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一季度全省环境质量状况

[ 索 引 号 ] 116100000160001018/2024-00018 [ 主题词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 发布机构 ] 省生态环境厅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4-06-03

2024年一季度全省环境质量状况

时间: 2024-06-03 15:2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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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状况

2024年一季度,全省12个市(区)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为64.2天,同比增加9.0天;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平均3.8天,同比减少3.4天;PM2.5平均浓度为5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9%;O3平均浓度为10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0.9%。

全省主要河流中,汉江、丹江、嘉陵江、延河、无定河、渭河支流水质优,渭河干流、黄河中游陕西段总体水质良好。王瑶水库、石门水库水质优,瀛湖水质良好,红碱淖缺测。32个国考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应测、实测26个,水源达标率100%。

全省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昼间点次达标率高于夜间。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

二、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全省各设区市、韩城市和杨凌示范区12个市(区)均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监测和评价空气质量。

(一)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

2024年一季度,全省12个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4.80,同比改善15.3%。环境空气质量由好到差依次是安康、商洛、榆林、延安、汉中、铜川、韩城、宝鸡、杨凌、渭南、西安、咸阳。全省12个市(区)均同比改善。

2024年一季度各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期对比

城市

2023年一季度

2024年一季度

同比

西安

7.376 

5.718 

-22.48%

宝鸡

6.183

5.200 

-15.90%

咸阳

7.632 

5.874 

-23.03%

铜川

5.461 

4.567 

-16.37%

渭南

7.196 

5.508 

-23.46%

杨凌

6.124

5.409 

-11.68%

韩城

5.385 

4.757 

-11.66%

延安

4.706 

4.372 

-7.10%

榆林

4.214 

4.122 

-2.18%

汉中

5.506

4.556 

-17.25%

安康

4.164 

3.766 

-9.56%

商洛

4.052

3.814 

-5.87%

(二)优良天数。

全省12个市(区)优良天数在42~85天之间,平均优良率为70.5%(64.2天),同比上升9.1个百分点(增加9.0天);其中,渭南、西安、汉中、安康、宝鸡、咸阳、韩城、铜川、延安、商洛、榆林优良天数同比增加。全省12个市(区)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在2~8天之间,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1.0%(3.8天),同比下降1.0个百分点(减少3.4天);其中,渭南、宝鸡、咸阳、西安、杨凌、汉中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

2024年一季度各市(区)优良天数同期对比

城市

优良天数(天)

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天)

2023年

一季度

2024年

一季度

同比

2023年

一季度

2024年

一季度

同比

西安

36

49

13

15

7

-8

宝鸡

44

55

11

12

3

-9

咸阳

33

42

9

16

7

-9

铜川

56

64

8

2

2

持平

渭南

38

56

18

14

4

-10

杨凌

47

42

-5

14

8

-6

韩城

62

71

9

1

2

1

延安

71

79

8

1

2

1

榆林

73

77

4

3

3

持平

汉中

56

69

13

6

3

-3

安康

73

85

12

2

2

持平

商洛

74

81

7

1

2

1

(三)主要污染物浓度。

1.细颗粒物(PM2.5)

全省12个市(区)细颗粒物(PM2.5)浓度在38~82微克/立方米之间,平均为5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9%。其中,渭南、西安、咸阳、汉中、宝鸡、铜川、安康、延安、商洛、杨凌同比下降。


2024年一季度各市(区)细颗粒物(PM2.5)同期对比

城市

2023年一季度

(微克/立方米)

2024年一季度

(微克/立方米)

同比

西安

97

73

-24.7%

宝鸡

82

67

-18.3%

咸阳

103

79

-23.3%

铜川

69

57

-17.4%

渭南

95

66

-30.5%

杨凌

83

82

-1.2%

韩城

50

52

4.0%

延安

47

43

-8.5%

榆林

37

38

2.7%

汉中

71

57

-19.7%

安康

49

44

-10.2%

商洛

45

43

-4.4%

2.臭氧(O3)。

全省12个市(区)臭氧(O3)浓度在101~116微克/立方米之间,平均为10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0.9%。其中,汉中、咸阳、商洛、铜川、韩城、榆林同比下降。

