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18年度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的通知

关于征集2018年度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的通知

时间: 2017-07-06 09:5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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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环保局,杨凌示范区环保局,西咸新区环保局,韩城市环保局,神木、府谷县环保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进一步完善我省地方环境保护标准体系,根据《陕西省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现拟开展2018年度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项目征集工作。请各市(区、县)环保局、厅直系统各处室(单位)认真研究本区域(部门)在环境管理过程中的标准需求,提出2018年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并填写《陕西省环境保护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表》(见附件),于2017年7月25日前报送省厅科技标准处,电子版发送至bhtkjc@shaanxi.gov.cn。

联系人:科技标准处  康忠义  (029)63916212

 

附件:陕西省环境保护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表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7年6月29日





附件

陕西省环境保护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表

建议开展制修订工作的标准项目名称


提出建议单位


联系人

姓  名


所在部门


职  务


联系电话

办公室(含区号)


移动电话

(必须填写)

建议开展标准制

修订工作的理由

(包括实施法律、法规、规章的需要;开展专项工作的需要;现行标准不能满足工作要求;根据最新研究成果和新技术,现行标准已具备提标的条件等原因)

实施该标准的依据

(包括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等,列出文件全称和具体条款的内容;)

该标准的适用对象

(指有执行该标准义务的主体,包括法人或其他组织等)

该标准的适用范围

(指要求执行该标准的情形,如生产、建设、审批、执法等活动)

该标准的主要内容

(指标准规范的各类事项,包括开展活动的程序、要求、评价手段、判断方法等等)

该标准与相关环保标准的关系

(说明该标准与现行的和正在制修订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关系,以及其他省制定相关标准的情况)

提出建议单位的意见

单位领导签字:

                                      (盖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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