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二届政协一次会议第92号提案的答复函

[ 索 引 号 ] 116100000160001018/2018-00349 [ 主题词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 发布机构 ] 省生态环境厅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18-05-30

对省十二届政协一次会议第92号提案的答复函

时间: 2018-05-30 09:03 |来源:
ztfd.png ztsx.png ztzc.png

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贵委提出的《加大治霾力度,加强生态保护》(第92号)提案收悉。非常感谢贵委对我省环境保护工作,特别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认真研究,现就贵委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答复如下:

一、紧扣追赶超越,加强生态保护

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2013年以来,我省积极跟进党中央生态环保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大气十条”,及时针对日趋严重的雾霾天气制定“治污降霾·保卫蓝天”行动计划,逐年确定年度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几年来,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工作方案、政策办法和推进措施,全省自上而下坚持系统施策、统筹防治、六策并举、协调推进,不断加大“减煤、控车、抑尘、治源、禁燃、增绿”落实力度,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治理取得积极进展,全省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得到了社会公众的普遍认可。特别是2017年初,省委省政府将“治污降霾”全面升级为“铁腕治霾”,列为生态环保工作的头号工程、追赶超越点评重点内容和三场攻坚战主要任务。省政府创新性地出台了《铁腕治霾“1+9”专项行动方案》并与各市区签订目标责任书,梁桂常务副省长和张道宏副省长逐月召开点评会,对各项工作任务进行指导督办,确保了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经原环境保护部初核、国务院审定,我省完成了国家“大气十条”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五年来,我们的政策体系更加完备。一是在全国第一家出台治污降霾·保卫蓝天行动计划、地方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重污染天气应对方案,率先出台省级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并实现县县建成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成了国内先进水平的预警预报系统;二是成立省大气办,制定了关中大气联防联动改革方案,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和统一防治措施;三是在治污降霾五年行动计划的基础上,逐年制定有针对性的年度工作方案,并不断强化以采暖期为主的重点时段、以关中为主的重点区域和以PM10、PM2.5为主的重点污染防治措施;四是出台了严于国家标准的火电、挥发性有机物、建筑施工扬尘等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五是制定实施了火电超低排放、水泥脱硝、黄标车淘汰、燃煤锅炉拆改、城乡散煤治理和秸秆综合利用的奖补激励政策,鼓励早淘汰、早改造、多受益;六是出台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意见,在西安市试点基础上向全省推广;七是在全国率先实行大气污染物交易,将交易市场延伸到市级;八是出台了环境违法有奖举报、燃煤锅炉拆改公示、总量刷卡管理、冬防期“禁土令”和环保信息公开等创新性措施。

五年来,我们的工作思路不断创新。一是强化了目标考核。省政府与各市签订了目标责任书,不断改进优化目标考核评价体系,大幅增加治污降霾的考核权重;对“冬防期”单独设定指标和评价办法;出台了我省各级党委政府及部门环境保护责任规定,厘清压实了环保职责。二是强化了研判指导。2013年我省在西北地区率先开展了空气质量重污染预报,省级财政先后投资2000多万元建成了空气质量多模式数值预报系统。建立定期会商、研判、协调、督导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大气污染治理中的突出问题;坚持每月对各市(区)空气质量变化趋势进行分析研判,指导相关市区针对苗头性问题调整治理思路和防控重点。三是强化了区域协同。在持续深化城市防治的同时,积极向农村辐射,大力支持气化工程和秸秆综合利用等,将大气污染治理资金向农村气化倾斜,减少农村低空面源污染。特别是支持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居民生活取暖与加快煤改气、煤改电。四是强化了冬防冬治。针对困扰冬季大气空气质量的燃煤污染和建筑扬尘等短板,逐年强化散煤治理、施工管理、尾气治理等季节性措施,积极推广干热岩供热、分布式天气供热等新型供热模式。其中干热岩供热技术引起生态环境部重视,正在向外省推广。特别是去年出台并实施了秋冬季攻坚方案及其5个配套办法,强化了巡查执法、专项督察、信息公开、预测预报和会商研判,去冬今春采暖季关中空气质量持续大幅度改善,优良天数增加,重度以上污染天数和PM2.5、PM10浓度大幅度下降,超额完成了省政府工作报告年初确定的目标。