2024年一季度各市(区)臭氧(O3)同期对比

城市

2023年一季度

(微克/立方米)

2024年一季度

(微克/立方米)

同比

西安

104

106

1.9%

宝鸡

102

105

2.9%

咸阳

107

101

-5.6%

铜川

114

110

-3.5%

渭南

105

110

4.8%

杨凌

98

110

12.2%

韩城

119

116

-2.5%

延安

108

108

持平

榆林

104

103

-1.0%

汉中

114

105

-7.9%

安康

103

106

2.9%

商洛

112

108

-3.6%

(四)自然降尘。

全省12个市(区)降尘量均值范围为2.8-8.7吨/平方公里·月之间,平均为5.4吨/平方公里·月,同比下降14.3%。同比上升的城市有3个,依次为榆林、延安、汉中,分别上升58.2%、4.6%、3.7%;同比下降的市(区)有9个,排在前三的依次为韩城、渭南、铜川,分别下降62.6%、32.9%、28.4%。

2024年一季度各市(区)自然降尘量及对比

城市

2023年一季度

(吨/平方公里·月)

2024年一季度

(吨/平方公里·月)

同比

西安

6.3

5.2

-17.5%

铜川

7.4

5.3

-28.4%

宝鸡

6.7

5.3

-20.9%

咸阳

5.9

5.6

-5.1%

渭南

7.3

4.9

-32.9%

延安

6.5

6.8

4.6%

榆林

5.5

8.7

58.2%

汉中

2.7

2.8

3.7%

安康

5.2

5.0

-3.8%

商洛

5.3

5.1

-3.8%

杨凌

6.5

5.5

-15.4%

韩城

10.7

4.0

-62.6%

注:关中地区市(区)降尘采用汾渭平原点位数据进行评价,对照点不参与市(区)评价。

(五)降水酸度。

全省10个设区市、韩城市、耀州区、三原县、兴平市、略阳县和华阴市共16个市(县、区)监测降水酸度,共采集雨样148个,未检出酸雨样品(pH值小于5.6的降水样品),同比保持不变。

三、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和《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环办〔2011〕22号),对汉江、丹江、嘉陵江、渭河、延河、无定河以及黄河干流和部分一级支流开展评价。

2024年一季度,全省监测101条河流的227个断面中,剔除本底影响后,Ⅰ~Ⅲ类212个,占93.4%;Ⅳ~Ⅴ类12个,占5.3%;劣Ⅴ类3个,占1.3%。劣Ⅴ类断面为:渭南市金水沟裕西,榆林市清涧河白家硷、下十里铺。与上年同期相比,Ⅰ~Ⅲ类断面比例下降0.1个百分点,Ⅳ~Ⅴ类上升0.1个百分点,劣Ⅴ类比例无变化。

(一)汉江、丹江、嘉陵江水质优。

汉江、丹江、嘉陵江流域共99个监测断面全部为Ⅰ~Ⅲ类水质,水质稳定保持优,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化。

(二)渭河干流水质良好。

渭河干流宝鸡段、杨凌段、西安段、渭南段水质良好,咸阳段水质优。监测的20个断面中,Ⅰ~Ⅲ类17个,占85.0%;Ⅳ~Ⅴ类3个,占15.0%;无劣Ⅴ类断面。与上年同期相比,Ⅰ~Ⅲ类断面比例下降0.7个百分点,Ⅳ~Ⅴ类上升0.7个百分点。

(三)渭河支流水质优。

渭河33条支流53个国控、省控断面中,剔除本底影响后,Ⅰ~Ⅲ类48个,占90.6%;Ⅳ~Ⅴ类5个,占9.4%;无劣Ⅴ类断面。与上年同期相比,Ⅰ~Ⅲ类断面比例上升3.3个百分点,Ⅳ~Ⅴ类下降1.5个百分点,劣Ⅴ类下降1.8个百分点。

