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116100000160001018/2026-00040 | [ 主题词 ] | |
|---|---|---|---|
| [ 主题分类 ]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体裁分类 ] | |
| [ 发布机构 ] | 省生态环境厅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 成文日期 ] | [ 发布日期 ] | 2026-03-25 |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2025年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
2025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美丽陕西建设,瞄准“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以持续深化“三个年”活动、聚力打好“八场硬仗”为抓手,统筹推进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中央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连续两年优秀,公众对生态环境质量的满意度连续三年超过90%。
一、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坚持把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断健全完善贯彻落实机制,形成传达学习、研究部署、推进落实、督查督办、反馈报告的工作闭环,确保在推进工作实践中始终把准政治方向和工作指向。积极发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协调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和委员会会议,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生态环境保护的强大合力。
二、问题整改扎实推进
坚持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扎实推进问题整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43个问题,完成整改39个,正在推进整改4个;转办的2163件群众信访件已全部办结。2023年黄河警示片披露的1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5个,正在推进整改1个。圆满完成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配合保障工作,推动印发实施《陕西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截至2025年12月底,督察组交办的2550件群众举报问题已办结2400件,阶段性办结150件。
三、“三大生态屏障”持续筑牢
坚决当好秦岭生态卫士。推动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开展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成效评估和“绿盾”重要生态空间强化监督。2025年秦岭陕西段生态质量稳定保持一类。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坚持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作为高质量发展的基准线,扎实推进黄河流域保Ⅱ消劣行动,黄河干流(陕西段)连续四年全线达到Ⅱ类,黄河流域(陕西段)连续四年总体水质为优、消除劣Ⅴ类断面。持续强化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涵养区保护。全面完成白河县硫铁矿区污染治理任务,持续推进汉江丹江流域涉金属矿产开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实施长江流域总磷污染控制。汉江丹江干流出省断面水质连续稳定保持Ⅱ类,其中,丹江干流出省断面水质首次达到Ⅰ类。
四、污染防治攻坚战纵深推进
聚力打好蓝天保卫战。深入推进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狠抓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新增环保绩效B级及以上企业117家,累计达到323家。2025年国考10市PM2.5浓度31.4微克/立方米、首次下降到35微克/立方米以下,优良天首次突破300天。持续打好碧水保卫战。深入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整治、黑臭水体治理、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国考111个水质断面Ⅰ~Ⅲ类断面占比98.2%,连续四年无劣Ⅴ类断面。安康市成为全国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项目支持的10个地市之一。渭河(咸阳市段)入选全国第四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持续打好净土保卫战。强化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源头防控,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石泉县入选全国第一批23个美丽乡村先行区。开展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治理、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专项行动。持续推进“无废城市”“无废细胞”建设。
五、服务高质量发展提质增效
深化高质量项目推进年活动,实施专班化运作,推动重点项目环评审批。2025年省级624个重点项目,环评保障率98.2%。批复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表)65个,涉及项目总投资额1035亿元,审批时间压缩60%。落实为基层减负要求,扎实推进“一表通”工作,我厅下发报表数量压减率75.8%。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累计参与全国碳市场交易31.21亿元。加快推动省级低碳近零碳试点建设,陕西省“碳惠三秦”碳普惠平台上线运行。建立全省碳足迹管理体系,组织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超额完成“十四五”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量减排国家考核任务。
六、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不断完善
持续构建完善美丽陕西建设政策体系和推进落实机制,安康市入选全国第一批10个美丽城市先行区建设。发布《涉金属矿山废弃矿硐污染治理环境成效评估技术指南》《矿渣微粉制造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等2项地方标准。开展市(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体系,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以智慧监管推进生态环境执法体系现代化,纵深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不断完善跨省流域横向生态补偿。2025年,5个县(区)被命名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3个县被命名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2026年,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全国两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四届九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两会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深化开展“三个年”活动,全面提升“三服务”质效。持续深化美丽陕西建设推进落实机制,坚决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和生态系统优化,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努力推动美丽陕西建设取得新的重大进展,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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