五年来,我们的工作机制更加健全。一是定期调度通报。对各市区坚持每月工作动态调度通报和大气质量信息公开,全省上下基本形成了信息共享、各方联动的工作格局;二是强化督政查企。“督察巡查”“明查暗访”“现场点评”“重点解剖”“执法问责”正在成为常态,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清单管理、加大处罚并跟踪问效、公开结果。2017年冬防期间,全省环保系统抽调超过1000人开展大气巡查执法专项行动,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了超高压态势。2017年全省实施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拘留、涉嫌犯罪等五类案件总数达到1980件,同比增长261%,远高于全国平均102%的水平;三是传导责任压力。对环境空气质量排名靠后、工作任务进展滞后的有关市区实施约谈曝光,推动工作落实。四是及时预警提醒。先后对预判空气质量可能在全国落后或空气质量同比变差的市区发出空气质量预警。同时,对入冬以后关中地区持续发生的重污染天气及时预警,提醒和督促相关市区积极应对,落实预案。

五年来,我们的应急响应合力明显增强。制定了关中大气污染重点防治区域联动机制创新改革方案,同时,在省级建成了国内先进的空气质量预警预报系统,指导各市开展应急响应。从2017年1月起,我省已先期开展了西北区域空气质量72小时预报工作,同年8月,生态环境部明确在我省建设西北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由我省负责西北五省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工作。实行大气环境防治、监测和应急执法区域联动,在全国率先实现县建成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省上及各市区启动了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响应,并加强了启动前的会商、启动中的研判、解除后的评估。

二、扭住“电化”“气化”,实现治霾突破

据我们了解,省发展改革委始终坚持优化能源结构在持续推进治霾中实现突破。一是大力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以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为重点,加快实施燃煤锅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建筑节能、公共机构节能等十大重点节能工程,争取中央财政资金15.6亿元支持项目403个,安排省级资金3.5亿元支持项目234个,形成节能能力400万吨标准煤。铜川加快国家节能减排财政综合政策示范城市建设,榆林积极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商洛积极推进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创建,相关项目157个,形成节能能力300万吨标准煤。

二是全面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利用。近年来可再生能源快速发展。累计建成发电装机超过1100万千瓦(其中:水电310万千瓦、风电350万千瓦、光伏发电430万千瓦、生物质能发电10万千瓦),同比增长47.6%。全省可再生能源行业完成投资330亿元,增长43.5%。发电量达到192.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3%。核准风电项目185万千瓦,水电、风电、光伏发电在建规模分别达210万千瓦、290万千瓦和420万千瓦。渭南、铜川光伏领跑者项目获得国家支持。策划上报了总投资1000亿元的能源互联网、多能互补集成优化工程项目示范、新能源微电网、“三北”地区电储等局域综合智慧用能示范项目,其中5个多能互补项目列入国家示范计划。

三是在西部地区率先完成国Ⅴ标准汽、柴油转换。实现天然气县县通,气化总人口达到1400万。农村电网低压改造基本实现全覆盖,年人均用电量提高1320千瓦时。2016年,新能源发电量193亿千瓦时,增长33%。天然气产量410亿立方米。制定《陕西省电能替代实施方案》和《陕西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累计建成地面充电站35座、充电车位7800个。

在今年制定的《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和《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工作要点》中对洁净能源利用工作提出了任务和要求,明确新增供暖全部使用天然气、电、可再生能源供暖(包括地热供暖、生物质能清洁供暖、太阳能供暖、工业余热供暖等),优先采取分布式清洁能源集中供暖。

