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省环境质量状况

[ 索 引 号 ] 116100000160001018/2022-00075 [ 主题词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 发布机构 ] 省生态环境厅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2-03-29

2021年全省环境质量状况

时间: 2022-03-29 07:4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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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状况

2021年,全省12个市(区)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为290.5天,同比增加0.7天;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平均9.3天,同比增加2.5天;PM10平均浓度为6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0%;PM2.5平均浓度为3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3%。

全省主要河流中,汉江、丹江和嘉陵江水质优;渭河干流水质优,渭河支流总体水质良好;无定河、延河水质良好。石门水库水质优,瀛湖、王瑶水库良好,红碱淖重度污染。27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率100.0%,水量达标率100.0%。

全省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昼间点次达标率高于夜间。

二、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21年,全省各设区市、韩城市和杨凌示范区12个市(区)均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监测和评价空气质量。

(一)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

2021年,全省12个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4.13,同比改善7.0%。环境空气质量由好到差依次是商洛、安康、延安、榆林、汉中、宝鸡、铜川、杨凌、韩城、西安、渭南、咸阳。12个市(区)同比均改善。

 

2021年各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期对比

城市

2020年

2021年

同比

西安

5.22

4.75

-9.0%

宝鸡

4.43

4.03

-9.0%

咸阳

5.27

5.08

-3.6%

铜川

4.51

4.08

-9.5%

渭南

5.35

4.93

-7.9%

杨凌

4.64

4.39

-5.4%

韩城

4.95

4.74

-4.2%

延安

3.91

3.75

-4.1%

榆林

4.21

3.81

-9.5%

汉中

4.08

3.88

-4.9%

安康

3.30

3.14

-4.8%

商洛

3.40

2.97

-12.6%

(二)优良天数。

2021年,全省12个市(区)优良天数为242~343天,平均优良率为79.6%。杨凌、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榆林优良天数同比有所增加,杨凌、宝鸡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有所减少。

 

2021年各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类别统计表(天)

区域

城市

轻度

污染

中度

污染

重度

污染

严重

污染

优良天

合计

优良天数

比例(%)

关中

西安

62

203

65

20

10

5

265

72.6

宝鸡

67

228

52

12

3

3

295

80.8

咸阳

53

192

79

22

11

8

245

67.1

铜川

68

219

65

6

4

3

287

78.6

渭南

47

195

85

24

9

5

242

66.3

杨凌

62

214

58

17

8

6

276

75.6

韩城

47

209

85

13

6

5

256

70.1

陕北

延安

81

244

25

8

3

4

325

89.0

榆林

62

251

35

5

2

10

313

85.8

陕南

汉中

126

178

51

4

5

1

304

83.3

安康

170

173

19

3

0

0

343

94.0

商洛

165

170

25

4

1

0

335

91.8

2021年各市(区)优良天数同期对比(天)

城市

优良天数

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

2020年

2021年

同比增减

2020年

2021年

同比增减

西安

250

265

15

14

15

1

宝鸡

282

295

13

8

6

-2

咸阳

240

245

5

18

19

1

铜川

282

287

5

3

7

4

渭南

242

242

0

10

14

4

杨凌

249

276

27

19

14

-5

韩城

270

256

-14

5

11

6

延安

343

325

-18

0

7

7

榆林

311

313

2

1

12

11

汉中

315

304

-11

4

6

2

安康

346

343

-3

0

0

0

商洛

347

335

-12

0

1

1

(三)主要污染物浓度。

1.可吸入颗粒物(PM10)

2021年,全省12个市(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范围为43~85微克/立方米,平均为6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0%。12个市(区)均同比下降。

2021年各市(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同期对比

城市

2020年

(微克/立方米)

2021年

(微克/立方米)

同比

西安

87

82

-5.7%

宝鸡

74

65

-12.2%

咸阳

87

85

-2.3%

铜川

74

66

-10.8%

渭南

91

84

-7.7%

杨凌

79

76

-3.8%

韩城

72

71

-1.4%

延安

57

56

-1.8%

榆林

59

56

-5.1%

汉中

63

60

-4.8%

安康

53

47

-11.3%

商洛

51

43

-15.7%

2.细颗粒物(PM2.5)

