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省级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管理相关工作,承担机关、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全省生态环境科技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与生态环保产业发展。承担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交流,组织协调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在全省的履约工作。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00-18:00(7-8月,15: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