三、狠抓尾气治理,强化治霾实效

省政府高度重视机动车尾气治理工作,专门成立了省高排放机动车污染治理专项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公安厅,成员单位由省级环保、公安、交通运输、商务、财政、工商等有关部门组成,并抽调专人集中办公。2013-2017年累计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56.25万辆,淘汰率排名居全国前列。新能源汽车销售增长超过10倍。关中各市大力实施公交线网优化调整,积极建设公共自行车网络,引导绿色出行。实施油品升级,自2014年10月起全面供应国Ⅴ汽、柴油,比国家要求提前三年。全省启动低速高排放车辆专项治理攻坚行动,各市均划定禁行范围,积极采取分流、限行、禁行等交通管理措施,强化低速及载货柴油汽车排放污染源管控。

在今年制定的《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和《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工作要点》中继续对移动源治理提出了任务和要求:

由省高排放机动车污染治理专项工作办公室、各相关厅局牵头推进高排放机动车污染治理。制定在用机动车淘汰更新激励政策,在关中地区加快推进以国Ⅱ及以下汽油车和国Ⅲ及以下柴油车等为主的老旧高排放机动车更新工作。加强机动车污染排放防控体系建设,加快机动车遥感监测设施和超标排放执法取证能力、机动车污染排放执法防控监管及相关省、市平台建设、完善和升级。通过采取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限行、禁行等手段,倒逼排放不达标等老旧高排放机动车加快淘汰更新。开展对公交车、出租车、长途客运车(含机场巴士)、货运车等高排放车辆的集中停放地、维修地的监督抽测。加强对销售、维修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和查处销售排放不达标车辆和维修造假企业。加大货运、物流车辆污染治理力度,强化综合执法监管,建立“黑名单”制度,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

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牵头推广新能源汽车。在城市公交、厂区通勤、出租以及环卫、物流等领域加快推广和普及新能源车。城市新增公交车和出租车全部使用新能源车。2020年底前,关中城市现有燃油公交车更新为新能源公交车,其中,2018年不少于40%,2019年不少于40%。

由省公安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交通运输厅牵头加强在用机动车管理。全面落实机动车排放检测/维护(I/M)制度,在用机动车排放超过标准的,应当进行维修。强化在用车定期排放检验,推进环保定期检验与安全技术检验有效结合,对不达标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不得上路行驶。

由省环境保护厅牵头规范机动车环保检验,加强市、县两级在用机动车尾气检验和监管平台建设。

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认真落实在用机动车排放污染物监测机构技术规范要求,严格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年度督查考核,考核不合格或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检测机构暂停或取消其检测资格。

由各市政府负责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严格市场准入,所有制造、进口和销售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装用不符合《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第三阶段要求的柴油机。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关中地区禁止使用不符合国Ⅲ标准要求的挖掘机、装载机、叉车、压路机、平地机、推土机等非道路移动机械。

由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加强油品监管。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全面加强油品质量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用燃油行为,确保全省符合国家标准的车用油品全覆盖。

由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建设绿色交通体系。建立过境西安货运车辆避让西安绕城高速制度,通过限制性措施和经济激励政策,引导车辆从西咸北环线等线路分流。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加强城市公共交通体系建设,实现公共交通无缝连接。加快城市轨道交通、公交专用道等大容量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自行车专用道和行人步行道等城市慢行系统建设。