细颗粒物(PM2.5)浓度范围为24~48微克/立方米,平均为3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3%。12个市(区)均同比下降。

2021年各市(区)细颗粒物(PM2.5)同期对比

城市

2020年

(微克/立方米)

2021年

(微克/立方米)

同比

西安

51

41

-19.6%

宝鸡

47

40

-14.9%

咸阳

53

48

-9.4%

铜川

43

36

-16.3%

渭南

53

44

-17.0%

杨凌

52

44

-15.4%

韩城

43

38

-11.6%

延安

31

27

-12.9%

榆林

33

26

-21.2%

汉中

40

38

-5.0%

安康

32

29

-9.4%

商洛

30

24

-20.0%

(四)自然降尘。

2021年,全省12市区降尘范围为4.2~9.0吨/平方公里·月。降尘量较大的城市为榆林市、商洛市和渭南市,分别为9.0、7.7、5.9吨/平方公里·月。同比增幅较大的是宝鸡市和西安市,分别升高11.5%和10.4%;同比降幅较大的是安康市和延安市,分别下降35.2%和34.5%。

 

2021年各市(区)自然降尘量及对比

城市

2020年

(吨/平方公里·月)

2021年

(吨/平方公里·月)

同比

西安

4.8

5.3

10.4%

宝鸡

5.2

5.8

11.5%

咸阳

4.5

4.2

-6.7%

铜川

5.8

4.3

-25.9%

渭南

6.2

5.9

-4.8%

延安

8.4

5.5

-34.5%

榆林

9.5

9.0

-5.3%

汉中

4.7

4.3

-8.5%

安康

7.1

4.6

-35.2%

商洛

7.7

7.7

0.0%

杨凌

5.9

5.7

-3.4%

韩城

4.7

4.9

4.3%

注:关中地区市(区)降尘采用汾渭平原点位数据进行评价。县(区)降尘采用辖区内所有降尘点位数据进行评价。对照点不参与市(区)及县(区)的评价。

2021年,关中66个县(区)降尘范围为3.3~8.0吨/平方公里·月,平均为5.3吨/平方公里·月,同比上升3.9%。降尘量较大的县(区)为民用航天基地、西安市经开区、富平县、潼关县和澄城县,分别为8.0、7.9、7.7、7.5和7.1吨/平方公里·月。降尘量较小的县(区)为淳化县、太白县、兴平市、乾县和旬邑县,分别为3.3、3.4、3.4、3.5和3.7吨/平方公里·月。28个县(区)同比下降,38个县(区)同比上升。增幅较大的前5个县(区)依次为西安市经开区(83.7%)、文体功能区(77.8%)、曲江新区(54.3%)、国际港务区(48.7%)、浐灞生态区(40.5%),降幅较大的前5个县(区)依次为宜君县(-35.0%)、耀州区(-34.2%)、太白县(-30.6%)、武功县(-26.7%)、西咸新区(-24.3%)。

 

(五)降水酸度。

2021年,全省10个设区市、韩城市、耀州区、三原县、略阳县和华阴市共15个市(县、区)监测降水酸度,共采集雨样1157个, 未检出酸雨样品(pH值小于5.6的降水样品),同比保持不变。

三、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和《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环办〔2011〕22号),对汉江、丹江、嘉陵江、渭河、延河、无定河以及黄河干流和部分一级支流开展评价。

2021年,全省101条河流230个国、省控河流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91.7%,Ⅳ~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为7.0%,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为1.3%。与上年相比,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上升2.7个百分点,Ⅳ~Ⅴ类下降0.5个百分点,劣Ⅴ类下降2.2个百分点。

 

