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二届政协一次会议第607号提案的答复函

[ 索 引 号 ] 116100000160001018/2018-00322 [ 主题词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 发布机构 ] 省生态环境厅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18-05-17

对省十二届政协一次会议第607号提案的答复函

时间: 2018-05-17 09:2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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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王国根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健全关中地区联防联控治污减霾机制体制的建议》(第607号)收悉。完全赞同您对我省关中地区大气污染现状及地理条件等环境影响因素的分析和判断,非常感谢您对有关建立健全关中地区联防联控治污减霾机制体制的建议。经认真研究,现就您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健全统一应急指挥体系,统筹关中地区大气污染应急响应工作

总体来说,自2013年颁布《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来,我省各部门、各级政府围绕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安排,不断建立完善我省包括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在内的联防联控政策制度体系和协同共治机制,覆盖范围之广,统筹协调力度之大,措施之实,要求之严前所未有。

省政府在原有《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4年)的基础上,于2017年10月颁布实施《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一步推动应急指挥体系的建立完善。设立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由分管副省长任总指挥长,以省级主要部门及电力公司等为成员单位。各市(区)、省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分别设立各级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本部门和本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各级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省级办公室设在省环境保护厅,由分管副厅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省大气污染治理办公室主任和省应急办公室副主任任办公室副主任。

《预案》实施以来,制定并实施了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有关制度;组建了重污染天气专家咨询组和监测预报预警组,对重污染天气形势进行研判、会商,收集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等信息;先后多次和分专项开展各市(区)、省级各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方案情况的检查督促;上报和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组织和协调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工作;对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进行分析、总结、监督和管理。

实践证明,我省应急指挥体系建设不断完善,统筹协调功能不断提高。在开展全省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应急响应、检查评估等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的有关指示精神,指挥全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区域应急联动工作,做好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协调工作等方面起到了主体承担作用。

下一步,将继续健全完善我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提高预警、应对能力,统筹各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有力有效开展区域应急联动,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

二、关于立足关中地区大气污染治理联防联控工作需要,建立健全全区域监测、监管、执法、协商等配套

我省关中地区大气污染治理联防联控工作由省铁腕治霾工作组(办公室设在省环保厅,简称铁腕治霾办)负责推动实施。铁腕治霾办于2017年初成立,具体安排各级各部门和各地市区联防联控、协同共治,抓总协调、调度督导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相关机构包括以省级发改、工信、住建、环保、公安等主管部门牵头成立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在各主要地市及各级环保部门相应设立的各级铁腕治霾工作组,西安市牵头建立关中(八市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市长联席会议机制。至今,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形成了月度点评推进和动态调度、调研督导、信息公开、宣传引导、巡查执法、专项督察等一系列机制。

作为配套,先后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法规,有效强化多部门、各级政府间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的联防联控、协同共治。其中,第一,加强环境监测和预警响应能力建设。截至目前,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已构建了专业空气质量预测预报队伍,建成由地面空气质量监测站(144个监控站、3个背景站、4个区域站、1个超级站)、对空雷达站(1个)、空气污染在线源解析站(1个)及遥感监测站组成的空气质量天地一体化立体监测体系。具备了对空气质量中六项主要污染物24小时连续监测及空气质量短期(24小时)、中期(72小时)分城市及分区域预报能力。对细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大气污染物实施协同控制,通过统一的防治措施落实防治任务。

第二,强化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执法机制。在重点防治区域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采取同步执法行动,壮大执法声势,全方位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实施《2017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五个配套专项方案》,除了通过巡查执法、依法依规严处重罚、责任追究等措施,扎实推进我省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对2017年第一、二季度全省空气质量专项督查、第三季度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交叉执法检查、涉气重点污染源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等开展巡查执法。巡查执法组入驻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韩城市及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开展不间断巡查。巡查执法对象以涉气企事业单位为主,采取查阅相关资料、现场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每轮巡查执法范围覆盖关中所有市、县、区(含各类开发区、高新区)。冬防期间,各巡查执法组共检查企事业单位3943家,发现存在问题1737家,占检查总数的44.1%,对重点问题进行了公开曝光。通过巡查执法、依法依规严处重罚、责任追究等措施,扎实推进我省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