其中,黑河(泾)、田峪河、北洛河、泾河、漆水河(石)、清姜河、幸福渠、石堡川河、白豹川河、石头河、千河、黑河、葫芦河、泔河、沣河、涝河、三道川河、宝鸡峡总干渠等18条支流水质优,金陵河、皂河、沋河、新河、沮河、漆水河、石川河、灞河、太平河、漕运明渠、三水河等11条支流水质良好,小韦河、临河、马莲河等3条支流轻度污染,清河(石)中度污染。

(四)无定河水质优。

无定河(含榆溪河和大理河)14个断面全部为Ⅰ~Ⅲ类水质,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化。

(五)延河水质优。

延河8个断面全部为Ⅰ~Ⅲ类水质,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化。

(六)黄河中游陕西段总体水质良好。

黄河中游陕西段干流水质优。监测的10个断面全部为Ⅰ~Ⅲ类水质,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化。

黄河中游陕西段支流(不含渭河)水质轻度污染。监测的23个断面中,Ⅰ~Ⅲ类16个,占69.6%;Ⅳ~Ⅴ类4个,占17.4%;劣Ⅴ类3个,占13.0%。与上年同期相比,Ⅰ~Ⅲ类断面比例下降9.6个百分点,Ⅳ~Ⅴ类上升4.9个百分点,劣Ⅴ类上升4.7个百分点。

黄河流域陕西段13条支流中,双桥河、窟野河、秃尾河、佳芦河、仕望河等5条支流水质优,南洛河、黄甫川、云岩河、澽水河等4条支流水质良好,孤山川、徐水河水质轻度污染,清涧河水质中度污染,金水沟水质重度污染。

(七)湖库水质及营养化状态。

王瑶水库、石门水库水质优,瀛湖水质良好,红碱淖缺测。与上年同期相比,瀛湖水质无明显变化;王瑶水库由上年同期的良好转为优,水质有所改善;石门水库、红碱淖缺测不比较。

湖库营养状态评价:瀛湖为中营养状态,王瑶水库、石门水库、红碱淖透明度缺测不评价;与上年相比,瀛湖营养状态无变化,王瑶水库、石门水库、红碱淖透明度缺测不比较。

(八)城市水环境质量。

1.2024年一季度城市水环境质量状况平均排名。

序号

城市

CWQI1-3月指数

CWQI1-3月排名

1

安康

2.7813

1

2

汉中

2.8545

2

3

商洛

3.3153

3

4

韩城

3.8673

4

5

宝鸡

3.9041

5

6

铜川

4.7321

6

7

榆林

4.8200

7

8

咸阳

4.9912

8

9

延安

5.0712

9

10

西安

5.1215

10

11

杨凌

5.4193

11

12

渭南

5.4921

12

2.2024年一季度城市水环境质量状况平均改善排名。

序号

城市

△CWQI1-3月指数

△CWQI1-3月排名

1

韩城

-1.76%

1

2

铜川

-0.74%

2

3

榆林

-0.44%

3

4

西安

-0.13%

4

5

延安

0.13%

5

6

咸阳

0.49%

6

7

渭南

0.59%

7

8

杨凌

0.77%

8

9

安康

1.53%

9

10

宝鸡

1.94%

10

11

汉中

2.39%

11

12

商洛

3.76%

12

四、国考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

2024年一季度,全省对32个国家考核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了常规监测,其中,26个市级水源地每月监测一次;6个县级水源地中4个地表水水源地每季度监测一次,2个地下水水源地半年监测一次。咸阳市一水厂、二水厂、三水厂、四水厂因停止供水,未监测,2个县级地下水型水源因监测频次不同无需监测,开展监测的22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4个县级城镇地表水型水源所测项目均达标,水源达标率100%。

五、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状况

2024年一季度,全省各类功能区共监测292点次,昼间、夜间各146点次。各类功能区昼间共达标138点次,昼间点次达标率为94.5%,同比下降5.5个百分点;夜间共达标135点次,夜间点次达标率为92.5%,同比上升0.1个百分点。总体来看,城市功能区昼间声环境质量好于夜间。

