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发布2013年陕西省环境状况公报

[ 索 引 号 ] 116100000160001018/2014-00098 [ 主题词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 发布机构 ] 省生态环境厅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14-06-04

我省发布2013年陕西省环境状况公报

时间: 2014-06-04 10:58 |来源: 厅监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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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陕西省环保系统紧紧围绕“服务科学发展、提升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三大任务,坚持最严格的标准,落实最严格的措施,实行最严格的监管,执行最严格的问责,全力实施大气污染防治、“一河两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农村环境综合治理、主要污染物减排等各项工作任务,全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环境管理能力和监管水平不断提升。

  2013年,我省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较2012年分别下降3.1%、3.8%、4.4%和6.1%,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全省环境空气质量保持稳定,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良好,6条主要河流水质继续稳中趋好,生态环境、农村环境和城市声环境质量基本稳定,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

环境质量

  一、环境空气质量

  基本状况

  2013年,西安市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监测与评价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显示:二氧化硫浓度达标,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和臭氧浓度超标。

  除西安市外的其他九市一区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监测与评价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显示:各城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浓度均达标,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基本稳定。

  全省自然降尘量同比有所下降,酸雨出现频率略有下降,发生沙尘天气的次数和强度均有所上升。

  九市一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除西安外的九市一区优良天数平均为329天,优良率90.1%,同比上升0.4%。其中,关中优良天数平均316天、陕北324天、陕南352天(表1)。

表1  2013年陕西省九市一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年际比较表

 

                城市

年度

铜川

宝鸡

咸阳

渭南

延安

汉中

榆林

安康

商洛

杨凌

平均

2012年

优良天数(天)

329

314

317

310

314

340

335

359

351

315

328

优良率(%)

89.9

85.8

86.6

84.7

85.8

92.9

91.5

98.1

95.9

86.1

89.6

2013年

优良天数(天)

330

314

313

309

327

350

322

357

351

316

329

优良率(%)

90.4

86.0

85.8

84.7

89.6

95.9

88.2

97.8

96.2

86.6

90.1

 

  注: 2012年共366天,2013年共365天。

  可吸入颗粒物  九市一区可吸入颗粒物的年均值范围为0.052~0.098毫克/立方米,平均为0.083毫克/立方米,各市均达到国家二级年均值标准(0.10毫克/立方米)。

  二氧化硫  九市一区二氧化硫年均值范围为0.014~0.046毫克/立方米,平均为0.030毫克/立方米。其中,汉中达到国家一级年均值标准(0.02毫克/立方米),其余各市均达到国家二级年均值标准(0.06毫克/立方米)。

  二氧化氮  九市一区二氧化氮年均值范围为0.021~0.044毫克/立方米,平均为0.031毫克/立方米。其中,商洛、安康、宝鸡、汉中、咸阳、杨凌、渭南、铜川达到国家一级年均值标准(0.04毫克/立方米),榆林、延安达到国家二级年均值标准(0.08毫克/立方米)。

  西安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13年起,西安市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按照《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663-2013)评价环境空气质量。评价项目为: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和臭氧六项指标。

  2013年,西安市优良天数为138天(优9天,良129天),占37.8%;轻中度污染160天(轻度106天,中度54天),占43.8%;重度以上污染67天(重度33天,严重34天),占18.3%。

 

  2013年,西安市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年均值二级标准,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和臭氧超标(表2)。

表2  2013年西安市环境空气污染物基本项目监测评价结果

 

污染物

评价项目

标准值

μg/m3

浓度值

μg/m3

超标倍数()

二氧化硫

年均值

60

46

达标

二氧化氮

年均值

40

57

0.43

可吸入颗粒物(PM10

年均值

70

189

1.70

细颗粒物(PM2.5

年均值

35

105

2.00

一氧化碳

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

4(mg/m3)

4.4(mg/m3)

0.10

臭氧

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的

第90百分位数

160

176

0.10

  2013年,西安市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一氧化碳、臭氧、二氧化氮日均值达标率均在80%以上,污染相对较轻;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日均值达标率均在50%左右,是影响西安市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表3)。

 

 

表3  2013年西安市环境空气污染物基本项目达标天数及达标率

 

污染物

达标天数(天)