2021年全省河流断面水质类别比例图

(一)汉江、丹江、嘉陵江水质优。汉江、丹江、嘉陵江流域共97个监测断面全部为Ⅰ~Ⅱ类水质,水质稳定保持优。

(二)渭河干流水质优。渭河干流宝鸡段、咸阳段水质优,西安段、渭南段水质良好。

渭河干流21个断面中,Ⅰ~Ⅲ类断面21个,占100.0%,无Ⅳ~Ⅴ类和劣Ⅴ类断面;与上年相比,Ⅰ~Ⅲ类断面比例上升9.5个百分点,Ⅳ~Ⅴ类下降9.5个百分点,劣Ⅴ类无变化。

(三)渭河支流水质良好。渭河33条支流56个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85.7%,Ⅳ~Ⅴ类断面比例为10.7%,劣Ⅴ类断面比例为3.6%。与上年相比,Ⅰ~Ⅲ类断面比例上升14.8个百分点,Ⅳ~Ⅴ类断面比例下降9.3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下降5.5个百分点。

 

2021年渭河支流断面水质类别比例图

渭河33条支流中,清姜河、金陵河、宝鸡峡总干渠、千河、石头河、漆水河、黑河、田峪河、沣河、灞河、泾河、三水河、漆水河(石)、幸福渠和葫芦河等15条水质优,泔河、小韦河、涝河、皂河、太平河、黑河(泾)、北洛河、白豹川河、三道川河、石堡川河、漕运明渠、沋河和新河等13条水质良好,石川河、清河和临河轻度污染,马莲河和沮河重度污染。

(四)无定河水质良好。无定河(含榆溪河和大理河)14个断面中,Ⅰ~Ⅲ类12个,占85.7%;Ⅳ~Ⅴ类2个,占14.3%;无劣Ⅴ类断面。与上年相比,Ⅰ~Ⅲ类断面比例下降14.3个百分点,Ⅳ~Ⅴ类上升14.3个百分点,劣Ⅴ类无变化。

(五)延河水质良好。延河8个断面中,Ⅰ~Ⅲ类6个,占75.0%;Ⅳ~Ⅴ类2个,占25.0%;无劣Ⅴ类断面。与上年相比,Ⅰ~Ⅲ类断面比例下降12.5个百分点,Ⅳ~Ⅴ类上升12.5个百分点,劣Ⅴ类无变化。

(六)黄河中游陕西段总体水质良好。

黄河中游陕西段干流水质优。监测的10个国控、省控断面中,Ⅰ~Ⅲ类断面比例为100.0%;无Ⅳ~Ⅴ类和劣Ⅴ类断面。与上年相比,Ⅰ~Ⅲ类、Ⅳ~Ⅴ类和劣Ⅴ类断面比例均无变化。

黄河中游陕西段支流(不含渭河)水质轻度污染,监测的24个国控、省控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70.8%;Ⅳ~Ⅴ类断面比例25.0%;劣Ⅴ类断面比例占4.2%。与上年相比,Ⅰ~Ⅲ类断面比例下降3.1个百分点,Ⅳ~Ⅴ类上升12.0个百分点,劣Ⅴ类下降8.9个百分点。

2021年,黄河流域陕西段支流中,窟野河、秃尾河、佳芦河、云岩河、金水沟、南洛河、徐水河和双桥河等8条支流水质优,孤山川、仕望河和澽水河水质良好,清涧河轻度污染,黄甫川重度污染。

(七)湖库水质及营养化状态。

2021年,石门水库水质优,瀛湖、王瑶水库水质良好,红碱淖重度污染。与上年相比,瀛湖由上年同期的水质优转为良好,水质有所下降,石门水库、红碱淖、王瑶水库水质无明显变化。