2024年一季度各类功能区点次达标情况


0类区

1类区

2类区

3类区

4a类区

4b类区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监测点次

/

/

28

28

55

55

33

33

25

25

5

5

达标点次

/

/

25

27

50

52

33

30

25

21

5

5

达标率(%)

/

/

89.3

96.4

90.9

94.5

100.0

90.9

100.0

84.0

100.0

100.0

注:按照新的城市声功能区划分,目前全省无0类区。

六、辐射环境质量状况

2024年一季度,全省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空气吸收剂量率处于天然本底涨落范围内;环境介质中的天然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处于本底涨落范围内,人工放射性活度浓度未见异常;环境电磁辐射与电磁污染源辐射水平低于国家规定的电磁环境控制限值。

(一)环境γ辐射水平。

1.空气吸收剂量率自动监测。

陕西省环保大厦等12个辐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点位监测结果表明,12个辐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空气吸收剂量率处于天然本底涨落范围内,与同期累积剂量监测的空气吸收剂量率进行比对,无明显差异。

2024年一季度辐射环境空气自动站空气吸收剂量率监测结果

城市

点位数

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

(纳戈瑞/小时)

累积剂量监测的空气吸收剂量率

(纳戈瑞/小时)

月均值范围

平均值

平均值

西安

2

68.6~86.9

77.85

89.80

宝鸡

1

86.8~103.9

93.50

85.50

咸阳

1

73.5~82.7

78.03

80.10

铜川

1

79.0~93.5

82.97

79.20

渭南

1

74.5~82.8

77.90

78.20

杨凌

1

82.5~94.7

87.17

88.10

延安

1

79.1~90.9

84.13

79.50

榆林

1

80.7~91.7

84.77

79.20

汉中

1

72.3~88.9

77.00

77.70

安康

1

69.5~88.8

80.73

91.00

商洛

1

87.6~99.3

91.23

82.00

陕西省

均值范围

77.00~93.50

77.70~91.00

2.累积剂量。

西安市沙坡等23个累积剂量监测点位监测结果表明,累积剂量监测的空气吸收剂量率处于天然本底涨落范围内。

2024年一季度环境γ累积剂量监测结果

城市

点位数

累积剂量监测的空气吸收剂量率

(纳戈瑞/小时)

西安

4

93.28

宝鸡

2

106.50

咸阳

2

88.10

铜川

2

82.10

渭南

2

84.40

杨凌

1

87.30

延安

2

101.65

榆林

2

85.60

汉中

2

86.70

安康

2

93.65

商洛

2

97.40

陕西省

均值范围

82.10~106.50

(二)空气。

1.气溶胶。

西安北郊污水处理厂等8个气溶胶常规监测点位监测结果表明,气溶胶中天然放射性核素铍-7、钋-210、钾-40、铅-210、镭-228活度浓度均处于本底涨落范围内,镭-226、钍-234活度浓度小于探测下限;气溶胶中人工放射性核素碘-131、铯-134、铯-137、钡-140活度浓度小于探测下限。

