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省环境质量状况

[ 索 引 号 ] 116100000160001018/2024-00017 [ 主题词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 发布机构 ] 省生态环境厅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4-04-23

2023年全省环境质量状况

时间: 2024-04-23 15:2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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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状况

2023年,全省12个市(区)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为280.2天,同比增加5.4天;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平均11.8天,同比增加6.6天;PM2.5平均浓度为3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0% ;O3平均浓度为15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9%。

全省主要河流中,汉江、丹江、嘉陵江、渭河干流、延河、无定河水质优,渭河支流水质优,黄河中游陕西段总体水质优。王瑶水库、石门水库水质优,瀛湖水质良好,红碱淖水质重度污染。33个国家考核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均达标,水源地达标率100%。

全省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昼间点次达标率高于夜间。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

二、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23年,全省各设区市、韩城市和杨凌示范区12个市(区)均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监测和评价空气质量。

(一)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

全省12个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4.18,同比改善2.1%。全省12个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由好到差依次是安康、商洛、延安、榆林、汉中、铜川、宝鸡、杨凌、韩城、渭南、西安、咸阳。其中,韩城、咸阳、渭南、西安、商洛、杨凌、铜川、延安、安康、宝鸡同比改善。

2023年各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期对比

城市

2022年

2023年

同比

西安

5.19

5.00

-3.7%

宝鸡

4.41

4.37

-0.9%

咸阳

5.39

5.17

-4.1%

铜川

4.15

4.06

-2.2%

渭南

5.17

4.97

-3.9%

杨凌

4.54

4.42

-2.6%

韩城

4.85

4.48

-7.6%

延安

3.75

3.68

-1.9%

榆林

3.66

3.78

3.3%

汉中

3.62

3.86

6.6%

安康

3.21

3.18

-0.9%

商洛

3.27

3.18

-2.8%

(二)优良天数。

全省12个市(区)优良天数范围为220~339天,平均优良率为76.8%(280.2天),同比上升1.5个百分点(增加5.4天)。其中,西安、咸阳、渭南、韩城、杨凌优良天数同比增加。全省12个市(区)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范围为2~24天,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3.2%(11.8天),同比上升1.8个百分点(增加6.6天)。12个市(区)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均增加。

2023年各市(区)优良天数同期对比

城市

优良天数(天)

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天)

2022年

2023年

同比

2022年

2023年

同比

西安

190

228

38

12

22

10

宝鸡

263

261

-2

6

16

10

咸阳

184

220

36

15

24

9

铜川

281

279

-2

2

6

4

渭南

210

246

36

13

20

7

杨凌

245

250

5

9

22

13

韩城

256

283

27

2

5

3

延安

329

323

-6

1

5

4

榆林

320

297

-23

2

9

7

汉中

324

302

-22

0

8

8

安康

347

339

-8

0

2

2

商洛

349

334

-15

0

3

3

(三)主要污染物浓度。

1.细颗粒物(PM2.5)。

全省12个市(区)细颗粒物(PM2.5)浓度范围为24~52微克/立方米,平均为3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0%。其中,渭南、韩城、延安、商洛、宝鸡、西安、咸阳、榆林、安康、铜川同比下降。

2023年各市(区)细颗粒物(PM2.5)同期对比

城市

2022年

(微克/立方米)

2023年

(微克/立方米)

同比

西安

51

48

-5.9%

宝鸡

46

43

-6.5%

咸阳

55

52

-5.5%

铜川

39

38

-2.6%

渭南

53

49

-7.5%

杨凌

45

47

4.4%

韩城

41

38

-7.3%

延安

28

26

-7.1%

榆林

25

24

-4.0%

汉中

35

39

11.4%

安康

31

30

-3.2%

商洛

28

26

-7.1%

2.臭氧(O3)。

全省12个市(区)臭氧(O3)浓度范围为126~172微克/立方米,平均为15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9%。其中,韩城、杨凌、咸阳、渭南、西安、商洛、延安、铜川同比下降。

