制作科普挂图。与省科协共同制作一套土壤科普挂图。内容涉及土壤污染防治和保护、食品和粮食安全、土壤安全利用和土壤风险防控等。

3.制作公众环保科普图书。制作一套公众环保科普图书,专门设置土壤污染防治专章,重点介绍土壤污染防治常识、政策等内容。

4.制作公益广告牌。组织各市、县在高速公路出、入口、工矿企业周边、产业园区、开发区等树立大型公益广告宣传牌。

5.制作公交喷涂广告。组织各市、县选择2-3条下乡的公交线路,在其公交车车身上喷涂土壤环境保护的宣传画、宣传标语,让保护土壤环境的宣传随公交车走村串户。

四、工作要求

1.要重点围绕国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陕西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开展宣传教育和知识普及。

2.要把土壤污染防治和保护的宣传教育融入日常的环境保护宣教和培训工作之中,并使之成为常态。充分体现宣教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努力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真正做到全民知晓,相关的土壤污染防治知识的普及要进乡镇、进学校、进农户。

3.要因地制宜把握好宣传的时间节点,充分利用“地球日”、“环境日”、“土地日”等纪念日,形成宣传声势。

4.各市(区)要按照《陕西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的要求,制定本地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做到分工明确、上下联动、共同推进。

5.省厅将土壤污染防治宣传工作纳入对市(区)局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市(区)局也要加强对县(市、区)局的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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