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116100000160001018/2018-00073 | [ 主题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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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
[ 发布机构 ] | 省生态环境厅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 发布日期 ] | 2018-06-04 |
我省发布2017年陕西省环境状况公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四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报”的规定,现发布《2017年陕西省环境状况公报》。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5月23日
目 录
综 述
环境质量
一、环境空气质量
二、水环境质量
三、声环境质量
四、辐射环境质量
五、生态环境质量
措施与行动
一、 环境保护督察
二、 大气污染防治
三、 区域流域污染防治
四、 土壤污染防治及固体废物管理
五、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六、 环境执法监督管理
七、 辐射安全管理
八、 环保科技与国际交流
九、 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十、 环境监测与信息
十一、 自然生态环境保护
十二、 环境应急管理
十三、 环境宣传教育
十四、 政策创新与资金投入
2017年陕西十大环境新闻
2017年陕西环保大事记
综 述
2017年,全省环保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更快改善全省环境质量和牢牢守住全省环境安全底线为目标,以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和省委环保督察全覆盖为动力,紧扣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按照省委全委会和省人代会确定的任务,紧紧围绕推进大气、水、土壤“三个十条”等重点任务,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不断强化措施,推动落实,取得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
一是铁腕治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省13个市(区)优良天数平均238.5天,同比增加8.3天;PM10平均浓度10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0%;PM2.5平均浓度5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1%。关中地区平均优良天数同比增加7.5天;PM10浓度同比下降9.8%,PM2.5浓度同比下降8.2%。
二是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国考50个监测断面Ⅰ-Ⅲ类优良比例为66%,优于国家年度目标考核任务4个百分点;渭河干流和支流水质稳定向好,其中干流劣Ⅴ类水质断面同比下降5.2个百分点,支流优良水体断面比例同比上升7.2个百分点,汉江、丹江、嘉陵江流域水质持续为优。
三是土壤污染防治及固废管理全面加强。全面启动土壤污染防治行动,建立全省土壤污染防治联合调度会议制度,加快实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方案,完成国控监测点位布设。重金属污染防治能力持续增强,危险废物处置和监管水平明显提升。
四是主要污染物减排保持领先。71个减排重点工程完成率100%,陕北、陕南燃煤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超过年度目标6个百分点,排污权交易总成交额达2.2亿元。重点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率100%,核发进度居全国前列。
五是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创建再上台阶。51个县(区)1097个村完成年度整治任务,43个贫困县(区)纳入农村环境整治范围。汉中市留坝县成为全国首批13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之一,宝鸡市凤县被命名为全国首批46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之一。
六是环保改革创新取得新突破。省以下环保监察监测执法垂直管理改革顺利推进。出台进一步改革创新环评审批与管理工作若干意见。全省主要河流干流、支流实行流域生态补偿全覆盖。制定支持绿色发展、助推追赶超越的具体措施。全年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事项办结率100%。
七是突出环境问题有效解决。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59个问题,整改完成48个;省级环保督察实现全覆盖。全省环境监管监测执法能力持续加强,组建“陕西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队”,建成全国首支省级核与辐射应急救援队伍,全省环境安全可控。
环境质量
一、环境空气质量
基本状况
2017年,全省10个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和韩城市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监测与评价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13个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由好到差依次是商洛、安康、榆林、汉中、铜川、宝鸡、杨凌、延安、韩城、西咸、渭南、西安、咸阳。
与上年相比,韩城、商洛、安康、西咸、杨凌、铜川、宝鸡、汉中、渭南等9个市(区)空气质量有所改善,榆林、延安、西安、咸阳等4个城市空气质量有所下降。
优良天数。13个市(区)优良天数比例在42.2%~90.7%之间,平均优良率为65.3%,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为34.5%。
2017年各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类别统计表(天)
区域 | 城市 | 优 | 良 | 轻度 污染 | 中度 污染 | 重度 污染 | 严重 污染 | 优良天数 合计 | 优良天数 比例(%) |
关中 | 西安 | 16 | 164 | 110 | 36 | 24 | 15 | 180 | 49.3 |
宝鸡 | 30 | 217 | 75 | 18 | 22 | 3 | 247 | 67.7 | |
咸阳 | 17 | 137 | 119 | 51 | 22 | 19 | 154 | 42.2 | |
铜川 | 24 | 218 | 90 | 21 | 9 | 3 | 242 | 66.3 | |
渭南 | 18 | 147 | 129 | 36 | 22 | 13 | 165 | 45.2 | |
杨凌 | 29 | 198 | 91 | 21 | 19 | 5 | 227 | 62.2 | |
西咸 | 24 | 152 | 120 | 32 | 19 | 18 | 176 | 48.2 | |
韩城 | 23 | 172 | 112 | 34 | 12 | 5 | 195 | 53.4 | |
陕北 | 延安 | 23 | 290 | 44 | 5 | 2 | 1 | 313 | 85.8 |
榆林 | 30 | 255 | 75 | 2 | 1 | 2 | 285 | 78.1 | |
陕南 | 汉中 | 56 | 213 | 59 | 26 | 11 | 0 | 269 | 73.7 |
安康 | 81 | 235 | 39 | 8 | 2 | 0 | 316 | 86.6 | |
商洛 | 87 | 244 | 29 | 2 | 2 | 1 | 331 | 90.7 | |
平均占比(%) | 23.0 | 6.2 | 3.5 | 1.8 | 65.3 | 65.3 |
备注:数据有效性不足造成的污染天气未计入污染等级统计。
与上年相比,韩城、铜川、延安、商洛、安康、杨凌、西咸、宝鸡等8个市(区)优良天数分别增加35天、32天、23天、21天、15天、11天、10天、8天,咸阳、西安、榆林、渭南、汉中等5个城市优良天数分别减少16天、12天、11天、8天、1天。
可吸入颗粒物(PM10) 各市(区)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范围为63~136微克/立方米,平均为103微克/立方米,安康、商洛达到年均值二级标准(≤70微克/立方米),其他市(区)超标。
细颗粒物(PM2.5) 各市(区)细颗粒物年均值范围为35~80微克/立方米,平均为57微克/立方米,榆林达到年均值二级标准(≤35微克/立方米),其他市(区)超标。
二氧化硫(SO2) 各市(区)二氧化硫年均值范围为12~36微克/立方米,平均为20微克/立方米,13个市(区)全部达到年均值二级标准(≤60微克/立方米)。
二氧化氮(NO2) 各市(区)二氧化氮年均值范围为22~59微克/立方米,平均为42微克/立方米,安康、商洛、汉中、杨凌、铜川、韩城达到年均值二级标准(≤40微克/立方米),西安、渭南、咸阳、延安、西咸、榆林、宝鸡超标。
一氧化碳(CO) 各市(区)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浓度范围为1.2~3.0毫克/立方米,平均为2.3毫克/立方米,13个市(区)全部达到24小时平均值二级标准(≤4.0毫克/立方米)。
臭 氧(O3) 各市(区)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值第90百分位数浓度范围为132~201微克/立方米,平均为166微克/立方米,商洛、安康、汉中、延安、宝鸡达到日最大8小时平均值二级标准(≤160微克/立方米),咸阳、西咸、西安、韩城、渭南、榆林、杨凌、铜川超标。
降尘
10个设区市和杨凌示范区开展了自然降尘监测,降尘量年均值范围为4.45~15.02吨/平方公里·月,平均为9.46吨/平方公里·月,比上年下降6.58%。年均降尘量最低为汉中市,最高为延安市。
酸雨
10个设区市共采集雨样844个,未检出酸雨样品(pH值小于5.6的降水样品)。
沙尘天气
2017年开展沙尘天气监测的西安等4城市共监测到沙尘天气17次,其中受沙尘天气影响2次,浮尘11次,扬沙4次。与上年比较,发生沙尘天气的频次大幅下降。
2017年陕西省沙尘天气统计及对比(次)
沙尘天气 级别 | 西安市 | 铜川市 | 延安市 | 榆林市 | 合计 | |||||
2016年 | 2017年 | 2016年 | 2017年 | 2016年 | 2017年 | 2016年 | 2017年 | 2016年 | 2017年 | |
受沙尘天气影响 | 2 | 0 | 0 | 0 | 0 | 0 | 3 | 2 | 5 | 2 |
浮尘 | 4 | 3 | 4 | 2 | 9 | 3 | 4 | 3 | 21 | 11 |
扬沙 | 1 | 1 | 1 | 1 | 2 | 1 | 1 | 1 | 5 | 4 |
沙尘暴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强沙尘暴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小计 | 7 | 4 | 5 | 3 | 11 | 4 | 8 | 6 | 31 | 17 |
二、水环境质量
基本状况
2017年,全省河流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65.1%,较上年上升10.9个百分点;Ⅳ~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为26.9%,较上年下降6.4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为8.0%,较上年下降4.5个百分点。其中,50个国考断面Ⅰ-Ⅲ类优良比例为66%,优于国家年度目标考核任务4个百分点,优于上年度2个百分点。与上年相比,关中渭河流域水质稳中向好,干流保持轻度污染;陕北延河由轻度污染转为中度污染、无定河保持轻度污染;陕南汉江、丹江、嘉陵江水质继续保持优;黄河干流保持轻度污染。石门水库水质优,王瑶水库水质良好,红碱淖重度污染,同比水质无明显变化;瀛湖水质良好,同比上年的优,水质下降。
2017年全省河流水质类别比例对比图
黄河流域
黄河干流 黄河干流轻度污染,与上年相比,无明显变化。龙门禹门口大桥因化学需氧量和总磷浓度下降,水质好转;柏树坪因总磷浓度上升,水质下降。