达标率(%

二氧化硫

358

98.1

一氧化碳

333

91.2

臭氧

313

85.8

二氧化氮

308

84.4

可吸入颗粒物(PM10

184

50.4

细颗粒物(PM2.5

176

48.2

 

  降尘 

  10个设区市自然降尘量年均值范围为5.78~20.32吨/平方公里·月,平均为11.71吨/平方公里·月,同比下降 7.0 %。最高为铜川市,最低为汉中市。

  酸雨

  10个设区市共采集雨样624个,其中检测出酸雨样品(pH值小于5.6的降水样品)1个,为6月份西安市莲湖区测点,酸雨频率0.2%,同比下降0.27%。

  沙尘天气

  全省共监测到沙尘天气50次,其中受沙尘天气影响13次,浮尘21次,扬沙12次,沙尘暴4次。与上年比较,发生沙尘天气的次数和强度均有所上升(表4)。

表4  2013年陕西省沙尘天气统计及对比       单位:次

 

沙尘级别

西安市

铜川市

延安市

榆林市

合计

2013

2012

2013

2012

2013

2012

2013

2012

2013

2012

受沙尘

天气影响

1

11

2

2

13

3

浮尘

3

2

1

1

9

3

8

6

21

12

扬沙

2

1

1

4

5

2

12

3

沙尘暴

2

2

4

强沙尘暴

小计

5

4

2

1

26

5

17

8

50

18

 

  二、水环境质量

  基本状况

  2013年,全省河流总体水质由上年的中度污染改善为轻度污染,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54.2%,较上年上升0.2%;Ⅳ~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为31.3%,较上年上升8.3%;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为14.5%,较上年下降8.5%。主要河流汉江、丹江、嘉陵江水质优,无定河和延河水质轻度污染,渭河干、支流水质中度污染,黄河干流水质优,其他直接入黄支流(除渭河外)总体水质为轻度污染。

 

  黄河流域

  黄河干流(陕西段)  榆林碛塄和柏树坪断面分别为Ⅱ类和Ⅲ类,水质优。

  渭     渭河干流水质由上年的重度污染改善为中度污染。其中:宝鸡段总体为Ⅲ类水质,水质良好;咸阳段总体为Ⅳ类水质,轻度污染;西安段总体为劣Ⅴ类水质,重度污染;渭南段总体为劣Ⅴ类水质,重度污染。渭河干流Ⅰ~Ⅲ类断面比例为28.6%,较上年持平;Ⅳ~Ⅴ类断面比例为35.7%,较上年上升7.2%;劣Ⅴ类断面比例为35.7%,较上年下降7.2%。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石油类、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

  渭河支流  渭河支流总体水质由上年的重度污染改善为中度污染。渭河支流中清姜河、金陵河、千河、泾河、小黑河(咸阳)水质良好;漆水河(咸阳)、黑河(西安)、沣河和北洛河为轻度污染;灞河和沋河为中度污染;临河、皂河、涝河、新河和小漆水河(铜川)为重度污染。

  延    延河水质为轻度污染,同比水质无明显变化。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化学需氧量和五日生化需氧量。

  无定河  无定河水质为轻度污染,同比水质有所下降。绥德辛店断面因氨氮浓度上升,水质由Ⅲ类下降为Ⅳ类。榆阳红石峡断面因化学需氧量浓度上升,水质由Ⅱ类下降为Ⅲ类;刘官寨断面因化学需氧量浓度上升,水质由Ⅲ类下降为Ⅳ类。

  入黄支流  云岩河、仕望河、南洛河水质优;窟野河、秃尾河、徐水河水质良好;牸牛川、清涧河、居水河、金水沟水质为轻度污染。

  长江流域

  汉    水质优,同比水质无明显变化。

  丹    水质优,同比水质无明显变化。

  嘉陵江  水质优,同比水质无明显变化。

  湖    库

  2013年,全省3个湖库营养化状态:王瑶水库、石门水库均为中营养,营养状态同比无明显变化;新增监测的红碱淖为轻度富营养。

  全省3个湖库水质状况:石门水库水质优,同比无明显变化;王瑶水库水质良好,同比无明显变化;新增监测的红碱淖水质重度污染。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2013年,全省25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共取水62167万吨,达标水量62028万吨,达标率为99.8%。与上年相比,取水量增加5604万吨。

 

