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9月全省环境质量状况的函

[ 索 引 号 ] 116100000160001018/2023-00075 [ 主题词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 发布机构 ] 省生态环境厅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3-12-13

2023年1-9月全省环境质量状况的函

时间: 2023-12-13 14:4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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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状况

2023年1-9月,全省12个市(区)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为203.0天,同比减少0.6天;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平均10.1天,同比增加6.6天;PM2.5平均浓度为36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9% ;O3平均浓度为160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

全省主要河流中,汉江、丹江、嘉陵江、渭河干流、延河、无定河水质优,渭河支流水质良好。石门水库水质优,王瑶水库、瀛湖水质良好,红碱淖水质重度污染。31个国家考核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源达标率100%。

全省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昼间点次达标率高于夜间。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

二、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23年1-9月,全省各设区市、韩城市和杨凌示范区12个市(区)均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监测和评价空气质量。

(一)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

全省12个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4.04,同比变差0.7%。全省12个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由好到差依次是安康、商洛、延安、榆林、汉中、铜川、杨凌、宝鸡、韩城、渭南、西安、咸阳。其中,韩城、杨凌、铜川同比改善。

2023年1-9月各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期对比

城市

2022年1-9月

2023年1-9月

同比

西安

4.80

4.88

1.7%

宝鸡

4.08

4.25

4.2%

咸阳

4.91

4.97

1.2%

铜川

3.95

3.90

-1.3%

渭南

4.72

4.81

1.9%

杨凌

4.35

4.21

-3.2%

韩城

4.64

4.28

-7.8%

延安

3.58

3.64

1.7%

榆林

3.60

3.64

1.1%

汉中

3.37

3.69

9.5%

安康

3.05

3.06

0.3%

商洛

3.11

3.16

1.6%

(二)优良天数。

全省12个市(区)优良天数范围为156~253天,平均优良率为74.4%(203.0天),同比下降0.2个百分点(减少0.6天)。其中,韩城、咸阳、西安、渭南、杨凌等5个城市优良天数同比增加。全省12个市(区)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范围为2~19天,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3.7%(10.1天),同比上升2.4个百分点(增加6.6天)。12个市(区)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均增加。

2023年1-9月各市(区)优良天数同期对比

城市

优良天数(天)

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天)

2022年

1-9月

2023年

1-9月

同比

2022年

1-9月

2023年

1-9月

同比

西安

140

156

16

7

19

12

宝鸡

203

184

-19

6

15

9

咸阳

138

157

19

8

19

11

铜川

203

196

-7

2

4

2

渭南

164

176

12

7

17

10

杨凌

178

187

9

7

17

10

韩城

176

207

31

2

4

2

延安

240

235

-5

1

5

4

榆林

230

211

-19

2

9

7

汉中

250

228

-22

0

7

7

安康

262

253

-9

0

2

2

商洛

259

246

-13

0

3

3

(三)主要污染物浓度。

1.细颗粒物(PM2.5)。

全省12个市(区)细颗粒物(PM2.5)浓度范围为23~49微克/立方米,平均为36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9%。其中,韩城、榆林、铜川等3个城市同比下降。

2023年1-9月各市(区)细颗粒物(PM2.5)同期对比

城市

2022年1-9月

(微克/立方米)

2023年1-9月

(微克/立方米)

同比

西安

44

46

4.5%

宝鸡

40

41

2.5%

咸阳

47

49

4.3%

铜川

36

35

-2.8%

渭南

44

46

4.5%

杨凌

40

41

2.5%

韩城

39

35

-10.3%

延安

25

26

4.0%

榆林

24

23

-4.2%

汉中

31

36

16.1%

安康

28

28

持平

商洛

26

26

持平

2.臭氧(O3)。

全省12个市(区)臭氧(O3)浓度范围为130~185微克/立方米,平均为160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其中,韩城、杨凌、咸阳、延安、商洛、渭南等6个市(区)同比下降。

2023年1-9月各市(区)臭氧(O3)同期对比

城市

2022年1-9月

(微克/立方米)

2023年1-9月

(微克/立方米)