2023年各市(区)臭氧(O3)同期对比

城市

2022年

(微克/立方米)

2023年

(微克/立方米)

同比

西安

176

172

-2.3%

宝鸡

155

159

2.6%

咸阳

178

171

-3.9%

铜川

158

157

-0.6%

渭南

166

160

-3.6%

杨凌

170

158

-7.1%

韩城

173

157

-9.2%

延安

141

140

-0.7%

榆林

148

155

4.7%

汉中

129

134

3.9%

安康

124

126

1.6%

商洛

138

135

-2.2%

(四)自然降尘。

2023年,全省12个市(区)降尘量均值范围为2.5-9.5吨/平方公里·月之间,平均为5.2吨/平方公里·月,同比下降1.9%。同比上升的城市有5个,排在前三的依次为延安、铜川和咸阳,分别上升18.4%、14.6%和11.1%;同比下降的城市有7个,排在前三的依次为汉中、宝鸡和商洛,分别下降19.4%、16.4%和10.9%。

2023年各市(区)自然降尘量同期对比

城市

2022年

(吨/平方公里·月)

2023年

(吨/平方公里·月)

同比

西安

5.1

4.9 

-3.9%

宝鸡

6.1

5.1

-16.4%

咸阳

4.4

5.0

11.1%

铜川

4.8

5.5 

14.6%

渭南

5.7

5.2 

-8.8%

延安

4.9

5.8

18.4%

榆林

10.2

9.5

-6.9%

汉中

3.1

2.5

-19.4%

安康

3.8

3.6 

-2.7%

商洛

5.5

4.9

-10.9%

杨凌

4.3

4.7 

9.3%

韩城

5.1

5.6 

9.8%

平均

5.3

5.2

-1.9%

注:关中地区市(区)降尘采用汾渭平原点位数据进行评价,对照点不参与市(区)评价。

(五)降水酸度。

2023年,全省10个设区市、韩城市、耀州区、三原县、兴平市、略阳县和华阴市共16个市(县、区)监测降水酸度,共采集雨样1157个, 未检出酸雨样品(pH值小于5.6的降水样品),同比保持不变。

三、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2023年,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和《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环办〔2011〕22号),对汉江、丹江、嘉陵江、渭河、延河、无定河以及黄河干流和部分一级支流开展评价。

全省监测的101条河流230个断面中,剔除本底影响后,Ⅰ~Ⅲ类225个,占97.8%;Ⅳ~Ⅴ类5个,占2.2%;无劣Ⅴ类断面。与上年同期相比,Ⅰ~Ⅲ类断面比例上升1.7个百分点,Ⅳ~Ⅴ类下降1.7个百分点。

(一)汉江、丹江、嘉陵江水质优。

汉江、丹江、嘉陵江流域共97个监测断面全部为Ⅰ~Ⅱ类水质,水质稳定保持优,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化。

(二)渭河干流水质优。

渭河干流宝鸡段、咸阳段、西安段水质优,渭南段水质良好。监测的21个断面中,Ⅰ~Ⅲ类21个,占100.0%;无Ⅳ类、Ⅴ类和劣Ⅴ类断面,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化。

(三)渭河支流水质优。

渭河33条支流56个国控、省控断面中,剔除本底影响后,Ⅰ~Ⅲ类51个,占91.1%;Ⅳ~Ⅴ类5个,占8.9%;无劣Ⅴ类断面。与上年同期相比,Ⅰ~Ⅲ类断面比例上升3.6个百分点,Ⅳ~Ⅴ类下降3.6个百分点。