  三、声环境质量

  区域环境噪声

  10个设区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在53.5~57.3分贝之间,声环境质量等级介于二级和三级之间。宝鸡、渭南、安康、商洛4个城市声环境质量等级为二级,其余6城市声环境质量等级为三级。

  功能区噪声

  10个设区市中,各类功能区昼间噪声平均值达标的城市比例为80.0%~100%,夜间平均值达标的城市比例为0~88.9%,昼间声环境质量达标情况好于夜间。铜川、宝鸡、咸阳、渭南和安康5个城市各功能区噪声昼、夜间全部达标,其他城市各功能区均有不同程度的超标。

  道路交通噪声

  10个设区市开展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监测路段423条,总长616.09公里,平均等效声级介于60.5~70.5分贝之间,声环境质量等级介于一级至三级之间。全省平均等效声级为65.7dB(A),声环境质量等级为一级。道路交通噪声路段达标率为83.9%。

  四、辐射环境

  2013年全省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陕西省环保大厦、西安北郊污水处理厂、宝鸡眉县、延安热电厂、汉中民主街5个辐射环境自动站监测点位连续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属于正常水平;全省环境γ辐射剂量率,气溶胶、沉降物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均为正常环境水平;长江、黄河两大水系流经我省的丹江、汉江等4个支流的8个断面水体样品及冯家山水库等6个水库、水厂水体样品、饮用水源地金盆水库水体样品及草滩农五村水站地下水水体样品中各种放射性核素浓度属于正常水平;全省土壤中天然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属于正常水平;省内核设施、铀矿冶周围放射性水平正常。环境电磁辐射水平总体情况良好。

  措施与行动

  一、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2013年,我省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比上年下降3.1%,氨氮排放总量比上年下降3.8%,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比上年下降4.4%,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比上年下降6.1%,分别超额完成省委、省政府下达目标任务的55%、90%、47%和53%。继2012年二氧化硫后,化学需氧量减排提前两年完成“十二五”任务;氨氮减排已完成“十二五”任务的77%;特别是氮氧化物减排较“十一五”首次出现拐点,且降幅较大。

  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减排:全年新建污水处理厂11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5.2万吨/日,新改造污水处理厂30座,能力达到193.6万吨/日;新建成191家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废弃物处理处置设施。二氧化硫减排:完成7台390万千瓦火电机组脱硫改造;75平米以上烧结机共1270平米已全部实施脱硫。氮氧化物减排:全省32台1521万千瓦机组完成脱硝改造,脱硝机组占火电机组比例达到61%,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1%;全省新型干法水泥100%脱硝,高出全国平均水平40%;出台《陕西省机动车污染减排管理办法》等制度,建立陕西省淘汰注册运营“黄标车”信息管理系统,淘汰“黄标车”6.2万辆。不断加强制度创新:省环保厅与兴业银行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排污权质押融资成为合作的主要方向,2013年单笔融资总额1亿元的排污权质押项目创造了全国之最。以榆林为试点启动市级排污权交易,开展首次市级交易竞拍,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又一次取得突破。

  二、大气污染防治

  2013年3月29日,赵正永书记主持召开大气污染治理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出台“治污降霾·保卫蓝天”2013年行动计划、本届政府五年行动计划和重污染日应急方案,召开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动员会。省委省政府加大环保考核权重,雾霾治理指标由原来的3分调整为8分。初步建立“上下联通、部门联动、区域联控”的治污降霾防控体系。

  全省淘汰火电机组23.8万千瓦、水泥212万吨、铁合金10.47万吨、铅冶炼2.5万吨、电石18.4万吨;关中地区拆除燃煤锅炉1250台;西安、宝鸡、咸阳完成841个加油站、9家油库、638辆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治理工程;关中地区完成森林建设43万亩,完成保护恢复湿地22.5万亩。西安等关中城市改供国Ⅳ标准汽油。

  与省气象局签署《关于开展环境气象业务合作协议》,在大气环境气象监测等5方面建立合作机制。会同省财政厅出台燃煤锅炉拆除补助等8项配套政策。完善扬尘管理机制,出台《陕西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行动方案》等政策。针对严重污染天气,西安等城市及时启动重污染日应急预案,全面落实应对措施。

