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荣获全省2021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

[ 索 引 号 ] 116100000160001018/2022-00358 [ 主题词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 发布机构 ] 省生态环境厅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2-05-13

省生态环境厅荣获全省2021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

时间: 2022-05-13 15:1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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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3日,省委、省政府召开2021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总结表彰会议,省生态环境厅荣获全省2021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

2021年,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围绕国家下达的生态环境约束性指标和省委、省政府考核任务,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转变作风,狠抓落实,围绕秦岭生态保护、关中大气污染防治、黄河及汉丹江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和水源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超额完成了国家下达的9项约束性指标,圆满完成省委、省政府11项考核指标,全省生态环境质量迈上新台阶。全省空气质量达到“十三五”以来最好水平,首次进入达标省份行列。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达到 20 年来最好水平。土壤、固废、辐射等生态环境安全稳定,“抓点示范”深入开展,“三大体系”有序推进,全省“十四五”生态环保工作实现“开门红”。

2022年,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将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主线,统筹推进秦岭和黄河、汉丹江“三大区域”生态环境治理,突出抓好环境监测、执法、信息化“三大体系”建设,持续开展“抓点示范”,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推动我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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