入黄支流(除渭河) 11条入黄支流中,佳芦河、云岩河水质优;㹀牛川、秃尾河、仕望河、南洛河和徐水河水质良好;窟野河、清涧河、澽水河轻度污染;金水沟中度污染。
渭河干流 渭河干流轻度污染。Ⅰ~Ⅲ类占42.1%,较上年上升15.8个百分点;Ⅳ~Ⅴ类占52.6%,较上年下降10.6个百分点;劣Ⅴ类占5.3%,较上年下降5.2个百分点。渭河干流化学需氧量同比下降10.5%,氨氮同比下降21.6%。
2017年渭河干流化学需氧量沿程变化对比图
2017年渭河干流氨氮沿程变化对比图
渭河支流 渭河27条支流水质总体为中度污染。宝鸡峡总干渠、石头河、黑河、田峪河水质优;清姜河、金陵河、漆水河、泾河、黑河(泾)、三水河、漆水河(石)、白豹川河水质良好;千河、涝河、沣河、灞河、北洛河、三道川河、漕运明渠轻度污染;石川河、幸福渠中度污染;小韦河、皂河、太平河、临河、尤河、新河重度污染。
延 河 延河水质中度污染,与上年的轻度污染相比,水质有所下降。朱家沟、甘谷驿、阎家滩断面均因氨氮浓度上升,水质下降。
无定河 无定河水质轻度污染,与上年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
长江流域
汉江、丹江、嘉陵江 水质稳定保持优。
湖库
湖库营养状态 石门水库、王瑶水库、瀛湖为中营养;红碱淖为重度富营养。
湖库水质状况 石门水库优,瀛湖、王瑶水库水质良好,红碱淖重度污染。与上年相比,除瀛湖由优变为良外,其他3个湖库水质无明显变化。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28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中,除西安沣皂河水源3月份(锰超标0.6倍)、4月份(锰超标0.8倍)、12月份(铁超标0.5倍,锰超标2.5倍),灞浐河水源6月份(总α放射性超标1.6倍)超标外,其余26个水源均达标,水源达标率92.8%。
28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共取水64932.59万吨,达标水量64057.56万吨,水量达标率98.7%。
28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全分析结果显示:11个地表水源地达标率为100%;17个地下水源地中,西安市灞浐河水源总α放射性超标,地下水源地达标率为94.1%。6个湖库水源地除宝鸡冯家山水库营养状态等级为轻度富营养外,其余湖库水源地营养状态等级均为中营养。
三、声环境质量
区域环境噪声
10个设区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范围为54.3~57.9分贝,平均56.1分贝,其中延安、榆林和安康等3个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为二级,较好;西安、铜川、宝鸡、咸阳、渭南、汉中和商洛等7个城市为三级,一般。
功能区噪声
10个设区市中,各类功能区昼间点次达标率为92.9%,夜间点次达标率为69.3%,昼间声环境质量达标率高于夜间。
道路交通噪声
10个设区市开展了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监测路段417条,总长713.5公里,平均等效声级介于62.4~70.6分贝之间,平均为68.0分贝,全省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其中,西安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等级为三级,一般;汉中市和铜川市为二级,较好;其余7个城市均为一级,好。
四、辐射环境质量
2017年全省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陕西环保大厦等7个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连续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均处于正常水平;西安市沙坡等23个陆地辐射监测点γ辐射累积剂量监测结果正常;宝鸡市文理学院等20个土壤监测点样品中放射性活度浓度属正常环境水平;长江、黄河两大水系流经我省支流的8个断面、10个饮用水水源地、6个水库及2个地下水水体样品中放射性活度浓度均属于正常水平,无异常情况发生;西安市钟楼等52个电磁辐射监测点综合电场强度监测结果正常;西北核技术研究所等3个国家重点监管的核与辐射设施周围辐射环境质量状况良好。
五、生态环境质量
土地利用/土地覆被状况
2016年,陕西省林地覆盖率43.71%、耕地覆盖率28.36%、草地覆盖率22.57%、水域0.94%、城乡工矿居民用地2.66%、未利用土地1.76%。
2016年陕西省土地利用状况
生态环境现状
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为60.73,生态环境质量为“良”。
全省约三分之二的人口生活在生态环境良好的区域,该区域贡献全省一半以上的GDP。
生态环境质量为“良”以上的县(市、区)占69.2%。
生态环境状况评价为“优”的县(市、区)28个,评价为“良”的县(市、区)46个,评价为“一般”的县(市、区)33个。从各县(市、区)的生态环境状况指数来看,生态环境状况排名前三位的县为佛坪县、宁陕县、镇坪县,排名后三位的县为榆阳区、莲湖区、米脂县。
生态环境状况空间分异明显。
区域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从高到低依次为陕南地区、关中地区、陕北地区。从各市(区)生态环境状况综合评价结果来看,汉中市、安康市、商洛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居前三位,生态环境状况较好。榆林市和杨凌区生态环境状况较差。
生态环境变化
2016年生态环境状况指数较2015年上升0.74,总体保持稳定。
107个区县中,王益区等5个县(市、区)生态环境状况明显变好,彬县等3个县(市、区)略微变差。
2016年陕西省生态环境综合评价结果示意图
措施与行动
一、环境保护督察
认真抓好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省委、省政府共召开相关会议46次,专门研究部署和推进整改工作。省级领导28次现场检查、督办整改工作。印发《陕西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陕西省突出环境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等,在全省进行严肃整改。对督察反馈的59个具体问题逐一提出整改目标,明确238条整改措施,逐市逐部门对接交办整改问题,明确牵头、配合整改单位及责任领导和时间节点,建立整改台账,强化按月调度、督查督办、验收销号、整改宣传、信息公开等推进机制。截至2017年底,59个具体问题,已经完成整改48个,其余均已取得明显进展;中央督察组移交的15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对154名各级干部实施了问责,112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省内环保督察实现全覆盖。继2016年榆林环保督察试点后,2017年分三批对12个市(区)开展了督察工作。督察分市级层面督察、下沉县(市区)督察和梳理分析归档三个阶段,采取听取汇报、调阅资料、个别谈话、走访问询、受理举报、现场抽查、下沉督察等方式,重点督察中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突出环境问题及处理情况、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等三个方面内容,并将中央巡视指出的生态环保问题整改、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汲取祁连山事件教训排查的生态破坏问题整改纳入督察内容。督察期间,共与237名现任和退休市领导,290名市级部门和部分区县主要领导进行了个别谈话,走访255个市级部门和单位,调阅资料7.7万余份,对所有县(市、区)开展下沉或补充督察;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环境问题3782件,转办各地的环境举报问题全部办结,累计责令整改2257家,立案处罚812家、罚款5374.3万元,立案侦查22件,行政拘留20人,约谈1104人,实施问责1245人。向各市(区)移交责任追究问题84件。通过省级环保督察,进一步传导了环保压力,推动了各级各部门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落实和突出环境问题的解决。
二、大气污染防治
铁腕治霾工作成效显著。出台了《陕西省“铁腕治霾保卫蓝天”2017年工作方案》、《铁腕治霾专项行动方案》、《陕西省2017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制定了《陕西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实施办法(试行)》、《铁腕治霾专项行动奖补办法》、《治污降霾重点行业项目建设指导目录》等配套政策文件。持续实施“减煤、控车、抑尘、治源、禁燃、增绿”六大措施。全年共拆改燃煤锅炉1.1万台,淘汰黄标车辆近3万辆,均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关中地区清理取缔“散乱污”企业2913户,完成全年任务的185%。省级下达的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减排项目全部完成。完成油烟治理项目27670个,完成率107%。汽修行业(含4S店)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已完成3623个,完成率100%。严格管控春节燃放烟花爆竹。城市生物质燃烧和农村秸秆焚烧现象逐年减少,开展秸秆能源化、原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利用示范推广,生物质燃烧得到有效控制。全省累计完成造林绿化487.35万亩,累计完成湿地保护恢复53.74万亩。城市绿地和水面持续增加,生态功能得到进一步修复。
三、区域流域污染防治
出台《陕西省水污染防治2017年度工作方案》《陕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施情况考核办法》,修订了《陕西省渭河、汉丹江流域水污染补偿实施方案》。推动“河湖长制”实施,建立河流、湖泊水库档案。
召开全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会,梳理总结工作成效,分析研判问题,明确下一阶段工作的重点和方向。召开全省水污染防治技术与应用研讨会,为全省治水提供可靠技术支撑。召开全省饮用水源规范建设培训暨现场会,邀请环保部专家到会授课,提高了全省饮用水源管理业务能力。开展汉江、丹江、渭河、延河、无定河、北洛河、泾河等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调研,建立全省重点河流排污档案。开展《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 年)》《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2008-2020年)》中期评估。制定《陕西省2017年度地下水环境状况评估工作方案》,开展地下水饮用水源地上游补给区划定,保障补给区水质安全。开展《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巩固提高三年行动方案(2015—2017年)》《汉江丹江流域水质保护行动方案(2014—2017年)》终期考核,推进渭河和汉丹江水质不断改善。指导相关市区编制完成15个不达标水体达标方案。对全省13市区《陕西省水污染防治2016年工作方案》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全部达到合格等次以上。
四、土壤污染防治及固体废物管理