其中,黑河(泾)、田峪河、北洛河、泾河、漆水河(石)、清姜河、幸福渠、石堡川河、灞河、白豹川河、石头河、千河、黑河、葫芦河、沮河、涝河、金陵河、三道川河、宝鸡峡总干渠、漕运明渠等20条支流水质优,皂河、沋河、清河(石)、新河、漆水河、石川河、沣河、三水河等8条支流水质良好,小韦河、临河、太平河、马莲河等4条支流轻度污染,泔河中度污染。

(四)无定河水质优。

无定河(含榆溪河和大理河)14个断面中,Ⅰ~Ⅲ类14个,占100.0%;无Ⅳ类、Ⅴ类和劣Ⅴ类断面。与上年同期相比,Ⅰ~Ⅲ类断面比例上升7.1个百分点,Ⅳ~Ⅴ类下降7.1个百分点。

(五)延河水质优。

延河8个断面中,Ⅰ~Ⅲ类8个,占100.0%;无Ⅳ类、Ⅴ类和劣Ⅴ类断面,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化。

(六)黄河中游陕西段总体水质优。

黄河中游陕西段干流水质优。监测的10个断面中,Ⅰ~Ⅲ类断面比例为100.0%;无Ⅳ类、Ⅴ类和劣Ⅴ类断面,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化。

黄河中游陕西段支流(不含渭河)水质优。监测的24个断面中,Ⅰ~Ⅲ类24个,占100%;无Ⅳ类、Ⅴ类和劣Ⅴ类断面。与上年同期相比,Ⅰ~Ⅲ类断面比例上升4.2个百分点,Ⅳ~Ⅴ类下降4.2个百分点。

其中,黄甫川、双桥河、窟野河、秃尾河、佳芦河、清涧河、云岩河、南洛河、徐水河、澽水河等10条支流水质优,孤山川、仕望河和金水沟水质良好。

(七)湖库水质及营养化状态。

王瑶水库、石门水库水质优,瀛湖水质良好,红碱淖水质重度污染。与上年同期相比,王瑶水库、石门水库、红碱淖水质无明显变化,瀛湖由上年同期的优转为良好,水质有所下降。

湖库营养状态评价:王瑶水库、瀛湖、石门水库、红碱淖均为中营养状态,与上年相比,王瑶水库、瀛湖、红碱淖营养状态均无变化,石门水库上年透明度缺测不比较。

(八)城市水环境质量。

1.2023年城市水环境质量状况平均排名。

序号

城市

CWQI1-12月指数

CWQI1-12月排名

1

安康市

3.0129

1

2

汉中市

3.0248

2

3

商洛市

3.6210

3

4

宝鸡市

3.8445

4

5

韩城市

4.4015

5

6

铜川市

4.5635

6

7

渭南市

4.9957

7

8

西安市

5.0274

8

9

咸阳市

5.1190

9

10

榆林市

5.1422

10

11

延安市

5.5072

11

12

杨凌区

5.5751

12

2.2023年1-12月城市水环境质量状况平均改善排名。

序号

城市

△CWQI1-12月指数

△CWQI1-12月排名

1

安康市

-1.37%

1

2

汉中市

-1.37%

1

3

延安市

-1.16%

3

4

咸阳市

-1.13%

4

5

杨凌区

-1.02%

5

6

铜川市

-0.95%

6

7

西安市

-0.80%

7

8

宝鸡市

-0.72%

8

9

渭南市

-0.47%

9

10

韩城市

-0.45%

10

11

榆林市

0.09%

11

12

商洛市

1.34%

12

四、国考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

2023年,全省对33个国家考核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了常规监测,其中,27个市级水源地按照每月监测一次;6个县级水源地中地表水水源地按照每季度监测一次,地下水水源地半年监测一次。汉中市东郊水源地和西郊水源地因启用新水源,自3月起停止监测;咸阳市一水厂水源地3月、咸阳市二水厂3月和4月因停用未监测。33个国家考核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均达标,水源地达标率100%。