  三、区域流域污染防治

  《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三年行动方案(2012-2014年)》(以下简称《方案》)进展顺利,实施207个污染治理项目,已完成155个项目,占列入《方案》项目总数的69%。渭河水质改善明显,渭河及主要支流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浓度分别下降10.6%和11.3%。渭河流域水污染补偿省级考核断面达到8个,西安、宝鸡、咸阳、渭南四个市级考核断面达到89个。全年省级共收缴渭河流域水污染补偿款3041万元。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批复榆林市普惠泉、榆阳泉、府谷县城、渭南华县涧浴和延安安塞县城5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截至2013年底,地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划分率达92%,地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源划分率达87%。全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整体环境状况良好。

  印发《创模考核指标信息调度制度》。完成宝鸡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整改和咸阳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调研整改督查。开展榆林市和府谷县“创模”考核验收、渭南市白水县和澄城县“创模”现场调研。批复延安市黄陵、子长和榆林市横山、靖边县开展“创模”工作。截至2013年底,“创模”已覆盖全省各设区市和30%的县城。

  四、环境执法监督管理

  开展大气治污降霾,渭河流域涉水企业,汉、丹江流域,城市河流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火电、兰炭、水泥、焦化、钢铁、医药制造行业,涉重金属排放企业、铅蓄电池、皮革鞣制和电镀等重点行业“回头看”,建设项目“三同时”,夏、秋两季秸秆禁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等10余项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全省出动环保执法人员7万余人次,检查企业2万余家,立案260家,结案256家,收缴罚款1428.576万元,限期治理153家,依法取缔关闭91家,停产整改33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142份,其他措施72家,挂牌督办突出环境问题40起,向媒体公布全省105座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

  全省共发生118起突发环境事件,均属一般事件并得到妥善处置,环境安全形势基本稳定。全省共受理环境信访投诉案件22202件,比上年增长20%,全部办结,办结率100%。省本级共办理上级批转、领导批示、群众投诉1089件,比上年增长111%,全部办结,办结率100%。

  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业务123家,放射性同位素转让238件,放射性同位素异地备案69件。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情况、辐射建设项目履行环保“三同时”、废旧金属熔炼企业、电磁辐射、伴生矿污染防治等5 项专项执法检查。全省出动执法人员3270余人次,检查企业1839家次,督促345家乡镇卫生机构办理了辐射安全许可证,现场纠正安全隐患210处,查纠违法行为516起,排查率达到100%,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4份,涉及金额93万元;受理群众辐射污染投诉40起,办结率100%。通过检查,我省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监管工作得到普遍加强,监管底数基本摸清,核技术利用单位持证率稳步提升,辐射环境总体形势稳定趋好。

  办理固体废物相关行政审批事项81件。开展1703家工业企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情况分析。完成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和食品制造业等5行业217家化学品生产企业危废处置情况调查。建成处置能力2.4万吨/年的2个危险废物和处置能力51吨/日的7个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推进三星半导体项目危险废物处置及配套设施建设。开展医疗废物产生、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电镀)、陕北石油与天然气开采及危险废物经营等行业专项执法检查。3家固体废物资源再生企业被列为2013年度陕西省青少年教育基地。完成2013年度二噁英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统计工作,与环保部对外合作中心签署汞污染项目协议并完成汞减排示范项目,推动汞污染防治工作。

  五、环保科技与国际交流

  国家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渭河水污染防治专项技术研究与示范通过国家验收,取得4项标志性成果,突破20项关键技术,建成8项示范工程(区)。开展渭河、关中地区大气、黄姜、兰炭、地下水等领域23项污染防治科研项目。申请专利7项,授权专利1项(发明专利),发表科研论文35篇,3项科研成果荣获陕西省科技进步三等奖。在全国率先开展全省环境经济政策研究。建成陕西省污染减排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织参加全国科普日活动,省环科院、咸阳渭城环保分局等5家单位分别荣获省属单位、县级单位优秀组织单位奖。组团赴美国、韩国、芬兰等国进行核辐射安全、大气污染治理等技术交流活动及培训。接待日本、德国、韩国等9个代表团来访。与京畿道环境局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促进双方加强环境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六、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严格建设项目环境管理,2013年全省共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9015个,总投资约6773亿元,环保投资约127亿元。从严控制“两高一资”、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项目,其中省级对环评报告质量差、环保措施不完善的28个项目,要求补充论证、予以退回或暂缓审批,涉及总投资791亿元。全省共完成2562个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对175个项目下达限期整改通知。
  不断提高规划环评效能,充分发挥矿产资源规划、水电规划、园区规划环评对单个项目环评的前置指导作用,全省共审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23个。
  加强环评管理制度建设,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和“三同时”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重点对全省“未批先建”提出对策建议。印发《关于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对环评审查审批、项目变更管理、环评市场监管等6个方面予以规范,禁止各级环保部门内设职能处(科)室组织报告书的技术评估,要求全部交由同级或省级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开展技术评估。

