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116100000160001018/2012-00117 | [ 主题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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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
[ 发布机构 ] | 省生态环境厅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 发布日期 ] | 2012-10-26 |
关于报送《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实施情况的函
省《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关于召开关中-天水经济区第十二次市长联席会议的预通知》(陕关天办发〔2012〕1号)要求,现将我厅2012年前三季度《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实施工作进展情况总结随函报上,请审示。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
2012年10月24日
《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
实施工作进展情况总结
《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实施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厅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切实抓好<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实施的意见》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在发展中解决环境问题,通过加强环境保护促进科学发展,为《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实施提供了良好的环境支持。现将2012年前三季度实施工作进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实施工作进展情况
为保障《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顺利实施,我厅严格执行《关于落实<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实施意见分解任务的通知》(陕环办发〔2010〕13号),并纳入目标考核,确保《规划》能够真正落实到位。今年前三季度,我厅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全国第七次环保大会、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科学发展、富民强省的主题,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着力破解问题瓶颈,全省环境保护工作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
(一)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有效展开
今年前三季度,为扭转“十二五”污染减排被动态势,我厅紧紧围绕污染减排四项指标,及时分解下达减排任务,夯实各级政府减排责任。各级按照“政府牵头、部门协作、企业主体、环保监管、社会参与”的格局,大力推进结构减排,强化工程减排,细化管理减排,完善监测和考核制度,夯实了新一轮污染减排工作基础。前三季度污染减排四项指标中,除氮氧化物完成难度较大外,化学需氧量、氨氮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比上年削减1.5%、1.5%、2%。
一是强化政策引导。印发了《陕西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陕西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考核办法》,明确了各市(区)2012年总量减排指标,及时通报减排考核结果及各市(区)减排存在问题。
二是突出重点行业。针对去年氮氧化物排放量不降反升的严峻态势,先后召开火电企业脱硝推进会、负责人约见座谈会和全省脱硝技术研讨会,研究我省火电企业脱硝设施建设思路和对策。制定并向各市(区)分解下达2012年总量减排指标和年度机动车淘汰计划,加快推进机动车氮氧化物减排。
三是加快工程建设。目前,除安康、汉中外,各市(区)已县县建成污水处理厂。截至今年8月,全省已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107座,形成处理能力354.75万立方米/日。其中运行的93座,试运行的14座。 “十一五”以来全省建成污水处理厂84座,新增处理能力207.85万立方米/日。今年1-8月全省城镇污水量5.24亿吨, COD削减量20.72万吨,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37%、26%。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77%,设施负荷率达到80%,分别比去年同期提高12%、2%;全省30个市县城区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以上。有12个污水处理厂已完成提标或除磷脱氮改造,有7个已开工建设,其余的也进入前期准备阶段,年底前基本能完成提标改造。全省有9台3840兆瓦燃煤机组建成脱硝设施。全省20万千瓦以上燃煤火电机组全部建设脱硫设施,有38台燃煤机组脱硫旁路已完成封堵,成为全国封堵比例最高的省份。咸阳泾阳声威建材水泥厂1号线SCR脱硝设施建成投运,是西北地区首个建成投运的水泥脱硝设施,为西北五省乃至全国水泥行业脱硝工作做出了示范。对污水处理厂设施运行较差的延安、榆林2市发布减排预警,督促提高运行效率。
四是不断完善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今年我省被列为国家排污权交易试点省份。先后印发了《陕西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实施方案》、《陕西省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污权有偿使用及交易试点方案(试行)》和《陕西省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污权储备管理办法》、《陕西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暂行管理办法》,四项控制指标将全部纳入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范围。前三季度共开展了8次排污权交易,总成交额超过7992万元。