同比

西安

184

185

0.5%

宝鸡

160

165

3.1%

咸阳

186

180

-3.2%

铜川

166

167

0.6%

渭南

172

171

-0.6%

杨凌

176

169

-4.0%

韩城

180

163

-9.4%

延安

148

145

-2.0%

榆林

152

162

6.6%

汉中

133

139

4.5%

安康

127

130

2.4%

商洛

142

140

-1.4%

(四)自然降尘。

2023年1-9月,全省12个市(区)降尘量均值范围为2.5-10.7吨/平方公里·月之间,平均为5.7吨/平方公里·月,同比上升1.8%。同比上升的城市有5个,上升幅度较大的城市为韩城市、杨凌区和铜川市,分别上升28.3%、19.0%和17.6%;同比降低的城市有7个,降低幅度较大的城市为汉中市、宝鸡市和商洛市,分别下降24.2%、16.7%和13.6%。

2023年1-9月各市(区)自然降尘量及对比

城市

2022年1-9月

(吨/平方公里·月)

2023年1-9月

(吨/平方公里·月)

同比

西安

5.5

5.4

-1.8%

宝鸡

6.6

5.5

-16.7%

咸阳

4.7

5.2

10.6%

铜川

5.1

6.0

17.6%

渭南

6.2

5.9

-4.8%

延安

5.9

6.9

16.9%

榆林

10.9

10.7

-1.8%

汉中

3.3

2.5

-24.2%

安康

3.9

3.6

-7.7%

商洛

5.9

5.1

-13.6%

杨凌

4.2

5.0

19.0%

韩城

5.3

6.8

28.3%

注:关中地区市(区)降尘采用汾渭平原点位数据进行评价,对照点不参与市(区)评价。

(五)降水酸度。

2023年1-9月,全省10个设区市、韩城市、耀州区、三原县、兴平市、略阳县和华阴市共16个市(县、区)监测降水酸度,共采集雨样975个, 未检出酸雨样品(pH值小于5.6的降水样品),同比保持不变。

三、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和《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环办〔2011〕22号),对汉江、丹江、嘉陵江、渭河、延河、无定河以及黄河干流和部分一级支流开展评价。

2023年1-9月,全省监测101条河流230个断面中,剔除本底影响后,Ⅰ~Ⅲ类222个,占96.6%;Ⅳ~Ⅴ类7个,占3.0%;劣Ⅴ类1个,占0.4%。劣Ⅴ类断面为:咸阳市泔河入泾河。与上年同期相比,Ⅰ~Ⅲ类断面比例上升0.9个百分点,Ⅳ~Ⅴ类下降1.3个百分点,劣Ⅴ类上升0.4个百分点。

(一)汉江、丹江、嘉陵江水质优。

汉江、丹江、嘉陵江流域共97个监测断面全部为Ⅰ~Ⅱ类水质,水质稳定保持优。

(二)渭河干流水质优。

渭河干流宝鸡段、咸阳段,西安段、渭南段水质优。

渭河干流21个断面中,Ⅰ~Ⅲ类21个,占100.0%;无Ⅳ类、Ⅴ类和劣Ⅴ类断面。与上年同期相比,Ⅰ~Ⅲ类断面比例上升4.8个百分点,Ⅳ~Ⅴ类下降4.8个百分点。

(三)渭河支流水质良好。

监测的33条支流56个国控、省控断面中,剔除本底影响后,Ⅰ~Ⅲ类50个,占89.3%;Ⅳ~Ⅴ类5个,占8.9%;劣Ⅴ类1个,占1.8%。与上年同期相比,Ⅰ~Ⅲ类断面比例上升1.8个百分点,Ⅳ~Ⅴ类下降3.6个百分点,劣Ⅴ类上升1.8个百分点。

渭河33条支流中,葫芦河、北洛河、黑河(泾)、泾河、灞河、黑河、千河、石头河、田峪河、漆水河(石)、清姜河、幸福渠、石堡川河、白豹川河、涝河、金陵河、三道川河、宝鸡峡总干渠、漕运明渠等19条水质优;沮河、沋河、石川河、三水河、沣河、漆水河、皂河、新河、太平河等9条河流水质良好;清河(石)、小韦河、临河、马莲河轻度污染;泔河重度污染。

(四)无定河水质优。

无定河(含榆溪河和大理河)14个断面中,Ⅰ~Ⅲ类14个,占100.0%;无Ⅳ类、Ⅴ类和劣Ⅴ类断面。与上年同期相比,Ⅰ~Ⅲ类断面比例上升7.1个百分点,Ⅳ~Ⅴ类下降7.1个百分点,劣Ⅴ类无变化。