湖库营养状态评价:石门水库、王瑶水库、瀛湖、红碱淖营养状态均为中营养。与上年相比,各湖库营养状态无变化。

(八)城市水环境质量

1.2021年度城市水环境质量状况平均排名。

序号

城市

CWQI1-12月指数

CWQI1-12月排名

1

汉中市

3.5390

1

2

安康市

3.6131

2

3

商洛市

3.6691

3

4

宝鸡市

3.9237

4

5

韩城市

4.9370

5

6

铜川市

5.1647

6

7

咸阳市

5.1804

7

8

杨凌区

5.1930

8

9

西安市

5.5772

9

10

渭南市

5.6170

10

11

榆林市

5.8745

11

12

延安市

6.3620

12

2.2021年度城市水环境质量状况平均改善排名。

序号

城市

△CWQI1-12月指数

△CWQI1-12月排名

1

咸阳市

-3.72%

1

2

铜川市

-2.93%

2

3

延安市

-2.38%

3

4

韩城市

-1.99%

4

5

宝鸡市

-0.58%

5

6

渭南市

-0.52%

6

7

榆林市

-0.27%

7

8

商洛市

-0.23%

8

9

安康市

-0.04%

9

10

西安市

-0.02%

10

11

杨凌区

0.19%

11

12

汉中市

0.54%

12

四、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

2021年,全省对33个国家考核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进行了监测,33个水源均达标,水源水质达标率100%,水量达标率100%。 
    2021年,全省27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均完成了水质全分析监测。全分析结果显示: 27个水源地水质均达标,水源达标率为100%。其中,6个湖库型水源地除宝鸡冯家山水库营养状态等级为轻度富营养外,其余湖库型水源地均为中营养。总氮作为湖库型水源单独评价指标,渭南市沋河水库、涧峪水库和延安市王瑶水库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铜川市桃曲坡水库和安康市红土岭水库达到Ⅳ类标准,宝鸡市冯家山水库超Ⅴ类标准。

五、声环境质量状况

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和《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640-2012)进行等级划分和评价,将城市区域噪声和道路交通噪声等级划分为一级至五级。

(一)声环境质量综述。

陕西省10个设区市和杨凌示范区(以下简称10市1区)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与上年相比基本保持稳定。各城市中,咸阳市等6个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等级为一级;西安市等4个城市为二级;安康市为三级。

全省10市1区区域声环境平均等效声级为54.8分贝,声环境质量等级为二级,与上年相比等级不变。

全省10市1区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结果显示:4b类区昼间和夜间全部达标,其它各类功能区的昼间、夜间均有不同程度超标。

(二)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状况。

2021年,全省10市1区对466条路段进行了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监测,监测路段总长1285.7公里,其中超标路段长度242.2公里,占监测路段总长的18.8%,较上年下降3.5个百分点。

全省各城市平均车流量在223~1134辆/小时、平均等效声级在63.2~70.6分贝之间。安康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等级为三级,西安市、铜川市、宝鸡市和杨凌区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等级为二级,其余6个城市均为一级。全省平均等效声级为66.7分贝,与上年相比,咸阳市、延安市由二级上升为一级,铜川市由一级下降为二级,安康市由一级下降为三级,其它城市无变化。全省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等级仍保持一级不变,平均等效声级下降0.4分贝。

2021年陕西省10市1区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监测结果统计

城市

路段

(条)

平均

路长

(米)

平均

路宽

(米)

平均

车流量

(辆/小时)

2021年噪声均值

dB(A)

超标路段长度

(千米)

超标路段占总长度(%)

质量

等级

2020年

噪声均值

dB(A)