  七、环境监测与信息

  组织开展全省空气、水、声、生态等环境质量监测、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各类专项监测,对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进行数据有效性审核。2013年1月1日起,西安市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监测并实时发布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和臭氧(O3)等6项指标的实时监测数据和AQI指数等信息。超额完成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二阶段监测实施任务,宝鸡、咸阳、铜川、渭南、延安市和杨凌示范区比国家2014年1月1日要求时限提前3个月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开展监测。通报全省环境质量状况、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结果各4期和渭河流域水环境质量状况12期,通过省政府、省环保厅新闻发布会、政府网站和报刊等媒体向社会公布。

  印发《陕西省2013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计划》,开展2012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省级考核,考核结果通报各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开展自行监测,做好环境监测信息公开工作。完成全省41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对西安市灞桥区环境监测站等6家环境监测站进行达标验收,截至2013年底,全省共14家环境监测站通过标准化达标验收。

  实施天地一体的陕西“环保天眼”工程,完成首批40个试点点位设备采购招标技术文档的编制和招标采购工作,目前正在实施。保障省市县三级环境监控平台正常运行,全省环保专网稳定传输。省环保厅网站荣获环保部2013年度省级环保厅(局)优秀政府网站,省环保厅被评为陕西省2013年度全省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先进单位。网站发布信息总数首次突破万条,发布信息量较上年增加10%。

  八、自然生态环境保护

  省政府与各示范市(区)签订连片整治目标责任书,在眉县召开全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推进会,推广眉县城乡环境一体化管理模式。完成105个乡镇、485个行政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受益人口76万人,建成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污染防治设施263处、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62处、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1837处;修建畜禽养殖堆肥场267处、沼气工程272处;修建垃圾填埋场(点)46处、垃圾屋(收集房)12275个,配置人力三轮车1696辆、机动清运车383辆,建成垃圾转运站32个,新增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410万吨/年、生活垃圾收集清运能力33万吨/年、畜禽养殖污染处理和综合利用能力2.9万吨/年。涌现出宝鸡市眉县、扶风县、咸阳市彬县、汉中市西乡县等一批示范典型。

  印发国家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示范区指标,曲江、浐灞新区启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试点。宝鸡市启动生态市建设,成为西北首家、陕西唯一开展国家生态市建设的地市。截至2013年底,我省共有2个国家级生态区,31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49个国家级生态乡镇、11个国家级生态村,6个省级生态县(区),152个省级生态乡镇,117个省级生态村。

  平河梁、略阳大鲵、黄柏塬、观音山、周至老县城等5个保护区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省政府批准建立神沙河、华县大鲵两个省级自然保护区。全省自然保护区总数达到61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3个,数量居全国前列。

  九、环境宣传教育

  通过组织新闻宣传及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深入宣传大气污染治理、污染减排、渭河三年行动、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等重点工作。召开八次新闻发布会,在中省市各主流媒体刊发环保新闻1500余条,其中中央媒体报道204条,中省市主流媒体刊发头版新闻113条,省广播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播出270余条,创历史最高纪录。强化环境舆情监控力度,制作完成舆情日报218期,月报9期,舆情专报5期。

  开展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系列宣传活动,邀请主管省长在主流媒体发表署名文章和电视讲话;召开纪念世界环境日专题新闻发布会,曝光一批环境违法企业,接受社会监督;与省社科院联合开展“生态文明推动力”系列推选活动;成立陕西省环保志愿者联合会;启动“治污降霾—志愿者在行动”系列活动,开通陕西环保公众监督互动平台;通过华商报邀请中科院专家和热心市民,对话大气污染防治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

  咸阳市环境教育基地、陕西牛背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陕西雅森环境体验中心4单位荣获环保部、教育部首批命名的全国中小学环境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称号。全年举办固体废物管理、环境监察、环境信息、政务微博、辐射监测、环境管理、环境法规等培训11期次,培训1000余人。

