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渭南市、榆林市、汉中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为落实环境保护部等六部门印发的《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纲要(2016-2020年)》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陕西省各级政府及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要求,大力推进学校环境教育,现将环保部宣教中心《关于举办中小学教师环境保护培训项目2017年第三期和第四期环境教育骨干教师研讨交流会的通知》转发你们,请各单位结合本地环境教育师资情况合理安排人员(宝鸡9人、渭南9人、榆林6人、汉中6人),做好参加第三期环境教育骨干教师研讨交流会的工作。
联 系 人:张修博 电话:029-85429296
陕西省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中心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