2017年是我省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开局之年,我省全面完成《土十条》阶段性目标任务,土壤环境安全总体良好。推进建设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建立了省土壤污染防治联合调度会议制度,与国家签订了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编制实施了《陕西省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陕西省固体废物的堆存场所整治方案》等。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组建工作机构,对重点污染企业空间遥感位置反复核查,编制方案有效推进,详查工作进度进入全国第一梯队。农建两用地土壤安全利用稳步推进。制定实施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指导5个产粮(油)大县制定实施土壤环境保护方案,出台了《陕西省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纳入用地管理。开展排查建立了全省重点行业企业疑似污染地块名录。下达资金2.1亿元,支撑土壤污染治理修复试点项目24个。加强了土壤污染源头管控。发布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集中县(区)执行特别排放限值公告;下达并组织完成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年度削减指标;筛选确定全省118家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开展了电子废物等“五废”再生利用行业清理整顿和全省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整治。推动相关厅局加强了农业、生活等污染防治。固体废物管理不断加强。加强过程监管,深入开展全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企业抽查合格率93.4%,比2016年提高3个百分点;省自查成绩95.4分,自评结果为A。督促汉中锌业公司完成了历史遗留废渣库整治。组织完成全省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全省申报登记企业(单位)2681家。办理危险废物审批事项205件,新增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53万吨。全国人大常委会固废法执法检查、省人大常委会“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均对我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2017年,省环保厅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工程措施为抓手,不断优化污染物总量减排行动。下达各市(区)减排指标和重点减排工程任务并督导落实,完成减排重点工程71个,完成率100%。陕北、陕南完成21台655万千瓦燃煤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占区域燃煤火电机组总装机容量的56%,超过年度目标6个百分点。排污权交易总成交额达2.2亿元,同比增长70%,在火电行业开征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征缴率100%。核发13个重点行业348家企业排污许可证,实现“一企一证一卡”,核发率100%,核发进度居全国前列,其中钢铁行业核发工作较国家任务提前一年完成。全省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4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持续下降。
六、环境执法监督管理
持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深入开展了关中地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专项检查、2017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巡查执法检查、关中11个城市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检查、无定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陕北工业园区环保专项执法检查等多项执法检查工作,助力提升区域环境质量。全省全年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14.29万人(次),检查企业4.5万余家,检查污染防治设施36268台(套),立案6139家,处罚3657家,罚款金额1.67亿元。全省按日连续处罚案件85件,查封、扣押案件1405件,向公安机关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218起,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7件,公开曝光环境违法问题1237个,各级挂牌督办48家,约谈各级政府179家,约谈企业434家。执行新《环保法》及配套办法案件2227件,同比增长100%,其中,按日连续处罚、实施查封扣押、实施限产停产整治案件同比分别增加204%、130%和57%,全省环境执法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2017年,全省共受理环境信访投诉案件26738件,省级平台受理环境信访及投诉举报998件,均得到及时有效处置,办结率100%。全省征收排污费64286.4万元,其中省级征收30万千瓦以上电力企业排污费3276万元。全省重点监控企业传输有效率为97.64%;废水和废气污染物排放超标率同比下降0.49%和3.58%。
七、辐射安全管理
认真开展放射源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查处各类辐射环境违法行为335起,立案处罚31起,落实整改问题279个;全年办理辐射类项目环评、验收以及许可证颁发等行政许可事项1044件;持续开展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狠抓医疗、工业测井、工业探伤及集装箱检测四大行业辐射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示范推广,有效提升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管理水平;实施Ⅲ类及以上放射源在线监控与失控预警系统建设;组建全国首支省级核与辐射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督导各市完善辐射事故应急体系建设,全省辐射安全监管能力水平得到全面提升,辐射环境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八、环保科技与国际交流
围绕落实“三个十条”,加大环保科技研究。成立环保科技联盟,会同省科技厅发布2017年陕西省水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18项技术)及5项最新研究项目和环保新技术。研究出台了《陕西省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推动成立陕西省生态环境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制订发布2项地方环保新标准,启动8项地方新标准编制。
公布了2017年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对50家重点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通过清洁工艺改造、设备更新、废弃物回收利用等途径,实现了“节能、降耗、减污、增效”。对造纸等13个涉水重点行业590家企业进行摸底调查,对341家企业清洁化技术实行“一企一档”,在此基础上制定了《陕西省水污染防治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方案》,从源头预防和减少污染物的产生,促进全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积极开展“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环保公众开放日”活动,以及全国科普日主题活动。联合省国土资源厅等单位在西安召开了主题为“土地生态和污损土地治理”的中美土地工程国际合作学术交流(第二届)大会。联合陕西师范大学举办了“第二届环境与健康国际学术专题研讨会”,围绕环境影响和健康评估、环境污染物健康风险预警与防控等诸多领域进行交流。大力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加强生态环保交流合作。
九、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进一步优化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强化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深化审批信息公开、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健全环评市场服务、坚持依法廉洁行政。将需填报环评登记表建设项目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抓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实施,将建设项目除噪声和固废外的环保设施验收全部交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实施。
2017年省级环保部门审批非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共计99个,对6个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对98个建设项目环保设施进行验收。
十、环境监测与信息
组织开展全省空气、水、声、生态等环境质量监测、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各类专项监测。定期通报全省环境质量状况、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及监督性监测数据公开率,并向社会公布。改进空气质量实时发布系统,从2017年1月起我省新增发布全省所有县城空气质量数据,是全国为数不多县县建成空气自动站、开展县级空气质量排名、发布县级空气质量监测信息的省份。
贯彻落实《陕西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2017年实施计划》。初步形成了由158个监控站、3个背景站,2个质控站,3个区域站、2个激光雷达和空气污染在线源解析站、1个农村站及4个沙尘暴自动监测点、1个温室气体自动站、27个酸雨监测点、43个降尘监测点组成的“天地一体化”立体监测网络,自动站均实现了第三方运维。组织完成了省本级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系统一期和二期建设,具备开展全省13市区空气质量72小时精细化预报和168小时潜势预报能力。为贯彻国家和我省“水十条”考核要求,对“十三五”水质监测断面进行优化调整,在全省82条河流、4座湖库上设置181个手工监测断面。初步建成了929个国控监测点位组成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并完成了287个点位的监测工作。组织完成了由74个功能区噪声、444条道路交通噪声、1586个区域噪声监测点组成的声环境质量监测网监测,以及含21个必测村庄的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网和43个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监测网监测工作。
落实省政府下达的年度大数据建设任务,采用“环保云”架构和虚拟化技术,将国家和地方环境信息基础资源进行整合,拓展效能。完成基于GIS的环境数据共享发布项目建设,拓展融合应用,构建起对环境质量考核、铁腕治霾、水污染防治行动等重点工作的一体化信息支撑架构,为资源共享、业务协同、可视化监管奠定基础,为保障政务信息发布和业务应用提供可靠技术支撑。全年向省政府网站报送信息208条,向环保部网站报送信息231条。省环保厅网站累计访问量2975多万人次,全年共发布信息8480条。省环保厅在2017年陕西省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中荣获第八名。
十一、自然生态环境保护
省政府在商洛市召开全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现场会。全省51个县(区)265个镇1097个村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陕西省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技术组,有力推动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编制完成《陕西省生物多样性优先区规划》。
联合省国土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印发《关于开展“绿盾2017”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组织开展全省自然保护区专项行动。陕西摩天岭自然保护区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新建陕西宜川原麝省级自然保护区。截至2017年底,全省共建立自然保护区61个,保护区总面积1.15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的5.73%,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5个。