质量

等级

西安

153

1309.3

37.2

966

68.7

61.7

30.8

二级

69.4

二级

铜川

27

3048.3

21.3

443

69.8

38.8

47.2

二级

67.6

一级

宝鸡

28

3184.9

17.0

434

68.3

7.0

7.9

二级

68.2

二级

咸阳

48

3832.7

52.9

1134

68.0

55.0

29.9

一级

68.2

二级

渭南

56

3026.4

40.2

287

63.2

2.8

1.6

一级

64.8

一级

延安

41

4786.0

21.3

369

64.3

10.6

5.4

一级

68.1

二级

汉中

27

3907.0

33.3

888

63.5

0.0

0.0

一级

62.5

一级

榆林

26

2956.9

31.8

493

66.4

3.9

5.0

一级

65.2

一级

安康

22

1995.4

31.4

777

70.6

20.4

46.5

三级

62.8

一级

商洛

18

2855.6

28.8

230

67.4

0.0

0.0

一级

67.4

一级

杨凌

20

4327.5

41.4

223

68.8

41.9

48.4

二级

/

/

全省

466

2759.0

34.1

618

66.7

242.2

18.8

一级

67.1

一级

注:杨凌从2021年起开始上报噪声监测数据,2020年无数据,下同。

(三)城市区域声环境状况。

1.监测结果

全省10市1区区域声环境监测平均等效声级为54.8分贝,区域声环境质量等级为二级,与上年相比,平均等效声级下降0.2分贝,声环境质量等级不变。

各城市区域声环境平均等效声级在51.4~59.5分贝之间。铜川、宝鸡、渭南、汉中、榆林和商洛等6个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为二级,西安、咸阳、延安、安康和杨凌等5个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为三级。

 

2021年陕西省10市1区区声环境监测结果统计

城市

网格总数(个)

网格大小

(m×m)

网格覆盖面积(km2)

平均等效

声级dB(A)

质量

等级

2020年

平均等效声级dB(A)

质量

等级

西安

196

750×750

110.25

56.2

三级

55.7

三级

铜川

104

600×600

37.44

54.6

二级

54.6

二级

宝鸡

100

900×900

81

53.1

二级

53.8

二级

咸阳

138

1000×1000

138

59.5

三级

59.5

三级

渭南

104

1000×1000

172

52.7

二级

55.5

三级

17

2000×2000

延安

105

750×750

59.06

55.4

三级

57.5

三级

汉中

241

800×800

154.24

53.1

二级

52.8

二级

榆林

160

600×600

57.6

51.4

二级

51.0

二级

安康

122

700×700

59.78

58.7

三级

54.9

二级

商洛

178

500×500

44.5

53.1

二级

56.4

三级

杨凌

117

1000×1000

117

56.7

三级

/

/

全省

1582

/

1030.87

54.8

二级

55.0

二级

2.声源构成

声源影响范围:生活噪声的影响范围占50.76%,影响范围最为广泛;其次为交通噪声占36.65%、工业噪声占7.85%、施工噪声占3.37%和其它噪声占1.37%。

 

 

 

2021年陕西省区域声环境声源构成比例

声源强度:交通噪声声源强度最大为56.1分贝;其次为施工噪声55.6分贝、工业噪声54.0分贝、生活噪声53.9分贝、其它噪声52.6分贝。

与上年相比,施工和生活噪声影响范围有所增加;交通、工业和其它噪声影响范围有所减少,影响范围最广的声源仍为生活噪声,声源强度最大的为交通噪声。

2021年陕西省城市区域噪声声源类型构成

年度

交通噪声

工业噪声

施工噪声

生活噪声

其它噪声

比例
%

声级
dB(A)

比例
%

声级
dB(A)

比例
%

声级
dB(A)

比例
%

声级
dB(A)

比例
%

声级
dB(A)

2020年

40.61

57.1

9.38

54.0

2.90

56.2

44.40

53.4

2.71

54.2

2021年

36.65

56.1

7.85

54.0

3.37

55.6

50.76

53.9

1.37

52.6

(四)城市功能区声环境状况。

2021年,全省10市1区各类功能区噪声共监测958点次,昼间、夜间各监测479点次。各类功能区昼间共达标462点次,昼间点次达标率为96.5%;夜间共达标409点次,夜间点次达标率为85.4%。

0类区昼夜间各监测4点次,昼间点次达标率75.0%,夜间0%;1类区昼夜间各监测87点次,昼间点次达标率89.7%,夜间78.2%;2类区昼夜间各监测172点次,昼间点次达标率97.1%,夜间87.8%;3类区昼夜间各监测120点次,昼间点次达标率98.3%,夜间94.2%;4a类区昼夜间各监测80点次,昼间点次达标率100%,夜间76.3%;4b类区昼夜间各监测16点次,昼间点次达标率100%,夜间100%。

