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敬喜副厅长赴延安指导水污染防治工作

[ 索 引 号 ] 116100000160001018/2019-00169 [ 主题词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 发布机构 ] 省生态环境厅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19-11-15

李敬喜副厅长赴延安指导水污染防治工作

时间: 2019-11-15 17:4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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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3日下午,李敬喜副厅长带队赴延安市主持召开水污染防治工作专题会议,对“今冬明春”重点时段延安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提出要求。延安市张强副市长,市政府相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及各县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同志参会。

会议通报了2018年度延安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年度考核情况、生态环境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现场检查及省厅开展劣Ⅴ类国考断面帮扶工作发现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李敬喜副厅长要求延安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高度重视,充分认清当前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紧迫性、复杂性和严峻性,加大水污染防治问题整改力度,坚决打好碧水保卫战,确保国考断面年内消除劣Ⅴ类水质,辖区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在“今冬明春”重要时段重点做好七项工作:一是克服麻痹思想,强化担当作为,增强荣誉感。针对考核中存在的问题,延安市要夯实各级责任,强化担当作为,加强问题研究、加快问题整改,增强荣誉感,确保今年水质有较大改善。二是做到心中有数。消灭国考断面劣Ⅴ类水质是当前延安市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国考断面水质年内不再出现劣Ⅴ类,逐步稳定改善。三是加快“一段一策”限期达标方案项目推进。延安市要针对部分国考断面“一断一策”限期达标方案实施进展缓慢的问题,加快水污染治理项目实施进度,加强督查,及时调度,确保项目治理效果及时发挥。四是多措并举,加强研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由于枯水期,生态基流小和冬季气温低,影响污水处理厂运行效果,导致每年12月至来年4月份,是影响断面水质达标的关键时段。为此,延安市要加快推进综合治理,确保重点时段国考断面水质不再出现严重超标的劣Ⅴ类水质。五是发挥机制效能,严格环境执法,强化综合监管。要加大对全市重点涉水企业和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的监管力度,确保达标排放,不出现直排、偷排、漏排的现象;要制定污水处理厂冬季运行方案和污水超标应急方案,提高重点时段的处理达标率;要做好国考断面水质同步监测工作,加大监测频次,及时掌握监测数据。如遇国家第三方监测数据与我们监测结果相差大的,要积极与省厅和省监测站沟通联系,第一时间向国家监测总站申诉。六是加强河长制制度落实。要夯实市、县、乡三级河长职责,按照“一河一策”、“一段一长”要求,制定不同单元、不同断面的治理目标,从每个控制单元、每个县区、每个乡镇抓起,实现流域水环境精细化管理。七是要抢抓机遇,提早谋划“十四五”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把握住黄河流域大发展的机遇,提早谋划延安市“十四五”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将水污染防治工作和水土流失治理紧密结合,做到底数清、问题清、目标清、思路清,要以重现“滚滚延河水、巍巍宝塔山”的实际行动践行习近平“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

延安市宝塔区、安塞区、子长县、延川县、宜川县负责同志均做了表态发言。最后,延安市张强副市长代表延安市政府进行表态,他表示针对本次会议通报的问题,将迅速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工作落实,积极部署“今冬明春”延安市水污染防治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年底前国考断面消灭劣Ⅴ类水质,不出现水质反弹的被动局面。同时,延安市也会积极抓住黄河流域大发展的机遇,提早谋划延安市“十四五”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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