经省环保厅指导、推荐的汉中市留坝县被命名为全国首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是西北地区唯一获此殊荣的县。宝鸡市凤县被命名为全国首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是我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县。经省政府同意印发《陕西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及《指标》。省政府命名5个县为省级生态示范县,命名9个市、县为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
十二、环境应急管理
2017年,陕西省共发生突发环境事件33起,同比2015年58起、2016年42起分别下降了43%和22%,实现三年连续下降。按事件级别分,汉中宁强嘉陵江流域铊污染事件为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其余32起事件为一般环境污染事件,均得到妥善处置。
及时通过应急值守信息平台发布预警信息200余期,组织各地环保部门重点对沿江沿河沿湖和涉重金属、石油化工、油气运输管线、尾矿库、化学品仓储、危废堆存等高风险企业加大监管力度,积极防范各类突发事件,切实保障环境安全。
各级政府按照省政府新预案要求及时组织更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各级环保部门针对地区实际结合职责分工重新修订部门预案,全省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截止2017年底,全省1675家企业完成了环境风险评估,1881家企业完成了环境应急预案备案。2017年12月,为切实加强环境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省环保厅依托陕西省地矿集团,共同组建“陕西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队”,建成了一支快速应急处置队伍,为全省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更好的保障。
十三、环境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各类媒体,主动开设“两微一网”,不断向社会宣传党的生态环保方针政策、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全省工作动态,曝光存在问题,公开环境信息,收到了积极效果。全年共刊(播)发新闻报道共4739条,同比增长7.3%,其中,纸媒2371条(头版287条)、视媒306条(央视新闻联播5条)、网媒2062条,陕西日报环保专版26个。全年共组织新闻发布会13场,数量同比增加8场。
深入宣传铁腕治霾工作,对铁腕治霾工作进展及成效进行宣传报道;积极引导群防共治,向社会发出《“治污降霾 保卫蓝天”全民行动倡议书》。围绕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强对渭河、汉丹江、延河等流域水环境提升改善工作宣传报道,组织开展“行走三江三河 绿染三秦大地”采风活动。
大力开展环保主题宣传、环保成就宣传和环保典型宣传。组织开展“12369环保热线”主题宣传活动。开展纪念“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2017年6月5日联合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妇联等多家单位联合主办全民盯防污染源环保志愿者总动员行动在西安启动。
十四、政策创新与资金投入
积极推进法治建设,制定了《陕西省环境保护厅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组织修正《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陕西省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环境保护条例》《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提出修正建议。制定了《陕西省环境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办法》,开展了2016年度全省环境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不断深化环保改革,印发《陕西省环境保护厅2017年环境保护改革工作要点》,制定改革任务台账,保证19项改革任务圆满完成。印发《关于做好信用信息归集及使用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强化信用信息推送和使用,加快建立环境“失信惩戒”机制。建立全省统一的“双随机抽查”系统,制定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细则,规范日常检查工作开展。支持自贸试验区建设,印发《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向自贸试验区下放省级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函》,与各管委会签订《行政管理事项委托书》,下放行政许可权限2项,委托4项。
2017年,省环保厅会同财政厅出台《关中地区铁腕治霾专项行动奖补办法》《陕西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实施办法》《陕西省渭河汉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补偿实施方案》等补助政策,下达省级环保专项资金12.54亿元,其中:省级环保专项资金预算8.69亿元,新增铁腕治霾资金3.85亿元。重点支持了铁腕治霾、水污染防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以及电厂超低排放改造等重点环保工作。积极争取中央环保专项资金7.31亿元,用于水、土壤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并争取环保部同意将我省遭受水灾的子洲、绥德县纳入中央专项资金支持范围。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将我省黄土高原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纳入重点支持范围,2017年获得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0亿元,用于延安、铜川及富平县的山水林田湖保护试点工作,是我省迄今为止生态保护类项目获得国家支持最大的项目。积极推进生态扶贫工作,在2015、2016年的基础上,省环保厅再次获得陕西省2017年度联县包村扶贫工作优秀单位。
2017年陕西十大环境新闻
1 把铁腕治霾作为环保头号工程 努力实现三秦大地天更蓝目标
省委书记、时任省长胡和平3月1日在出席全省治霾工作会议时强调治霾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任务,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行动,是践行新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是陕西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要充分认识治霾工作的重要性、严峻性和艰巨性,明确责任,建立健全监管、督查和强化问责机制,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全力推动大气质量持续好转。要把铁腕治霾作为环保工作的头号工程,坚定信心,齐心协力,打好攻坚战和持久战,努力实现三秦大地天更蓝目标。同时,会上印发了陕西省铁腕治霾“1+9”行动方案,并于3月3日在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发布。
2 抓源头查问题促落实 切实提高污染治理法治化水平
6月6日至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率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时任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娄勤俭和省长胡和平等分别陪同下,先后到汉中城固小营村、兴汉环保工地、石门危废处置中心、咸阳礼泉再生资源产业园区、西安高新技术企业、高速公路建设单位等开展执法检查。检查期间,张德江听取了陕西省贯彻实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工作情况汇报,充分肯定了陕西省贯彻实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取得的成绩,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新发展理念,正确有效实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着力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切实提高污染治理法治化水平,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3 一河两江水环境持续改善
近两年,省委、省政府为进一步巩固提高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成果,颁布实施了《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巩固提高三年行动方案(2015-2017年)》,经过三年提升整治,渭河干流全段消灭劣Ⅴ类水质,河流生态系统功能稳步恢复,流经城区河段成为堤固、岸绿、水清、景美的城中河,流经乡村河段成为堤净、水清、鱼鸟嬉戏的生态河和人们休闲的安澜河,渭河被评选为2017年度10条全国“最美家乡河”之一。同时,作为国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主要水源,为了“一泓清水永续北送”,我省全力加大汉、丹江水质保护,通过严格环境执法、加强农村环境整治等一系列措施,倒逼产业结构优化、绿色循环发展,强力实施《陕西省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和《汉丹江流域水质保护行动方案(2014-2017年)》,保障了连续三年为京津输送396亿立方优质Ⅱ类水。
4 我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受益人口近880万
近年来,我省以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为突破口,以生态创建为助推器,牢固树立城乡环境一体化治理的新思路,全面促进农村产业结构优化和环境质量改善,在全国农村环境治理和美丽乡村建设中树立起了陕西样板。我省自2012年被列入全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试点以来,省政府连续4年召开现场会,大力推动全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全省累计投入财政资金31.39亿元,其中中央资金16.22亿元,省级配套8.21亿元。在全省90个县区、997个乡镇(街办)、5210个建制村(社区)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工程,共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185处,饮用水源保护工程2431处,垃圾中转及处置设施231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设施1821处,配备生活垃圾收集车23600辆,受益人口近880万。
5 我省环保督察实现市级全覆盖