第三,构建了四个层面的会商研判与交流机制。一是例行会商机制。省环境监测站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气象台、各设区市环境监测站建立了定期预报会商机制,每天定时和上述部门的技术人员开展预报过程的例行会商,以提高预报结果的准确率。二是预报产品共享与技术交流机制。每天定时将我省空气质量短期(24小时)、中期(72小时)分城市及分区域预报结果发送至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并在全国空气质量预报系统中发布和共享。同时,省环境监测站每日定时将预报产品发送给省气象台和各设区市环境监测站,用以指导各地的空气质量预报工作。三是重污染过程专家会商研判机制。建立了以环保、气象、和科研院所有关专家为成员的重污染过程专家会商研判机制,采取电话、视频和集中会商等多种方式,及时开展重污染过程预测预报工作,并将预报结论和建议及时提供给各级环保管理部门。四是重污染时段预测预报应急响应机制。凡遇到重污染时段,延长预报时间、加大预报频率,在现有的短期(24小时)、中期(72小时)预报的基础上发布长期(7天)趋势预报;每天开展一次重污染过程专家集中会商研判,并加强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西北、华北各省环境监测站之间的预报会商与技术交流,加强预报成果的共享和衔接。

第四,重点防治区域推行市、区、街道、社区四级“网格化”环境管理,建立完善制度机制。对街道办事处和乡镇设立专门机构和人员,健全“网格化”执法体系,真正把“网格化”管理落实到位,把环境隐患预防在基层。西安市制定网格化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每月组织网格化督查考核,已初步形成常态化督查、周问题通报、月专项考核、抽检复查督办的整套运行模式,网格化管理在散煤治理、散乱污企业排查、日常巡查、督办整改等方面的工作得到了明显加强。

下一步,在认真总结经验基础上,按照重点任务推进与工作台账管理相结合,现场督导点评与会议通报点评相结合,日常研判指导与重点时段点评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创新和完善现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专项整治办公室积极性和职能作用,在继续坚持和发展成熟有效工作机制基础上,加大调查研究力度,让领导同志和牵头部门有更多时间到现场、到基层,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现场解决问题,推动形成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新机制。中长期,将进一步落实关中地区“城镇一体化建设、产业一体化布局、生态一体化修复、交通一体化规划、政策一体化统筹”的规划原则,通过统一规划协调防治行动,最终实现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目标。

三、关于完善现有人力资源机制,建立一支治霾铁军

大气污染防治是一项带有全局性、紧迫性、长期性的战略任务,一支专业、稳定的治霾铁军是必不可缺的。首先,我省以推进实施大气、水、土“三个十条”为重点,不断强化措施,推动环保人才队伍建设。在政策制度层面,根据国家、省委、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省环保厅制定出台相关人员鼓励激励实施办法。一是统筹系统内外两个资源,为优秀人员建立健全锻炼平台和机会倾斜机制。二是根据职能业务特点、专业技术人员基数和激励创新创业的需要,对单位科研、技术项目间接费用中绩效支出比例不增设部门门槛,支持单位按照国家和我省相关政策执行。

第二,坚持目标和问题导向,开展针对性培训工作。省级层面,2017年28个班次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先后选派37名干部参加任职培训、专题培训,累计安排300人次参加自主选学,累计组织350余人次参加环保部大讲堂、省公务员大讲堂等学习,组织干部参加公务员网络培训和省干部网络学院在线学习。选派10名干部参加环保部地市级环保局长培训班学习,611名地市级环保局长及其他干部参加远程学习。举办县级环保局长班,3人到北京培训,34人眉县现场学习,1341人远程培训。西安市坚持“东学济宁、西学兰州、北学太原、南学成都”,组织13个区县分管领导及网格化管理负责人,专程赴济宁市调研基层网格管理工作。在去年先后两次组织召开全市网格管理工作培训会的基础上,今年1月份又分三批对全市近1500名专职网格员和管理人员再次进行了业务轮训。

第三,以地市为主体,加大保障力度完善网格化管理。以西安市为例,市编办印发了《关于区县镇(街)治污减霾网格化管理工作机构设置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在区县每个镇(街)设立治污减霾网格化管理办公室,落实4—6人的人员编制。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西安市铁腕治霾网格化管理奖励办法(试行)》,每月对各三级网格给予不低于4万元的奖励资金,其中,城六区市级财政补贴2万元,区级财政补贴2万元,其它7个区县市级财政补贴3万元,区(县)级财政补贴1万元;年终对各区(县)优秀三级网格及先进个人再给予年终奖励。

下一步,总结已有经验,结合现有财政政策机制和依据各地市治污降霾实际需要,推动关中地区治污降霾专业化队伍建设和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建立专门机构和人员培训、激励机制,积极培养、引进、使用专业人员,充分发挥人才力量在环保管理中的作用。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环保工作一如既往的关心、关注和支持,也欢迎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给予更多的监督,提出更多的意见和建议,使我们的工作更进一步。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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