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二届政协一次会议第628号提案的答复函

[ 索 引 号 ] 116100000160001018/2018-00319 [ 主题词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 发布机构 ] 省生态环境厅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18-05-16

对省十二届政协一次会议第628号提案的答复函

时间: 2018-05-16 10:3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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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学川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我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我省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工作的建议》(2018年第628号)已收悉 。现函复如下:

本提案从我省土壤重金属污染状况实际出发,根据省级总体规划和各专项规划的工作要求,针对重金属污染治理面临困难和问题,对我省下一步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了6条合理化建议,内容充分、措施详实,具有很强的操作性。通过认真研究,我们根据所提建议内容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了下一步工作计划,请您继续支持和监督我们工作。

一、工作现状

2016年5月,国家颁布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土十条”),2016年12月,我省出台了《陕西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全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全面展开。环保部门将重金属污染防治作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内容,按照省工作方案要求进行组织实施。2017年以来,筛选确定了省级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并向社会公告;要求有色采选及冶炼、铅蓄电池生产及回收再生铅、皮革加工、铬盐生产、聚氯乙烯(电石法)生产、电镀加工、硫酸生产(硫铁矿)等7个重点行业的重点重金属(镉、汞、砷、铅、铬)排放量与2013年相比下降3%;在13个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集中区下达执行排放限值;部署开展了土壤环境综合执法,对废物再生利用活动进行清理整顿。尤其是全面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并落实相关总量控制指标,加大涉重金属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企业,依法责令其停业、关闭,将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开。控制化肥农药污染,禁止使用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肥料,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污泥、工业废物直接用作肥料。

二、存在问题

提案中详细陈述了重金属污染防治面临的几个主要问题,直指我们目前工作所存在的切实困难,具体包括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难度大,治理时间紧、任务重,土壤治理技术薄弱,专项资金投入不足等4个方面。今年是实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起始年,任务非常繁重,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还面临着基础差,底数不清、法律法规标准体系不健全等突出问题。尤其是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合力还没有完全形成,土壤污染治工作任务涉及的单位和部门比较多,部门之间合力没有完全形成,加之部门之间职能交叉、职能不清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需要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共同施力。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方案中的建议涉及6个方面,包括制定污染防治规划方案、设立治理修复专项资金、加强可研和成果转化、加强验收评估评审、开展试点示范等。我们结合建议和全省工作规划要求,2018年计划开展下列工作。

(一)编制《陕西省土壤污染防治2018年度工作方案》。

今年2月,我厅拟定了2018年我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征求意见稿,先后征求省级相关部门、各市(区)政府意见,并根据意见进行修改,形成《陕西省土壤污染防治2018年度工作方案(送审稿)》。本方案以夯实工作基础为出发点,对我省今年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细化,进一步明确了省级各部门、各市(区)政府的土壤环境管理责任,以推动全省今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目前准备报请省政府印发。

(二)强化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

根据《陕西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到2020年,要完成开展50个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2016年和2017年,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资金已支持开展项目24个;2018年,我厅计划再开展治理修复项目10个,确保在2020年前完成目标任务。

(三)加大科研技术推广应用力度。

根据2018年我省年度工作方案要求,由省科技厅牵头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技术推广应用、科技成果转化、技术交流和建设成果转化平台等任务;由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牵头,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土壤污染防治,并启动涉重金属等环境高风险企业投保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

(四)加强对治理修复项目的监督管理。

省环保、财政等相关部门先后出台《关于组织申报中央环保专项资金储备库项目的通知》(陕环财函〔2016〕44号)《关于对“十二五”中央专项资金项目进行检查和绩效评价的通知》(陕环函〔2016〕521号)《关于印发〈陕西省环境保护厅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管理规定〉的通知》(陕环办发〔2016〕10号),《关于印发〈陕西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陕环发〔2016〕11号)等相关文件,2017年又出台《关于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建设工作的通知》,不断加强对土壤污染防治项目的监督管理。目前,我省土壤环境管理专家库也正在建设之中,并计划于近期开展一次对土壤项目治理情况的检查,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出台后续管理措施,进一步规范土壤项目库建设。

(五)推进土壤治理与修复试点项目建设。

综合我省土壤污染类型、程度和区域代表性,针对陕西典型受污染农用地、污染地块,推进我省3个土壤治理与修复建设。一是针对石油烃类土壤污染,在延安市宝塔区开展受油污泥污染耕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二是针对铅、锌土壤污染,在宝鸡市凤县开展受重金属污染农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三是针对汞、锑土壤污染,在安康市旬阳县开展受汞污染农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建设。试点项目将对区域内污染情况进行调查和风险评估,针对不同污染状况确定修复方案及小试中试,分情况开展污染修复试验,比如污染源固化回填采空区,生物降解螯合剂与超富集植物联合修复、固化稳定化法修复和化学淋洗法等修复手段,探索不同情况下合理的修复模式。目前,以上项目的立项和可研已基本完成,延安宝塔区试点项目已进入招标阶段。

以上答复,希望您满意。再次感谢您对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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