由省交通运输厅牵头发展关中城际轨道交通。加快实施《关中城市群城际铁路网规划》,解决关中城市群综合交通网与其经济的高速发展不相适应、城际交通结构单一等问题。

四、实行综合治理,强力铁腕治霾

省委省政府始终秉持刚性治标、系统治本的治霾理念,坚持“减煤、控车、抑尘、治源、禁燃、增绿”六措并举,推进铁腕治霾、科学治霾、协同治霾。

一是突出燃煤治理。各市区基本完成了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划定工作,并逐步扩大禁燃区面积,自加压力实施煤炭总量控制,自2014年起关中地区规模以上工业煤炭消费量实现了负增长,累计削减1100万吨。截至2017年年底,累计拆改燃煤锅炉近2.1万台3.5万蒸吨;提前2年完成国家“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任务,淘汰行业落后产能水泥485万吨、钢铁132万吨、印染6453万米、造纸36万吨。逐步落实“峰谷电价”和天然气季节性价格,推动关中各市区气化项目落地实施,推进工业企业生产和城乡居民取暖电能替代和“煤改气”工程。2018-2020年,严格落实《关中地区重点企业煤炭消费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中地区热电联产(自备电厂)机组“以热定电”暂行办法》,加强节煤改造,严控新增燃煤项目。以散煤削减为主,规上工业以燃料煤削减为主,每年削减燃煤500万吨,三年累计削减1500万吨。在关中地区整村推进农村居民、农业生产、商业活动燃煤(薪)的清洁能源替代,采取以电代煤、以气代煤,以及地热能、生物质能、风能和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替代。到2018年底前,力争平原农村替代实现全覆盖,山区农村替代率达到80%;到2019年底,山区农村替代实现全覆盖。

二是紧盯重点企业。全省75平米及以上钢铁烧结机、石油石化催化裂化装置全部脱硫,日产2500吨及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全部脱硝,2904个加油站、油库、油罐车完成了油气二次回收治理工作,64家重点行业企业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关中地区30万千瓦及以上1564万千瓦火电机组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较国家要求提前1年;在339家涉气重点企业建立监管台账并实施动态更新,各地清理取缔“散乱污”企业2138户。下一步,我们将全面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对所有列入国家《固定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的固定源核发排放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超标或超总量排污企业一律停产整治;同时,深化工业污染源监管,对重点工业污染源全面安装烟气在线监控设施。严格落实《陕西省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和排放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督导污染源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落实环保主体责任,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

三是有效抑制扬尘。住建部门严格实施建筑工地“洒水、覆盖、硬化、冲洗、绿化、围挡”六个100%和冬防期“禁土令”。推广机械吸尘式清扫保洁,城市道路机扫率增幅加快,关中城市主要车行道机扫率达90%,其他城市达70%。制定实施了建筑施工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市级单位考核办法,对建设工地实施红黄绿牌管理。下一步将全面落实建筑施工“六个100%管理+红黄绿牌结果管理”的防治联动制度,施工工地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与主管部门管理平台联网。对落实扬尘管控措施不力的施工工地,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曝光,记入企业不良信用记录。继续加强渣土车运输监管,车辆必须全部安装卫星定位系统,杜绝超速、超高装载、带泥上路、抛洒泄漏等现象。

四是加强应急防范。我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在关中,关键在秋冬季,成败在重污染天气的应对。我们将严格落实《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制定和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明确应急减排清单,最大程度减少污染物排放。根据源解析结果和污染物排放构成选取应急管控重点对象。根据污染物排放绩效水平和污染物排放量确定同行业企业管控次序,推进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和均衡控制,采取综合控制措施,实施统一的区域措施,全力削减污染峰值。建立关中及周边地区应急联动机制,及时响应、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通过实施错峰生产,达到控制重污染天气“削峰降频”的目标。关中地区在冬防期间(11月15日至来年3月15日),水泥(含特种水泥,不含粉磨站)、砖瓦窑(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陶瓷(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石膏板、保温耐火材料、防水材料等建材行业全部实施停产,水泥粉磨站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实施停产;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或危险废物等保障重大民生任务的水泥等行业企业,要根据承担任务量核定最大允许生产负荷;钢铁、焦化、煤化工、石油化工行业实施限产能部分错峰生产。按照煤耗能效、排放绩效综合水平对电力行业精准实施错峰生产,陕北高效清洁火电燃煤机组多发,关中地区火电燃煤机组在保证居民、企业正常需求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减少发电,热电企业严格落实以热定电,禁止超负荷发电。

最后,对贵委长期以来给予我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再次表示感谢,也诚挚地欢迎你们继续关注和支持我省的环境保护事业。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5月2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