 

  十、政策创新与资金投入

  协助省人大出台《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陕西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经省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已报送省人大审议。制定《陕西省推行环境公益诉讼试点方案》,大力推行陕西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全省160家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签单保费达1653 万元,在全国开展试点工作的省份中排名第三。

  环保部将我省列为《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两个试点省份之一。按照环保部要求,组织相关单位对中期试评估涉及的195项指标进行评估,完成试评估报告。努力增加环保投入,全年争取中省资金较上年有较大幅度提高,安排资金总盘子较上年增加22%,其中中央资金增长14%,省级资金增长27%。配合环保部在宝鸡开展环境与经济形势分析研究试点,发挥环境优化经济发展作用,推动发展方式科学转变。对获得中央专项资金支持并已建成的项目开展绩效评价,总结资金成效,查找存在问题,促进项目管理能力提升。

  专栏

  2013年11月29日,《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陕西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是在全国治污降霾新形势下和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印发后全国首部地方性法规,受到环保部充分肯定,并被环保部和《中国环境报》全文转发、刊发。《条例》共五章八十二条,紧紧围绕大气污染源的防与治,即:围绕“三烧(烧煤、烧油、烧生物质及垃圾等)、二尘(建筑扬尘、道路运输扬尘)、一挥发(挥发性有机物)”这些污染源的防与治设章、设条。《条例》首次以立法的形式确立了社会监督员、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重大环境影响建设项目听证、大气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燃煤总量控制等一批新制度,强化产业布局、环境监测、挥发性有机物、餐饮油烟、建筑扬尘等管理;首次在地方性法规引入环境公益诉讼、环境责任保险等机制,加大处罚力度,对拒不改正违法排污者,实施按日连续处罚;首次对环境监测等技术服务单位弄虚作假给予处罚,为我省治污降霾工作打下坚实的法规基础。

  专栏

  2013年12月,陕西省政府颁布《陕西省“治污降霾·保卫蓝天”五年行动计划(2013-2017年)》(以下简称《计划》)。该《计划》是继《陕西省全面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工作方案》以及《陕西省“治污降霾·保卫蓝天”行动计划(2013年)》之后,省政府再一次颁布的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文件。《计划》的颁布,不仅表明了省委、省政府下大力气坚决治理大气污染的决心,同时为近五年我省开展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划定了“时间表”和“任务栏”,工作任务更加量化,部门责任更加明确,保障措施更加有力。《计划》涉及集中治理燃煤污染、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整治城市面源污染、提升科技治污水平等4大类22项具体任务,并制定了12条严格的保障措施,包括优化产业结构布局、优化城市规划和管理、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出台关中地区产业准入和淘汰目录、加强空气质量监测体系建设、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大治理资金投入、实施大气污染治理目标考核制度等举措。

  专栏

  2013年5月,陕西省政府出台《陕西省城市空气重污染日应急方案(暂行)》(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严重污染日时,陕西将采取健康防护措施、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和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等来确保在极端不利气象条件下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方案》将空气重污染日应急启动分为市级启动和省级启动两个层次。当各市(区)辖区范围内的环境空气质量连续两天达到重度污染日标准,且气象条件持续恶化时,由各市(区)人民政府自行启动空气重污染日应急。当省内较大区域内的二个或二个以上市(区)的环境空气质量连续两天达到严重污染日标准,且气象条件持续恶化时,由省政府决定启动省级空气重污染日应急,该区域内所有市(区)人民政府应立即启动空气重污染日应急。

 

2013年陕西环保大事记

 

1

1月9日,省政府召开污染减排工作汇报会,省环保厅代表省政府向国家核查组作我省2012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汇报。

1月15日,省委副书记、原代省长娄勤俭,省委常委、副省长江泽林听取省环保厅2012年工作进展和2013年工作安排专题汇报。

1月22日,省目标责任第五考核组考核省环保厅2012年度环保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月24日,省环保厅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重要批示及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1月29日,全省环保系统2012年度创建文明行业工作联评会在西安召开。

2

2月4日,省环保厅传达学习陕西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和政协陕西省十一届一次会议精神,研究污染减排有关工作。