五、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状况

2023年,全省各类功能区共监测1166点次,昼间、夜间各583点次。各类功能区昼间共达标573点次,昼间点次达标率为98.3%,同比上升1.5%;夜间共达标532点次,夜间点次达标率为91.3%,同比上升2.1%。总体来看,城市功能区昼间声环境质量好于夜间。

2023年各类功能区点次达标情况

 

0类区

1类区

2类区

3类区

4a类区

4b类区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监测点次

/

/

115

115

208

208

144

144

92

92

24

24

达标点次

/

/

109

105

205

202

143

136

92

69

24

20

达标率(%)

/

/

94.8 

91.3

98.6 

97.1 

99.3 

94.4 

100.0

75.0 

100.0

83.3 

注:按照新的城市声功能区划分,目前全省无0类区。

六、辐射环境质量状况

2023年,全省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空气吸收剂量率处于天然本底涨落范围内;环境介质中的天然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处于本底涨落范围内,人工放射性活度浓度未见异常;环境电磁辐射与电磁污染源辐射水平低于国家规定的电磁环境控制限值。

(一)环境γ辐射水平。

1.空气吸收剂量率自动监测。

陕西省环保大厦等12个辐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点位监测结果表明,12个辐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空气吸收剂量率处于天然本底涨落范围内。与同期累积剂量监测的空气吸收剂量率进行比对,无明显差异。

2023年辐射环境空气自动站空气吸收剂量率监测结果

城市

点位数

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

(纳戈瑞/小时)

累积剂量监测的空气吸收剂量率

(纳戈瑞/小时)

月均值范围

平均值

平均值

西安

2

74.5~83.8

79.48

92.43

宝鸡

1

91.6~96.2

92.57

91.53

咸阳

1

77.2~78.7

78.42

86.63

铜川

1

82.2~85.8

84.30

82.50

渭南

1

76.6~78.3

77.60

84.83

杨凌

1

86.5~88.1

87.36

85.93

延安

1

82.7~85.1

83.31

85.15

榆林

1

84.0~88.5

86.41

83.48

汉中

1

75.1~78.4

77.39

82.78

安康

1

75.7~93.0

86.42

86.05

商洛

1

90.9~92.7

91.88

88.35

陕西省

均值范围

77.39~92.57

82.50~92.43

2.累积剂量。

西安市沙坡等23个累积剂量监测点位监测结果表明,累积剂量监测的空气吸收剂量率处于天然本底涨落范围内。

2023年环境γ累积剂量监测结果

城市

点位数

累积剂量监测的空气吸收剂量率

(纳戈瑞/小时)

西安

4

91.21

宝鸡

2

107.99

咸阳

2

87.89

铜川

2

86.63

渭南

2

88.66

杨凌

1

88.38

延安

2

98.23

榆林

2

86.18

汉中

2

88.63

安康

2

95.65

商洛

2

96.89

陕西省

均值范围

86.18~107.99

(二)空气。

1.气溶胶。

西安北郊污水处理厂等8个气溶胶监测点位监测结果表明,气溶胶中天然放射性核素铍-7、钋-210、钾-40、铅-210、镭-228、镭-226活度浓度均处于本底涨落范围内,钍-234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小于探测下限;人工放射性核素铯-137活度浓度未见异常,铯-134和钡-140人工γ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小于探测下限。