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向我省反馈督察意见后,我省立行立改、全力整改,迅即制定并公布《陕西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经省委、省政府批准,我省第三批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于10月11日正式启动。省委3个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进驻铜川市、渭南市、商洛市、杨凌示范区和韩城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督察工作将坚持问题导向,对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以及环境保护计划、规划、重要决策措施等,检查市委、市政府(党工委、管委会)研究部署、考核评价、资金投入、重点工作推进落实等情况;重点检查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环境安全风险管控,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中央和我省挂牌督办、约谈及媒体曝光等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重点督察各市(区)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情况,对环境保护工作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失职渎职的问责情况。至此,我省环保督察实现市级全覆盖。
6 环保部在我省建设西北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
环保部印发《关于做好东北、西北、西南、华南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工作的通知》,明确将在我省建设西北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西北五省(区)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工作将由陕西省环境保护厅牵头负责,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具体实施。区域中心作为国家空气质量预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区域内省(区)提供精细化的数值预报指导和产品共享,承担本区域空气质量日常业务预报、本区域和跨区域空气重污染预报联合会商工作,为区域预警应急响应、区域大气污染管控、区域环境质量管理和重大活动保障提供技术支撑,为公众提供及时的健康指引和出行参考。
7 《陕西省2017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发布
为进一步做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11月2日,省环保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我省首次出台针对秋冬季的大气污染治理方案—《陕西省2017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方案》坚持问题导向,以颗粒物整治为重点,把压煤减排、提标改造、错峰生产作为主攻方向,把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作为重要突破口,集中抓好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时段、重点行业和重点工作等方面大气综合治理,力争全面完成国家大气环境质量考核约束性指标。同时,配套印发了包括巡查执法方案、专项督察方案、量化问责暂行规定、预警预报和联防联控会商方案、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在内的5个方案,形成了我省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1+5”组合方案,确保攻坚行动取得实效。
8 李干杰在陕调研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11月10日,环境保护部部长李干杰在陕西调研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李干杰先后在中车西安车辆有限公司、西安大兴新区调研社区分布式能源供热、利用再生水供热等项目运行情况,前往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考察监测能力建设和重污染天气分析研判工作开展情况,并看望环保一线员工。调研期间,李干杰要求要通过推进煤改气、煤改电以及加大清洁能源利用、新技术应用推广力度,下大力气减少燃煤污染。要确保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全面、客观、真实、准确,为大气污染治理提供有力支撑;要开展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各项培训、评估工作,提高整体预测预报水平,在可能出现大范围持续重污染天气过程时,要及时从严启动应急预案,坚决打好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
9 我省在全国放射源安全检查专项行动综合考评中名列第三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四届核安全峰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环保部于2016年10月至2017年8月,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放射源安全检查专项行动。省环保厅对此高度重视,积极部署,认真分析研判全省放射源及辐射安全监管工作现状,研究制定陕西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在随后举行的专项行动中成绩突出,综合考核评估成绩位列全国第三,仅次于北京、上海两市,在2017年全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座谈会上受到环保部领导充分肯定和表扬,并在大会做典型发言。同时,全国首支省级专业化辐射事故抢险救援与处置队伍—陕西省核与辐射应急救援队于11月在西安正式成立,填补全省辐射环境应急专业抢险救援空白,进一步完善全省应急管理体系。
10 铁腕执法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我省2017年以来始终以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导向,以推进全省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强化环境保护执法效能,持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打环境违法行为。据统计,全省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14.29万人次,检查企业4.5万余家,立案6139家,处罚3657家,罚款金额1.67亿元,公开曝光环境违法问题1237家,挂牌督办48家,约谈各级政府179家,约谈企业434家。其中,对85家环境违法企业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处罚金额947.86万元,按日连续处罚案件数排名全国第4;对1405家企业违法排污设施实施了查封扣押,查封扣押案件数排名全国第6;对492家存在环境问题企业实施限制生产和停产整顿,限产停产案件数排名全国第6;对173家涉嫌环境违法案件的企业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实施行政拘留处理,行政拘留案件数排名全国第13;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7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数全国排名第16位,全省环境执法从严大势已基本形成。
2017年陕西环保大事记
1月
l 1月4日,省长胡和平赴中国科学院地球环境研究所调研雾霾防治工作。强调要把治霾作为环境保护工作的“头号工程”,坚持减煤、控车、抑尘、增绿、禁燃、治源六措并举,积极开展大气污染治理联防联控,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推动治污降霾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l 1月10日,省环境保护厅和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环境保护司法审判与行政执法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意见》对于加强环境保护司法审判与行政执法联动,形成各司其职、相互衔接、协调配合、联动互动的环境保护新机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l 1月11日,省委书记娄勤俭赴涝河陂湖水系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工地调研。他强调,要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柔性治水,系统推进工程建设,营造优美宜居环境,努力把陂湖建成生态修复“八水绕长安”的样板。
l 1月12日,省委书记娄勤俭主持召开全省治污降霾工作会议。他强调,要牢记蓝天就是幸福,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落实中央各项部署,铁腕推进治污降霾,以实际成效回应群众关切。
l 1月16日,省目标责任考核第六考核组对省环境保护厅2016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l 1月18日,山西省运城市新绛县发生粗苯泄漏事件,我省与上游密切配合,妥善处置该事件,受到环保部通报表扬。
l 1月19日,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将我省黄土高原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纳入中央财政重点支持范围,下达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基础奖补资金20亿元。该项目总投资119.8亿元,是我省生态保护类项目获得国家支持最大的项目之一。
l 1月20日,省政府举办专场新闻发布会,向全省人民发出“治污降霾·保卫蓝天”全民行动倡议。
l 1月23日,省环境保护厅召开厅直系统述职述责述廉述党建大会。
l 1月26日,常务副省长梁桂、副省长张道宏召集有关部门对春节期间空气质量进行研判,研究部署当前大气污染治理工作。
2月
l 2月8日,省环境保护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召开地方标准新闻发布会,发布《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该标准于2017年2月10日正式实施。
l 2月10日,陕西省河长制启动暨无定河综合治理动员大会在西安渭河河畔和榆林绥德无定河防洪工程施工现场以视频会形式同步举行。省委书记娄勤俭宣布启动,省长胡和平作动员讲话。
l 2月13日,省环境保护厅组织召开《陕西省土壤环境质量监测风险点位布设申请方案》审核会议,至此,全省国控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全部布设完成。
l 2月13日,环境保护部对我省2016年度环境保护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开展考核工作。
l 2月14日,省政府召开铁腕治霾关中市长专题座谈会。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省委宣传部部长梁桂主持会议,副省长张道宏出席。
l 2月17日,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在西安召开。会议总结全省2016年环保工作,研究分析当前环保形势和任务,安排部署2017年重点工作。
l 2月23日,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16年全省环境质量状况。
l 2月24日,省环境保护厅召开全省环境监察执法暨应急管理工作会议。
l 2月25日,省环境保护厅被评为陕西省2016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并受到表彰。这是省环境保护厅自2010年来连续第七次获得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
l 2月28日,省环境保护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全省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管理基本情况及2017年1月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3月
