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中小学教师环境保护培训项目2017年第三期和第四期环境教育骨干教师研讨交流会的通知》

[ 索 引 号 ] 116100000160001018/2017-00160 [ 主题词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 发布机构 ] 省生态环境厅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17-12-25

《关于举办中小学教师环境保护培训项目2017年第三期和第四期环境教育骨干教师研讨交流会的通知》

时间: 2017-12-25 11:4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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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渭南市、榆林市、汉中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为落实环境保护部等六部门印发的《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纲要(2016-2020年)》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陕西省各级政府及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要求,大力推进学校环境教育,现将环保部宣教中心《关于举办中小学教师环境保护培训项目2017年第三期和第四期环境教育骨干教师研讨交流会的通知》转发你们,请各单位结合本地环境教育师资情况合理安排人员(宝鸡9人、渭南9人、榆林6人、汉中6人),做好参加第三期环境教育骨干教师研讨交流会的工作。

 

联 系 人:张修博             电话:029-85429296

 

 

 

 

陕西省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中心

2017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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