2023年气溶胶放射性核素监测结果

监测项目

单位

点位数

样品数

高于探测下限

低于探测下限

样品数

测值范围

均值

样品数

范围

7Be

毫贝克/立方米

8

40

40

2.07~10.54

5.43

0

-

210Po

毫贝克/立方米

1

12

12

0.11~0.99

0.40

0

-

210Pb

毫贝克/立方米

1

40

39

0.5~3.34

1.50

1

-

40K

微贝克/立方米

8

40

14

9.76~310.27

95.08

26

5.12~30.02

228Ra

微贝克/立方米

8

40

7

4.80~24.97

11.18

33

1.28~11.12

226Ra

微贝克/立方米

8

40

7

2.17~11.00

5.77

33

0.86~6.53

234Th

微贝克/立方米

8

40

0

-

-

40

1.33~42.12

131I

微贝克/立方米

8

40

0

-

-

40

1.13~7.49

134Cs

微贝克/立方米

8

40

0

-

-

40

0.52~4.12

137Cs

微贝克/立方米

8

40

2

5.77~15.70

10.74

38

0.49~3.24

140Ba

微贝克/立方米

8

39

0

-

-

39

1.37~19.46

注:“-” 表示不适用。

2.沉降物。

西安北郊污水处理厂等8个沉降物监测点位监测结果表明,沉降物中天然放射性核素钾-40、镭-228、镭-226日沉降量处于本底涨落范围内,钍-234日沉降量小于探测下限;人工放射性核素铯-137日沉降量未见异常,铯-134和钡-140人工γ放射性核素日沉降量小于探测下限。

2023年沉降物放射性核素监测结果

监测

项目

单位

点位数

样品数

高于探测下限

低于探测下限

样品数

测值范围

均值

样品数

范围

40K

毫贝克/平方米·天

8

8

7

13.89~125.63

49.71

1

4.15

228Ra

毫贝克/平方米·天

8

8

6

1.53~4.28

2.72

2

0.98~1.02

234Th

毫贝克/平方米·天

8

8

0

-

-

8

2.90~3.30

226Ra

毫贝克/平方米·天

8

8

2

1.08~1.96

1.52

6

0.51~0.56

134Cs

毫贝克/平方米·天

8

8

0

-

-

8

0.27~0.35

137Cs

毫贝克/平方米·天

8

8

0

-

-

8

0.23~0.32

140Ba

毫贝克/平方米·天

8

8

0

-

-

8

61.74~113.42

注:“-” 表示不适用。

 

3.气碘。

西安北郊污水处理厂等8个气碘监测点位中空气中气态放射性核素碘-131未检出。

4.降水。

西安北郊污水处理厂降水监测点位监测结果表明,降水中氚未检出。

5.空气(水蒸气)。

西安北郊污水处理厂空气(水蒸气)监测点位监测结果表明,空气(水蒸气)中氚未检出。

6.空气(环境氡)。

西安北郊污水处理厂空气(环境氡)监测点位监测结果表明,空气(环境氡)中氡-222活度浓度处于本底涨落范围内。

2023年空气中环境氡浓度监测结果

城市

点位数

样品数

环境氡浓度(贝克/立方米)

平均值

西安

1

4

18.03

(三)水体。

1.主要江河流域。

汉中市蒙家渡、宝鸡市胜利桥等9个监测断面监测结果表明,水中总α和总β活度浓度处于本底涨落范围内,天然放射性核素铀和钍、镭-226活度浓度处于本底涨落范围内,人工放射性核素锶-90活度浓度在正常范围内波动,铯-137活度浓度小于探测下限。

 