2月6日,省环保厅召开领导干部大会,省委组织部副巡视员刘敏宣布王成文同志任省环保厅厅长的决定。副省长张道宏出席会议并讲话。

2月21日,省环保厅厅长王成文考察高新区三星项目基地和陕西再生资源产业园(礼泉)建设进展情况。

2月22日,副省长张道宏听取我省2012年环保工作进展和2013年环保工作安排汇报。

2月26日,省委、省政府召开2012年度全省目标责任考核总结表彰大会。省环保厅被评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在会上受到表彰。

2月27日,省环保厅召开2013年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副省长张道宏出席并作重要讲话。省环保厅厅长王成文作工作报告。

3

3月5日,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12年全省环境质量状况、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结果及全省辐射环境质量状况并答记者问。

3月5日,省环保厅在大唐户县第二热电厂召开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脱硝工作现场督办会。

3月12日,省环保厅、陕西保监局联合召开陕西省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

3月12日,省环保厅厅长王成文在西安市调研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3月20日,韩城市环保局诉韩城市白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违法排放矿渣造成环境和生态破坏一案宣判。标志着陕西省首例环境资源公益诉讼案件审理以环保部门胜诉而圆满结束。

3月22日,省环保厅、省公安厅在西安召开全省机动车污染减排工作座谈会。

3月29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大气污染治理专题会议,省委书记赵正永主持并作重要讲话,省长娄勤俭作具体安排,省人大、省政协、省政府相关领导出席并发表意见。当天下午,省环保厅组织传达学习并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方案。

 

4

4月1日,省环保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陕西省2013年第一批省级挂牌督办环境违法问题。

4月2日,省环保厅召开2013年全省环境执法工作会议。

4月9日,省政府出台《陕西省“治污降霾·保卫蓝天”行动计划(2013年)》。

4月10日,省环保厅召开党组会议,安排部署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调研工作。

4月17日,省环保厅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省政府出台的《陕西省“治污降霾·保卫蓝天”行动计划(2013年)》并答记者问。

4月19日,省政府召开关中城市群“治污降霾·保卫蓝天”动员电视电话会议。副省长张道宏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4月23日,省环保厅在眉县组织召开全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现场推进会。副省长张道宏出席并作重要讲话,环保部生态司副巡视员侯代军到会指导并讲话。

4月25日,省政府召开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省环保厅厅长王成文汇报2012年工作及2013年工作安排。副省长张道宏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5

5月6日,省政府出台《陕西省城市空气重污染日应急方案(暂行)》。

5月7日至10日,省环保厅厅长王成文调研渭南、宝鸡、杨凌、咸阳和西安渭河流域污染防治工作。

5月10日,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与陕西省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排污权抵押合同,融资总额1亿元,标志着陕西第一笔排污权质押融资业务顺利落地,同时也创造全国单笔落地金额最大排污权抵押业务纪录。

5月14日,省环保厅厅长王成文调研西安、咸阳两市发电企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5月14日至16日,省环保厅落实陕北能源基地会议精神,赴榆林市神木、府谷两县,调研当地民营企业发展情况。

5月14日,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陕西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进展情况。

5月15日至17日,省环保厅在省委党校举办省直环保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处级以上干部培训班活动。厅党组书记、厅长王成文出席动员会并讲话。

5月16日,省委书记赵正永、省长娄勤俭、常务副省长江泽林、副省长张道宏等赴京与环保部部长周生贤座谈环保工作。

5月20日至21日,环保部副部长吴晓青来陕调研西咸新区和陕北能源化工基地建设情况。省委书记赵正永会见吴晓青副部长并就有关问题交换意见,省长娄勤俭、常务副省长江泽林、副省长张道宏与吴晓青副部长座谈陕西环境保护和生态治理工作。

5月22日,省委书记赵正永调研咸阳渭河污染防治情况。省环保厅厅长王成文陪同并汇报《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三年行动方案(2012-2014年)》实施情况。

5月23日,省环保厅厅长王成文主持召开处级以上干部大会,传达学习中、省有关领导对环保工作的指示、批示和讲话精神,安排部署当前环保工作。沿渭五市一区环保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5月26日,陕西环保志愿者联合会在西安揭牌成立。

