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实施培训班的通知

关于举办《“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实施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 2017-05-19 16:3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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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环保局,杨凌示范区环保局,西咸新区环保局,韩城市环保局,神木县、府谷县环保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推进《“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贯彻实施,根据省厅2017年度培训计划安排,定于2017年5月17-18日举行《规划》实施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详细解读《规划》目标、重大任务、重大措施等内容,专题解读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以及绿色发展、排污许可、全面达标排放、生态保护红线、环评改革等重大措施,研讨《规划》实施监测分析机制,交流地方经验。

二、培训时间

2017年5月17-18日,早上9:00开始培训,下午14:00开始培训。地市同志请于16日下午报到。

三、培训地点

陕西省委党校电教楼1楼北教室。

四、培训对象

各设区市环保局,杨凌示范区环保局,西咸新区环保局,韩城市环保局,神木县、府谷县环保局规划编制与实施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单位2人);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相关负责同志(每单位1人)。

五、报名方式及要求

(一)请于5月11日前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将报名表发送到邮箱42467529@qq.com并传真至(029)63916188。

(二)此次培训不收培训费(含食宿费),交通费用自理。请参训人员自行前往培训地点。

(三)由于陕西省委党校住宿紧张,本次培训由省委党校统一安排在西安颐和宫大酒店(西安市雁塔区含光南路南段3号)住宿,请地市同志16日下午直接前往酒店报到,省厅系统培训人员不安排住宿。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刘大为   周宁

电话:(029)63916187  63916188(兼传真)

13571912093   13772027599

 

附件:《“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实施培训班报名表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7年5月9日



附件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实施培训班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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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名表同时发送至邮箱42467529@qq.com和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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