(五)延河水质优。

延河8个断面中,Ⅰ~Ⅲ类8个,占100.0%;无Ⅳ类、Ⅴ类和劣Ⅴ类断面。与上年同期相比,Ⅰ~Ⅲ类、Ⅳ~Ⅴ类和劣Ⅴ类断面比例均无变化。

(六)黄河中游陕西段总体水质优。

黄河中游陕西段干流水质优。监测的10个断面中,Ⅰ~Ⅲ类断面比例为100.0%;无Ⅳ类、Ⅴ类和劣Ⅴ类断面。与上年同期相比,Ⅰ~Ⅲ类、Ⅳ~Ⅴ类和劣Ⅴ类断面比例均无变化。

黄河中游陕西段支流(不含渭河)水质优,监测的24个断面中,Ⅰ~Ⅲ类22个,占91.7%;Ⅳ~Ⅴ类2个,占8.3%;无劣Ⅴ类断面。与上年同期相比,Ⅰ~Ⅲ类断面比例下降4.1个百分点,Ⅳ~Ⅴ类上升4.1个百分点。

黄河流域陕西段13条支流中,南洛河、双桥河、金水沟、徐水河、澽水河、云岩河、佳芦河、秃尾河、窟野河、黄甫川等10条支流水质优;仕望河和孤山川水质良好;清涧河轻度污染。

(七)湖库水质及营养化状态。

2023年1-9月,石门水库水质优,王瑶水库、瀛湖水质良好,红碱淖水质重度污染。与上年同期相比,石门水库、红碱淖水质无明显变化,王瑶水库、瀛湖由上年同期的优转为良好,水质有所下降。

湖库营养状态评价:王瑶水库、瀛湖、石门水库均为中营养状态,红碱淖中度富营养,与上年相比,红碱淖由上年同期轻度富营养转为中度富营养,其它3个湖库营养状态均无变化。

(八)城市水环境质量。

1.2023年1-9月城市水环境质量状况平均排名。

序号

城市

CWQI1-9月指数

CWQI1-9月排名

1

安康市

3.1262

1

2

汉中市

3.1263

2

3

商洛市

3.6021

3

4

宝鸡市

3.9124

4

5

韩城市

4.5804

5

6

铜川市

4.8065

6

7

渭南市

5.0088

7

8

榆林市

5.1793

8

9

西安市

5.2123

9

10

咸阳市

5.3561

10

11

延安市

5.6873

11

12

杨凌区

5.8096

12

2.2023年1-9月城市水环境质量状况平均改善排名。

序号

城市

△CWQI1-9月指数

△CWQI1-9月排名

1

宝鸡市

-0.92%

1

2

咸阳市

-0.77%

2

3

铜川市

-0.77%

3

4

西安市

-0.73%

4

5

杨凌区

-0.56%

5

6

榆林市

-0.32%

6

7

渭南市

-0.16%

7

8

商洛市

0.12%

8

9

汉中市

0.18%

9

10

韩城市

0.7%

10

11

延安市

0.75%

11

12

安康市

1.31%

12

四、国考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

2023年1-9月,33个国考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中,汉中市东郊地下水水源地和西郊地下水水源地因启用新水源停止供水未监测,其他31个国考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所测项目均达标,水源达标率100%。

五、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状况

2023年1-9月,全省各类功能区共监测874点次,昼间、夜间各437点次。各类功能区昼间共达标427点次,昼间点次达标率为97.7%,同比上升1.0%;夜间共达标388点次,夜间点次达标率为88.8%,同比上升0.6%。总体来看,城市功能区昼间声环境质量好于夜间。

2023年1-9月各类功能区点次达标情况


0类区

1类区

2类区

3类区

4a类区

4b类区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监测

点次

/

/

86

86

156

156

108

108

70

70

17

17

达标

点次

/

/

80

75

153

149

107

100

70

50

17

14

达标率(%)

/

/

93.0

87.2

98.1

95.5

99.1

92.6

100.0

71.4

100.0

82.4

注:按照新的城市声功能区划分,目前全省无0类区。

六、辐射环境质量状况

2023年1-9月,全省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空气吸收剂量率处于天然本底涨落范围内;环境介质中的天然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处于本底涨落范围内,人工放射性活度浓度未见异常;环境电磁辐射与电磁污染源辐射水平低于国家规定的电磁环境控制限值。

(一)环境γ辐射水平。

1.空气吸收剂量率自动监测。

陕西省环保大厦等12个辐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点位监测结果表明,12个辐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空气吸收剂量率处于天然本底涨落范围内。与同期累积剂量监测的空气吸收剂量率进行比对,无明显差异。