2024年一季度气溶胶常规监测放射性核素监测结果

监测项目

单位

点位数

样品数

高于探测下限

低于探测下限

样品数

测值范围

均值

样品数

范围

7Be

毫贝克/立方米

8

11

11

1.96~6.07

4.30

0

-

210Po

毫贝克/立方米

1

2

2

0.27~0.36

0.63

0

-

210Pb

毫贝克/立方米

8

11

11

1.40~3.76

2.37

0

-

40K

微贝克/立方米

8

11

5

15.58~54.22

40.74

6

8.31~25.76

228Ra

微贝克/立方米

8

11

4

2.79~4.68

3.69

7

2.20~7.83

226Ra

微贝克/立方米

8

11

0

-

-

11

1.25~4.09

234Th

微贝克/立方米

8

11

0

-

-

11

10.60~27.50

131I

微贝克/立方米

8

11

0

-

-

11

1.50~4.89

134Cs

微贝克/立方米

8

11

0

-

-

11

0.82~2.62

137Cs

微贝克/立方米

8

11

0

-

-

11

0.83~2.70

140Ba

微贝克/立方米

8

11

0

-

-

11

2.84~11.13

注:“-” 表示不适用。

陕西省环保大厦1个气溶胶连续监测点位监测结果表明,气溶胶中天然放射性核素铍-7、铅-210、钾-40、镭-228、钍-234活度浓度均处于本底涨落范围内;气溶胶中人工放射性核素铯-137活度浓度未见异常,铯-134、钡-140活度浓度小于探测下限,受核技术应用的影响,共计14个样品检出碘-131。

2024年一季度气溶胶连续监测放射性核素监测结果

监测项目

单位

点位数

样品数

高于探测下限

低于探测下限

样品数

测值范围

均值

样品数

范围

7Be

毫贝克/立方米

1

15

15

2.73~9.30

5.87

0

-

210Pb

毫贝克/立方米

1

15

15

0.67~2.77

1.64

0

-

40K

微贝克/立方米

1

15

15

63.60~207.55

111.54

0

-

228Ra

微贝克/立方米

1

15

15

2.24~30.28

6.78

0

-

234Th

微贝克/立方米

1

15

7

7.04~20.46

12.44

8

5.82~10.52

131I

微贝克/立方米

1

15

14

1.41~9.24

4.55

1

1.76

134Cs

微贝克/立方米

1

15

0

-

-

15

0.26~0.91

137Cs

微贝克/立方米

1

15

9

0.28~2.07

0.75

6

0.53~0.98

140Ba

微贝克/立方米

1

15

0

-

-

15

1.27~3.80

注:“-” 表示不适用。

2.气碘。

西安北郊污水处理厂1个气碘监测点位中空气中气态放射性核素碘-131未检出。

3.降水。

西安北郊污水处理厂降水监测点位监测结果表明,降水中氚未检出。

4.空气(水蒸气)。

西安北郊污水处理厂空气(水蒸气)监测点位监测结果表明,空气(水蒸气)中氚未检出。

5.空气(环境氡)。

西安北郊污水处理厂空气(环境氡)监测点位监测结果表明,空气(环境氡)中氡-222活度浓度处于本底涨落范围内。

2024年一季度空气中环境氡浓度监测结果

城市

点位数

样品数

环境氡浓度(贝克/立方米)

平均值

西安

1

1

17.40

(三)电磁环境。

1.环境电磁辐射。

1个环境电磁辐射人工监测点功率密度与14个环境电磁辐射自动监测站射频电场强度监测结果与历年相比,无明显变化。

2024年一季度环境电磁辐射水平人工监测点位监测结果

点位类别

点位数

测量频率

(兆赫兹)

功率密度(微瓦/平方厘米)

测值范围

平均值

人工监测点

1

0.1~3000

0.13~0.19

0.16

2024年一季度环境电磁辐射水平自动站监测结果

点位类别

点位数

测量频率

(兆赫兹)

射频电场(伏特/米)

测值范围

平均值

环境电磁辐射自动监测站

14

0.1~3000

0.68~5.11

1.70

2.辐射源电磁辐射。

1个辐射源人工监测点功率密度与8个辐射源电磁辐射自动站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监测结果与历年相比,无明显变化。2个辐射源电磁辐射自动站因现场施工、电路改造,站点无法正常运行,暂无数据。

2024年一季度电磁辐射污染源人工监测点位监测结果

点位类别

点位数

测量频率

(兆赫兹)

功率密度(微瓦/平方厘米)

测值范围

平均值

人工监测点(电视塔)

1

0.1~3000

0.88~1.11

1.03

2024年一季度电磁辐射污染源自动站监测结果

点位类别

点位数

工频电场强度(伏特/米)

工频磁感应强度(微特斯拉)

测值范围

平均值

测值范围

平均值

污染源电磁

辐射自动监测站

8

0.95~300.98

74.20

0.008~0.54

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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