(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新成效
根据全省1-9月份环境质量监测数据显示,全省重点城市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为236~274天。与上年同期相比,陕北增加21天,陕南增加10天,关中减少7天。
一是加强全省空气质量监测工作。在认真调研、缜密科学测算的基础上,拟定的《关于全面改善城市空气质量的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印发。同时省政府召开全省全面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电视电话动员会议,统一部署,提升城市空气环境质量。开展对细颗粒物(PM2.5)、臭氧等的试点监测和点位布设。西安已率先在全省开展对细颗粒物(PM2.5)的监测,并在7月1日对外公布监测结果。
二是城市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力度进一步加强。在全省环保系统共同努力下,燃煤机组和水泥生产企业脱硝工程进展加快。大唐渭河热电厂1号、2号机组、大唐灞桥热电厂1号、2号机组和华能陕西秦岭发电有限公司7号机组共5台机组的脱硫脱硝工程已建设完成;华能铜川电厂、大唐彬长电厂、陕西华电蒲城第二发电厂、大唐户县第二发电厂、陕西清水川发电有限公司各2台机组的脱硝工程开工。咸阳声威建材集团公司、铜川声威特种水泥有限公司等5条水泥生产线脱硝设施已竣工投运。陕西龙门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脱硫设施建设完成。
三是机动车尾气治理工作初见成效。截至目前,全省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共发放环保标志22.6万枚。全省有5家采用“简易工况法”的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经审核获得了资质委托,13家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在检查和审验工作中。
(三)重点区域流域环境污染整治工作积极推进
继续围绕“一山两水三大板块”突出环境问题,使重点区域、流域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持续有效解决,全省渭河、汉江等六条河流水质继续呈现稳定好转趋势。1-8月份监测数据显示,渭河干流13个断面主要污染物平均浓度比去年同比有所下降,渭河水质明显好转,渭河干流杨凌以上断面稳定在Ⅲ类水质,杨凌以下断面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下降幅度分别达20%以上、40%以上,潼关入黄断面化学需氧量稳定达到Ⅳ类以内,氨氮基本达到Ⅴ类标准。汉丹江出境断面继续保持Ⅱ、Ⅲ类水质标准。全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良好,其中进行监测的27个城市水源地达标率达100%。
一是加强部门协调,强化政策措施。2011年底,省政府制定并印发《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三年行动方案(2012-2014年)》并召开了全省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动员大会,各市(区)政府和省级部门迅速行动抓落实。沿渭各市(区)政府及时传达省政府动员大会精神,认真学习《三年行动方案》,结合本市(区)的实际,制定了本市(区)的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三年行动方案,并组织召开了动员大会。根据赵省长提出的渭河污染防治“所有工作都要按节点推进”和江泽林副省长关于落实三年行动方案要做到“月月有行动”的要求,积极协调省级相关部门和沿渭各市确定了2012年的行动计划,共筛选重大行动60个,逐月抓落实,逐月报进度。
二是强化督促指导。督促沿渭各市(区)政府及时传达《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三年行动方案(2012-2014年)》和省政府实施动员大会精神,要求各市(区)均制定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三年行动方案。截至第三季度,《三年行动方案》污染防治项目进展顺利:已实施项目187个,完成95个,在建92个。其中已关闭(关停)淘汰企业19家,已实施工业企业污水深度治理项目46个,新建(扩建)污水、垃圾处理设施项目40个,已实施污水处理厂除磷脱氮提标改造项目33个,农业面源治理项目46个,渭河生态湿地项目 3个。开展“渭河清水行动”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中,共检查各类排污企业和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554家,督促整改问题200多个。组织主流媒体对渭河污染治理进行宣传报道,印发简报31期。
三是积极完善省、市界断面上下游污染补偿。结合实际调整了《渭河流域水污染补偿实施方案》,将考核时段划分为丰水期和枯水期,将皂河、尤河两条污染严重的一级支流纳入了考核,渭河流域水污染补偿工作现已按层级全面铺开。根据统计,目前省级考核的断面达到8个,其中渭河干流断面4个,支流断面4个;市级考核的断面达到50个。
四是加强主要河流水质指标监测和信息发布。组织编制完成《陕西省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实施方案》,并对渭河流域干支流11个水质自动监测站进行升级改造。加强渭河流域市界断面和县界断面水质监测工作,印发了《关于加强渭河流域水环境质量监测工作的通知》、《2012年陕西省渭河流域市界断面质控考核方案》和《关于做好渭河流域县界断面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通过《陕西日报》、厅网站和新闻发布会等途径,每月定期向社会公布一次渭河干流及其主要支流市界断面水质监测结果,每半年公布一次渭河县(区)界断面水质监测结果。
五是积极开展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完成了我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工作。经省政府同意印发《关于加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有关问题的通知》,现场督办铜川、杨凌两市(区)饮用水水源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率保持在100%。
