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二届政协一次会议第627号提案的答复函

[ 索 引 号 ] 116100000160001018/2018-00320 [ 主题词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 发布机构 ] 省生态环境厅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18-05-17

对省十二届政协一次会议第627号提案的答复函

时间: 2018-05-17 09:2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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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永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通过建立厨房油烟机及建筑烟道排放标准,推动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建议》(第627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厨房油烟机排放及建筑烟道设计排放标准的建议

饮食烹饪加工产生的气态污染物多达200余种,其中挥发性污染物主要有醛、酮、烃、脂肪酸、醇、芳香族化合物、酯、杂环化合物等。餐饮油烟是城市细颗粒物及挥发性有机物的来源之一,对大气环境和人体健康均有影响。

目前,吸油烟机产品执行国家GB/T 17713-2011《吸油烟机》标准,其主要环保指标为气味降低度及油脂分离度,未设置油烟排放限值及净化效率指标。下一步,我们将结合自身工作职责,与质量监督部门密切沟通,促进形成我省地方吸油烟机产品质量标准,将油烟污染物排放限值列为吸油烟机企业必须关注的性能指标,引导吸油烟机企业提高产品的实际净化效果,推动油烟净化产品向环保、节能、高效方向发展。

住宅烟气集中排放系统在我省住宅建设中已普遍采用,一定程度改善了住宅室内空气环境。针对建筑烟道油烟排放污染问题,我厅将积极协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根据我省住宅烟气集中排放系统的使用情况,考虑在建筑标准设计中增加公共烟道油烟集中净化设施,并通过推广绿色建筑、严格质量验收、强化监督检查等措施,主动试点,积累经验,探索建立住宅烟气集中排放和集中净化的“双集中”机制,共同做好全省餐饮油烟治理及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

二、关于相关部门要加大日常监管的建议

我国目前餐饮油烟控制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较为完善,国家层面有《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饮食业油烟净化设备技术要求及检测技术规范(试行)》(HJ/T62-2001)等。这些法规、规范和标准在餐饮油烟的污染预防方面发挥了良好的作用。近年来,我省陆续出台的《陕西省“治污降霾・保卫蓝天”五年行动计划(2013-2017年)》《陕西省铁腕治霾“1+9”专项行动方案》及年度方案等文件均明确要求推进餐饮油烟污染治理。一是源头把关。严格落实餐饮企业环境准入政策,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从源头开展有效防范。二是集中整治。针对重点区域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按照“治理有效、运行稳定、监管可行”的原则,确保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并实现达标排放。2017年全省共完成27670个餐饮油烟治理项目。三是严格监管。采取督查巡查、定期调度、在线监控等综合管理手段,全面加强餐饮污染防治监管。在西安、咸阳等地率先启动餐饮企业油烟在线监控试点工作,确保油烟净化设施连续使用。四是联防联治。积极联合城管、食药监、工商、质监等部门对餐饮业污染防治工作进行联合检查,有力推进餐饮业污染防治工作深入开展。各市区积极开展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工作:西安市强力整治餐饮油烟污染,从2017年11月1日起,未完成油烟治理任务的餐饮单位仍在经营的,对责任单位在月度考核中予以加倍扣分,对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咸阳市委托第三方油烟检测机构对市城区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食堂和酒店等餐饮单位(经营户)油烟排放进行检测,全市18家1000平方米以上餐饮门店安装了油烟在线监测。汉中市印发了《汉中市中心城区烧烤餐饮油烟污染联合整治工作方案》,多次开展专项执法行动,通过逐户走访专项督导扎实推进整治工作。

今年我们将制定全省地方性餐饮油烟治理技术规范,力争将监督管理要求标准化、系统化、科学化,解决日常监管中存在的机制不健全、标准不统一等问题,以实现减少餐饮油烟污染、控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目的。

三、关于加大宣传引导公众参与的建议

我们加大信息公开,不断扩大公众知情权。持续改进和创新专栏、专版形式,定期向社会公布各地优良天数排名和主要污染物指数,广泛宣传工作动态,宣传治理效果,宣传科普知识。向社会通报治理大气污染的决策部署、行动方案和工作成效,曝光大气污染违法的典型案例、查处情况和整改结果,公布重点企业的环保责任、监测数据和各市区污染治理的奖补方案,全方位实施环境信息公开。

坚持问计于民,不断扩大公众参与权。积极开展“治污降霾-志愿者在行动”“全民盯防污染源”环保志愿者总动员行动等环保活动,对饮食企业、社会公众加强油烟污染危害及治理措施宣传。发出“防治臭氧 从我做起 携手建设美丽陕西”的倡议,引导公众践行健康环保、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就餐时选择安装并使用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场所,推动饮食企业自觉守法经营。

强化投诉受理,不断保障公众监督权。实施《陕西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实施办法(试行)》,积极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依托全省现有的环境执法网格体系,通过网格化志愿者监督员,对餐饮油烟、夜市烧烤等涉气环境污染行为进行包区域监管,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污染监督模式和全民参与的公众监督模式。

再次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支持和帮助。希望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共同促进我省环保事业的发展。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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