2023年1-9月辐射环境空气自动站空气吸收剂量率监测结果

城市

点位数

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

(纳戈瑞/小时)

累积剂量监测的空气吸收剂量率

(纳戈瑞/小时)

月均值范围

平均值

平均值

西安

2

71.7~103.4

77.9

93.02

宝鸡

1

88.1~107.2

92.0

91.03

咸阳

1

74.0~89.1

78.8

86.40

铜川

1

80.2~107.2

85.1

84.00

渭南

1

74.1~89.6

77.8

83.45

杨凌

1

81.6~105.0

87.6

85.40

延安

1

79.2~95.1

83.0

86.93

榆林

1

83.0~100.9

87.3

83.47

汉中

1

72.0~97.7

77.6

84.10

安康

1

77.4~97.4

85.6

85.30

商洛

1

88.3~92.2

92.3

89.47

测值范围

77.6~92.3

69.5~102.0

2.累积剂量。

西安市沙坡等23个累积剂量监测点位监测结果表明,累积剂量监测的空气吸收剂量率处于天然本底涨落范围内。

2023年1-9月环境γ累积剂量监测结果

城市

点位数

累积剂量监测的空气吸收剂量率

(纳戈瑞/小时)

西安

4

91.65

宝鸡

2

107.63

咸阳

2

87.25

铜川

2

86.89

渭南

2

90.03

杨凌

1

86.57

延安

2

96.38

榆林

2

87.37

汉中

2

87.53

安康

2

95.57

商洛

2

96.42

测值范围

67.00~112.00

(二)空气。

1.气溶胶。

西安北郊污水处理厂等8个气溶胶常规监测点位监测结果表明,气溶胶中天然放射性核素铍-7、钋-210、钾-40、铅-210、镭-228、钡-140活度浓度均处于本底涨落范围内;气溶胶中人工放射性核素碘-131、铯-134、铯-137活度浓度未见异常。

2023年1-9月气溶胶常规监测放射性核素监测结果

监测项目

单位

点位数

样品数

高于探测下限

低于探测下限

样品数

测值范围

均值

样品数

范围

7Be

毫贝克/立方米

8

30

30

2.07~10.54

5.82

0

-

210Po

毫贝克/立方米

1

9

9

110-988

457.44

0

-

210Pb

毫贝克/立方米

1

30

29

4.98~3.34

1.55

1

26.95

40K

微贝克/立方米

8

30

11

11.70~310.27

103.07

19

2.30~65.51

228Ra

微贝克/立方米

8

30

12

1.43~24.97

7.97

18

1.28~11.12

234Th

微贝克/立方米

8

30

2

1.41~3.78

2.60

28

7.44~42.12

131I

微贝克/立方米

8

29

1

2.67

2.67

28

1.13~6.34

134Cs

微贝克/立方米

8

30

1

0.52

0.52

29

0.52~4.12

137Cs

微贝克/立方米

8

30

4

0.69~15.70

5.73

26

0.49~3.24

140Ba

微贝克/立方米

8

29

0

-

-

29

1.93~29.66

注:“-” 表示不适用。

2.气碘。

西安北郊污水处理厂气碘监测点位中空气中气态放射性核素碘-131未检出。

3.降水。

西安北郊污水处理厂降水监测点位监测结果表明,降水中氚未检出。

4.空气(水蒸气)。

西安北郊污水处理厂空气(水蒸气)监测点位监测结果表明,空气(水蒸气)中氚未检出。

5.空气(环境氡)。

西安北郊污水处理厂空气(环境氡)监测点位监测结果表明,空气(环境氡)中氡-222活度浓度处于本底涨落范围内。

2023年1-9月空气中环境氡浓度监测结果

城市

点位数

样品数

环境氡浓度(贝克/立方米)

平均值

西安市

1

3

14.04

(三)水体。

1.主要江河流域。

汉中市蒙家渡、宝鸡市胜利桥等9个监测断面监测结果表明,水中总α和总β活度浓度、天然放射性核素铀、钍、镭-226活度浓度处于本底涨落范围内,人工放射性核素锶-90活度浓度在正常范围内波动,铯-137未检出。