各功能区间比较:4b类区昼间和夜间全部达标,其它各类功能区的昼间、夜间均有不同程度超标。总体来看,城市功能区昼间点次达标率高于夜间。

2021年陕西省各类功能区点次达标情况表


0类区

1类区

2类区

3类区

4a类区

4b类区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监测点次

4

4

87

87

172

172

120

120

80

80

16

16

达标点次

3

0

78

68

167

151

118

113

80

61

16

16

达标率(%)

75

0

89.7

78.2

97.1

87.8

98.3

94.2

100

76.3

100

100

 

六、辐射环境质量状况

2021年,全省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空气吸收剂量率处于天然本底涨落范围内;环境介质中的天然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处于本底涨落范围内,人工放射性活度浓度未见异常;环境电磁辐射水平低于国家规定的电磁环境控制限值。

(一)环境γ辐射水平。

1.空气吸收剂量率自动监测

陕西省环保大厦等12个辐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点位监测结果表明,空气吸收剂量率监测范围在 66.7~131.2纳戈瑞/小时(nGy/h),处于天然本底涨落范围内。

2.累积剂量

西安市沙坡等28个累积剂量监测点位监测结果表明,累积剂量测得的空气吸收剂量率范围为69.6~132纳戈瑞/小时(nGy/h),处于天然本底涨落范围内。

(二)空气。

1.气溶胶

西安北郊污水处理厂等12个气溶胶监测点位监测结果表明,气溶胶中天然放射性核素铍-7、钾-40、镭-228、铅-210和钋-210活度浓度处于本底涨落范围内;人工放射性核素碘-131、铯-134、铯-137活度浓度未检出。

2.气碘

西安北郊污水处理厂等8个气碘监测点位空气中气态放射性核素碘-131未检出。

3.沉降物

西安北郊污水处理厂等8个沉降物监测点位监测结果表明,沉降物中天然放射性核素铍-7、钾-40日沉降量处于本底涨落范围内;人工放射性核素碘-131、铯-134、铯-137日沉降量未检出。

4.降水

西安北郊污水处理厂降水监测点位监测结果表明,降水中氚未检出。

5.空气(水蒸气)

西安北郊污水处理厂空气(水蒸气)监测点位监测结果表明,空气(水蒸气)中氚未检出。

6.空气(环境氡)

西安北郊污水处理厂空气(环境氡)监测点位监测结果表明,空气(环境氡)中氡-222浓度在10.4~18.0贝克/立方米(Bq/m3)范围内波动。

(三)水。

1.主要江河流域

长江、黄河流域的汉中市蒙家渡、宝鸡市胜利桥等9个监测断面监测结果表明,水中总α和总β活度浓度、天然放射性核素铀和钍浓度、镭-226活度浓度处于本底涨落范围内,且天然放射性核素铀和钍浓度、镭-226活度浓度与1983~1990年全国环境天然放射性水平调查结果处于同一水平;人工放射性核素锶-90活度浓度在3.09~9.63毫贝克每升(mBq/L)范围内波动,铯-137未检出。

2.地下水

西安市草滩农五村水站地下水监测点位监测结果表明,水中总α和总β活度浓度、天然放射性核素铀和钍浓度、镭-226活度浓度处于本底涨落范围内,且天然放射性核素铀和钍浓度、镭-226活度浓度与1983~1990年全国环境天然放射性水平调查结果处于同一水平。

3.饮用水水源地

金盆水库等26个饮用水水源地监测点位监测结果表明,水中总α和总β活度浓度处于本底涨落范围内。 

(四)土壤。

西安市沙坡等14个土壤监测点位监测结果表明,土壤中天然放射性核素铀-238、钍-232和镭-226活度浓度处于本底涨落范围内,且与1983~1990年全国环境天然放射性水平调查结果处于同一水平;人工放射性核素铯-137活度浓度在0.32~11.1贝克每千克(Bq/kg)范围内波动。

(五)电磁环境。

西安市古迹岭小区等78个电磁环境监测点位监测结果表明,环境电磁综合电场强度未见异常,且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频率范围为30MHz~3000MH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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