6

6月5日,副省长张道宏在《陕西日报》发表题为《保护生态环境 治理环境污染建设美丽陕西》的署名文章,纪念第42个世界环境日。

6月5日,省环保厅举办“治污降霾--志愿者在行动”启动暨“陕西环保公众监督互动平台”开通仪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前进、省政协副主席李冬玉、环保部西北督查中心主任赵浩明出席。副省长张道宏现场宣布启动平台。

6月5日,陕西省地方标准《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规范》由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于当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6月14日,省环保厅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调研工作情况汇报会,专题听取汇报并就下一阶段工作任务进行安排部署。

6月17日,参加“公民代表走进省政府”活动的第九批30多名公民代表走访省环保厅。

6月20日,省环保厅厅长王成文赴铜川调研水泥、火电企业污染防治以及农村环境整治示范等工作。

6月21日,省环保厅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7

7月1日,省环保厅召开庆祝“七一”暨青年党员座谈会。

7月7日,陕西环保讲坛首场专题讲座在西安举行。环保部总量司司长刘炳江应邀作《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政策解读》专题报告。副省长张道宏出席。

7月22日,省环保厅党组书记、厅长王成文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

8

8月1日,省环保厅、省社科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启动为期4个月的“生态文明推动力”系列推选活动。

8月6日,副省长张道宏调研西咸新区科技和环保工作。

8月5日,省环保厅厅长王成文调研延安市环境保护工作。

8月20日,省环保厅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议,全面部署厅直系统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8月20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前进检查渭河干流杨凌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情况。

8月22日,省环保厅党组书记、厅长王成文、纪检组长刘文亮向省委常委郭景洲汇报省直环保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

8月28日,省环保厅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报告会,厅党组书记、厅长王成文作《强化四种意识给力“三个陕西”》辅导报告。

8月30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前进检查渭河渭南沋河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情况。

9

9月1日至11月2日,省环保厅厅长王成文在中央党校2013年秋季“生态文明建设”专题进修班学习。

9月8日,省环保厅党组书记、厅长王成文主持召开厅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传达省委第六督导组组长周玉明对厅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关要求及建议。

9月9日,省环保厅举办全省县级环保局长岗位培训班。

9月24日,陕西省第二届环境科技学术研讨会在西安举行。

9月27日至29日,全国人大常委、民革中央副主席修福金调研我省环保执法体制改革情况。

 

10

10月8日,省环保厅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二环节部署会议。

10月8日至9日,省长娄勤俭、副省长张道宏检查西安、咸阳和西咸新区大气污染防治情况。

10月9日,省环保厅传达学习省长娄勤俭、副省长张道宏在检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时的重要指示和在省政府召开的大气污染防治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和措施。

10月18日,环保部副部长李干杰到省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视察指导工作。

11

11月6日,省委常委、军区司令员高龙福听取全省环保系统机构建设、工作进展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

11月8日,省环保厅在西安市发起有省内百家企业参加的“从我做起 保卫蓝天”环保倡议活动。副省长张道宏出席并讲话。

11月12日至13日,渭河流域环境保护城市联盟第二次市长联席会议在甘肃省天水市召开,副省长张道宏出席会议,并赴甘肃省定西市渭源县调研渭河水质保护情况。

11月23日,省环保厅领导班子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省委常委、省军区司令高龙福参加并作重要讲话。

11月27日,第四届全省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大比武活动在西安举行。副省长张道宏出席并宣布开幕。

 

12

12月6日,副省长张道宏听取全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汇报。

12月7日,省环保厅与北京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联合举办“经济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高级研修班”,各市(区)环保局负责人及厅直系统共计54人参加培训。

12月19日,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部长景俊海率部分中央驻陕新闻单位及省内主流媒体负责人到省环保厅调研环保宣教工作。

12月20日,省人大法工委与省环保厅联合召开《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宣传贯彻电视电话会议。省环保厅厅长王成文解读《条例》内容。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迈曾、省政府副省长张道宏出席会议,环保部政法司副巡视员韩敏应邀出席会议。

12月23日,省大气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环保厅厅长王成文主持召开全省大气污染治理紧急会议,研究部署当前大气重污染防治工作。

12月23日,省环保厅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三环节部署会。

12月24日,省环保厅与省气象局签署《关于开展环境气象业务合作的协议》。

12月27日,省政府召开2013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工作汇报会,省环保厅厅长王成文汇报全省2013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副省长张道宏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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