l 3月1日,新修订的《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正式施行。该条例对理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明确总体规划与各类区域规划、专项规划的关系,加强基层执法和综合执法等难点问题进一步做出规范。
l 3月1日,全省治霾工作会议在西安召开,省长胡和平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把铁腕治霾作为环保工作的头号工程,坚定信心,齐心协力,打好攻坚战和持久战,努力实现三秦大地天更蓝目标。
l 3月3日,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陕西省2017年铁腕治霾“1+9”行动方案》。
l 3月6日,省委宣传部、省直机关工委、省公安厅、省环境保护厅和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联合举办“治污降霾·保卫蓝天”全民行动主题展览。
l 3月9日,省环境保护厅在子长县组织召开省级“两联一包”扶贫团扶贫工作联席会议。
l 3月9日,省环境保护厅在西安召开第一次土壤污染详查工作协调调度会。
l 3月11日至20日,省环境保护厅成立8个督查组,对关中地区8市(区)同步开展一季度空气质量专项督查,并下沉到部分乡镇、街办。
l 3月14日,西北片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交流与对接会在西安召开。
l 3月14日,环境保护部西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在陕西省放射性废物收贮管理中心组织召开第九次西北地区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座谈会。
l 3月21日,省委书记娄勤俭赴鄠邑区、沣东新城调研沣河治理工作。他强调,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坚持柔性治水,系统推进工程建设,生态修复“八水绕长安”。
l 3月21日,副省长张道宏赴陕西环保产业集团调研。他强调,要坚持质量至上、创新驱动,努力做全省环保产业“领头羊”。
l 3月21日,陕西省环保科技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第一次会议在西安召开。
l 3月24日,由省环境保护厅、省教育厅、省林业厅和共青团省委共同主办,省环境保护宣教中心、省创意文化协会和西安梦蝶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承办的陕西省第八届大学生环保创意大赛颁奖典礼暨第九届大学生环保创意大赛启动仪式在西安培华学院长安校区举行。
l 3月27日,副省长张道宏到省环境保护厅调研指导工作,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一季度工作汇报。
l 3月30日,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梁桂主持召开省铁腕治霾工作组第一次工作会议。副省长张道宏出席会议。
4月
l 4月1日,经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省长胡和平同意,我省第一批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启动会在西安召开,3个省委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对西安(含西咸新区)、延安、安康三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l 4月6日,副省长张道宏赴中国科学院地球环境研究所调研雾霾防治研究工作,希望密切双方合作,加强科研成果转化应用,推动我省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更加科学化、精细化。
l 4月10日,副省长张道宏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北洛河水污染防治工作汇报。
l 4月11日,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向省委、省政府反馈督察意见。督察组组长李家祥通报督察意见,省委书记娄勤俭作表态发言,省长胡和平主持。
l 4月13至14日,省环境保护厅、省财政厅联合召开全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推进会,对全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l 4月14日,省委书记娄勤俭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娄勤俭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战略思想,对中央反馈意见诚恳接受、全力整改,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
l 4月14日,省环境保护厅联合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成立陕西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协调小组。
l 4月19日,省长、省级总河长、汉江河长胡和平在汉中市调研汉江综合治理、防汛等工作,并在南郑县召开汉江流域河长制工作座谈会。
l 4月19日,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建立省土壤污染防治联合调度会议制度。
l 4月19日,省安全监督管理局、省环境保护厅联合召开陕北地区原油管道泄漏专项整治暨油气开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推进会。
l 4月20日,第十二次陕南绿色循环发展工作座谈会在安康市召开。省长胡和平出席并讲话,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梁桂主持会议,副省长张道宏安排有关工作。
l 4月21日,省环境保护厅印发《破解生态环境质量不优难题实施方案》。
l 4月23日,全省追赶超越第一季度点评暨精准扶贫脱贫、生态环境保护、规范市场秩序三场攻坚战推进视频会议在西安召开。省委副书记毛万春代表省委、省政府点评一季度工作,对推进追赶超越特别是三场攻坚战做出部署。
l 4月25日,副省长、北洛河省级河长张道宏在渭南市调研北洛河水环境治理等工作,并在大荔县召开北洛河流域河长制工作座谈会。
l 4月25日,省委环境保护督察巡查组向榆林市委、市政府反馈榆林市环境保护试点督察意见。
l 4月25日,省环境保护厅与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召开《陕西省核与辐射环境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宣贯会。
l 4月25日,省环境保护厅、省司法厅联合聘请环境保护领域有突出成绩的27名专家,成立陕西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专家库。
l 4月27日,省环境保护厅就无定河流域存在的突出环境污染问题,集中约谈榆林市榆阳区、横山区、绥德县、米脂县四个县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5月
l 5月3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布《陕西省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计划》。《计划》旨在充分发挥排污许可制效能,落实企事业单位治污主体责任,强化环境保护部门监管职责,促进我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l 5月3日,省环境保护厅在西安召开全省医疗类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现场会。
l 5月4日,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梁桂主持召开省铁腕治霾工作组第二次会议,通报点评省级有关部门、关中各市(区)4月份贯彻落实省铁腕治霾“1+9”专项行动方案情况,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l 5月5日,汉中宁强嘉陵江发生铊污染事件,我省会同四川省做好污染排查、应急监测、供水保障等应急处置工作,事件得到妥善处置,受到环保部通报表彰。
l 5月8日,经省政府同意,省环境保护厅印发《陕西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试行)》和《陕西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指标(试行)》。
l 5月8日至28日,省环境保护厅组织对关中地区6市2区87家涉气重点污染源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涉气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情况、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预案备案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l 5月14日,省政府命名我省柞水县、山阳县、丹凤县、城固县、南郑县为省级生态县。
l 5月16日,省委书记娄勤俭赴西安市和渭南市调研渭河综合治理工作。他强调,要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柔性治水,推动治水理念由单一防水向防用结合转变、治水方式由工程治理向生态修复转变,努力使三秦大地涌动水的灵气。
l 5月17日,由省环境保护厅协办的国家《“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实施培训班在西安举办。
l 5月23日,省环境保护厅与省交通运输厅在西安市联合召开《陕西省非经营性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宣贯会。
l 5月24日,省环境保护厅发布《2016年陕西省环境状况公报》。
l 5月25日,省政协副主席李冬玉一行赴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就“加大治霾力度,加强生态保护‘治污降霾·保卫蓝天’五年行动计划落实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l 5月26日,省政府召开全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省长胡和平出席并讲话,副省长张道宏主持并通报《陕西省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6月
l 6月1日,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我省2017年“6·5”环境日系列活动方案。
l 6月1日至8日,省环境保护厅成立8个督查组,对关中地区8市(区)同步开展二季度空气质量专项督查,并下沉到各县区、乡镇。
l 6月5日,由省环境保护厅、省教育厅、共青团陕西省委员会、省妇女联合会、中国民主同盟陕西省委员会等多家单位联合主办的“为大气减负,为蓝天低碳—全民盯防污染源环保志愿者总动员行动”启动仪式在西安举行。
l 6月5日至6日,省环境保护厅联合陕西师范大学在西安举办“第二届环境与健康国际学术专题研讨会”。
l 6月5日,省长胡和平主持2017年第二次省政府领导集体学法。省环境保护厅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作专题解读。
l 6月6日至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率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就我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l 6月12日,省环境保护厅约谈空气质量排名靠后的沣东新城等6县(区)政府(管委会)和陕西师范大学等6家存在突出涉气环境问题企业。
l 6月12日,省长胡和平主持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张德江委员长来陕进行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检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等,按照省委常委会议要求研究贯彻落实工作。