(四)农村环保和生态创建工作步伐加快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农村环保工作会议精神,以深化“以奖促治”政策为主线,着力解决危害群众身心健康和影响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努力改善农村环境质量,农村连片整治示范有效开展。上半年,在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积极争取和大力协调下,我省被财政部和环保部列为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省,争取到国家投资8亿元。按照国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编制完成了《陕西省2012年-2014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方案》,起草了《财政部 环保部 陕西省人民政府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协议》。为规范陕西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的管理,确保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会同财政厅起草制定了《陕西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陕西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陕西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考核验收管理办法》。编制印发了《陕西省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环境建设工程技术规范》用于指导连片整治工作。
二是生态创建不断加快,阎良区、吴起县通过省级生态区的考核验收,启动对凤县省级生态区的考核验收工作。
三是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印发了我省《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的通知》和《陕西省地方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功能区划调整和名称更改管理规定》,我省韩城黄龙山褐马鸡、太白 水河、紫柏山三个自然保护区成功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使我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数达到18个,总面积50.5万公顷,占全省自然保护区总面积的43.7%,较去年年底增加了4.21个百分点。起草完成了《陕西省生物多样性战略与行动计划》,联合省林业厅、水利厅下发通知,开展了自然保护区执法检查工作。
四是开展矿区生态恢复治理工作。组织印发了《陕西省矿产资源开发生态环境治理方案编制规范》,为矿产资源开发企业开展生态恢复治理提供了技术支持。目前,新建或改扩建的矿产资源开发企业按照《规范》,开展矿产资源开发项目的生态恢复治理方案的编制和实施,强化了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监督。
(五)垃圾及工业固体废物处理率不断提升
截至今年8月,全省已建成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场75座,处理能力达到1.66万吨/日,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385万吨,比去年同期增长13.6%,城镇垃圾处理率82.43%。根据今年全省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结果,2011年我省一般固体废物的企业1496家,固体废物产生量6701.74万吨,利用率36.5%,处置率41.7%,与2010年相比,分别增加6.38%、19.64%和4.45%,而贮存量同比下降了7.61%;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426家,产生量72.75万吨,产生量比2010年度减少了15.26万吨,贮存率、处置率分别提高7.93%和1.48%。
不断加快危废、医废处置项目建设步伐。陕西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已进入试运行阶段,运行状况良好;汉中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已于今年5月向省环保厅提交了试运行申请。西安、渭南、延安医废项目已经通过环保验收正式运行,宝鸡、榆林、商洛医废项目已建成,安康医废项目已进入试运行阶段,预计今年下半年组织验收。
(六)环境评价管理优化发展更加有效
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充分发挥并行使好环评对经济结构调整的调控作用。
一是提高服务,有序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从关天经济区规划实施的实际出发,创新政务形式,用足用好环境管理权限,简化办事程序,提高行政审批效能,适时下放权限。赋予西安市省级环境管理权限。将原由省级环保主管部门审批的交通、城市基础设施类、房地产开发等社会事业与服务业类项目的环评和“三同时”验收,交由各市环保局负责。对关天经济区规划的重点工程、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行责任到人、全程跟进、全方位服务。为推动三星存储器项目在西安高新区尽快落地,成立了推进项目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并多次召开专项协调会议,促使项目环评报告按时编制完成并通过审批;对西安咸阳国际机场二期扩建项目,高效进行了试运行核准。
二是以环境优化开发为导向,大力推进规划环评。指导西咸新区开展规划环评,指导宝鸡市对重点产业发展规划进行战略环境影响评价,安排对具有代表性的渭南卤泊滩区域进行生态环境评估,为优化产业布局提供技术支撑。今年以来先后完成了渭北煤化工业园、铜川市董家河循环经济产业园、洛南县东部产业园、凤州现代科技产业园核心区规划、西(安)咸(阳)国家公路运输枢纽总体规划、宝鸡国家公路运输枢纽总体规划、镇安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史记韩城·风追司马文化景区总体规划等一批规划环评,切实从源头上减轻布局性和结构性环境风险,为正确处理开发建设与环境保护的矛盾、优化产业布局、提升区域环境质量,提供了有利条件。
三是严格审批,把好环境准入关和环境政策关。坚持“疏”“堵”结合,扶优抑劣。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延长产业链条、提高产品附加值、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的科技进步项目,在环保审批过程中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开辟 “绿色通道”;对两高一资、重污染项目以及与产业政策有悖、与功能区划不符、达不到环保要求的落后产能项目坚决抑制。针对区域和行业特点,对煤炭、石油天然气和有色金属开发、水电、煤化工项目分别实行差别化的环境准入要求。对移动通信GSM网十至十四期基站工程、礼泉安德利果蔬汁年产2万吨果蔬汁生产线、宝鸡隆地水利发电有限公司朱家滩水电站工程等7个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暂缓审批。
