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全省地表水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订和监督实施全省重点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建立和组织实施跨市(区)界水体断面水质考核制度,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00-18:00(7-8月,15: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