l 6月14日,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环境保护厅厅长王成文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部分问题整改单位和整改工作现场,督导检查西安市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l 6月15日,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梁桂主持召开省铁腕治霾工作组第三次会议,通报点评省级有关部门、关中各市(区)5月份铁腕治霾工作进度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l 6月16日,省环保厅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对厅直系统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
l 6月19日,省环境保护厅召开全省尾矿库环境安全应急管理工作会议。
l 6月22日,省政府召开关中协同创新发展座谈会,省长胡和平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他强调,以铁腕治霾为重点推动生态环境保护联防联治。
l 6月23日,中国共产党陕西省环境保护厅直属机关第三次代表大会在西安举行。省环境保护厅党组书记、厅长王成文出席会议并讲话。
l 6月27日,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梁桂主持召开会议,听取我省自然保护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讨论《陕西省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整治方案》和《秦岭生态环境整治方案》,安排部署有关工作。
l 6月28日,省环境保护厅党组书记、厅长王成文到厅直属事业单位检查指导党建工作并召开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座谈会。
l 6月30日,省环境保护厅党组书记、厅长王成文带领厅级党员领导干部和厅直系统各基层党支部书记,赴渭华起义纪念馆开展以“继承革命传统、践行‘四个合格’”为主题的党日活动。
7月
l 7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全国17处新建自然保护区名单,我省摩天岭自然保护区成功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l 7月5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大数据管理局)、省环境保护厅在西安举办秦云工程与环保云政务数据资源交换共享平台对接会议。
l 7月5日至31日,省环境保护厅联合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国土资源厅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管执法检查。
l 7月6日,全省人大固废法执法检查暨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会议在西安召开。
l 7月10日,环境保护部在我省建设西北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西北五省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工作将由陕西省环境保护厅牵头负责。
l 7月13日,全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联合调度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在西安召开。
l 7月17日,副省长、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张道宏专题听取全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汇报。
l 7月17日,省环境保护厅在西安召开关中地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专项执法部署会,启动为期10天的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专项检查工作。
l 7月17日至7月21日,全省县(市、区)环境保护局局长岗位培训班在宝鸡眉县举办。
l 7月18日,省环境保护厅就我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与中国科学院地球环境研究所专家进行座谈。
l 7月18日,省环境保护厅在靖边县组织召开全省工业测井类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现场会。
l 7月19日,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梁桂主持召开省铁腕治霾工作组第四次工作会议,副省长张道宏出席会议。会议通报点评省级有关部门、关中各市(区)6月份和上半年铁腕治霾工作进度情况和“1+9”专项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l 7月21日,省环境保护厅组织召开“双随机抽查”系统应用工作会议。
l 7月26日至27日,全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现场会在商洛召开。副省长张道宏出席会议并讲话。
l 7月31日,省环境保护厅召开全省上半年环境监察执法重点工作视频会议。
l 7月31日,省环境保护厅出台《陕西省环境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办法》,进一步规范环境行政处罚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加强案卷管理。
8月
l 8月1日,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我省2017年上半年全省环境质量状况。
l 8月6日起,省环境保护厅组织制定的《施工场界扬尘排放限值》正式实施。
l 8月14日,省环境保护厅出台《陕西省环境保护厅约谈暂行办法(试行)》,明确了约谈的条件、实施、程序等内容,规范约谈这一行政措施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适用。
l 8月21日,我省第二批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启动会在西安召开。自8月下旬开始,3个省委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对宝鸡、咸阳、汉中三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l 8月22日,省委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西安市委、市政府反馈环境保护督察意见。
l 8月23日,省委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延安市委、市政府反馈环境保护督察意见。
l 8月25日,省环境保护厅联合省委外宣办举办媒介素养培训班。
l 8月28日,省委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安康市委、市政府反馈环境保护督察意见。
l 8月30日,省环境保护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17年全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
l 8月31日,省环境保护厅联合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印发《关于开展陕西省“绿盾2017”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决定在全省开展为期4个多月的“绿盾2017”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
9月
l 9月13日,省环境保护厅举办全省环境应急业务培训班。
l 9月14日,副省长张道宏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我省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l 9月15日,省环境保护厅召开厅直系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推进汇报会。
l 9月18日至29日,省环境保护厅组织对陕南尾矿库和陕北地区原油管道整治工作开展督查,确保党的十九大期间环境安全。
l 9月20日至21日,环境保护部在浙江省安吉县召开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现场推进会。会上,我省宝鸡市凤县被命名为全国首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是全国46个获得命名的市县之一,也是我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县;汉中市留坝县被命名为全国首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是全国13个获得命名的市县之一,也是西北地区唯一获此殊荣的县。
l 9月21日,由陕西省人民政府、中国至东盟(上海合作组织)环境保护合作中心联合主办,西安市人民政府承办的2017欧亚经济论坛生态分会在浐灞生态区召开。
l 9月22日,全省涉尾矿库企业按照统一标准基本完成立案建档工作。
l 9月25日,省环境保护厅在杨凌示范区组织召开全省工业探伤类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现场会。
l 9月26日,省环境保护厅召开全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会议。
l 9月26日,省环境保护厅联合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印发《陕西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
l 9月27日至29日,省环境保护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水利厅、省旅游发展委员会联合开展“行走三江三河 绿染三秦大地”活动暨2017丹江行活动。
l 9月28日,省委书记娄勤俭深入西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调研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他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强化“不要污染的GDP”发展导向,以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为契机,铁腕推进治污降霾,让群众在蓝天白云中收获更多幸福。
l 9月29日,省环境保护厅在西安组织召开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采测分离任务实施工作推进会。
l 9月30日,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梁桂主持召开会议,听取秦岭生态环境监督专项执法检查和全省61个自然保护区全面排查情况汇报,研究确定有关事项。副省长张道宏参加。
10月
l 10月10日,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在西安召开,省长胡和平出席并讲话。他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深入落实“五新”战略任务,坚持铁腕治霾、科学治霾、协同治霾,努力让群众呼吸上清新空气。
l 10月10日,省政府出台《陕西省“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l 10月10日,省环境保护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西安召开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推进会。
l 10月11日,我省第三批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启动会在西安召开。自10月中旬开始,3个省委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对铜川、杨凌、渭南、韩城、商洛五市区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l 10月11日,省委组织部、省环境保护厅联合举办全省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与党委政府环保责任专题研讨班。