2023年1-9月地表水放射性核素监测结果

监测项目

单位

点位数

样品数

高于探测下限

低于探测下限

样品数

测值范围

均值

样品数

MDC范围

总α

贝克/升

9

9

6

0.01~0.17

0.10

3

0.043

总β

贝克/升

9

9

9

0.09~0.28

0.17

0

-

U

微克/升

9

9

9

0.56~5.24

2.53

0

-

Th

微克/升

9

9

9

0.06~0.16

0.10

0

-

226Ra

毫贝克/升

9

9

9

2.50~5.70

3.70

0

-

90Sr

毫贝克/升

9

9

9

2.97~5.22

4.37

0

-

137Cs

毫贝克/升

9

9

0

-

-

9

0.10~0.17

注:“-” 表示不适用。

2.地下水。

西安市草滩农五村水站地下水监测点位监测结果表明,水中总α和总β活度浓度、天然放射性核素铀和钍浓度、镭-226活度浓度处于本底涨落范围内。

2023年1-9月地下水放射性核素监测结果

所在地市

采样点

用途

总α

总β

Th

U

226Ra

210Po

贝克/升

贝克/升

微克/升

微克/升

毫贝克/升

毫贝克/升

西安市

草滩农五村水站

饮用

0.05

0.04

0.09

0.18

6.6

0.78

3.饮用水水源地。

金盆水库等26个饮用水水源地水监测点位监测结果表明,水中总α和总β活度浓度,人工放射性核素锶-90和铯-137活度浓度未见异常。

2023年1-9月饮用水水源地水放射性核素监测结果

监测项目

单位

点位数

样品数

高于探测下限

低于探测下限

样品数

测值范围

均值

样品数

MDC范围

总α

贝克/升

26

25

14

0.05~0.16

0.09

11

0.043

总β

贝克/升

26

25

25

0.04~0.17

0.10

0

-

U

微克/升

1

1

1

-

3.10

0

-

90Sr

毫贝克/升

2

2

2

3.51~4.07

3.79

0

-

137Cs

毫贝克/升

2

2

0

-

-

2

0.030

注:“-” 表示不适用;咸阳城区二水厂因厂区停产无法采样监测。


(四)土壤。

西安市沙坡等14个土壤监测点位监测结果表明,土壤中天然放射性核素铀-238、钍-232、镭-226、钾-40活度浓度和人工放射性核素铯-137、锶-90活度浓度处于本底涨落范围内。

2023年1-9月土壤放射性核素监测结果

监测项目

单位

点位数

样品数

高于探测下限

低于探测下限

样品数

测值范围

均值

样品数

范围

40K

贝克/千克

14

14

14

495.00~738.42

621.40

0

-

137Cs

贝克/千克

14

14

3

0.71~2.86

1.53

11

0.28~0.62

226Ra

贝克/千克

14

14

14

10.84~40.15

29.30

0

-

232Th

贝克/千克

14

14

14

12.45~58.76

44.78

0

-

238U

贝克/千克

14

14

14

14.86~34.56

26.22

0

-

注:“-” 表示不适用。

(五)电磁环境。

1.环境电磁辐射。

51个环境电磁辐射人工监测点功率密度与14个环境电磁辐射自动监测站射频电场强度监测结果与历年相比,无明显变化。

2023年1-9月环境电磁辐射水平监测结果

点位类别

点位数

测量频率

(兆赫兹)

功率密度(微瓦/平方厘米)

测值范围

平均值

人工监测点

51

0.1~3000

0.0011~6.46

1.09

点位类别

点位数

测量频率

(兆赫兹)

工频电场(V/m)

测值范围

平均值

环境电磁辐射自动监测站

14

0.1~3000

0.281~7.614

1.85

2.辐射源电磁辐射。

1个辐射源人工监测点功率密度与8个辐射源电磁辐射自动站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监测结果与历年相比,无明显


变化。2个辐射源电磁辐射自动站因现场施工,电路改造,该站点无法正常运行,暂无数据。

2023年1-9月电磁辐射污染源人工监测点位监测结果

点位类别

点位数

测量频率

(兆赫兹)

功率密度(微瓦/平方厘米)

测值范围

平均值

人工监测点(电视塔)

1

0.1~3000

1.03~1.21

1.08

2023年1-9月电磁辐射污染源自动站监测结果

点位类别

点位数

工频电场强度

(伏特/米)

工频磁感应强度

(微特斯拉)

测值范围

平均值

测值范围

平均值

污染源电磁

辐射自动监测站

10

0.83~318.54

71.02

0.008~0.62

0.153

注:2个辐射源电磁辐射自动站因现场施工,电路改造,该站点无法正常运行,暂无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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