2023年地表水放射性核素监测结果

监测项目

单位

点位数

样品数

高于探测下限

低于探测下限

样品数

测值范围

均值

样品数

MDC范围

总α

贝克/升

9

18

12

0.05~0.17

0.11

6

0.043

总β

贝克/升

9

18

18

0.06~0.28

0.16

0

-

U

微克/升

9

18

18

0.55~5.24

2.35

0

-

Th

微克/升

9

18

18

0.38~0.17

0.10

0

-

226Ra

毫贝克/升

9

18

18

2.50~6.10

4.00

0

-

90Sr

毫贝克/升

9

18

18

2.02~5.70

3.87

0

-

137Cs

毫贝克/升

9

18

0

-

-

18

0.030

注:“-” 表示不适用。

2.地下水。

西安市草滩农五村水站1个地下水监测点位监测结果表明,水中总α和总β活度浓度处于本底涨落范围内,天然放射性核素铀和钍浓度、镭-226活度浓度处于本底涨落范围内。

2023年地下水放射性核素监测结果

所在

地市

采样点

用途

总α

总β

Th

U

226Ra

210Po

210Pb

贝克/升

贝克/升

微克/升

微克/升

毫贝克/升

毫贝克/升

毫贝克/升

西安

草滩

农五村水站

饮用

0.05

0.04

0.09

0.18

6.6

0.78

ND

注:ND表示未检出。

3.饮用水水源地。

金盆水库等26个饮用水水源地水监测点位监测结果表明,水中总α和总β活度浓度,人工放射性核素锶-90活度浓度处于本底涨落范围内,铯-137活度浓度小于探测下限。

2023年饮用水水源地水放射性核素监测结果

监测项目

单位

点位数

样品数

高于探测下限

低于探测下限

样品数

测值范围

均值

样品数

MDC范围

总α

贝克/升

26

26

14

0.05~0.16

0.09

12

0.043

总β

贝克/升

26

26

26

0.04~0.17

0.09

0

-

U

微克/升

1

1

1

-

3.10

0

-

Th

微克/升

1

1

1

-

0.082

-

-

90Sr

毫贝克/升

2

3

3

2.33~4.07

3.30

0

-

137Cs

毫贝克/升

2

3

0

-

-

3

0.030

注:“-” 表示不适用;咸阳城区二水厂因厂区停产无法采样监测。

(四)土壤。

西安市沙坡等14个土壤监测点位监测结果表明,土壤中天然放射性核素铀-238、钍-232、镭-226、钾-40活度浓度和人工放射性核素铯-137活度浓度处于本底涨落范围内。

 2023年土壤放射性核素监测结果表

监测项目

单位

点位数

样品数

高于探测下限

低于探测下限

样品数

测值范围

均值

样品数

范围

40K

贝克/千克

14

14

14

495.00~738.42

621.40

0

-

137Cs

贝克/千克

14

14

3

0.71~2.86

1.53

11

0.28~0.62

226Ra

贝克/千克

14

14

14

10.84~40.15

29.30

0

-

232Th

贝克/千克

14

14

14

12.45~58.76

44.78

0

-

238U

贝克/千克

14

14

14

14.86~34.56

26.22

0

-

注:“-” 表示不适用。

(五)电磁环境。

1.环境电磁辐射。

51个环境电磁辐射人工监测点功率密度与14个环境电磁辐射自动监测站射频电场强度监测结果与历年相比,无明显变化。

2023年环境电磁辐射水平监测结果

点位类别

点位数

测量频率

(兆赫兹)

功率密度(伏特/米)

测值范围

平均值

人工监测点

51

0.1~3000

0.064~4.933

2.026

环境电磁辐射自动监测站

14

0.1~3000

0.281~7.614

1.66

 

2.辐射源电磁辐射。

1个辐射源人工监测点功率密度、2个人工监测点位(输电线路)和8个辐射源电磁辐射自动站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监测结果与历年相比,无明显变化。2个辐射源电磁辐射自动站因现场施工,电路改造,该站点无法正常运行,暂无数据。

2023年人工辐射源监测点位电磁辐射监测结果

点位类别

点位数

测量频率

(兆赫兹)

功率密度(微瓦/平方厘米)

测值范围

平均值

人工监测点(电视塔)

1

0.1~3000

1.03~1.21

1.08

2023年人工、自动站辐射源监测点位电磁辐射监测结果

点位类别

点位数

工频电场强度

(伏特/米)

工频磁感应强度

(微特斯拉)

测值范围

平均值

测值范围

平均值

人工监测点

(输电线路)

2

62.95~1036.00

550.09

0.189~1.635

0.93

污染源电磁

辐射自动监测站

10

0.83~318.54

71.02

0.008~0.62

0.153

注:2个辐射源电磁辐射自动站因现场施工,电路改造,该站点无法正常运行,暂无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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