l 10月11日至13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党委书记、副站长陈善荣带领环保部督导组来陕督导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工作。
l 10月12日,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前三季度空气质量和《陕西省“铁腕治霾·保卫蓝天”2017年工作方案》等9个专项行动方案的进展情况。
l 10月13日,省环境保护厅举办厅直系统“四个合格做表率、追赶超越当先锋”主题演讲比赛。
l 10月13日,环境保护部选派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西安、宝鸡、汉中三市监测站的40名业务骨干赴山西省太原市、阳泉市、长治市及河南省安阳市,开展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执法检查监测工作。
l 10月19日,全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会在西安召开,副省长张道宏出席并讲话。
l 10月19日,省环境保护厅联合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在陕西省地质调查中心举行陕西省农用地土壤样品采集出征仪式。
l 10月23日,省科学技术厅联合省环境保护厅召开陕西省环保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科技成果发布会。
l 10月24日,省环境保护厅召开关中平原城市群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推进会议。
l 10月25日至26日,省环境保护厅在西安举办陕西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培训班。
l 10月26日,省环境保护厅在西安举办全省水污染防治技术与应用研讨会。
11月
l 11月1日起,按照省环境保护厅、省公安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在用机动车排放检验工作的通知》,对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在用机动车辆停止发放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l 11月1日,环境保护部在我省建设西北区域环境监测质量控制中心,西北五省的环境监测质量控制工作将由陕西省环境保护厅牵头负责。
l 11月2日,省环境保护厅会同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在子长县召开省级“两联一包”扶贫工作联席会议。
l 11月2日,省环境保护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陕西省2017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l 11月3日,陕西省核与辐射应急救援队伍授牌暨应急演练观摩大会在西安举行。
l 11月3日,副省长张道宏赴西安市调研渼陂湖、昆明池等水环境治理工作。
l 11月7日,环境保护部批准由我省牵头负责西北区域国家土壤样品制备与流转工作。
l 11月8日,副省长张道宏赴咸阳市调研渭北“旱腰带”采石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与修复工作。
l 11月8日,省环境保护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l 11月9日,我省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副省长、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张道宏出席并讲话。
l 11月9日至11日,环境保护部党组书记、部长李干杰赴我省就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行调研,并主持召开第八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筹备工作调研座谈会。
l 11月13日,省政府印发《关于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集中的县(区)执行重点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
l 11月13日至20日,国家“绿盾2017”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第十巡查组对我省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巡查。11月16日,副省长张道宏与巡查组座谈,省政府副秘书长夏晓中主持召开汇报会,省环境保护厅、省林业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科学院分别汇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l 11月15日,副省长张道宏赴榆林市调研水环境治理等工作,督导中央和我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l 11月16日,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梁桂主持召开省铁腕治霾工作组第六次工作会议,副省长张道宏出席。会议通报点评省级有关部门、关中各市(区)10月份铁腕治霾工作进度和“1+9”专项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l 11月21日,省环境保护厅组织召开全省环保系统贯彻落实省政府攻坚行动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誓师动员大会。省环境保护厅厅长王成文就坚决打赢今冬明春蓝天保卫战作动员讲话。
l 11月23日,省环境保护厅组织召开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巡查执法培训会和环境监察移动执法工作现场会。
l 11月23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陕西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对全省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l 11月24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巡视省环境保护厅党组(延伸巡视省环境保护执法局)工作动员会召开。
l 11月27日,省政协召开“加大治霾力度 再现陕西蓝天”月度协商座谈会。副省长张道宏,省政协副主席郑小明、李冬玉和秘书长闫超英出席。
l 11月30日,省环境保护厅召开我省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工作推进会,对我省境内的45个国考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进行安排部署。
12月
l 12月1日,省环境保护厅举办《陕西省2017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五个配套方案新闻发布会。
l 12月1日,2017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巡查执法第一轮工作启动。
l 12月5日,环境保护部召开2017年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调度会议,陕西省环境保护厅作大会经验交流发言。
l 12月6日,省纪委召开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调研座谈会。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贺荣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立足问题导向,精准发力,强化执纪问责,以抓铁有痕的决心和力度,紧盯环保领域违规违纪问题,推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到实处。
l 12月7日,我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在西安召开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
l 12月7日,省环境保护厅印发《陕西省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整治工作方案》。
l 12月8日,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协调小组织召开全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协调会,听取各单位落实国家技术督导组反馈意见加快土壤详查工作情况汇报。
l 12月8日,省环境保护厅在中国兵器工业第二〇五研究所社区组织开展法治宣传进社区活动,向社区居民介绍我省近年来环境地方立法情况和2017年以来环境执法情况,发放环保政策法规宣传手册,解答社区居民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方面问题。
l 12月11日,省环境保护厅联合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陕西省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
l 12月12日,省环境保护厅被省应急办评为2017年度应急管理先进单位。
l 12月13日,省环境保护厅印发《陕西省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土壤环境保护工作方案》。
l 12月13日,省环境保护厅印发《陕西省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2017-2020年)》。
l 12月15日,环境保护部、商务部、科技部三部委联合在北京召开国家生态工业园区验收会。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顺利通过验收,成为西部第一批获得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称号的园区。
l 12月16日至17日,省环境保护厅在榆林召开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培训暨现场会。
l 12月20日,省环境保护厅成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抢险救援队, 并召开全省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工作会议,加快推进环境风险防控应急能力建设。
l 12月20日,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梁桂主持召开省铁腕治霾工作组第七次工作会议。副省长张道宏出席。会议通报点评省级有关部门、关中各市(区)11月份铁腕治霾工作进度和“1+9”专项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安排部署今后一段时间工作。
l 12月20日,省环境保护厅召开2017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巡查执法进展情况汇报座谈会。
l 12月20日,省环境保护厅召开全省环境应急能力建设
工作会。
l 12月22日,省环境保护厅召开厅直系统“三省三问”制度总结推广会议,进一步总结试点经验,在厅直系统全体党员干部中全面实行“三省三问”制度。
l 12月22日,省环境保护厅印发《陕西省省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建设和运行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省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管理。
l 12月28日,省环境保护厅主持召开我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分评估与推进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