(七)强化环保监管和执法,确保环境安全
一是开展湖库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执法检查,对全省42个湖库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进行现场检查,督促18个水源保护区建立健全专设机构,完成保护区划分保护等工作。对7个存在问题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进行整改,确保饮用水水质安全。
二是开展“渭河清水行动”专项执法检查。紧紧围绕工业污染、生活污染、农业面源污染这三个造成渭河污染严重的主因,重点对渭河流域的86家重点工业污染源,408家畜禽养殖场,以及39家县级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检查。对违法问题严重企业予以省级挂牌督办,并向省政府主要领导报送《送阅件》,对其余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的企业责令各市进行了查处。
三是组织开展陕北煤炭和电力行业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执行情况专项执法检查。检查发现41家煤矿企业、24家洗煤厂不同程度存在环境问题,对存在典型环境违法问题的7家企业由省厅立案查处,对其余存在问题的企业交由两市环保局进一步调查核实。
四是对环境风险较大的企业开展了应急预案评审备案工作。实地考察凤县金矿企业,开展尾矿库三级防护试点的前期准备工作。应急指挥系统建设完成。上半年我省共发生环境污染事件9起,均得到妥善处置。
(八)环保政策法规及规划不断完善
今年,我厅开展了《陕西省渭河流域管理条例》、《陕西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的立法工作,现《陕西省渭河流域管理条例》已经省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陕西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已经省法制办多次修改完善待报省政府审议。同时今年我厅已经启动《陕西省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环境保护条例》实施细则起草前期调研工作,推动开展生态环境治理补偿费的工作进程。2011年我厅在征求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等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印发了《关于贯彻陕西省人民政府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若干财税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实施县级污水处理厂以奖代补,对已建成并投入运行的县级污水处理厂,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补助,以处理合格的水量核算,促进县级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
认真落实关天规划中确定的环保任务,并将重点内容纳入了《陕西省“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2011年9月省发改委与我厅联合印发了该规划,要求向各设区市政府和省级各工作部门抓好落实。
(九)不断加强支持力度,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一是2011年底给天水和定西两市各安排省级环保资金300万元,用于渭河上游水质的保护;二是安排资金1.27亿元,对西安市奥辉纸业有限公司、西郊造纸有限责任公司、汉兴实业有限公司、银泉纸业公司、和泰纸业有限公司、秦岭纸业有限公司等6家造纸企业关闭减排的3228吨二氧化硫、557吨氮氧化物、8834吨化学需氧量和216吨氨氮进行了回购,既促进了污染减排工作,又盘活了排污权交易存量;三是积极落实《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三年行动方案》,对渭河流域23家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给予了补助,共安排资金4200万元;四是将西安市纳入了全国大气联防两控的重点区域,争取中央环保资金5410万元,推动西安市空气质量的改善。
二、《规划》实施中的问题及建议
(一)《规划》设定的2020年渭河干流达到Ⅲ类水质的目标较难实现。近年来,我省不断加大对渭河的治理力度,渭河水系水质不断得到改善,但渭河年接纳的化学需氧量仍是环境容量的2倍以上,水资源利用率已接近70%,工业与生活污染仍较严重。今年6月份在水量充沛的条件下,监测结果表明,渭河干流全程水质基本达到了Ⅳ类以内,表明在生态基流保障前提下,渭河变清的目标是完全可以实现的。但随着新一轮的大发展,将对水环境带来更大压力,短时期内难以补充足够生态水,在最大限度的实施污染物削减措施后,实现实现渭河干流水质2020年达到Ⅲ类水质的目标难度较大。
(二)县级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排放难。县级污水处理厂运营资金短缺已是面临的突出问题。渭河流域原有污水处理厂在建设之初没有考虑除磷脱氮的功能,只有简单的COD去除功能,污水处理厂的出水氨氮浓度较高。新建的污水处理厂虽大都具备氨氮常规处理能力,但由于进水碳氮比低、水量变化大等因素,存在处理效果差,运行费用高的问题。普查更新数据显示,关中污水处理厂排水水质中氨氮浓度平均为9.43mg/L,超出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一级B标准要求。
(三)机动车排放标准与机动车用油品标准不配套。今年6月1日,西安市在全省率先执行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凡不符合“国四”排放标准的新车和外地转入车辆,环保部门依法不予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予登记,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污染排放。但是,当前“国四”排放标准的机动车仍在使用“国三”车用油品,油品升级落后于机动车排放标准,减排效果大打折扣。我省其他城市也曾计划升级汽车标准,同样因油品不能同步升级,处于观望和等待状态。建议协调在陕车用燃油生产和销售企业尽快提供“国四”车用油品,不仅可以在全省范围内同步实施油品和排放标准升级,也可确保机动车标准升级的减排实效,对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有重大意义。
(四)加大“以奖代补”政策实施力度,加强生态创建指导,不断提升生态文明水平。目前,我省生态创建工作机制日趋完善,内容与任务不断丰富。建议应进一步加大“以奖代补”政策实施力度,以促进生态创建工作有效开展,为解决农村环境保护问题提供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